四书五经四库全书道教指南茗香文斋茗香文斋-补遗轩怡文苑
> 辑注类->论衡校释卷十一至十五

 

论衡校释

 

论衡校释卷第十一

    谈天篇

  五经通义曰:(事类赋一。)“邹 衍大言天事,谓之谈天。”按其实皆瀛海神州之事。本 篇亦言地形,而胲曰“谈天”,因邹氏耳。

  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 不周之山,淮南原道篇高注:“共工, 以水行霸于伏牺、神农间者也,非尧时共工也。不周山 ,昆仑西北。”又天文篇注:“共工,官名,伯于虙羲 、神农之间,其后子孙任智刑以强,故与颛顼、黄帝之 孙争位。不周山,在西北也。”列子汤问篇张注略同。 文选辨命论注引淮南许注云:“
不周之山,西北之山也。”离骚王 注:“在昆仑西北。”司马相如大人赋张揖注:“在昆 仑东南二千三百里。”郝懿行山海经笺疏曰:“
王逸、高诱云:‘在昆仑西北。’ 并非。依此经,乃在昆仑东南。考西次三经又西北三百 七十里曰不周之山。并非指言昆仑西北。许注‘
西北之山’,不专指昆仑是也。” 毕沅曰:“汉人说以昆仑为在于阗,则不周山在其西北 。张揖据此经道里为说,则在东南。”又山海经大荒西 经:“西北海之外,大荒之隅有山而不合,名曰不周。 ”郭注:“此山缺坏,不周□也。”使天柱折,地 维绝。淮南地形篇:“天地之间,九州 八柱。”(“柱”误作“极”,依王念孙校。)天问王 注:“天有八山为柱。”河图括地象曰:“昆仑,天中 柱也。地下有八柱,广十万里,有三千六百轴,互相牵 制。”(离骚天问洪补注及初学记引。)又东方朔神异 经曰:“昆仑有铜柱,其高入天,所谓天柱也。围三千 里,圆如削。”(类聚七八引。)按:天柱初只谓以山 柱天。本论义同。后则愈演愈奇,并非实也。女娲 销炼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石以补苍天,淮南览冥篇高注 :“女娲,阴帝,佐虙戏治者也。三皇时,天不足西北 ,故补之。”断鳌足以立四极。淮 南地形注:“四极,四方之极。”余注见下。天不 足西北,故日月移焉;三光北转,故云 移。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共 工触不周使然也。(淮南原道篇。)天问曰:“康回冯 怒,地何故以东南倾?东流不溢,孰知其故?”上文见 淮南原道、天文、览冥各篇,及列子汤问篇。此久 远之文,世间是之言也。孙曰:“言也 ”二字疑涉下文“殆虚言也”而衍。本书或作“世间是 之”,或作“世间信之”,无此句例。晖按:“之言” 与“
之文”对文,疑“是”下有“之” 字,本书重文屡脱。文雅之人,怪而无以非,若非 而无以夺,若,或也。广雅释诂三:“ 夺,●也。”“●”、“易”通。辩祟篇云:“众文微 言不能夺,俗人愚夫不能易”。又恐其实然,不敢 正议。以天道人事论之,殆虚言也。

  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 ,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以此之力,与三军战 ,则士卒蝼蚁也,盼遂案:陶宗仪说郛 一百引作“蚁蛄”。兵革毫芒也,安得不胜之恨, 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 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盼 遂案:说郛引无“使”字。折之固难;使非〔天〕 柱乎?据上文例补“天”字。触 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复难。信,颛顼与之争,举天 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也,何不胜之有?御 览六0二引新论曰:“庄周寓言,乃云‘尧问孔子。’ 淮南子云:‘共工争帝,地维绝。’亦皆为妄作。故世 人多云短书不可用。”

  且夫天者,气邪?体也?盼遂案 :说郛引作“气也?体邪?”是,当据改。如气乎 ,云烟无异,盼遂案:“云烟”上,说 郛引有“与”字,宜据补。安得柱而折之?女娲以 石补之,是体也。仲任主天是体。如 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石之质重,千里一柱,不能胜 也。胜,任也。如五岳之巅,不 能上极天乃为柱,“乃”犹“而”也。 如触不周,上极天乎?“触”字 疑涉上文诸“触不周”而衍。“如不周上极天乎”,与 上“如五岳不能上极天”正反相承。义无取于共工触不 周也。若有“触”字,则文不成义。不周为共工所 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如审毁坏,何用举之?用 ,以也。“断鳌之足,以立四极”,说者曰:“鳌 ,古之大兽也,四足长大,故断其足,以立四极。”淮 南览冥训高注:“鳌,大龟。”天问王注、列子汤问篇 释文、文选吴都赋注引玄中记并同。此云兽,未闻。又 按:天问云:“鳌戴山抃,何以安之?”注引列仙传曰 :“有巨灵之鳌,背负蓬莱之山,而抃舞戏沧海之中。 ”列子汤问篇曰:“五山之根无所连箸,帝命禺强使巨 鳌十五举首戴之,五山始峙而不动。”众经音义十九引 字林:“鳌,海中大龟,力负蓬、瀛、壶三山。”是并 谓鳌柱地。后汉书张衡传云:“登蓬莱而容与兮,鳌虽 抃而不倾。”吾乡谓地动乃鳌使之。有“鳌鱼扎眼地翻 身”之语。其义并同。按:此文乃谓以鳌柱天。淮南览 冥训高注:“天废顿,以鳌足柱之。”引楚词云云。是 与仲任义合。而于“鳌戴山抃”,亦不同王逸说矣。夫 不周,山也;鳌,兽也。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 代以兽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鳌足可以柱天, 体必长大,不容于天地,女娲虽圣,何能shaa之?如能shaa 之,shaa之何用?言“何以shaa之”。骨相 篇:“命甚易知,知之何用?”句法与同。足可以 柱天,则皮革如铁石,dao剑矛戟不能刺之,彊弩利矢不 能胜射也。盼遂案:说郛引作“强弓利 矢”,又“射”字作“之”,宜据改,与上句“dao剑矛 戟不能刺之”一律。

  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当共工缺天 之时,天非坠于地也。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者 。盼遂案:说郛引无“人”字。夫 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之?岂古之天,若屋庑 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如审 然者,女娲多(以)前,盼遂案:“多 前”当为“已前”。汉碑已字、以字皆作●,多字作● ,故易相讹。定贤篇“分家财多有”,“多”亦“已” 之误。齿为人者,人皇最先。孙 曰:“多前”语不可通,此言女娲之前,称为人者,人 皇最先也。“多”乃“以”字之讹。“多”字古或作“ ●”,(见集韵。)“以”作“□”,形近而误。春秋 历命序:“人皇氏九头,驾六羽,乘云车出谷口,分九 州。”宋均注:“九头,九人也。”(御览七八。)雒 书曰:“人皇出于提地之国,兄弟别长九州,己居中州 ,以制八辅。”(路史前纪二注引。)人皇之时, 天如盖乎?盖,车盖。

  说易者曰:“元气未分,浑沌为一。”春 秋说题辞:“元气清以为天,浑沌无形。”宋均注:“ 言元气之初如此也。浑沌,未分也。”(文选七启注引 。)儒书又言:“溟涬濛澒,气未分之类也。淮 南精神训:“未有天地之时,惟像无形,窈窈冥冥,澒 濛鸿洞。”帝系谱曰:“天地初起,溟涬鸿濛。”(事 类赋一。)张衡灵宪曰:“太素之前,不可为象,斯谓 溟涬。”(后汉书天文志注。)庄子在宥篇释文司马彪 曰:“涬溟,自然气也。”“溟涬”,倒言为“涬溟” ,义同。孝经援神契曰:“天度濛澒。”宋均注:“濛 澒,未分之象也。”(后汉书张衡传注。)濛澒、澒濛 义同。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二 句,干凿度文。见书抄一四九。如说易之家、儒书 之言,天地始分,形体尚小,相去近也。近则或枕于不 周之山,共工得折之,女娲得补之也。

  含气之类,无有不长。天地,含气之自然也,从 始立以来,年岁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 计。儒书之言,殆有所见。然其言触不周山而折天柱, 绝地维,销炼五石补苍天,朱校元本、 通津本“销”作“消”。按前文亦作“销炼”。王本、 崇文本改作“销”,是也。今从之。盼遂案:说郛引作 “以补苍天”,是也。今脱“以”字,则与下句“断鳌 之足,以立四极”不偶。断鳌之足以立四极,犹为 虚也。何则?山虽动,山动,于理难通 。“虽”疑为“难”字形讹。上文云:“坚重莫如山, 以万人之力,共推之山,不能动也。”是其义。共 工之力不能折也。岂天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 何以能触而折之?以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 病之状。五石,注率性篇。至其 断鳌之足以立四极,难论言也。从女娲以来,久矣,四 极之立自若,鳌之足乎?旧本段。

  邹衍之书,言天下有九州,禹贡之上钱 、黄、王、崇文作“土”,误。所谓九州也。盼 遂案:此二句疑衍。下文“禹贡九州,所谓一州也。若 禹贡以上者,九焉”。此“禹贡之上”,即“禹贡以上 ”之讹。“所谓九州也”,即“所谓一州也”之讹。禹 贡九州,所谓一州也。若禹贡以上者,九焉。淮 南地形篇:“天地之间,九州八柱。(
“柱”误“极”,依王念孙校。) 何谓九州?东南神州,正南次州,西南戎州,正西弇州 ,正中冀州,西北台州,正北泲州,东北薄州,正东阳 州。”亦以神州在东南,盖本邹衍。此谓大九州也。禹 贡九州,方今天下九州也,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 文选吴都赋刘注,引禹所受地记书曰: “昆仑东南,方五千里,名曰神州。”(即禹受地记, 亦见三礼义宗。)与衍说同。难岁篇载衍说,亦谓zhongguo 方五千里。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 裨海。有裨海环之。史记孟子传索隐曰 :“裨海,小海也。”按:河图括地象曰:“地部之位 ,起形高大者,有昆仑山,其山中应于天,居最中,八 十一域布绕之,zhongguo东南隅,居其一分。”亦谓zhongguo为 八十一分之一。与衍说同。九州之外,更有瀛海。 此天地之际。汉艺文志阴阳家:“邹子 四十九篇。邹子终始五十六篇。”封禅书言其着终始五 德之运。今并不传。其瀛海神州之说,只见于史迁、桓 宽、仲任称引,不知出其何着。然据史记孟子传言其作 终始大圣之篇,先序今以上至黄帝,推而远之,至天地 未生,先列zhongguo名山大川,因而推之及海外,以为zhongguo 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又盐铁论论邹篇云 :“邹子推终始之运,谓zhongguo,天下八十一分之一。” 则知其大九州说,出自邹子终始。仲任时,当尚及见之 。此言诡异,闻者惊骇,然亦不能实然否,相随观 读讽述以谈。盼遂案:“然否”二字, 说郛引作“幸”,属下读。故虚实之事,并传世间 ,真伪不别也。世人惑焉,是以难论。难 ,问难。

  案邹子之知不过禹。禹之治洪水,以益为佐。禹 主治水,益之记物。孙曰:“之”当作 “主”。别通篇云:“禹、益并治洪水,禹主治水,益 主记异物。”可证。晖按:玉海十五、说郛百引并作“ 之”。又说郛引“主”亦作“之”。盼遂案:“主”, 说郛引作“之”,非也。极天之广,穷地之长,辨 四海之外,“辨”读“遍”。竟 四山之表,三十五国之地,鸟兽草木,金石水土,莫不 毕载,不言复有九州。淮南王刘安,召术士伍被、左吴 之辈,注道虚篇。充满宫殿,作 道术之书,论天下之事。注道虚篇。地 形之篇,淮南内书篇名,今存。道 异类之物,外国之怪,列三十五国之异,不言更有九州 。吴曰:前言三十五国,似指山海经。 后)言三十五国,则指地形训。今寻海外四经,有结胸 、(淮南同。)羽民、(淮南同。)讙头、(淮南同。 )厌火、(淮南无。)三苗淮南同。)戴、(淮南无。 )贯胸、(
淮南作穿胸。)交胫、(淮南作交 股。)不死、(淮南同。)岐舌、(淮南作反舌。)三 首、(淮南作、三头。)周饶、(淮南无。)长臂、( 淮南作脩臂,避父讳也。西南至东南,计十三国。)三 身、(
淮南同。)一臂、(淮南同。)奇 肱、(淮南作奇股。)丈夫、(淮南同。)巫咸、(淮 南无。)女子、(淮南同。)轩辕、(淮南同。)白民 、(淮南同。)肃慎、(淮南同。)长股、(淮南作脩 股。西南至西北计十国。)无●、(淮南作无继。)一 目、(淮南同。)柔利、(淮南同。)深目、(淮南同 。)无肠、(淮南同。)聂耳、(
淮南无。)博父、(淮南无。)拘 缨、(淮南作句婴。)跂踵、(淮南同。东北至西北计 九国。)大人、(淮南同。)君子、(淮南同。)青丘 、(淮南无。)黑齿、(淮南同。)玄股、(淮南同。 )毛民、(淮南同。)劳民、(淮南同。东南至东北计 七国。)凡三十九国。地形训称海外三十六国,与山海 经同者三十一国。又有沃民、(庄逵吉本作“沃”,朱 东光本误作“决”。)羽民、(庄本羽民在结胸之次, 朱本无羽民。)裸国、豕喙、凿齿,凡三十六国。与论 衡三十五国并不合。王引之曰:“论衡无形、谈天二篇 并作三十五国,坠形训自脩股至无继,实止三十五国, 疑淮南作三十六误也。(读书杂志九之四。)承仕案: 王所据,盖朱本也。朱本无羽民,传写误夺耳。海外北 经有羽民。无形篇云:“海外三十五国,有毛民、羽民 。”然则王充所见山海经、淮南,皆有羽民。则朱本误 夺,毫无可疑。论衡说海外三十五国,凡三见。(无形 一见,谈天两见。)不审王充所见本异邪?抑传写久讹 也?未闻其审。(近人刘文典撰淮南集解用庄本引用王 引之说,而不一校其国数,其粗疏有如此者。)邹 子行地不若禹、益,闻见不过被、吴,才非圣人,事非 天授,安得此言?案禹之山经,淮南之地形,以察邹子 之书,虚妄之言也。

  太史公曰:盼遂案:说郛引无“ 曰”字,则似太史公所作禹本纪之言,非是。“禹 本纪言:困学纪闻曰:“三礼义宗引禹 受地记,离骚王注引禹大传,岂即所谓禹本纪者?”河 出昆仑,其高三(二)千五百余里,“ 三”当从史记大宛传赞作“二”。汉书张骞传赞、前汉 纪十二同。离骚洪补注引史作“三”,亦误。离骚王注 引河图括地象曰:“昆仑高万一千里。”文选西都赋注 、博物志一引括地象,水经河水篇所言其高同。并与史 记说异也。日月所于(相)辟隐为光明也,吴 曰:史记、汉书并作“所相避隐”。玉海二十引作“相 ”。此作“于”者,草书形近之误。盐铁利议篇“孔子 相鲁三月”,各本并误“相”为“于”,是其比。其 上有玉泉、华池。今本史记作“醴泉、 瑶池”。王念孙曰:“史本作华池。元以后浅人改之。 ”(读书杂志三之六。)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穷 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王念孙 曰:“史记索隐本、汉书并无‘本纪’二字,疑是后人 妄增。”晖按:前汉纪十二亦无“本纪”二字,则此文 亦后人妄增也。当删。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 。至禹本纪、山经所有怪物,史记今本 作“山海经”,误。汉书、前汉纪并述史公此文,而无 “海”字,与论衡合。山经、海经两书,海经后出,史 公只见山经,故后汉书西南夷传论亦称“山经”,仍沿 旧名。毕沅校山海经曰:“合名山海经,或是刘秀所题 。”其说是也。然谓史公已称之,则失考耳。余不 敢言也。”史记今本“言”下有“之” 字。按:山海经序引史同此。王念孙谓索隐本只作“余 敢言也”。(读作邪。)夫弗敢言者,谓之虚也。 昆仑之高,玉泉、华池,世所共闻,张骞亲行无其实。 案禹贡,九州山川,怪奇之物,金玉之珍,莫不悉载, 不言昆仑山上有玉泉、华池。盼遂案: 说郛引脱“有”字。案太史公之言,山经、禹纪, 虚妄之言。凡事难知,是非难测。

  极为天中,楚词九叹王注:“极 ,中也。谓北辰星。”桓谭新论曰:“北斗极,天枢, 枢天中也。”(御览二。)方今天下,谓 zhongguo九州。在(禹)极之南,孙 曰:“禹极”无义,“禹”字盖涉上下文诸“禹”字而 衍。下文云:“如方今天下在东南,视极当在西北。今 正在北,方今天下在极南也。”可证。则天极北, 必高(尚)多民。“高”字于义无取。 此据极南有zhongguo九州,则极北亦必尚多人民也。“高” 为“尚”字形误。下文云:“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 北,天地广长,不复訾矣。”是以东方之地尚多,证极 北之地必尚多也。即申此文之义。禹贡:“东渐于 海,西被于流沙。”此则(非)天地之极际也。“ 则”当作“非”,后人妄改。此文明zhongguo九州,得地殊 小,故引禹贡云云,谓非天地极际。下文云:“日刺径 千里,今从东海之上,察日之初出径二尺,尚远之验也 。远则东方之地尚多。”此则明东海非天地极际,其证 一。又云:“今从东海上察日,及从流沙之地视日,小 大同也。相去万里,小大不变,方今天下,得地之广, 少矣。”此则又明东海、流沙非天地之极际也,其证二 。又云:“东海、流沙,九州东西之际也。”即云为中 国东西之际,则此不得谓为天地极际甚明,若然,则前 后义违,其证三。难岁篇:“儒者论天下九州,(禹贡 九州。)以为东西南北尽地广长,九州之内五千里。” 为尚书今文说,仲任不信其尽地之广长也。日刺径 千里,见元命苞。(
书抄一四九。)又五行大义引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 通曰:“日径千里,围三千里,下于地七千里。”(今 本脱。)盼遂案:“刺”,宋本作“剡”。今从东 海之上,会稽鄞、□(鄮),吴曰:“□”当作“鄮” ,形近而误。鄞、鄮并属会稽。盼遂案:“□”当为“ 鄮”,形近之讹。续汉书郡国志,会稽郡属县有鄞、鄮 。清一统志,鄞故城在今浙江鄞县东五十里鄞山下。鄮 故城在鄞县东三十里官奴城。皆并东海之地也。说郛引 “□”作县,出浅人所改。则察日之初出径二尺,“ 则”字无义,说郛引无“则”字。尚远之验也。远 则东方之地尚多。东方之地尚多,则天极之北,天地广 长,不复訾矣。齐语注:“赀,量也。 ”夫如是,邹衍之言未可非,禹纪、山海(经)、 淮南地形“山海”当作“
山经”,后人妄改。上文云:“禹 之山经,淮南之地形。”又云:“
山经、禹纪,虚妄之言。”并其证 。未可信也。

  邹衍曰:“方今天下,在地东南,名赤县神州。 ”天极为天中,如方今天下,在地东南,视极当在西北 。今正在北,方盼遂案:“正”上当有 “极”字。下文“从雒阳北顾,极正在北。东海之上, 去雒阳三千里,视极亦在北。推此以度,从流沙之地, 视极,亦必复在北焉。”皆足为此句脱一“极”字之证 。今天下在极南也。以极言之,不在东南,邹衍之 言非也。钱塘淮南天文训补注曰:“王 充不信盖天,不知天以辰极为中,地以昆仑为中,二中 相值,俱当在人西北。人居昆仑东南,视辰极则在正北 者,辰极在天,随人所视,方位皆同,无远近之殊,处 高故也。昆仑在地,去人有远近,则方位各异,处卑故 也。不妨今天下在极南,自在地东南隅也。”如在 东南,近日所出,日如出时,其光宜大。今从东海上察 日,及从流沙之地视日,小大同也。相去万里,小大不 变,方今天下,得地之广,少矣。

  雒阳,九州之中也。孝经援神契 曰:“八方之广,周洛为中。”风土记曰:“郑仲师云 :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一 云阳城。一云洛阳。”从雒阳北顾,极正在北。东 海之上,去雒阳三千里,此举成数。郡 国志会稽郡刘昭注已云:“雒阳东三千八百里。”视 极亦在北。推此以度,从流沙之地视极,地 理志张掖郡居延县注:“居延泽在东北,古文以为流沙 。”亦必复在北焉。东海、流沙,九州东西之际也 ,相去万里,皮锡瑞曰:“仲任习今文 说,今文说zhongguo方五千里,仲任以为东海、流沙相去万 里者,盖仲任以为东海、流沙在zhongguo之外,故东西相去 万里。zhongguo之地实止五千里。故谈天篇又曰:‘案周时 九州东西五千里,南北亦五千里。’周时疆域,与禹贡 略同,则仲任必以禹贡九州亦止五千里矣。”视极 犹在北者,地小居狭,未能辟离极也。日南之郡,去雒 且万里,郡国志注:“
雒阳南万三千四百里。”徙民 还者,问之,王本、崇文本作“徒民” 。言日中之时,所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淮 南地形训:“南方日反户。”注:“言其在向日之南, 皆为北向户,故反其户也。”文选昊都赋曰:“开北户 以向日。”又注云:“比景(郡国、地理志并同。)一 作北景,云在日之南,向北看日故名。”又御览四引后 汉书曰:“张重字仲笃,明帝时举孝廉,帝曰:‘何郡 小吏?’答曰:‘臣日南吏。’帝曰:‘日南郡人应向 北看日。’答曰:‘臣闻雁门不见叠雁为门,金城郡不 见积金为郡。臣虽居日南,未尝向北看日。’”(
范书无张重传,未知何氏书。汪文 台揖本,入失名类。)盖拘于日南名义,当时朝野有此 说。度之复南万里,日在日之南。吴 曰:“日在日之南”,文不成义,当作“日在日南之南 ”。各本并夺一“南”字。晖按:上“日”字误,未知 所当作。此文言日南郡未能在日之南。若再南去日南郡 万里,当得在日之南。故下文云“乃为日南也”。吴云 当作“日在日南之南”,殊失其义。盼遂案:上“日” 字,疑为“
居”之脱误,遂不成理。上文“所 居之地,未能在日南也”,可证。是则去雒阳二万 里,乃为日南也。今从雒地察日之去远近,非与极同也 ,极为远也。古人是洛阳为地中,立八 尺之表,测日去人远近。仲任以为天中,而远在洛阳正 北,是两中不相值,故云在洛察日远近,与极不同。今 欲北行三万里,未能至极下也。假令之至,是则名为距 极下也。以至日南五万里,谓自极下至 日之南。日之南,去洛阳二万里,再北行三万里以距极 ,故云“五万里”。极北亦五万里也。极北亦五万 里,极东西亦皆五万里焉。东西十万,南北十万,盼 遂案:说郛两“万”字下皆有“里”字,宜据补。相 承百万里。邹衍之言:“
天地之间,有若天下者九。”此“ 天下”谓zhongguo也。案周时九州,东西五千里,南北 亦五千里。五五二十五,一州者二万五千里。天下若此 九之,乘二万五千里,二十二万五千里。如邹衍之书, 若谓之多,计度验实,反为少焉。吴曰 :论说天上直径十万里,应得面积一百万万里。周九州 五千里,应得面积二千五百万里。以此当邹衍所说之一 州。九之,仅得面积二万二千五百万里。以较边十万之 幂,当百分之二十五强,故云反为少焉。然论云:“相 承百万里。”又云:“二万五千里。”又云:“二十二 万五千里。”其数位俱不相应。亡友程炎震说之曰:“ 疑是古人省文,言方里者,或略去方里不言,即以里数 为其倍数。论称‘相承百万里’者,犹云方万里者,有 一百万个。言‘二万五千里’者,犹云方千里者,有二 万五千个。言‘二十二万五千里’者,犹云方千里者, 有二十二万五千个也。”承仕又按:论衡所持,颇有未 谛。山海经言:“地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 。”王充谓地径十万里,自任胸臆,于古无征。一也。 禹贡五服六千里,(据贾、马义。)周九州七千里,王 充述唐、夏、殷、周制,一以五经家所说五千里为断, 与事实不相应。二也。邹衍说zhongguo于天下八十一分居其 一,如zhongguo者九,于是有裨海环之;如此者九,乃有大 瀛海环之。王充乃以zhongguo当大九州之一,是zhongguo于天下 九分居一,失邹衍大九州之指。三也。晖按:吴评仲任 前二事,非也。充谓地径十万里,乃言全地之数,非指 zhongguo所治者。吴氏引山海经云云,乃禹所治四海之内, 所谓zhongguo九州者。尸子君治篇、(从孙星衍说定为据禹 所治之地而言。)山海经中山经、河图括地象、(御览 三六。)轩辕本纪、(天问洪补注。)吕氏春秋有始览 、管子地数篇、轻重乙篇、淮南地形训、广雅释地并同 。不得当此地之极际之数。吴氏盖失捡也。考诸书所纪 地之极际之数,山海经曰:“自东极至于西垂,二亿三 万三千三百里七十一步,南极尽于北垂,二亿三万三千 五百里七十五步。”(此据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 淮南地形训云:“东极至西极,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 十五步。南北极同。”高注曰:“极内等也。”则山海 经“三百里”当为“五百里”之误。盖淮南四极之数, 与彼同也。又吕氏春秋有始览:“四极之内,东西五亿 有九万七千里。南北同。”又轩辕本纪:“东极至西极 ,五亿十万九千八百八步。南北二亿三万一千三百里。 ”河图括地象:“八极之广,东西二亿三万三千里。南 北二亿三万一千五百里。”诗含神雾同。(海外东经注 。)又张衡灵宪:“八极之维,径二亿三万二千三百里 。南北则短减千里。东西则广增千里。”(天问洪补注 。)是其数与括地象略同。(博物志引河图:“南北三 亿三万五千五百里。东西二亿三万三千里。”其南北极 数不同,盖字之误。)以上皆旧说四极广长如是。然并 事涉无稽。仲任此文,又非据四极计度,不得难以“于 古无征”。云“百万里”者,乃据天极为中,东西各五 万里,则径为十万,得面积百万万里。(论云“百万里 ”,未明。)其云“二十二万五千里”(
其数位亦未明。)者,乃据zhongguo九 乘之。其与据四极度计所得之数不合固宜。又案:吴氏 谓不当一以五千里为断,亦未深考。禹受地记曰:“昆 仑东南方五千里,名曰神州。”王婴古今通论同。(意 林引。)是云“五千里”者,旧说也,非仲任臆度。又 zhongguo五千里,尧至周同,本书屡见,今文尚书说也。说 详艺增篇。与贾、马说异,乃家法不同,不得相较也。 至吴氏谓仲任失邹衍大九州之旨,其说是也。邹衍说九 州分三级,小九州即禹贡九州,赤县神州也。中九州, 裨海环之,神州(zhongguo。)居其一。大九州,瀛海环之 。中九州与大九州相乘,得八十一州,故云zhongguo居其一 。难岁篇曰:“九州之内五千里,竟合为一州,在东南 隅,名曰赤县神州。自有九州者九焉,九九八十一,凡 八十一州。”此以小九州与中九州相乘。zhongguo已居小九 州,是居其八十一分之九,不得言居其一也。仲任于九 州说,误为二级,故难岁篇及此文并以zhongguo当大九州之 一也。旧本段。

  儒者曰:“天,气也,故其去人不远。人有是非 ,阴为德害,天辄知之,又辄应之,近人之效也。”春 秋说题辞:“元清气以为天。”(文选七发注。)郑注 考灵耀曰:“天者纯阳,清明无形。”(月令疏。)如 实论之,天,体,非气也。变虚、道虚 、祀义并主天为体。人生于天,何嫌天无气?何 嫌,何得也。本书常语。说详书虚篇。上文云:“天地 含气之自然。”气寿篇又云:“人受气命于天。”故执 不知问。盼遂案:此句有误。“何嫌天无气”,是说天 有气也。则与上文“天,体,非气也”句,下文“如天 审气,气如云烟,安得里度”句,都是决定天无气,不 合矣。黄晖说“何嫌”为“何得”,不通。犹(独 )有体在上,与人相远。“犹”当作“ 独”,形误。此答上文。仲任意谓:天体上临,而含气 以施。非天体本气也。故谓天为“含气”之自然。若作 “犹”,则义与上文不属。盼遂案:说郛引“
远”上有“去”字。秘传或言 :秘传谓图纬也。汉人多讳言“秘”。 (见郑志。)说文目部、易部称“秘书”。后汉苏竟传 称“秘经”。天之离天下,六万余里。周 髀算经:“天离地八万里。”考灵耀云:“天从上临下 八万里。”(周礼大司徒疏、开元占经引并同。)与周 髀同。然月令疏引考灵耀云:“据四表之内,并星宿内 ,总有三十八万七千里。然则天之中央上下正半之处, 则一十九万三千五百里,地在其中,是地去天之数也。 ”孔疏曰:“郑注考灵耀之意,以天地十九万三千五百 里。”唐李石续博物志亦云:“一十九万三千五百里, 是地去天之数。”则与以考灵耀云“八万里”者异。未 知其审。又三五历纪云:“天去地九万里。”(类聚引 。)洛书甄耀度云:“天地相去,十七万八千五百里。 ”(开元占经天占。)关尹内传云:“天去地四十万九 千里。”(天占。)又张衡灵宪曰:“八极之维,径二 亿三万二千三百里。自地至天,半于八极。”(天问洪 补注。)又淮南天文篇曰:“天去地,亿五万里。”( “亿五”今本字倒,依王念孙校。)诗含神雾同。(御 览地部一。)新序刺奢篇,许绾曰:“天与地相去,万 五千里。”又广雅释天:“从地至天,一亿一万六千七 百八十七里半。”以上诸说,并与此文绝异。然并不知 据依何法,非所详究。数家计之,三百六十五度一 周天。御览二引洛书甄耀度曰:“周天 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月令疏引尚书考灵耀同 。开元占经二十八宿占引刘向洪范五行传曰:“东方七 宿,七十五度;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西方七 宿,八十度;南方七宿,百一十二度。”律历志云:“ 二十八宿之度,角一十二度,亢九,氐十五,房五,心 五,尾十八,箕十一,东方七十五度。斗二十六,牛八 ,女十二,虚十,危十七,营室十六,壁九,北方九十 八度。奎十六,娄十二,胃十四,昴十一,毕十六,觜 二,参九,西方八十度。井三十三,鬼四,柳十五,星 七,张十八,翼十八,轸十七,南方一百一十二度。” 积四方二十八宿,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月令孔 疏曰:“诸星之转,从东而西,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 之一,星复旧处。星既左转,日则右行,亦三百六十五 日四分日之一,至旧星之处。即以一日之行为一度,计 二十八宿一周天,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天之 一周之数也。”按:象纬订曰:“天无体,以二十八宿 为体;天无度,以日之行为度;天无赤道,以南北极为 准而分之为赤道;天无黄道,以日躔之所经为黄道;天 无十二次,以日月所宿之次为十二次。”郑注考灵耀亦 以为天是太虚,本无形体,但指诸星转运以为天耳。仲 任据周度以证天为体,殊与旧义相违。下有周度, 高有里数。如天审气,气如云烟,安得里度?又以二十 八宿效之,二十八宿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为长吏廨矣 。邮亭着地,亦如星舍着天也。注见感 虚篇。案附书者,“附”字无义 ,疑当作“传”。盖“传”形误作“
傅”,转写作“附”。天有形 体,所据不虚。犹此考之,“犹”、“
由”通。盼遂案:“犹”字宜据说 郛引改为“由”。则无恍惚,明矣。

    说日篇

  儒者曰:“日朝见,出阴中;暮不见,入阴中。阴 气晦冥,故没不见。”此文出周髀,盖 天说也。如实论之,不出入阴中。何以效之?夫夜 ,阴也,气亦晦冥。或夜举火者,光不灭焉。夜之阴, 北方之阴也;杨泉物理论曰:“自极以 南,天之阳也。自极以北,天之阴也。”(书抄一四九 。)朝出日,入(人)所举之火也。此 文以夜阴喻北方之阴,朝日喻人所举火。明夜火不灭, 则暮日非没于阴中。今本“人”形讹为“入”,则义难 通。盼遂案:悼厂云:“日入疑是暮入之误。”火 夜举,光不灭;日暮入,独不见,非气验也。“ 气”上疑有“阴”字。此承“阴气晦冥,故没不见”为 言。夫观冬日之出入,朝出东南,暮入西南。东南 、西南非阴,何故谓之出入阴中?且夫星小犹见,日大 反灭,世儒之论,竟虚妄也。

  儒者曰:“冬日短,夏日长,亦复以阴阳。夏时 ,阳气多,阴气少,阳气光明,与日同耀,故日出辄无 鄣蔽。冬,阴气晦冥,“冬”下蒙上文 省“时”字。掩日之光,日虽出,犹隐不见,故冬 日日短,阴多阳少,与夏相反。”此亦 出周髀。淮南天文篇:“夏日至,则阴乘阳,是以万物 就而死。冬日至,则阳乘阴,是以万物仰而生。昼者阳 之分,夜者阴之分,是以阳气胜,则日修而夜短;阴气 胜,则日短而夜修。”物理论曰:“日者,太<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太<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阳之精也 。夏则阳盛阴衰,故昼长夜短;冬则阴盛阳衰,故昼短 夜长,气引之也。行阳之道长,故出入卯酉之北:行阴 之道短,故出入卯酉之南;春秋阴阳等,故日行中道, 昼夜等也。”(御览四。)如实论之,日之长短, 不以阴阳。何以验之?复以北方之星。北方之阴,〔冬 〕日之阴也。“日”上脱“冬”字。下 文“冬日之阴,何故独灭日明”,即承此为文,可证。 北方之阴,不蔽星光,冬日之阴,何故犹(独)灭 日明?孙曰:“犹”字于义无取,疑“ 独”字之误。由此言之,以阴阳说者,失其实矣。

  实者,夏时日在东井,冬时日在牵牛。汉 书律历志曰:“冬至之时,日在牵牛初度。夏至之时, 日在东井三十一度。”东井,南方宿。牵牛,北方宿。 牵牛去极远,故日道短;东井近极,故日道长。张 衡浑天仪曰:“夏至去极六十七度而强;冬至去极百一 十五度,亦强。春分去极九十一度,秋分去极九十一度 少。”(御览二。)夏北至东井,冬南至牵牛,故 冬夏节极,皆谓之至;节,节气也。极 ,至极也。夏至阳气至极,冬至阴气至极。三礼义宗( 合璧事类十六。)曰:“夏至有三义:一以明阳气之至 极,二以明阴气之始至,三以见日行之北至。”孝经说 曰:(合璧事类十八。)“斗指子为冬至。至有三义: 一者阴极之至,二者阳气始至,三者日行南至,故谓之 至。”春秋未至,故谓之分。符 天篡图曰:“春分二月中气,昼夜五十刻。(合璧事类 十六。)秋分八月中气,日出卯三刻,日入酉三刻,昼 夜均五十刻。”(同上十七引。)历日疏曰:(御览二 五。)“秋分八月之中气也。秋分之时,日出于卯,入 于酉,分天之中,阴阳气等,昼五十刻,夜五十刻,一 昼一夜,二气中分,故谓之秋分。”春秋繁露阴阳出入 上下篇曰:“阴由东方来西,阳由西方来东。至于中冬 之月,相遇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至。中春之月,阳 在正东,阴在正西,谓之春分。春分者,阴阳相半也, 故昼夜均,而寒暑平。阴日损而随阳,阳日益而鸿,故 为暖热初得。大夏之月,相遇南方,合而为一,谓之曰 至。至于中秋之月,阳在正西,阴在正东,谓之秋分。 秋分者,阴阳相半也,故昼夜均,而寒暑平。”

  或曰:“夏时阳气盛,阳气在南方,故天举而高 ;冬时阳气衰,天抑而下。高则日道多,故日长;下则 日道少,故日短也。”姚信昕天论曰: “冬至极低,夏至极起,极之高时,日所行地中浅,故 夜短,天去地高,故昼长。极之低时,日所行地中深, 故夜长;天去地下,故昼短。”(事类赋引。)此载或 说,义与相近。姚信,吴人,盖亦本旧说。 〔夏〕 日阳气盛,“夏”字依上文意增。天 南方举而日道长;盼遂案:上“日”字 为“曰”之误字。此“曰”字为仲任驳难上方“或曰” 之言也。月亦当复长。案夏日长之时,日出东北, 而月出东南;冬日短之时,日出东南,月出东北。如夏 时天举南方,日月当俱出东北;冬时天复下,日月亦当 俱出东南。由此言之,夏时天不举南方,冬时天不抑下 也。然则夏日之长也,其所出之星在北方也;星 ,东井也。冬日之短也,其所出之星在南方也。星 ,牵牛也。

  问曰:“当夏五月日长之时在东井,东井近极, 故日道长。今案察五月之时,日出于寅,入于戌。白 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日月篇曰:“夏日宿在东井,出寅入戌。冬日宿在 牵牛,出辰入申。”天文录曰:“冬至之日,日出辰, 入申,昼行地上百四十六度,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少 弱,故昼短夜长也。夏至之日,日出寅,入戌,昼行地 上二百一十九度少弱,夜行地下一百四十六度强,故昼 长夜短。春秋之日,日出卯,入酉,昼行地上,夜行地 下,皆一百八十二度半强,昼夜长短同也。”(御览二 三。)日道长,去人远,何以得见其出于寅、入于 戌乎?”日〔在〕东井之时,“日”下 脱“在”字。上文:“夏时日在东井。”又云:“当夏 五月日长之时在东井。”去人、极近。夫东井近极 ,若极旋转,人常见之矣。使东井在极旁侧,得无夜常 为昼乎?极,天中。若东井在极,则有 昼无夜矣。吕氏春秋有始览曰:“当枢之下,无昼夜。 ”极即枢也。日昼〔夜〕行十六分,“ 昼”下脱“夜”字。下文云:“五月昼十一分,夜五分 ;六月昼十分,夜六分。”是无论日之长短,其和则为 十六分。若作“昼行十六分”,则有昼无夜矣,殊失其 义。人常见之,不复出入焉。仲 任主方天说,日无出入。入者,远不见也。义详下文。

  儒者或曰:“日月有九道,考灵 耀曰:“万世不失九道谋。”郑注引河图帝览嬉曰:“ 黄道一,青道二,出黄道东;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 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黄道北。日,春东从青道, 夏南从赤道,秋西从白道,冬北从黑道。”(月令疏。 )唐书大衍历议引洪范传曰:“日有中道,月有九行。 中道,谓黄道也。九行者,青道二,出黄道东;赤道二 ,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黑道二,出黄道北。 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立夏、夏至,月南从赤道; 立秋、秋分,月西从白道;立冬、冬至,月北从黑道。 ”故曰:‘日行有近远,昼夜有长短也。’”夫复 五月之时,昼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昼十分,夜六分 ;从六月往至十一月,月减一分。此则日行,月从一分 道也;岁,日行天十六道也,岂徒九道?淮 南天文训:“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 晨明;登于扶桑,爰始将行,是谓朏明;至于曲河,是 谓旦明;至于曾泉,是谓蚤食;至于桑野,是谓晏食; 至于衡阳,是谓隅中;至于昆吾,是谓正中;至于鸟次 ,是谓小还;至于悲谷,是谓哺时;至于女纪,是谓大 还;至于渊虞,是谓高舂;至于连石,是谓下舂;至于 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车;至于虞渊,是 谓黄昏;至于蒙谷,是谓定昏。日入于虞渊之汜,曙于 蒙谷之浦,行九州七舍,有五亿万七千三百九里。”注 曰:“
自旸谷至虞渊凡十六所,为九州七 舍也。”钱塘补注曰:“王充所说十六道,与此十六所 合。然则此即漏刻矣。日有百刻,以十六约之,积六刻 百分刻之二十五而为一所。二分昼夜平,各行八所;二 至昼夜短长极,则或十一与五。而分、至之间,以此为 率,而损益焉。”

  或曰:“天高南方,下北方。此 盖天说也。梁祖恒天文录曰:“
盖天之说有三:一云,天如车盖, 游乎八极之中;一云,天如笠,中央高而四边下;一云 ,天如欹车盖,南高北下。”(御览二引。)钱塘曰: “盖天家见zhongguo之山,唯昆仑最高,用为地中,以应辰 极,故曰天如欹车盖。”按:郑注考灵耀曰:“地则中 央正平,天则北高南下。北极高于地三十六度,南极下 于地三十六度。”(月令疏。)郑氏为浑天说,谓天北 高南下,适与盖天说相反。日出高,故见;入下, 故不见。日东出,西入。盖天说南高北 下,即言东南高,西北下也。杨炯浑天赋云:“有为盖 天说者曰,天则西北既倾,而三光北转。”倾即下也。 天之居若倚盖矣,“倚”读“欹 ”。故极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极其(在)天下之 中,“其”字未安,当作“极在天下之 中”,下文“今在人北”,正承此为文。周髀云:“极 在天之中,而今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盖也。”即 此文所本。是其证。今在人北,其若倚盖,明矣。 ”此亦周髀文。日明既以倚盖喻 ,“明”字疑误。当若盖之形也 。极星在上之北,若盖之葆矣;其下之南,有若盖之茎 者,正何所乎?先孙曰:御览天部引桓 谭新论云:“北斗极,天枢;枢,天轴也,犹盖有保斗 矣。盖虽转而保斗不移,天亦转周匝,而斗极常在。” 即仲任所本。“葆”即“保斗”。考工记轮人:“为盖 有部。”郑注云:“部,盖斗也”。“保斗”犹言“部 斗”,一声之转,即今之伞斗,与羽葆异。“茎”即考 工记之“桯”,“桯”、“
茎”亦声相近。夫取盖倚于地 ,不能运;立而树之,然后能转。今天运转,其北际不 着地者,“不”字疑衍。触碍何 以能行?由此言之,天不若倚盖之状,日之出入不随天 高下,明矣。

  或曰:“天北际下地中,日随天而入地,地密鄣 隐,故人不见。然天地,夫妇也,合为一体。天在地中 ,地与天合,天地并气,故能生物。北方阴也,合体并 气,故居北方。”晋志曰:“仲任据盖 天之说,以驳浑仪云:‘旧说天转从地下过,今掘地一 丈,辄见水,天何得从水中行乎?’云云。”(隋志同 。)然则“或曰”以下,浑天说也。考浑天仪注云:“ 天如鸡子,地如中黄,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天表 里有水,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 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则半覆地上,半绕地下。” (见隋志。)又郑注考灵耀云:“天北高南下。”(亦 浑天说,见月令疏。)此云“天北际下地中”,与浑天 说“北高南下”之说不合。“天在地中”,与“地孤居 于天内”又不合。晋志谓为浑仪,疑失其实。隋志误同 。据“天北际下地中”句,知是盖天说也。仲任以方天 说驳之,志云“据盖天说”亦非。天运行于地中乎 ?不则,“不”读“否”。北方 之地低下而不平也?如审运行地中,凿地一丈,转见水 源,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虞喜安天 论曰:“古之遗语‘日月行于飞谷’,谓在地中。不闻 列星复流于地。”又云:“飞谷一道,何以容此?且谷 中有水,日为火精,犁炭不共器,得无伤日之明乎?” (事类赋引。)与此义相发明。如北方低下不平, 是则九川北注,朱校作“涯”。不 得盈满也。

  实者,天不在地中,日亦不随天隐。天平正,与 地无异。然而日出上、日入下者,随天转运,视天若覆 盆之状,故视日上下然,似若出入地中矣。然则日之出 ,近也;其入,远,不复见,故谓之入。运见于东方, 近,故谓之出。何以验之?系明月之珠于车盖之橑,大 戴礼保傅篇:“二十八橑,以象列星。”卢注:“橑, 盖弓也”。孔广森补注:“屋上椽谓之橑,盖弓似之。 ”转而旋之,明月之珠旋邪?仲 任以为日行附天,不离天自行,故以珠喻日,车盖喻天 。盖转珠旋,明日随天转也。人望不过十里,晋 志引“人”上有“夫”字。“望”上有“目所”二字。 隋志同。天地合矣;远,非合也。晋 志引作“
实非合也,远使然耳”。隋志同。 今视日入,非入也,亦远也。当日入西方之时,其 下民亦将谓之日中。晋志引作“其下之 人”。隋志同。疑此文“民”上脱“之”字。从日 入之下,东望今之天下,或时亦天地合。如是,方〔今 〕天下在南方也,孙曰:“方”下脱“ 今”字。下云:“方今天下在东南之上。”谈天篇:“ 方今天下在极之南。”又云:“方今天下在极南也。” 并有“今”字。故日出于东方,入于〔西方〕。北 方之地,日出北方,入于南方。各于近者为出,远者为 入。“入于”下当有“西方”二字。方 今天下,谓zhongguo也。位在东南,于东方为近,故日出于 东方,入于西方。今脱“西方”二字,则以“入于北方 之地”为句,遂使此文难通。日既出东方,不得入于北 方,于理最明,其证一。出于东方,入于西方;日出北 方,入于南方,并以近者为出,立意正同,其证二。晋 志引作“四方之人,各以其近者为出,远者为入矣”, (隋志同。)乃节引此文。实者不入,远矣。临大 泽之滨,望四边之际与天属;其实不属,远若属矣。日 以远为入,泽以远为属,其实一也。泽际有陆,人望而 不见。陆在,察之若望(亡);先孙曰 :“望”当作“亡”,声近,又涉上文而误。日亦 在,视之若入,皆远之故也。太山之高,参天入云,去 之百里,不见埵块。注书虚篇。夫 去百里不见太山,况日去人以万里数乎?盼 遂案:下文“天之去地六万余里”,则此脱一“六”字 。太山之验,则既明矣。试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于 道,平易无险,意林、御览四引并作“ 夜行平地”。晋志、隋志引作“夜行于平地”。去 人(不)一(
十)里,火光灭矣。非灭也,远也。孙 曰:去人不一里,火光未必灭而不见。且人之见火光, 较见寻常之物尤远,何至不一里而灭邪?“
去人不一里”,当作“去人十里” 。上文云:“人望不过十里,天地合矣,远,非合也。 ”书虚篇云:“盖人目之所见,不过十里;过此不见, 非所明察,远也。”并其证。今“十”误为“一”,又 衍“不”字,故于理不合。晋书天文志、隋书天文志、 御览四引并作“去人十里”。又按:“火光灭矣”,御 览“灭”作“藏”,亦较今本为优。晖按:孙说是也。 意林引亦作“去人十里”。又晋志、隋志正引作“火光 灭矣”。是“灭”字不误。今日西转不复见者,非 入也。晋志、隋志引作“是火灭之类也 ”。

  问曰:“天平正,与地无异。今仰视天,观日月 之行,天高南方下北方,何也?”曰:方今天下在东南 之上,视天若高。日月道在人之南,今天下在日月道下 ,故观日月之行,若高南下北也。何以验之?即天高南 方,即,若也。 〔南方〕之星亦 当高。“之”上脱“南方”二字,遂使 此文失其读。“即天高南方”,承上“天高南方下北方 ”为文。“南方之星亦当高”,与下“今视南方之星低 下”反正相承。是其证。今视南方之星低下,天复 低南方乎?夫视天之居,近者则高,远则下焉。极北方 之民以为高,南方为下。极东、极西,亦如此焉。皆以 近者为高,远者为下。从北塞下,近仰视斗极,且在人 上。匈奴之北,地之边陲,北上视天,天复高北下南, “天”下旧校曰:一有“下”字。日 月之道,亦在其上。立太山之上,太山高;去下十里, 太山下。夫天之高下,犹人之察太山也。平正,四方中 央高下皆同。今望天之四边若下者,非也,远也。非徒 下,若合矣。

  儒者或以旦暮日出入为近,日中为远;或以日中 为近,日出入为远。桓谭新论云:“汉 长水校尉平陵关子阳以为“日之去人,上方远,而四傍 近。何以知之?星宿昏时出东方,其间甚疏,相离丈余 。及夜半,在上方,视之甚数,相离一二尺。以准度望 之,逾益明白,故知天上之远于傍也。日为天阳,火为 地阳,地阳上升,天阳下降。今置火于地,从傍与上诊 其热,远近殊不同焉。日中正在上覆盖,人当天阳之冲 ,故热于始出时。又新从太阴中来,故复凉于其西在桑 榆间也。”桓君山曰:‘子阳之言,岂其然乎?’”( 隋书天文志。)据此,当时儒生,必多以日出远近相駮 议,今不可考矣。其以日出入为近,日中为远者, 见日出入时大,日中时小也。察物,近则大,远则小, 故日出入为近,日中为远也。其以日出入为远,日中时 为近者,见日中时温,日出入时寒也。夫火光近人则温 ,远人则寒,故以日中为近,日出入为远也。列 子汤问篇云:“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一 儿曰:‘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一儿以 日初出远,而日中时近也。’一儿曰:‘日初出,大如 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远者小近者大乎?’ 一儿曰:‘日初出,沧沧凉凉,及其日中时,热如探汤 ,此不为近者热,远者凉乎?’”张湛注曰:“桓谭新 论亦述此事。”与此文正同。二论各有所见,故是 非曲直未有所定。如实论之,日中近而日出入远。何以 验之?以植竿于屋下。夫屋高三丈,竿于屋栋之下,正 而树之,上扣栋,下抵地,是以屋栋去地三丈。如旁邪 倚之,则竿末旁跌,不得扣栋,是为去地过三丈也。日 中时,日正在天上,犹竿之正树去地三丈也。日出入, 邪在人旁,疑当作“邪在天旁”,与“ 正在天上”相对为文。犹竿之旁跌去地过三丈也。 夫如是,日中为近,出入为远,可知明矣。试复以屋中 堂而坐一人,一人行于屋上。其行中屋之时,正在坐人 之上,是为屋上之人与屋下坐人相去三丈矣。如屋上人 在东危若西危上,若,或也。言在屋脊 东西。其与屋下坐人相去过三丈矣。日中时,犹人 正在屋上矣;其始出与入,犹人在东危与西危也。日中 ,去人近,故温;日出入,远,故寒。然则日中时日小 ,其出入时大者,日中光明,故小;其出入时光暗,故 大。盼遂案:晋书天文志天体篇载葛洪 议曰:“
浑天理妙,学者多疑。汉王仲任据 盖天之说,以驳浑仪,云:‘旧说天转从地下过。今掘 地一丈辄有水,天何得从水中行乎?甚不然也。日随天 而转,非入地。夫人目所望,不过十里,天地合矣。实 非合也,远使然耳。今视日入,非入也,亦远耳。当日 入西方之时,其下之人,亦将谓之为中也。四方之人, 各以其近者为出,远者为入矣。何以明之?今试使一人 把大炬火,夜半行于平地,去人十里,火光灭矣。非灭 也,远使然耳。今日西转不复见,是火灭之类也。日月 不员也,望视之所以员者,去人远也。夫日,火之精也 。月,水之精也。水火在地不员,在天何故员?’故丹 阳葛洪释之曰:‘浑天仪注云:“
天如鸡子,地如鸡中黄,孤居于天 内,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 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则半 覆地上,半绕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见半隐,天转如车毂 之运也。”诸论天者虽多,然精于阴阳者。张平子、陆 公纪之徒,咸以为推步七曜之道度,以度历象昏明之证 候,校以四八之气,考以漏刻之分,占晷景之往来,求 形验于事情,莫密于浑象者也。张平子既作铜浑天仪于 密室中,以漏水转之,令伺之者闭户而唱之。其伺之者 ,以告灵台之观天者曰,“璇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 已中,某星今没”,皆如合符也。崔子玉为其碑铭曰: “数术穷天地,制作侔造化,高才伟艺,与神合契。” 盖由于平子浑仪及地动仪之有验故也。若天果如浑者, 则天之出入行于水中,为的然矣。故黄帝书曰,“天在 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载地者也。又易曰:“时 乘六龙。”夫阳爻称龙,龙者居水之物,以喻天。天, 阳物也,又出入水中,与龙相似,故以比龙也。圣人仰 观俯察,审其如此,故晋卦坤下离上,以证日出于地也 。又明夷之卦离下坤上,以证日入于地也。需卦干下坎 上,此亦天入水中之象也。天为金,金水相生之物也。 天出入水中,当有何损,而谓为不可乎?故桓君山曰: “春分日出卯入酉,此乃人之卯酉。天之卯酉,常值斗 极为天中。今视之乃在北,不正在人上。而春秋分时, 日出入乃在斗极之南。若如磨右转,则北方道远而南方 道近,昼夜漏刻之数不应等也。”后奏事待报,坐西廊 庑下,以寒故暴背。有顷,日光出去,不复暴背。君山 乃告信盖天者曰:“天若如推磨右转而日西行者,其光 景当照此廊下稍而东耳,不当拔出去。拔出去是应浑天 法也。浑为天之真形,于是可知矣。”然则天出入水中 ,无复疑矣。又今视诸星出于东者,初但去地小许耳。 渐而西行,先经人上,后遂西转而下焉,不旁旋也。其 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没,无北转者。日之出入亦然。 若谓天磨右转者,日之出入亦然,众星日月宜随天而回 ,初在于东,次经于南,次及于西,次到于北,而复还 于东,不应横过去也。今日出于东,冉冉转上,及其入 西,亦复渐渐稍下,都不绕边北去。了了如此,王生必 固谓为不然者,疏矣。今日径千里,围周三千里,中足 以当小星之数十也。若日以转远之故,但当光耀不能复 来照及人耳,宜犹望见其体,不应都失其所在也。日光 既盛,其体又大于星多矣。今见极北之小星,而不见日 之在北者,明其不北行也。若日以转远之故,不复可见 ,其北入之间,应当稍小,而日方入之时乃更大,此非 转远之征也。王生以火炬喻日,吾亦将借子之矛以刺子 之楯焉。把火之去人转远,其光转微,而日月自出至入 ,不渐小也。王生以火喻之,谬矣。又日之入西方,视 之稍稍去,初尚有半,如横破镜之状,须臾沦没矣。若 如王生之言,日转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没之顷,宜先如 竖破镜之状,不应如横破镜也。如此言之,日入西方, 不亦孤孑乎?又月之光微,不及日远矣。月盛之时,虽 有重云蔽之,不见月体,而夕犹朗然,是光犹存云中而 照外也。日若绕西及北者,其光故应如月在云中之状, 不得夜便大暗也。又日入则星月出焉。明知天以日月分 主昼夜,相代而照也。若日常出者,不应日亦入而星月 亦出也。又案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阴阳之余气 也。夫言余气,则不能生日月可知也,顾当言日阳精生 火者可耳。若水火是日月所生,则亦何得尽如日月之员 乎?今火出于阳燧,阳燧员而火不员也。水出于方诸, 方诸方而水不方也。又阳燧可以取火于日,而无取日于 火之理,此则日精之生火明矣。方诸可以取水于月,而 无取月于水之道,此则月精之生水了矣。王生又云,远 故视之员。若审然者,月初生之时及既亏之后,何以视 之不员乎?而日食或上或下,从侧而起,或如钩至尽。 若远视见员,不宜见其残缺左右所起也。此则浑天之理 ,信而有征矣。’”犹昼日察火,光小;夜察之, 火光大也。俞曰:此论甚精。且以镫火 为喻,远视甚大,近视之转小矣。列子汤问篇载两小儿 论日远近,孔子不能答,此可以解之。晖按:除仲任持 此说外,尚有汉张衡、晋束皙、(见隋志。)及隋书天 文志,并各释日之远近之故。今不具出。既以火为 效,又以星为验,昼日星不见者,光耀灭之也,夜无光 耀,星乃见。夫日月,星之类也。平旦、日入光销,故 视大也。

  儒者论:“日旦出扶桑,暮入细柳。书 抄一四九、张刻、赵刻御览四引并无“旦”字。陈本书 抄“日”下有“旦”字。明抄御览“日”作“曰”,亦 无“旦”字。疑此文当作:“儒者论曰:日旦出扶桑。 ”扶桑,东方〔之〕地;细柳,西方〔之〕野也。 两“方”字下,书抄一四九、类聚一、 御览四、事类赋日部引并有“之”字。当据补。淮南天 文训:“日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爰始将行 ,是谓朏明。”初学记天部上、御览三并引旧注曰:“ 扶桑,东方之野。”淮南又云:“日入崦嵫,经于细柳 。”注云:“细柳,西方之野。”(今天文训无此文。 据初学记引。御览引略同。)皮锡瑞曰:“细柳,即尧 典之‘柳谷’。”(古文作“昧谷”。)桑、柳天 地之际,日月常所出入之处。”问曰:仲 任问。岁二月、八月时,日出正东,日入正西,可 谓日出于扶桑,入于细柳。今夏日长之时,日出于东北 ,入于西北;冬日短之时,日出东南,依 上文例,“出”下当有“于”字。入于西南。冬与 夏,日之出入,在于四隅,扶桑、细柳,正在何所乎? 所论之言,犹(独)谓春秋,不谓冬与夏也。“ 犹”当作“
独”,“犹谓春秋”,于义无取。 儒者论日入细柳,出扶桑。扶桑在东,细柳在西。只二 月八月日之出入如是,而冬夏则在四隅。故讥其独谓春 秋,不谓冬夏。如实论之,日不出于扶桑,入于细 柳。何以验之?随天而转,“随”上疑 脱“日”字。近则见,远则不见。当在扶桑、细柳 之时,从扶桑、细柳之民,谓之日中。之时,从扶桑、 细柳察之,或时为日出入。“之时”上 疑脱“日中”二字。“日中之时”,与“当在扶桑、细 柳之时”平列为文。“日中之时”,指日在方今天下也 。仲任以为:当日在桑、柳之时,则其民谓之日中,日 在其上也。当方今天下时为日中,则在桑、柳,或为日 出日入。故下文云:“若以其上者为中,旁则为旦夕。 ”盖传写脱“日中”二字,遂使此文义不可通。若 以其上者为中,“若”犹“乃”也。盼 遂案:“若”当为“皆”,形近而误。旁则为旦夕 ,安得出于扶桑,入细柳?

  儒者论曰:“天左旋,日月之行,不系于天,各 自旋转。”尸子曰:(御览三七。)“ 天左舒而起牵牛。”淮南天文训曰:“紫宫执斗而左旋 ,日行一度,以周于天。”钱塘补注曰:“北斗左旋, 即天之行。”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日月篇:“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行 ,日月五星比天为阴,故右行。”晋书天文志引汉□萌 记先师相传宣夜说云:“天了无质,仰而瞻之,苍苍然 ,非有体也。日月众星,空中行止,皆积气焉。故七曜 或逝或往,伏见无常,进退不同,由无所根系,故各异 也。故辰极常居其所,北斗不与众星西没焉。摄提、填 星皆东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迟疾任情,若缀附 天体,不得尔也。”难之曰:使日月自行,不系于 天,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淮南天文 训曰:“日移一度,六月行百八十二度八分度之五。( “月”上“六”字今脱,依钱塘校补。)反覆三百六十 五度四分度之一,而成一岁。”又曰:“月,日行十三 度七十六分度之二十八。”(今误作“六”,依刘校。 )按三统、四分历并云“十九分度之七”,即七十六分 度之二十八之分子分母以四约之。当日月出时,当 进而东旋,何还始西转?系于天,随天四时转行也。其 喻若蚁行于硙上,日月行迟,天行疾,天持日月转,故 日月实东行而反西旋也。御览二、事类 赋引论衡云:“日月五星随天而西移,行迟天耳,譬若 硙上之行蚁,蚁行迟,硙转疾,内虽异行,外犹俱转。 ”疑即此文,而义较足,今本或有脱误。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日月篇 引刑德放曰:“日月东行。”淮南修务篇:“摄提、镇 星,日月东行,而人谓星辰日月西移者,以大氐为本。 ”与仲任异义。又晋书天文志周髀家云:“天旁转如推 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随天左转,故日月实东行,而天 牵之以西没,譬之蚁行磨上,磨左行,而蚁右去,磨疾 而蚁迟,故不得不随磨以左回焉。”与此义同。仲任方 天说,盖取周髀盖天为说耳。旧本段。

  或问:“日、月、天皆行,行度不同,三者舒疾 ,验之人、物,为以何喻?”盼遂案: 悼厂云:“‘为’字当与‘何’字互易。”曰:天 ,日行一周。淮南天文训:“紫宫执斗 而左旋,日行一度,以周于天。”钱补注曰:“谓北斗 也。北斗左旋,即天之行,日行一度,故一岁而周。” 按此云:“天,日行一周。”下文又云:“天一日一夜 行三百六十五度。”未知其审。月令疏曰:“凡二十八 宿及诸星皆循天左行,一日一夜一周天。一周天之外, 更行一度,计一年三百六十五周天四分度之一。”仲任 意即此欤?日行一度二千里,谓 日,日行一度也。日行迟,一岁一周天。郑注考灵耀曰 :(月令疏。)“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 分里之三百四十八。”淮南天文篇高注同。此云“一度 二千里”,未闻。日昼行千里,夜行千里。“ 日昼”当作“昼日”。朱子曰:“如此,则天地之间狭 甚。王充陋也。”麒(骐)麟(骥)昼日亦行千里 。孙曰:此喻行之迅速,无取于麒麟也 。“麒麟”当作“骐骥”,并字之误也。状留篇云:“ 骥一日行千里者,无所服也。”初学记一、御览四、锦 绣万花谷后集一引并作“骐骥”。下文诸“麒麟”字, 并当作“骐骥”。晖按:事类赋一引亦作“骐骥”。又 “昼日亦行千里”,陈本书抄一四九引无“日”字,疑 是。盼遂案:吴承仕曰:“盐铁论第二十二‘骐骥之挽 盐车’,各本误作‘骐驎’,与此同。”然则日行 舒疾,与麒(骐)麟(骥)之步,相似类也。月行十三 度,十度二万里,三度六千里,月一旦(
日)夜行二万六千里,“一旦夜” ,初学记日部、御览四、玉海一引并作“一日一夜”。 盼遂案:“旦”字为“日一”二字之误合。上文“日昼 行千里,夜行千里”,据昼夜言,下文天一日一夜“行 三百六十五度”,亦据昼夜言,则此文为“月一日一夜 行二万六千里”,明矣。与晨凫飞相类似也。诗 郑风女曰鸡鸣:“弋凫与雁。”尔雅释鸟:“凫,雁丑 ,其足蹼,其踵企。”陆氏云:“凫雁常以晨飞,赋曰 ‘晨凫旦至’,此之谓也。”风土记(书抄百三十七。 )曰:“若乃越腾百川,济江汛舡,则东甄晨凫。”注 云:“吴太傅诸葛恪制以为晨凫舡,(御览七百七十引 作“所造鸭头般也”。)以凫为名,以其陵波不避水也 。”天行三百六十五度,积凡七十三万里也。事 类赋天部、御览二引并无“七”字。玉海一、困学纪闻 天道引并有“七”字。按:“七”字当有。仲任以每度 二千里,天行三百六十五度,其积正得七十三万里也。 考灵耀曰:“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 之三百四十八。周天百七万一千里,是天圆周之里数也 。以围三径一言之,则直径三十五万七千里。”(见月 令疏。晋天文志引甄曜度、考异邮略同。)孝经援神契 曰:“周天七衡六间者,相去万九千八百三十三里三分 里之一,合十一万九千里。”关尹内传曰:“天地南午 北子相去九十一万里,东卯西酉亦九十一万里,四隅空 相去亦尔。(并见开元占经天占篇。)”春秋元命包曰 :“阳极于九,故周天九九八十一万里。”(类聚一。 )广雅释天曰:“天圜广南北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 五步,东西短减四步,周六亿十万七百里二十五步。” 周天里数,诸书并异,不可考也。其行甚疾,无以 为验,当与陶钧之运,孙曰:御览二引 “当”作“傥”。“当”与“傥”同。管子七法篇尹注 :“均,陶者之轮也。”“均”、“钧”字通。淮南原 道训高注:“钧,陶人作瓦器法,下转旋者。”史记邹 阳传集解:“
陶家名模下圆转者为钧。”索隐引 韦昭曰:“钧,木长七尺,有弦,所以调为器具也。” 广雅曰:“运,转也。”弩矢之流,相类似乎?天 行已疾,去人高远,视之若迟。盖望远物者,动若不动 ,行若不行。何以验之?乘船江海之中,宋 本、朱校元本“船”作“舡”。下同。顺风而驱, 近岸则行疾,远岸则行迟。船行一实也,或疾或迟,远 近之视使之然也。仰视天之运,不若麒(骐)麟(骥) 负日而驰,皆盼遂案:“皆”字是“比 日”二字之误合。“比日暮”者,及日暮也。(比 )〔日〕暮,而日在其前。“麒麟”当 作“骐骥”,校见上。“负”读“背”。“皆暮”义不 可通。当作“比日暮”。比,及也。盖“比”、“日” 二字误合为“皆”。淮南泰族篇:“日之行也,不见其 移,骐骥背日而驰,草木为靡,悬峰未薄,而日在其前 。”吕氏春秋别类篇:“骥骜绿耳,背日而西走,至乎 夕,则日在其前矣,目固有不见也。”文与此同。何 则?麒(骐)麟(骥)近而日远也。远则若迟,近则若 疾,六万里之程,天去地里数。难 以得运行之实也。旧本段。

  儒者说曰:“日行一度,天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 五度。天左行,日月右行,与天相迎。”(问)独 一“问”字,文不成义。盖涉上下文诸“问曰”、“或 问”而衍。下文仲任意也。先引儒说,直接己见,无缘 着一“问”字。本篇文例可证。日月之行也,系着 于天也。日月附天而行,不直行也。不 离天自行。盼遂案:“直”为“自”之形误。古文“自 ”字作“●”,与“直”相似。下文“何知不离天直自 行也”,又云“此日能直自行,当自东行”,皆“自行 ”之证。何以言之?易曰:“日月星辰丽乎天,百 果草木丽于土。”易离卦彖辞。丽 者,附也。附天所行,若人附地而圆行,其取喻若蚁行 于硙上焉。旧本段。

  问曰:或难也。“何知不 离天直自行也?”如日能直自行,当自东行,无为随天 而西转也。月行与日同,亦皆附天。“ 亦”,钱、黄、王、崇文本作“行”。何以验之? 验之似(以)云。吴曰:“似”当作“ 以”。云不附天,常止于所处。使不附天,亦当自 止其处。由此言之,日行附天,明矣。问曰:“日,火 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为行?”曰:附天之气行 ,附地之气不行。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难曰: “附地之气不行,水何以行?”曰:水之行也,东流入 海也。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水性归下,犹火性趋高也 。使地不高西方,则水亦不东流。难曰:“附地之气不 行,人附地,何以行?”曰:人之行,求有为也。人道 有为,故行求。古者质朴,邻国接境,鸡犬之声相闻, 终身不相往来焉。难曰:“附天之气行,列星亦何以不 行?”公羊庄七年传注:“列星者,天 之常宿。”曰:列星着天,天已行也;随天而转, 是亦行也。难曰:“人道有为故行,天道无为何行?” 曰:天之行也,施气自然也,施气则物自生,非故施气 以生物也。不动,日抄引作“天不动” 。疑是。气不施;气不施,物不生,与人行异。日 月五星之行,皆施气焉。旧本段。

  儒者曰:“日中有三足乌,月中有兔、蟾蜍。” 淮南精神训:“
日中有踆乌,而月中有蟾蜍。”注 :“踆,犹蹲也。谓三足乌。蟾蜍,虾蟆。”说林训: “月照天下,蚀于詹诸。乌力胜日。”注:“詹诸,月 中虾蟆。乌在日中而见,故曰胜日。”元命苞曰:“阳 数起于一,成于三,故日中有三足乌。(御览三。)乌 者阳精。”(文选蜀都赋注、天问洪补注。)楚辞天问 曰:“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维何?而顾菟在腹。 ”注:“言月中有菟。”元命包曰:“月两设以蟾蜍与 兔者,阴阳双居,明阳之制阴,阴之倚阳。”(初学记 三。)张衡灵宪曰:“月者阴精之宗,积而成兽象兔阴 之类,其数偶。”(
天问洪补注。)夫日者,天之 火也,与地之火无以异也。地火之中无生物,天火之中 何故有乌?火中无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烂而死焉,乌 安得立?广雅释诂三:“立,成也。” 夫月者,水也。周髀算经曰:“ 日犹火,月犹水。”水中有生物,非兔、蟾蜍也。 兔与蟾蜍,久在水中,无不死者。蟾蜍 ,注无形篇。两栖动物,故不可久在水中。日月毁 于天,螺蚌汨(泊)于渊,“日”字疑 涉上下文诸“日”字而衍。自“夫月者”以下,乃言月 ,不当涉及日也。月,阴精,与螺蚌同气;日,阳精, 非其类也。鹖冠子天则篇:“月毁于天,珠蛤蠃蚌虚于 深渊。”淮南地形训:“蛤□珠龟,与月盛衰。”天文 训:“月者阴之宗也,是以月亏(今误“虚”,依王念 孙校。)而鱼脑减,月死而蠃蛖膲。”说山训:“月盛 衰于上,则蠃蛖应于下,同气相动。”注:“月盛则蠃 蛖内减,故曰蠃蛖应于下。月,阴精也,蠃蛖亦阴也。 ”吕氏春秋精通篇:“月也者,群阴之精也。月望则蚌 蛤实,群阴盈;月晦则蚌蛤虚,群阴亏。夫月形于天, 而群阴化于渊。”注:“形,见也。群阴,蚌蛤也。” 刘子类感篇:“月亏而蚌蛤消。”本书偶会篇:“月毁 于天,螺消于渊。”顺鼓篇:“月中之兽,兔蟾蜍也。 其类在地,螺与□也。月毁于天,螺□舀缺,同类明矣 。”是诸书并以月蚌同阴,气类相感,与此文语意并同 ,是其证。又盐铁论论灾篇:“月望于天,蚌蛤盛于渊 。”与此文句法正同,而无“日”字,尤其切证。一曰 :意本言“月”而语及“日”,古文法有此例。家语执 辔篇:“蚌蛤龟珠,与日月而盛衰。”注:“月盛则蚌 蛤之属满,月亏则虚。”正其比例也。“汨”,宋本、 朱校元本并作“泊”,是也。“泊”即厚薄之“薄”, 本书泊作“泊”。率性篇:“性有厚泊。”又云:“酒 之泊厚同一曲孽。”又云:“人生子阴阳有渥有泊。” 泊,减小也。言螺蚌减缩不满。盼遂案:“汨”字宋本 作“泊”,误也。同气审矣。所谓兔、蟾蜍者,岂 反螺与蚌邪?且问儒者:乌、兔、蟾蜍死乎?生也?如 死,久在日月,燋枯腐朽;如生,日蚀时既,读 作“暨”。说文:“暨,日颇见也。既,小食也。”阮 元揅经堂集曰:“‘暨’字从‘既’,亦专为日食而造 。言日为月食,遍见不全也。”盼遂案:谷梁传桓公三 年:“日有食之,既。既者,尽也。”“日食既”与“ 月晦尽”同一句法。黄晖引说文“日颇见也”为解,失 之。月晦常尽,四讳篇曰:“三 十日,日月合宿谓晦。”释名释天曰:“晦,月尽之名 也。晦,灰也,火死为灰,月光尽似之也。”乌、 兔、蟾蜍皆何在?夫乌、兔、蟾蜍,日月气也,若人之 腹脏,万物之心膂也。月尚可察也;人之察日,无不眩 ,“无”上疑脱“目”字,下文:“仰 察一日,目犹眩耀。”语意正同。不能知日审何气 ,通(遏)而见其中有物名曰乌乎?“ 通”字义不可通,当为“遏”字形讹。曷,何也。字一 作“遏”。“而”、“能”古通。“遏而”,何能也。 “遏能”与上“不能”语气相贯。审日不能见乌之 形,通(遏)而(能)见其足有三乎?“ 通”当作“遏”,说见上。“能”为“而”字旁注误入 正文,上句只作“通而”可证。此已非实。且听儒 者之言,虫物非一,日中何为有“乌”?月中何为有“ 兔”、“蟾蜍”?

  儒者谓:“日蚀,月蚀也。”齐 曰:“月蚀”下疑脱“之”字。下文云:“故得蚀之。 ”又云:“知月蚀之。”释名释天:“日月亏曰蚀。( 今作“食”,从广韵二十四职“蚀”字注引。)稍稍侵 亏,如虫食草木叶也。”彼见日蚀常于晦朔,晦朔 月与日合,故得蚀之。京房易飞候占曰 :“凡日蚀皆于晦朔,不于晦朔,蚀者,名曰薄。”( 文选江文通杂体诗注。)春秋日食三十七,除隐三年、 庄十八年、僖十二年、又十五年、文元年、宣八年、又 十年、十七年、襄十五年,共九不书朔。余并朔蚀。阮 元揅经堂集尧典四时东作南伪西成朔易解云:“朔者月 死尽而未初生,与日但同经度,相●,而不同纬度,则 为合朔。若又同经度而又同纬度,日月人目三者相直, 则必日食。日月食非朔望不定,朔望亦非日月食不定。 故唐一行曰:‘日月合度,谓之朔,无所取之,取之蚀 也。’”春秋隐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 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又宣十年夏四月丙辰日有食 之。范宁注:“传例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则 此丙辰晦之日也。”汉书高祖本纪:“高祖即位三年十 月十一月,晦日频食。”日行迟,一日一度,月行疾, 一日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更详校之,则月一日至于四 日,行最疾,日行十四度余;自五日至八,行次疾,日 行十三度余;自九日至十九日行则迟,日行十二度余; 自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又小疾,日行十三度余;自二十四 日至于晦,行又最疾,日行一十四度余;二十七日,月 行一周天;至二十九日强半,月及于日,与日其会,( 本月令疏。)谓之一月。交会则日蚀,故日蚀必于晦朔 也。然每月常会而有不蚀之时,左传隐三年,杜注曰: “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小有盈缩,故有虽 交会而不食者,或有频交而食者。”夫春秋之时, 日蚀多矣。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蚀三 十七。经曰:“某月朔,日有蚀之。”春 秋经也。日有蚀之者,未必月也。知月蚀之,何讳 不言月?谷梁隐三年传曰:“其不言食 之者,何也?知其不可知,知也。”左传疏云:“圣人 不言日被月食,而云日有食之者,以其月不可见,作不 知之辞。”

  〔或〕说:“日蚀之变,阳弱阴彊也。”“ 说”上脱“或”字。下文“或说日食者月掩之也”,文 例同。京房易传曰:“日者阳之精,人君之象,骄溢专 明,为阴所侵,则有日有食之灾。”(谷梁隐三年,范 注。)汉书孔光曰:“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至尊 之象。君德衰微,阴道盛强,侵蔽阳明,则日食应之。 ”又杜钦曰:“日食地震,阳微阴盛也。”后书丁鸿曰 :“日者阳之积,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之精, 盈缩有常,臣之表也。故日蚀者,阴凌阳。”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灾 变篇曰:“日食必救之何?阴侵阳也。”是当时说灾异 变复者,并有此说。人物在世,气力劲彊,乃能乘 凌。案月晦光既,谷梁桓三年传:“既 者,尽也。”朔则如尽,微弱甚矣,安得胜日?夫 日之蚀,月蚀也。“月”上疑有“非” 字。日蚀,谓月蚀之,月谁蚀之者?无蚀月也,月 自损也。以月论日,亦如(知)日蚀,光自损也。
如”字难通,当为“知”字形误。 一曰:“日”当作“月”。大率四十一二月,日一 食;百八十日,月一蚀。蚀之皆有时,非时为变,及其 为变,气自然也。日时晦朔,月复为之乎?夫日当实满 ,以亏为变,元命包曰:“日之为言实 也。”(月令疏。)释名释天:“日,实也,光明盛实 也。”必谓有蚀之者,山崩地动,蚀者谁也?

  或说:“日食者,月掩之也。日在上,月在下, 障于日(月)之形也。“障于日之形” ,当作“障于月之形”。日在月上,日光不得为日形所 障,于理至明。后汉书五行志注引杜预曰:“日月同会 ,月奄日,故日蚀。”上文云:“日食者,月掩之也。 ”下文云:“月光掩日光。”并谓月形障日光也。是其 证。又下文云:“障于月也,若阴云蔽日月不见也。” 正作“障于月”,尤其切证。下文“月在日下,障于日 ”,亦当作“障于月”。日月合相袭,月在上,日 在下者,不能掩日。日在上,月在日下,“ 日”字疑衍。障于日(月),“ 日”当作“月”,校见上。月(光)掩日光,上 “光”字衍文。周髀算经曰:“月光生于日所照,当日 则光盈,就日则明尽。”京房曰:“
月有形无光,日照之乃有光。”( 月令疏。)是则单言“月光”则可。云“月光掩日光” ,则于义未安。下文:“日食,月掩日光,非也。”又 云:“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并无“光”字,是其证 。故谓之食也。障于月也,若阴云蔽日月不见矣。 其端合者,相食是也。其合相当如袭辟者,盼 遂案:“辟”当为“璧”之坏字。“袭璧”亦犹纬候所 云“日月合璧矣”。日既是也。”端 合,正相合也。袭亦合也。辟、璧同。“既”读“暨” ,遍食也。杜预曰:“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 光,故月蚀。日月合会,月奄日,故日蚀。蚀有上下者 ,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 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间疏也。”(续五行志刘 昭注。)日月合于晦朔,天之常也。日食,月掩日 光,非也。何以验之?使日月合,月掩日光,其初食崖 当与旦(其)复时易处。崖,边也。“ 旦复”无义,当作“其复”。复谓光复也。“旦”、“ 其”形误。下文云:“今察日之食,西崖光缺;其复也 ,西崖光复。”即谓初食崖与其复时不易处。假令 日在东,月在西,月之行疾,东及日,掩日崖,须臾过 日而东,西崖初掩之处光当复,东崖未掩者当复食。今 察日之食,西崖光缺,其复也,西崖光复,过掩东崖复 西崖,谓之合袭相掩障,如何?

  儒者谓:“日月之体皆至圆。”彼从下望见其形 ,若斗筐之状,状如正圆。不如望远光气,气不圆矣。 此义难通。“如”疑为“知”形误。下 “不”字,为“若”字草书形误。夫日月不圆,视 若圆者,晋志、隋志、御览四引“视” 下并“之”字,疑是。 〔去〕人远也。孙 曰:“人远也”,当作“去人远也”。脱“去”字,文 义不完。下文云:“列星不圆,光耀若圆,去人远也。 ”语意正同。晋书天文志、隋书天文志、法苑珠林七、 御览四引并有“去”字。何以验之?夫日者,火之 精也;月者,水之精也。在地,水火不圆;在天,水火 何故独圆?日月在天犹五星,五星,东 方岁星,南方荧惑,西方太白,北方辰星,中央镇星也 。五星犹列星,列星不圆,光耀若圆,去人远也。 何以明之?春秋之时,星霣宋都,就而视之,石也,不 圆。鲁僖十六年,霣石于宋五。左氏传 曰:“星也。”公羊传曰:“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以星不圆,知日月五星亦不圆也。抱 扑子曰:“王生云:月不圆,望之圆者。月初生及既亏 之后,视之宜如三寸镜,稍稍转大,不当如破环渐渐满 也。”(御览四。)旧本段。

  儒者说日,及工伎之家,皆以日为一。禹、贡( 益)山海经言:“日有十。先孙曰:禹 贡无十日之文。“贡”当作“益”。别通篇云:“禹、 益以所闻见作山海经。”此下文又云:“禹、益见之, 不能知其为日也。”又云:“当禹、益见之,若斗筐之 状。”又云:“禹、益所见,意是日非日也。”又云: “且禹、益见十日之时,终不以夜犹以昼也。”皆其证 。在海外东方有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浴沐水中; 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海 外东经:“黑齿国,有汤谷。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 ,在黑齿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 枝。”郭注:“汤谷,谷中水热也。扶桑,木也。”淮 南天文训:“日出汤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许注 :(史记司马相如传正义。)“汤谷,热如汤也。”旧 注:“扶桑,东方之野。”(御览三。)楚词九歌东君 王注:“东方有扶桑之木,其高万仞,日出,下浴于汤 谷,上拂其扶桑。”东方朔十洲记曰:“扶桑在碧海中 ,叶似桑,树长数千丈,大二千围,两两同根,更相依 倚,是名扶桑。”(离骚洪补注。)淮南地形训:“扶 木在阳州,日之所曊。”注:“扶木,扶桑也,在汤谷 之南。”又道应训注:“扶桑,日所出之木也。”又时 则训:“东至日出之次,榑木之地。”注:“榑木,榑 桑,日所出也。”说文木部曰:“榑桑,神木,日所出 也。”又□部:“日初出东方汤谷,所登榑桑,□木也 。”按以上诸说,汤谷,水耳;扶桑,木耳,不必拘于 实地。仲任亦云:“汤谷,水也。扶桑,木也。”章太 炎文始曰:“南史夷貉传:‘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 ,其上多扶桑木,扶桑叶似桐,初生如笋,国人食之, 实如梨而●,续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锦。’此据 齐永平元年扶桑沙门慧深来至荆州所说,乃实事也。其 地当即今墨西哥。”汤谷所在,诸说更乖错不一。尧典 曰:“宅嵎夷曰旸谷。”马曰:(释文。)“嵎,海嵎 也。夷,莱夷也。旸谷,海嵎莱夷之地。”伪孔曰:“ 东表之地称嵎夷。”说文土部:“堣夷在冀州。旸谷, 立春日,日值之而出。”又山部:“崵山在辽西,一曰 嵎铁旸谷也。”后汉书东夷传:“夷有九种,昔尧命羲 、和宅嵎夷曰旸谷,日之所出也。”薛季宣书古文训谓 嵎夷旸谷在登州府治蓬莱县。蔡沈集传同。即今蓬莱县 。于钦齐乘谓在海宁州,即今山东牟平县。皆据青州为 言。段氏说文注谓尧典嵎夷在冀州,禹贡嵎夷在青州。 孙星衍谓在辽西,即永平府地,今卢龙等县。依许氏为 说也。江声、洪亮吉并以说文冀州为青州之误。王鸣盛 谓在正东之青州,胡渭、蒋廷锡谓即朝鲜,则从后汉书 东夷传及杜佑通典边防典者。沈涛、皮锡瑞谓即日本。 按浴汤谷,拂扶桑,乃神话耳。如云日浴咸池。咸池, 天池,日所浴也。诸儒必求其地,则失之凿空。淮 南书又言:“烛十日。尧时十日并出,万物焦枯,尧上 射十日。”以故不并一日见也。淮南俶 真训:“若夫真人则动溶于至虚,烛十日而使风雨。” 又本经训:“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shaa草木,而 民无所食,尧乃使羿上射十日。”世俗又名甲乙为 日,甲至癸凡十日;淮南天文、地形并 云:“日之数十。”注云:“十,从甲至癸也。”日 之有十,犹星之有五也。五星注见上。 通人谈士,归于难知,不肯辨明,是以文二传而不 定,世两言而无主。

  诚实论之,且无十焉。何以验之?

  夫日犹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星有五, 五行之精,荆州占曰:“五星者,五行 之精也。”唐书天文志:“五行见象于天,为五星。” 木为岁星,火为荧惑,金为太白,水为辰星,土为镇星 。见汉书天文志。金、木、水、火、土各异光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 如日有十,其气必异。今观日光,无有异者,察其小大 ,前后若一。如审气异,光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宜殊;如诚同气,宜合为 一,无为十也。验日阳遂,火从天来。注 率性篇。案:“日”字未妥,疑当作“以”。“以”一 作“□”,与“日”形近而误。日者,大(天)火 也。“大火”当作“天火”,与下文“ 察火在地”相对成义。上文:“日者火之精也,在天水 火何故独圆?”感虚篇:“日火也,地火不为见射而灭 ,天火何为见射而去?”并其证。察火在地,一气 也;地无十火,天安得十日?然则所谓十日者,殆更自 有他物,光质如日之状,居汤谷中水,二 字疑倒。时缘据扶桑,禹、益见之,则纪十日。

  数家度日之光,数日之质,刺径千里。白 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日月篇曰:“日月径皆千里。”假令日出,是 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万里,乃能受之。何则?一 日径千里,十日宜万里也。天之去人,〔六〕万(里) 余〔里〕也。“万里余也”,当作“六 万余里也”。“六”字脱。“
里余”二字误倒。天地相去,诸家 说虽不一,而未有言“万里”者。(详谈天篇。)变虚 篇云:“天之去人,高数万里。”感虚篇云:“
天之去人,以万里数。”是仲任以 天地相去数万里,非只一万里也。谈天篇云:“天之离 天下,六万余里。”本篇上文云:“六万里之程,难以 得运行之实也。”下文云:“望六万里之形,非就见即 察之体也。”(今脱“里”字。但“六”字不误。)又 云:“天之去地,六万余里。”并有“六”字,是其证 。仰察之,日(目)光眩耀。“ 日”当作“目”。上文云:“月尚可察也,人之察日, 无不眩。”是“
眩耀”谓目也。若作“日光眩耀” ,则与下文“火光盛明”于义为复。下文云:“仰察一 日,目犹眩耀。”是其明证。火光盛明,不能堪也 。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使”旧作 “便”,从崇文本正。禹、益见之,不能知其为日 也。何则?仰察一日,目犹眩耀,况察十日乎?

  当禹、益见之,若斗筐之状,故名之为日。夫火 (大)如斗筐,“火”不得言如斗筐。 “火”当作“大”。上文云:“儒者谓日月之体皆至圆 。彼从下望见其形,若斗筐之状,状如正圆。”是斗筐 状日之圆。火不圆,可目验也。望六万〔里〕之形 ,“万”下脱“里”字,语意不明。仲 任以天去地六万里,日在天,故谓“望六万里之形”。 非就见(之)即察之体也。上“ 之”字衍。“非就见即察之体也”八字为句。即亦就也 。若着一“之”字,则义不可通。由此言之,禹、 益所见,意似日非日也。广雅曰:“意 ,疑也。”下同。盼遂案:“意”当为“竟”之误字。 上文已决禹、益所见非日,则此处更不容作游疑之辞。 下文“是意似日而非日也”,“意”亦“竟”之讹。答 佞篇“佞人意不可知乎”句,吴承仕说“意”是“竟” 之误字。正与此同例。天地之间,物气相类,其实 非者多。海外西南有珠树焉,山海经海 外南经:“海外自西南陬,至东南陬者,三株树在厌火 北,生赤水上,其为树如柏,叶皆为珠。”吴任臣广注 曰:“三株通作三珠,淮南子云:(按:见地形训。) ‘三珠树在其东北方。’博物志云:‘三珠树生于赤水 之上。’”按:海内西经云:“昆仑有珠树。”非此文 所指。察之是珠,然非鱼中之珠也。中 谓腹也。自纪篇曰:“
珠匿鱼腹。”陆佃曰:“龙珠在颔 ,蛇珠在口,鱼珠在眼,鲛珠在皮,鳖珠在足,蛛珠在 腹。”此云:“鱼中之珠。”未闻。夫十日之日, 犹珠树之珠也,御览八0三引无“之珠 ”二字。疑是。下句“珠树似珠非真珠”,亦只承“珠 树”为文。珠树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实日也。 淮南见山海经,则虚言“真人烛十日”,妄纪“尧时十 日并出”。

  且日,火也;汤谷,水也。水火相贼,则十日浴 于汤谷,当灭败焉。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处其上 ,宜燋枯焉。今浴汤谷而光不灭,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 ,与今日出同,不验于五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且禹 、益见十日之时,终不以夜。犹以昼也,则一日出,九 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如平旦日未出,且天行有度数 ,日随天转行,安得留扶桑枝间,浴汤谷之水乎?留则 失行度,行度差跌,不相应矣。如行出之日,与十日异 ,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恒星不见, 星霣如雨”(者)。孙曰:此文不当有 “者”字。盖涉下文“如雨者何,非雨也”而衍。艺增 篇及公羊春秋并无“者”字,当删。公羊传曰:“ 如雨者何?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 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 霣如雨。’”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时鲁史记,曰:“ (星霣如)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孙 曰:“
星霣如雨”,乃孔子已修之语。“ 不及地尺而复”,乃不修春秋之语。鲁史记,即不修春 秋。不得混“星霣如雨”、“不及地尺而复”为一意矣 。此文本作“雨星不及地尺而复”,重述不修春秋原文 。“星霣如雨”涉上下文而衍,又脱“雨星”二字。艺 增篇作“雨星不及地尺而复,”不误。君子者,孔 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为地有 山陵楼台,云“不及地尺”,恐失其实;更正之曰:“ 如雨。”“如雨”者,为从地上而下,“ 为”读作“谓”。艺增篇曰:“山气为云上不及天,下 而为雨。”即其义。星亦从天霣而复,与同,故曰 “如”。

  夫孔子虽〔不〕云(不)“及地尺”,但言“如 雨”,“云不”当作“不云”,盖涉上 文“不及地尺”而误。“星霣不及地尺”,鲁史记文, 非孔子言也。孔子以“不及地尺”之文失实,正之曰“ 如雨”,故此文云:“孔子虽不云及地尺,但言如雨。 ”“虽不云”与“
但言”语气相贯。“不云及地尺” ,谓不定星霣及地之尺数也。下文云“孔子虽不合言及 地尺”,语意同。其谓霣之者,皆是星也。孔子虽 〔不〕定其位,“定”上脱“不”字。 “孔子虽不定其位”,即承“孔子虽不云及地尺”为文 。“位”谓星霣及地高下之位。艺增篇云:“星霣或时 至地,或时不能。”即此“位”字之义。“定其位”, 即鲁史记云“不及地尺”。孔子正言“如雨”,不言及 地尺数,不得言孔子定其位也。盖因上文“孔子虽不云 及地尺”,误作“孔子虽云不及地尺”,后人则妄删此 “不”字,以为“孔子定其位”,与“孔子云不及地尺 ”义正相属。因误致误,失之甚也。着其文,谓霣 为星,与史同焉。史,鲁史记。从 平地望泰山之巅,鹤如乌,乌如爵者,爵 通雀。泰山高远,物之小大失其实。天之去地六万 余里,高远非直泰山之巅也。星着于天,人察之,失星 之实,非直望鹤乌之类也。数等星之质百里,“ 等”字疑衍,上文“数日之质”句同。体大光盛, 故能垂耀。人望见之,若凤卵之状,王 本、崇文本误作“将”。远,失其实也。如星霣审 者天之星,“者”当为“在”字之误。 霣而至地,人不知其为星也。何则?霣时小大,不 与在天同也。今见星霣,如在天时,是时星也;“ 时”当作“非”。非星,则气为之也。人见鬼如死 人之状,其实气象(聚),非真死人。“ 聚”涉“象”字讹衍。订鬼篇曰:“鬼者,人所得病之 气也。气不和者中人,中人为鬼,其气象人形而见。” 又云:“气能象人声而哭,则亦能象人形而见,则人以 为鬼矣。”是其义。然则霣星之形,其实非星。孔 子〔不正〕云(正)霣者非星,而徙(徒)正言“如雨 ”非雨之文,盖俱失星之实矣。此文当 作:“孔子不正云霣者非星,而徒正言如雨非雨之文, 盖俱失星之实矣。”“不”字脱。“正云”二字误倒。 “徒”、“徙”二字形近而误。上文云:“其谓霣之者 皆是星也。”又云:“着其文谓霣为星。”此云“孔子 不正云霣者非星”,正与之相承。“不正云”与“而徒 正言”语气相贯。孔子只正言“如雨”,则以所霣者为 星,与鲁史记同。仲任意霣者非星乃气,故谓“孔子不 正云霣者非星”。

  春秋左氏传:“四年辛卯,夜中,恒星不见,夜 明也;星霣如雨,与雨俱也。”见庄七 年。“俱”作“偕”。五行志载刘歆曰:“如,而也。 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其言夜明故不见, 与易之言“日中见斗”丰卦六二爻辞。 相依类也。“依”疑是“似”字 。上文:“与骐骥之步,相似类也。”又云:“与晨凫 飞相类似也。”句与此同。日中见斗,幽不明也; 夜中,星不见,夜光明也。事异义同,盖其实也。其言 “与雨俱”之集也。三字无义。“集也 ”疑是“集地”之误。尚有脱文。朱校元本“其”作“ 妄”,“与”作“月”,亦不可通。夫辛卯之夜明 ,故星不见;明则不雨之验也,雨气阴暗,安得明?明 则无雨,安得“与雨俱”?夫如是,言“与雨俱”者, 非实。且言夜明不见,安得见星与雨俱?

  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霣石于宋五。左氏传曰 :“星也。”夫谓霣石为星,则谓霣〔星〕为石矣。“ 霣为石”不词,当作“霣星为石”,误脱“星”字。下 文:“辛卯之夜,星霣为星,则实为石矣。”又云:“ 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并承此“霣星为石”为文。 辛卯之夜,星霣为星,则实为石矣。辛卯之夜,星 霣如是石,地有楼台,楼台崩坏。孔子虽不合言“及地 尺”,虽(离)地必有实数,孙曰:“ 虽地”无义,“虽”疑“离”字之误。鲁史目见, 不空言者也;云“与雨俱”,雨集于地,石亦宜然。霣 星为石,故言石。至地而楼台不坏,非星明矣。

  且左丘明谓石为星,何以审之?当时石霣轻(硁 )然。孙曰:“
轻然”当作“硁然”。史记乐书: “石声硁。”是其义也。公羊僖十六年传:“曷为先言 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释文:“磌或 作砰。”谷梁疏云:“‘磌’字,说文、玉篇、字林等 无其字,学士多读为‘砰’。据公羊古本并为‘砰’字 。张揖读为‘磌’,是石声之类。不知出何书也。”臧 琳经义杂记谓“磌”不具石声。经义丛钞洪颐楫谓广雅 释诂:“砰,声也。”是亦读“磌”为“砰”也。然“ 砰”为雷声,非石声也。实则真、庚韵古多通用,“磌 然”即“硁然”也。以论衡证之,“磌”为石声,乃汉 儒旧义。张揖之言,未为无据。诸说并失之。盼遂案: 广雅疏证四下“銵,声也”条下,引本论此句,云乐记 “钟声铿”,论语“铿然舍瑟而作”。孔传:“
铿者,投瑟之声。说文‘●,车● 鈏声也,读若“铿尔舍瑟而作”’。銵、铿、轻、●义 同。”今案曹宪博雅音“銵,苦萌反”,与“轻”同声 ,故得通借。何以其从天坠也?元 本无“其”字,朱校同。晖按:当有“其”字。“以” 下疑脱“知”字。仲任意:夷狄之山从集于宋,不信从 天降,故云“何以知其从天坠也”。秦时三山亡, 注见儒增篇。亡有不消散,先 孙曰:“亡有”疑“亡者”之误。有在其集下时, “有”字疑衍。必有声音。或时 夷狄之山,从集于宋,“从”疑“徙” 误。宋闻石霣,则谓之星也。左丘明省,省 其文。则谓之星。夫星,万物之精,说 文晶部:“万物之精,上为列星。”与日月同。春 秋说题辞:“阳精为日,日分为五星。”(书抄一五0 。)说五星者,谓五行之精之光也。注 见前。五星、众星同光耀,独谓列星为石,恐失其 实。

  实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与彼汤谷 之十日,若日而非日也。

  儒者又曰:“雨从天下。”谓正从天坠也。如当 (实)论之,吴曰:“当”乃“实”字 之误。“如实论之”,本书常语。雨从地上,不从 天下。见雨从上集,集,止也。言从上 注下。则谓从天下矣,其实地上也。然其出地起于 山。何以明之?春秋传曰:“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 崇朝而遍〔雨〕天下,惟太山也。”此 公羊僖三十一年传文。“遍”下当据补“雨”字。“不 崇朝而遍天下”,文不成义。本书效力篇、明云篇、风 俗通正失篇、祀典篇并作“遍雨天下”。是其证。春秋 元命苞曰:“山者气之苞,所以舍精藏云,故触石而出 。”(御览地部三。公羊何注:“侧手为肤,案指为寸 。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淮南泛论注: “崇,终也,日旦至食时为终朝。”太山雨天下, 小山雨一国,各以小大为远近差。

  雨之出山,或谓云载而行,云散水坠,名为雨矣 。文选谢朓拜中军记室辞隋王笺注引“ 坠”作“堕”,“名”作“成”。夫云则雨,雨则 云矣。初出为云,云繁为雨。文选张景 阳杂诗注引作“繁云为翳”。犹甚而泥露濡污衣服 ,若雨之状。此义不明。“甚”疑为“ 湛”字坏字。“露”为“路”字之讹。非云与俱, 云载行雨也。“行雨”当倒。

  或曰:“尚书曰:‘月之从星,则以风雨。’洪 范文。注感虚篇。诗曰:‘月丽于毕,俾滂□矣。 ’小雅渐渐之石篇。月离于毕星则雨。 汉书天文志:“月失节而妄行,出阳道则旱风,出阴道 则阴雨,故月移而西入毕则多雨。”二经咸言,所 谓为之非天,如何?”夫雨从山发,月经星丽毕之时, 丽毕之时当雨也。时不雨,月不丽,山不云,天地上下 自相应也。月丽于上,山烝于下,气体偶合,自然道也 。云雾,雨之征也,夏则为露,冬则为霜,温则为雨, 寒则为雪。雨露冻凝者,皆由地发,朱 曰:日本刻御览十二引“皆”作“其”。晖按:天启本 御览亦作“其”。不从天降也。

    答佞篇

  或问曰:“贤者行道,得尊官厚禄;矣(人)何必 为佞,以取富贵?”“矣”,宋本作“ 人”,较今本为优,当据正。曰:佞人知行道可以 得富贵,必以佞取爵禄者,不能禁欲也。知力耕可以得 谷,勉贸可以得货,宋本“贸”作“商 ”,疑是。然而必盗窃,情欲不能禁者也。以礼进 退也,人莫不贵,然而违礼者众,尊义者希,“ 尊”读“遵”。“希”读“稀”。心情贪欲,宋 本作“之”。朱校同。志虑乱溺也。宋 本“志”作“知”。夫佞与贤者同材,盼 遂案:宋本“者”下多“何”字,盖由下文“同”字误 衍。佞以情自败;偷盗与田商同知,偷盗以欲自劾 也。从旧本段。下并同。

  问曰:“佞与贤者同材,材行宜钧,而佞人曷为 独以情自败?”曰:富贵皆人所欲也,虽有君子之行, 犹有饥渴之情。君子则(耐)以礼防情,宋 、元本“则”作“耐”,朱校同。按:作“耐”是也。 “耐”、“能”古通。以义割欲,宋 、元、天启本并作“割欲”。朱校同。程、钱、黄、王 、崇文本并作“制欲”。本性篇云:“禁情割欲。”程 材篇云:“割切将欲。”则作“制欲”非也。故得 循道,循道则无祸;小人纵贪利之欲,逾礼犯义,故进 得苟佞,“进”字疑衍。“故得苟佞” 与上“故得循道”句法一律。苟佞则有罪。夫贤者 ,君子也;佞人,小人也。君子与小人,本殊操异行, 取舍不同。

  问曰:“佞与谗者同道乎?有以异乎?”曰:谗 与佞,俱小人也,同道异材,俱以嫉妒为性,而施行发 动之异。“之”犹“则”也。见释词。 谗以口害人,佞以事危人;谗人以直道不违,道 ,言也。“
以”字无取,疑涉上文衍。“谗人 直道不违”,与下“佞人依违匿端”,正反成义。佞 人依违匿端;汉书刘歆传注:“依违, 言不专决也。”谗人无诈虑,佞人有术数。故人君 皆能远谗亲仁,莫能知贤别佞。难曰:“人君皆能远谗 亲仁,而莫能知贤别佞,然则佞人意不可知乎?”吴 曰:“意”疑当作“竟”,形近而误。曰:佞可知 ,人君不能知。庸庸之君,庸,凡庸也 。庸庸,言凡常无奇异。不能知贤;不能知贤,不 能知佞。唯圣贤之人,以九德检其行,以事效考其言。 尚书皋陶谟曰:“‘亦行有九德,亦言 其有德,(其下“人”字,唐石经、史记夏本记并无, 依江声、孙星衍校删。皮锡瑞谓今文无“人”字。)乃 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 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 刚而塞,彊而义。’”孙星衍曰:“行谓宽、柔、愿、 乱、扰、直、简、刚、彊之行。九德谓栗、立、恭、敬 、毅、温、廉、塞、义之德。”玉篇云:“亦,臂也。 今作掖。书云:亦行有九德。”是读“亦行”为“掖行 ”。此云“以九德检其行”,是其读亦,谓有九德扶掖 九行。顾野王,晋人,或引今文旧说,故与仲任合。江 声曰:“言人掖扶其行有九德,则亦称道其有德,乃言 其始时某事某事以为验。”按:此云“以事效考其言” ,疑其读“亦言”与“亦行”对文,“言”非谓他人之 “称道”也。盖今文尚书说。皮锡瑞曰:“据仲任说, 则‘乃言’当作‘
考言’,●●形近,疑今文有作‘ 考言’者。”行不合于九德,言不验于事效,宋 、元本并无“九”字。验作“检”。朱校并同。按下文 “行不合于九德,效不检于考功”,字亦作“检”。人 非贤则佞矣。“人”上,宋、元本多“ 考其言”三字,朱校同。“人”作“于”。疑并非。夫 知佞以知贤,知贤以知佞;知佞则贤智自觉,知贤则奸 佞自得。读如“罪人斯得”之得。戴钧 衡曰:“得者,出也。”贤佞异行,考之一验,宋 、元本作“检”。朱校同。情心不同,观之一实。 钱、黄、王、崇文本“心”作“性”。

  问曰:“九德之法,张设久矣,观读之者,莫不 晓见,斗斛之量多少,权衡之县轻重也。县 ,称也。然而居国有土之君,盼 遂案:“
居”字宋本作“君”,是也。曷 为常有邪佞之臣,与常有欺惑之患?”〔曰〕:“ 曰”字据本篇文例增。 〔不〕(无)患〔无〕斗斛 (过),“无患斗斛过”,文不成义。 当作“不患无斗斛”,与下“不患无铨衡”相对为文。 盖“不”字脱,“无患”二字误倒,又衍“过”字。盼 遂案:依上下文例,句首宜补“曰”字。此下皆仲任答 问者之辞也。所量非其谷;不患无铨衡,所铨非其 物故也。在人君位者,皆知九德之可以检行,事效可以 知情,然而惑乱不能见者,则明不察之故也。人有不能 行,行无不可检;人有不能考,情无不可知。

  问曰:“行不合于九德,效不检于考功,进近非 贤,非贤则佞。夫庸庸之材,无高之知,宋 、元本“之”并作“又”。朱校同。孙曰:“无高之知 ”,义不可通。元本“之”作“又”,亦费解。疑当作 “又无高知”。不能及贤,盼遂 案:“高”字绝句。宋本“之”作“
又”,“又知不能及贤”为句。孙 说非。贤功不效,贤行不应,可谓佞乎?”曰:材 有不相及,行有不相追,功有不相袭。若知无相袭,人 材相什百,取舍宜同。“无”字疑衍。 “人”当作“合”,属上为句。“知相袭合,材相什百 ”对文。“材”上不当有“人”字。本篇多以“材”、 “知”对举。“舍”同“舍”。贤佞殊行,是是非 非,实名俱立,而效有成败,(是非之言俱当),功有 正邪,“效有成败,功有正邪”,相对 为文。羼入“是非之言俱当”句,则义难通。盖“实名 俱立”句注语,传写误入正文。言合行违,下 节“佞人”二字,疑当在此句上。名盛行废。

  (佞人)问曰:吴云:“佞人” 二字当删。盼遂案:“佞人”下应有“也”字,属上节 读,正答“可谓佞乎”之问。“行合九德则贤,不 合则佞。世人操行者,可尽谓佞乎?”曰:诸非皆恶, 恶中之逆者,谓之无道;恶中之巧者,谓之佞人。盼 遂案:“巧”字宜依宋本改作“功”。下文云:“恶中 立功者谓之佞。能为功者,才高知明。”皆足证通津改 “功”为“巧”之误。圣王刑宪,佞在恶中;圣王 赏劝,贤在善中。纯洁之贤,盼遂案: 此句上下文义不贯,疑有讹脱。或此为衍文。善中 殊高,贤中之圣也;善中大佞,“善” 疑当作“恶”。上文:“恶中之巧者,谓之佞人。”又 云:“圣王刑宪,佞在恶中。”下文:“察佞由恶。” 并其证。恶中之雄也。盼遂案: “善”当为“恶”。此涉上句“善”字而误。上文“善 中殊高,贤中之圣也”,下文“察佞由恶”,皆本文应 作“恶中大佞”之证。故曰:“观贤由善,宋 本、朱校元本同。程本以下并误作“义”。察佞由 恶。”盖引传文。善恶定成,贤 佞形矣。

  问曰:“聪明有蔽塞,推行有谬误,“ 推行”疑当作“操行”,下同。今以是者为贤,非 者为佞,殆不得贤之实乎?”曰:聪明蔽塞,推行谬误 ,人之所歉也。言人之所短也。宋本“ 歉”作“兼”。朱校同。故曰:“刑故无小,宥过 无大。”伪大禹谟有此文。仲任盖别有 据。孔传曰:“过误虽大必宥,故犯虽小必刑。”盼遂 案:此二语今见伪古文尚书大禹谟。仲任盖据佚尚书文 也。近代辑古文书者,皆失此语。圣君原心省意, 汉书王嘉传云:“圣王断狱,必先原心 定罪,探意立情。”后书霍谞传云:“谞闻春秋之义, 原情定过,赦事诛意。”广雅释诂曰:“謜,度也。” 原、謜字通。故诛故贳误。贳, 缓恕其罪也。故,故意犯。误,过失犯。董仲舒决狱曰 :“意苟不恶,释而无罪。”(书抄四四。)周礼秋官 司刺注郑司农引律曰:“过失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不坐死。”故贼 加增,过误减损,孙曰:疑当作“故误 则加增,过误则减损”。“贼”即“则”字之误。故误 者,有心之误。有心之误,则加重其罪。过误者,无心 之误。无心之误,则减损其罪。后汉书郭躬传云:“有 兄弟共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者,而罪未有所归。帝以兄不训弟,故报兄 重而减弟死。中常侍孙章宣诏,误言两报重,尚书奏章 矫制,罪当腰斩。帝召躬问之。躬对章应罚金。帝曰: ‘章矫诏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何谓罚金?’躬曰:‘法令有故、误。 章传命之缪,于事为误,误者其文则轻。’帝曰:‘章 与囚同县,疑其故也。’躬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 。君子不逆诈。君王法天,刑不可以委曲生意。’帝曰 :‘善。’”躬之所谓“故”者,即“故误”。“误” 者,即“过误”也。晖按:孙说非也。“故诛故贳误” 句绝。孙读“误故贼加增”,故使其义难通。汉人言律 ,或以“故”、“过”对言,或以“故”、“误”对言 。过、误义同,故有以“过误”连言。此文云:“刑故 无小,宥过无大。”又云:“故贼加增,过误减损。” 以“故”、“过”对言者。雷虚篇:“天不原误,反而 贳故。”此文云:“诛故贳误。”郭躬云:“法令有故 、误。”此以“故”、“误”对言者。后汉纪九:“时 诏赐降胡子缣,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上欲鞭之。钟 离意曰:过误者,人所有也。”雷虚篇曰:“以冬过误 。”此文云:“过误减损。”潜夫论述赦篇:“虽有大 罪,非欲以终身为恶,乃过误尔。”又云:“时有过误 ,不幸陷离者尔。”并以“过、误”连文者。张斐律表 曰:(晋书刑法志。)“知而犯之谓之故,不意误犯谓 之过失。”是“故”与“误”义正相反。孙氏云:“所 谓故者,即故误也。”其说殊非。盼遂案:此当以“贳 误”句绝,即伪尚书之“宥过无大”意。“诛故”与“ 贳误”相对为文,即伪尚书“刑故无小”之意。“故贼 ”者,书尧典“怙终贼刑”,郑玄注:“怙其奸邪,终 身以为残贱则用刑之。”此“故贼”犹尚书之“怙贼” 矣。此文应解作圣君原心省意,故诛故者而贳误者。于 故贼者则加增其刑,过误者则减损其刑也。孙氏举正误 以“贳误”之“误”属下句读,欲改成“故误则加增, 过误则减损”,此文益难通矣。一狱吏所能定也, 贤者见之不疑矣。

  问曰:“言行无功效,可谓佞乎?”〔曰〕:吴 曰:“可谓佞乎”下脱一“曰”字。盖问者以有无功效 为疑,论家答以苏、张立功,适足为佞。苏秦约六 国为从,彊秦不敢窥兵于关外;张仪为横,六国不敢同 攻于关内。六国约从,则秦畏而六国彊;三秦称横,则 秦彊而天下弱。功着效明,载纪竹帛,虽贤何以加之? 太史公叙言众贤,仪、秦有篇,史记各 有传。无嫉恶之文,恶,乌路切 。功钧名敌,不异于贤。夫功之不可以效贤,犹名 之不可实也。仪、秦,排难之人也,处扰攘之世,行揣 摩之术,秦策一:“得太公阴符之谋, 伏而诵之。简练以为揣摩。”高注:“揣,定也。摩, 合也。定诸侯使雠其术,以成六国之从也。”史记苏秦 传集解曰:“鬼谷子有揣摩篇。”索隐引王劭曰:“揣 情摩意,是鬼谷之二章名,非为一篇也。”按:高诱说 是。当此之时,稷、契不能与之争计,禹、皋陶不 能与之比效。若夫阴阳调和,风雨时适,五谷丰熟,盗 贼衰息,人举廉让,家行道德之功,命禄贵美,术数所 致,非道德之所成也。太史公记功,故高来□,“ 祀”或从“异”。记录成则着效明验,揽载高卓, 数句义难通。以仪、秦功美,故 列其状。由此言之,佞人亦能以权说立功为效。无效, 未可为佞也。难曰:“恶中立功者谓之佞。能为功者, 材高知明。思虑远者,必傍义依仁,乱于大贤。故觉佞 之篇曰:刘盼遂曰:“论衡逸篇名也。 ”盼遂案:觉佞当是论衡佚篇,与答佞为姐妹篇,旧相 次也。犹实知之后有知实,能圣之后有实圣也。能圣、 实圣见须颂篇,亦佚篇也。详予论衡篇数次第考。‘ 人主好辨,通“辩”。佞人言利 ;人主好文,佞人辞丽。’心合意同,偶当人主,说而 不见其非,何以知其伪而伺其奸乎?”盼 遂案:“伺”,宋本作“司”。司、伺古今字。曰 :是谓庸庸之君也,材下知昏,蔽惑不见。(后又)贤 〔圣〕之君,孙曰:“后又贤之君”, 文不成义。御览四百二引作“贤圣之君”。此文“又” 字,即“圣”字之误。“圣”俗写作“圣”,因坏为“ 又”耳。“后”疑“若”字之讹。“后又贤之君”,当 作“若圣贤之君”。晖按:此文本作“贤圣之君”。“ 后又”二字并俗写“圣”字之伪,又误倒耳。非本作“ 圣贤”。本书言“圣贤”,多作“贤圣”。书虚篇:“ 贤圣所传,无不然之事。”问孔篇:“以为贤圣所言皆 无非。”别通篇:“不与贤圣通业,望有高世之名,难 哉。”又云:“孔、墨之业,贤圣之书。”并其例。盼 遂案:此句当是“若大贤之君。”“若”与“后”,“ 大”与“又”,皆形近字。察之审明,若视俎上之 脯,指掌中之理,数局上之棋,摘辕中之马。鱼鳖匿渊 ,捕渔者知其源;禽兽藏山,畋猎者见其脉。佞人异行 于世,世不能见,庸庸之主,无高材之人也。难曰:“ 人君好辨,佞人言利;人主好文,佞人辞丽。言操合同 ,何以觉之?”曰:文王官人法曰:推其往行,以揆其 来言,听其来言,以省其往行,俞曰: 今大戴礼文王官人篇:“王曰:大师,汝推其往言,以 揆其来行;听其来言,以省往行。”与此不同。卢辨注 引孔子曰:“始吾于人,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 听其言而观其行。”然则无论来与往,皆以言揆行,不 以行揆言,此所引或有误也。晖按:俞说是也。“推其 往行”,宋本作“推其往言”。朱校元本同。正与大戴 礼合。疑当据改。盖后人误据“推其往行”,而改“揆 其来行”为“揆其来言”矣。观其阳以考其阴,察 其内以揆其外。是故诈善设节者可知,“ 诈善设节”,大戴记作“隐节”。饰伪无情者可辨 ,质诚居善者可得,含忠守节者可见也。”“ 含忠守节”,大戴记作“忠惠守义”。人之旧性不 辨,人君好辨,佞人学,求合于上也。文 有误衍。此与下文“佞人意欲称上”对文,句法当一律 。“求”,宋、元本作“表”,朱校同。“
上”,宋本作“心”,朱校同。义 亦难通。人之故能不文,宋、元 本“故”作“敢”,朱校同。非也。“故能”、“旧性 ”对文。人君好文,佞人意欲称上。宋 、元本“意”作“系”,朱校同。上奢,己丽服; 上俭,己不●。宋本作“□”,元本作 “饰”,字并同。“●”、“□”俗字。今操与古 殊,古谓往日。朝行与家别。考 乡里之迹,证朝廷之行,“廷”,通津 本、王本误作“庭”。今据朱校元本、崇文本正。察 共亲之节,明事君之操,外内不相称,名实不相副,际 会发见,奸伪觉露也。“伪”,旧作“ 为”,从崇文本改。盼遂案:“
为”宜作“伪”。“奸伪”与“际 会”皆双字也。

  问曰:“人操行无恒,权时制宜,信者欺人,直 者曲挠。权变所设,前后异操;事有所应,左右异语。 儒书所载,权变非一。今以素故考之,毋乃失实乎?” 曰:贤者有权,佞者有权。贤者之有权,后有应;佞人 之有权,亦反经,后有恶。公羊桓十一 年传:“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行权有道,不害 人以行权。”说苑权谋篇曰:“
权谋有正有邪,君子之权谋正,小 人之权谋邪。正者,其权谋公,故其为百姓尽心也诚; 彼邪者,好私尚利,故其为百姓也诈。”此云:“贤者 权后有应,佞人权后有恶”,与之义同。故贤人之 权,为事为国;佞人之权,为身为家。观其所权,贤佞 可论,察其发动,邪正可名。

  问曰:“佞人好毁人,有诸?”曰:佞人不毁人 。如毁人,是谗人也。何则?佞人求利,故不毁人。苟 利于己,曷为毁之?苟不利于己,元、 通津、程、何本并作“己于”,今从王本、崇文本正。 毁之无益。盼遂案:“己于”二 字宜互倒,上文“苟利于己”,其证也。以计求便 ,以数取利,利则(取)便得,孙曰: “利则”无义。“则”当作“取”,字之误也。此承上 文“以计求便,以数取利”言之。下文云:“安能得容 世取利于上。”妒人共事,然后危人。其危人也, 非毁之;而其害人也,非泊之。誉而危之,故人不知; 厚而害之,盼遂案:宋本“而”作“也 ”,误。故人不疑。是故佞人〔危人,人〕危而不 怨;害人,之(人)败而不仇,吴曰: 此文疑当作“危人人危而不怨,害人人败而不仇”。大 意如是,各本夺误不可读。晖按:吴说是也。本书“人 ”多误作“之”。以“害人人败”例之,则知“
危”上脱“危人人”三字。隐 情匿意为之功也。如毁人,人亦毁之,众不亲,士不附 也,安能得容世取利于上?

  问曰:“佞人不毁人于世间,毁人于将前乎?” 将,郡将也。前汉书严延年传:“延年 新将。”注:“新为郡将也。谓郡为郡将者,以其兼领 武事也。”曰:佞人以人欺将,盼 遂案:宋本“欺”作“斯”。此本亦系剜改。不毁 人于将。朱校元本、程、何本并同。王 本、崇文本并误作“不毁于将将”。“然则佞人奈 何?”或问也。曰:佞人毁人, 誉之;危人,安之。毁危奈何?假令甲有高行奇知,名 声显闻,将恐人君召问,扶而胜己,欲故废不言,将 不言于上。常腾誉之。荐之者众,将 誉甲贤于郡。荐,众荐于将。将议欲用,问〔佞〕 人;〔佞〕人必(不)对曰:疑此文当 作:“问佞人,佞人必对曰。”此为设事,以明“佞人 欺将”,“毁人誉之”之状。自此至“舍之不两相损” ,为佞人对词。下文“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可证 。盖“佞”字脱,“不”字衍,遂使此文上下隔断,义 难通矣。“甲贤而宜召也。何则?甲意不欲留县, 前闻其语矣,声望欲入府,“声”字误 。“望”,非为“声望”之义。在郡则望欲入州。 志高则操与人异,望远则意不顾近。屈而用之,其心不 满,不则卧病。“不”读“否”,下同 。贱而命之,则伤贤,不则损威。故人君所以失名 损誉者,好臣所常臣也。“常”,宋、 元本并作“当”。朱校同。自耐下之,“ 耐”通“能”。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 便。夫用之不两相益,舍之不两相损。”人君畏其志, “人君”当作“将”,盖浅者不明其义 而妄改也。此谓将畏甲贤之志而不用,无涉“人君”。 上文“将议欲用”,是用不用,据“将”言也。信 佞人之言,遂置不用。置,废也。

  问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 上”,宋本作“正”,朱校同。将有师学检也?” “将”犹“抑”也。曰:〔佞〕 人自有知以诈人,齐曰:“曰”下脱“ 佞”字。及其说人主,须术以动上,犹上人自有勇 〔以〕威人,齐曰:以“佞人自有知以 诈人”例之,“
勇”下脱“以”字。及其战斗 ,须兵法以进众。术则从横,师则鬼谷也。从 ,苏秦合关东诸侯也。横,张仪连关中也。史记苏秦传 集解引徐广曰:“颍川阳城有鬼谷,盖是其人所居,困 为号。”骃案:风俗通义曰:“鬼谷先生,六国时从横 家。”索隐引乐台注鬼谷子书云:“苏秦欲神秘其道, 故假名鬼谷。”文选二十一注引鬼谷子序曰:“
周时有豪士隐于鬼谷者,自号鬼谷 子,言其自远也。然鬼谷之名,隐者通号也。”传 曰:“苏秦、张仪〔习〕从横(习)之〔术于〕鬼谷先 生,孙曰:当作“苏秦、张仪习从横之 术于鬼谷先生。”今脱“术”字、“于”字,又将“习 ”字误倒于“从横”之下,故文义不顺。御览六十二( 晖按:“六十二”当作“四百六十二”。)及四百八十 八引并作“苏秦、张仪学从横之术于鬼谷先生”。晖按 :类聚三五引与御览正同。“习”作“学”。掘地 为坑,曰:‘下,说令我泣出,则耐分人君之地。’“ 曰”字上,御览四八八、类聚三五引并有“先生”二字 。“下,说令我泣出”,并作“能说我泣出”。御览四 六二引“下说”上亦有“能”字。疑此文“能”字今脱 。“人君”,御览两引并作“人主”。苏秦下,说 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张仪不(亦)若。“ 不若”当作“亦若”。“亦若”犹“亦然”也。御览四 六二引作“苏秦说,鬼谷先生泣沾衿。张仪下,说,鬼 谷先生泣亦沾衿。”即意引此文。若作“张仪不若”, 则不得引作“张仪下,说,鬼谷先生泣亦沾衿”矣。又 御览五五引典略曰:“苏秦与张仪始俱东学于齐鬼谷先 生,皆通经艺百家之言。鬼谷弟子五百余人,为作窟, 深二丈,曰:有能独下在窟中,说使泣者,则能分人主 之地矣。秦下,说之,鬼谷泣下沾衿。秦与仪说一体也 。”是亦谓仪说若秦。又明雩篇曰:“苏秦、张仪悲说 坑中,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傥可出苏、张之说以感天乎 。”亦以苏、张相若为义。并其证也。盖后人见下文云 “张仪曰:此吾所不及苏君者”,则妄改此文“亦若” 为“不若”矣。苏秦相赵,并相六国。张仪贫贱往 归,苏秦座之堂下,食以仆妾之食,数让激怒,让 ,责也。欲令相秦。仪忿恨,遂西入秦。苏秦使人 厚送。其后觉知,曰:“此在其术中,盼 遂案:“其”,宋本作“吾”,盖涉下文而误。吾 不知也,“其”,宋本作“吾”,朱校 同。按:史记张仪传云:“此吾在术中而不悟。”疑此 文原作“此吾在术中”,宋本“吾在”二字误倒,今本 则妄改作“其”。此吾所不及苏君者。”事 见史记张仪传。知深有术,权变锋出,故身尊崇荣 显,为世雄杰。深谋明术,“谋”,宋 、元本并作“须”,朱校同。深浅不能并行,明闇 不能并知。

  问曰:“佞人养名作高,有诸?”曰:佞人食( 贪)利专权,
食利”于义未妥。“食”当作“贪 ”,形之误也。下文:“佞人贪利名之显。”又云:“ 佞人怀贪利之心。”并其证。不养名作高。贪权据 凡,则高名自立矣。称于小人,不行于君子。何则?利 义相伐,正邪相反。义动君子,利动小人。佞人贪利名 之显,君(子)不安。下(不)则身危。“ 下则”无义,当为“不则”之误。“不则”即“否则” 。上文“不则卧病”,“不则损威”,正其比。宋本正 作“不则”,朱校同。当据正。又“君子不安”,当作 “君不安”。此文言佞者贪利,人君不得安于位。不然 ,则佞人自身危殆。不当插言“君子不安”也。“君不 安”,因佞人“贪权据凡”。“身危”,即下文“
佞者皆以祸终不能养其身”也。盖 “子”字涉上文“君子”而衍,遂使其义难通。举 世为佞者,“举”,宋、元本并作“安 ”,朱校同。疑是“案”之坏字。后人不得其义,妄改 作“举”。皆以祸众。“众”、 “终”古通。诗振鹭:“以永终誉。”后汉书崔骃传“ 终”作“
众”。韩策:“臣使人刺之,终莫 能就。”史记刺客传“终”作“众”。士相见礼:“众 皆若是。”注曰:“今文‘众’为‘终’。”不能 养其身,安能养其名?上世列传,弃宗(荣)养身,吴 曰:“宗”疑当作“荣”,形近而误。违利赴名, 竹帛所载,伯成子高委国而耕,出庄子 ,注逢遇篇。于陵子辞位灌园。史 记邹阳上书曰:“于陵子仲辞三公为人灌园。”索隐曰 :孟子云:“陈仲子,齐陈氏之族。兄为齐卿,仲子以 为不义,乃适楚,居于于陵,自谓于陵子仲。楚王聘以 为相,子仲遂夫妻相与逃,为人灌园。”近世兰陵 王仲子、孙曰:后汉书王良传:“字仲 子,东海兰陵人也。少好学,习小夏侯尚书。王莽时, 称病不仕,教授诸生千余人。建武二年,大司马吴汉辟 ,不应。后连征,辄称病。诏以玄纁聘之,遂不应。后 光武幸兰陵,遣使者问良所疾苦,不能言对。诏复其子 孙邑中徭役,卒于家。”东都(
郡)昔庐君阳,“庐”当作“卢” 。孙曰:“东都”疑当作“东郡”。昔卢君阳,即索卢 放也。后汉书独行传:“索卢放,字君阳,东郡人也。 ”章怀注:“索卢,姓也。”此作“昔卢”者,索、昔 声近。吕氏春秋尊师篇云:“禽滑厘弟子索卢参,东方 之巨狡也。”则索卢之姓,战国时已有之。吴说同。寝 位久病,不应上征,可谓养名矣。夫不以道进,必不以 道出身;不以义止,必不以义立名。佞人怀贪利之心, 轻祸重身,倾死为僇矣,何名之养?义废德坏,操行随 辱,何云作高?

  问曰:“大佞易知乎?小佞易知也?”曰:大佞 易知,小佞难知。何则?大佞材高,其迹易察;小佞知 下,其效难省。何以明之?成事:小盗难觉,大盗易知 也。攻城袭邑,剽劫虏掠,发则事觉,道路皆知盗也; 穿凿垣墙,狸步鼠窃,莫知谓谁。曰:“大佞奸深,惑 乱盼遂案:“曰”字应在下文“书曰: 知人则哲”句端。盖此文仍为仲任所持“大佞易知”之 论。“书曰:知人则哲”至“何易之有”七语,乃或人 与仲任辨诘之词也。自脱“曰”字,遂难于索解矣。其 人,如大盗(佞)易知,人君何难?“ 大盗”,宋、元本并作“大佞”,朱校同。按:作“大 佞”是也。此设或难,以破“大佞易知”。书曰: ‘知人则哲,惟帝难之。’皋陶谟:“ 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禹曰:‘吁!咸若 是。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此作“知人 则哲,惟帝难之”。是应篇、定贤篇、汉书武帝纪元狩 元年诏、后汉纪九永平三年明帝语、后汉书虞延传、三 国志魏志三少帝纪博士庾峻对引经并同。皮锡瑞曰:“ 无‘其’字,盖三家异文。”又按:是应篇曰:“舜何 难于知佞人,而使此陶陈知人之术。”下引此经。正说 篇曰:“舜难知佞,使皋陶陈知人之法。”后汉书杨秉 传,秉上疏:“皋陶诫虞,在于官人。”是帝谓舜也。 伪孔传:“言帝尧亦以知人安民为难。”江声曰:“伪 孔以帝为尧。尧既崩,臣子不应平议其短,伪孔非是。 ”张文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舒艺室随笔曰:“上下文帝皆称舜,此何独属 尧?”其说是也。虞舜大圣,欢兜大佞。皋 陶谟曰:“
能哲而惠,何忧乎欢兜?何迁乎有 苗?何畏乎巧言令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孔壬?”马注:“禹为父隐,故不 言鲧。”(见释文。史记五帝纪集解引作“郑曰”。) 是其意以“孔壬”指共工,盖古文说。此文云“欢兜大 佞”。恢国篇云:“三苗巧佞之人。”楚辞九叹王注: “三苗,尧之佞臣也。”是以“巧言令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孔壬”指欢兜 、有苗,盖今文说。皮锡瑞曰:“
淮南修务训引书曰:‘能哲且惠, 黎民怀之。何忧欢兜?何迁有苗?故仁莫大于爱人,知 莫大于知人。’无下‘何畏乎’句,似亦以‘巧言令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 孔壬’即指欢兜与有苗也。”伪孔传以“巧言令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指 共工“
孔壬”总指三人,则又异说也。大 圣难知大佞,大佞不忧大圣,何易之有?”是谓下知之 ,上知之。知佞有上下之异。盼遂案: 句首疑脱“曰”字。此仲任答或人“大佞难知”之问也 。上知之,大难小易;下知之,大易小难。何则? 〔大〕佞(人)材高,“佞人”当作“ 大佞”。“大”、“人”形讹,文又误倒。“大佞材高 ”,与下“小佞材下”相对为文。上文“大佞材高,其 迹易察;小佞知下,其效难省”,是其证。论说丽 美,因丽美之说,人主之威,人主心三 字疑衍。并不能责,盼遂案:“ 立”字疑当为“主”字,形之误也。知或不能觉。 “知”读“智”。小佞材下,对 乡失漏,“乡”读“向”。盼遂案:“ 乡”读为“向”。程材篇:“对向谬误。”此用假字, 彼用正字。际会不密,人君警悟,得知其故。大难 小易也。屋漏在上,知者在下。书解篇 曰:“知屋漏者在宇下。”漏大,下见之着;漏小 ,下见之微。或曰:言于孔子也。“ 雍也仁而不佞。”孔子曰:“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 憎于民。”“民”,朱校元本同。王本 、崇文本作“人”,盖依论语公冶长篇改。集解马曰: “雍,弟子仲弓名,姓冉。”孔曰:“屡,数也。佞人 口辞捷给,数为人所憎。”引之者,明下知佞,大易小 难也。盼遂案:吴承仕曰:“‘民’本是‘人’字,后 世改回。唐人避讳而误改之。”误设计数,“ 计”,宋本作“系”,朱校元本同。烦扰农商,损 下益上,愁民说主。“说”读“悦”。 损上益下,忠臣之说也;损下益上,佞人之义也。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小子鸣鼓而 攻之可也。此孔子语,见论语先进篇。 “小子”上当有“孔子曰”三字。顺鼓篇、盐铁论刺议 篇并谓孔子语。若无“孔子曰”三字,则失论语原意。 集解孔曰:“周公,天子之宰,卿士也。”聚敛, 季氏不知其恶,不知百姓所共非也。盼 遂案:自“或曰:雍也”以下,文有脱误。此节本系辨 证大佞小佞易知难知之事,最后举屋漏之大小,下见之 着微为例,以明大小佞之区别,语意未完,即接以“雍 也仁而不佞”之文,将以何明?苟非脱误,则仲任难免 落叶不复归根之讥矣。
 
 
 

论衡校释卷第十二

    程材篇

  盼遂案:量知篇云:“材尽德成, 其比于文吏亦雕琢者,程量多矣。”

  论者多谓儒生不及彼文吏,汉书 儿宽传:“文史法律之吏。”见文吏利便,而儒生 陆落,文选蜀都赋注引蔡邕曰:“凝雨 曰陆。”释名释地曰:“陆,漉也,水流漉而去也。” 毕沅曰:“陆有流漉之谊。”按:说文曰:“漉,水下 貌。”“陆”、“落”双声,犹言“沉沦”也。庄子则 阳篇“陆沉”,义亦当如此。司马彪注:“陆沉,无水 而沉也。”恐失之迂。淮南览冥篇云:“是谓坐驰陆沉 ,昼冥宵明。”则其义又如司马说。王本、崇文本改作 “堕落”,妄也。盼遂案:“陆落”双声连绵字,失意 之貌。或作“牢落”、“辽落”、“寥落”,皆一声转 变。则诋訾儒生以为浅短,称誉文吏谓之深长。是 不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 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更 ”犹“经历”也。儒生不习也。“ 不”犹“未”也。谓文吏更事,儒生不习,可也; 谓文吏深长,儒生浅短,知妄矣。“知 ”字无取。“可也”、“妄矣”相对成义。“知”字盖 涉“
短”字伪衍。

  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则?并 好仕学宦,用吏为绳表也。儒生有阙,俗共短之;文吏 有过,俗不敢訾。归非于儒生,付是于文吏也。夫儒生 材非下于文吏,又非所习之业非所当为也,然世俗共短 之者,见将不好用也。将,郡将。注前 篇。将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须文吏以领 之也。夫论善谋材,吕氏春秋当染篇注 :“论犹择也。”施用累能,“ 施”读作“貤”。说文:“貤,重次弟物也。”累,序 累也。下文“科用累能”,语意正同。超奇篇:“能差 众儒之才,累其高下,贤于所累。”书解篇:“析累二 字,孰者为贤。”定贤篇:“太史公序累,以汤为酷。 ”并与此“累”字义同。汉书谷永传:“絫亲疏,序材 能。”“絫”亦当作“貤累”、“
序累”解。师古曰:“累,谓积累 其次而计之也。”期于有益。文吏理烦,身役于职 ,职判功立,盼遂案:“判”为“辨” 之借字。考工记注:“辨,具也。”荀子议兵篇注:“ 辨,治也。”“职辨”与“
功立”为骈词。将尊其能。儒 生栗栗,不能当剧;将有烦疑,不能效力。力无益于时 ,则官不及其身也。将以官课材,材以官为验,是故世 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 能之将。世俗之论,缘将好恶。

  今世之将,“今”犹“若”也。 材高知深,通达众凡,元本“凡 ”作“事”,朱校同。按:答佞篇曰:“贪权据凡。” 与此“众凡”义同。元本作“众事”,非也。举纲 持领,事无不定;其置文吏也,备数满员,足以辅己志 。志在修德,务在立化,则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 夫文吏能破坚理烦,不能守身,身则亦不能辅将。孙 曰:“
身”字不当重,疑衍一“身”字。 或当重“不能守身”一句,而今本脱三字耳。儒生 不习于职,长于匡救;将相倾侧,谏难不惧。案世间能 建蹇蹇之节,易蹇卦六二爻曰:“王臣 蹇蹇,匪躬之故。”离骚王注:“謇謇,忠贞貌也。” 謇、蹇字同。成三谏之议,“议 ”当作“
义”。公羊庄二十四年传:“三谏 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注:“谏必 三者,取月生三日而成魄,臣道就也。”楚词七谏王逸 章句曰:“谏者,正也。谓陈法度以谏正君也。古者人 臣三谏不从,退而待放。”令将检身自敕,敕 ,诫也。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 将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文吏以事胜,以忠 负;儒生以节优,以职劣。二者长短,各有所宜;世之 将相,各有所取。取儒生者,必轨德立化者也;取文吏 者,必优事理乱者也。

  材不自能则须助,须助则待劲。孙 曰:“劲”与“缮”通。说文:“缮,补也。”左僖十 五年传注:“缮,治也。”周官缮人注:“
缮之言劲也,善也。”疏以其所掌 弓弩,有坚劲而善,堪为王用者。是“缮”有以善补治 其不足之意。此谓己既无材,则须辅;既须辅助,则必 待善人以补治其缺也。故下云:“官之立佐,为力不足 也;吏之取能,为材不及也。”是其义矣。曲礼:“急 缮其怒。”注:“缮读曰劲。”官之立佐,为力不 足也;吏之取能,为材不及也。日之照幽,不须灯烛; 贲、育当敌,孟贲、夏育,古勇士。广 韵以“贲”为姓,非。不待辅佐。使将相知(之) 力,若日之照幽,“知”当从朱校元本 作“之”,声之误也。上文“官之立佐,为力不足也” ,两“
力”字相承。贲、育之难敌, 则文吏之能无所用也。病作而医用,祸起而巫使。如自 能案方和药,入室求祟,则医不售而巫不进矣。桥梁之 设也,足不能越沟也;车马之用也,走不能追远也。足 能越沟,走能追远,则桥梁不设,车马不用矣。天地事 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极,须仰以给足者也。今世之 将相,不责己之不能,而贱儒生之不习;不原文吏之所 得得用,“得”字不当重。疑衍一“得 ”字。而尊其材,谓之善吏。非文吏,忧不除;非 文吏,患不救。是以选举取常故,意林 引仲长统昌言曰:“天下士有三俗:其一俗,选士而论 族姓阀阅。”后汉书章帝纪,诏曰:“选举乖实,可不 忧与?乡选里举,今刺史守相,不明真讹。每寻前世, 举人贡士,或起圳亩,不系阀阅。”注:“言前代举人 ,务取贤才,不拘门地。”又韦彪传,彪上议曰:“伏 惟明诏,垂恩选举,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 ”后汉纪九,宋均曰:“今选举不得幽隐侧陋,但见长 吏耳。”是东汉选举,多以门地为限。此云“取常故” ,盖即其义。下文云“儒生无阀阅”,即承此为言。案 吏取无害。后谢短篇曰:“文吏晓簿书 ,自谓文无害。”墨子号令篇曰:“举吏贞廉忠信无害 可任事者。”又曰:“
谨择吏之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史 记萧相国世家:“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集解汉书 音义云:“文无害,有文无所柱害也。律有无害都吏, 如今言公平吏。一曰:无害者,如言无比,陈留间语也 。”索隐引应劭云:“虽为吏而不刻害。”韦昭云:“ 为有文理,无伤害也。”汉书萧何传注,服虔曰:“为 人解通无嫉害也。”应劭曰:“虽为文吏,而不刻害也 。”苏林曰:“毋害,若言无比也。一曰:害,胜也, 无能胜害之者。”师古曰:“害,伤也,无人能伤害之 也。”今按:“无害”、“文无害”,汉人常语。(墨 子号令篇,后人作也。)“文”谓论狱之文辞。史、汉 所言“文深”、“文恶”、“舞文弄法”,诸“文”字 义并同。“文无害”,文辞无伤害也。汉书音义谓“如 言公平吏”,其说得之。后汉书百官志:“秋冬遣无害 吏。”刘昭注同。史记赵禹、张汤、减宣、杜周诸传所 言“无害”,其义并同。至赵禹传:“禹无害,然文深 。”“无害”者,案法为文,不以私意陷害。“文深” 者,引据法宪,多从其重也。刘奉世惑于此,谓“无害 ”为无害于行,非也。至苏林、师古说,无人能伤害之 ,则“
害”字对吏言,失之远矣。儒 生无阀阅,注谢短篇。所能不能 任剧,繁剧也。故陋于选举,佚 于朝廷。通津本、王本作“庭”,今从 崇文本。

  聪慧捷疾者,谓儒生。随 时变化,学知吏事,则踵文吏之后,未得良善之名。守 古循志,案礼脩义,辄为将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戏。“ 毗”读作“卑”,音同字通。(诗节南山:“天子是毗 。”释文:“‘毗’,王本作‘埤’。”荀子宥坐篇引 作“庳”。)卑戏,谓为文吏所贱视也。盼遂案:“毗 戏”疑为“儿戏”之误。“毗”字或体为“毗”,故易 与“儿”互讹。不见任则执欲息退,见毗戏则意不 得,临职不劝,察事不精,遂为不能,“ 为”读作“谓”。斥落不习。有俗材而无雅度者, 学知吏事,乱于文吏,谓混入文吏之间 。观将所知,“知”字无义,疑 当作“之”,声之误也。“之”,往也。谓观将所旨趋 ,言投其好也。适时所急,转志易务,昼夜学问, 无所羞耻,期于成能名文而已。名文, 言以文法名。其高志妙操之人,耻降意损崇,以称 媚取进,深疾才能之儒。洎入文吏之科,疾 ,恶也。洎入,犹言浸入也。恶趋时之儒乱于文吏。盼 遂案:“洎”为“汨”之误。坚守高志,不肯下学 。亦时或精闇不及,“亦时或”,疑当 作“亦或时”,本书常语。意疏不密,临事不识; 对向谬误,拜起不便,拜起,拜跪也。 说详是应篇。下文云:“习对向,滑习跪拜。”与此正 反为文。进退失度;奏记言事,后 汉书班固传注:“奏,进也。记,书。前书:‘待诏郑 朋奏记于萧望之。’奏记自朋始也。”蒙士解过, 解过,谓指摘过失。自纪篇:“专荐未 达,解已进者过。”一曰:“解过”疑当作“解逅”。 庄子胠箧篇:“解垢同异之变多,则俗惑于辩矣。”淮 南俶真篇:“孰肯解构人间之事,以物烦其性命乎?” 后汉书阎后纪:“济阴王在内,邂逅公卿立之,还为大 害。”隗嚣传:“帝报以手书曰:‘自今以后,手书相 闻,勿用傍人解构之言。’”窦融传:“欲设间离之说 ,乱惑真心,转相解构,以成其奸。”解垢、解构、邂 逅,并声近义通。庄子释文:“解垢,诡曲之辞。”李 贤于隗嚣传注曰:“解构,犹间构也。”并得其义。“ 蒙士解逅”,谓遭多口之士间构也。盖浅人不知“解逅 ”有“间构”之义,而妄改之。援引古义;割切将 欲,直言一指,触讳犯忌;封蒙约缚,简绳检署,事不 如法;文辞卓诡,辟剌离实,曲不应义。故世俗轻之, 文吏薄之,将相贱之。

  是以世俗学问者,不肯竟经明学,深知古今,忽 欲成一家章句。义理略具,同超(趋)学史书,吴 曰:“同超”无义。以文势测之,“同”疑当作“因” ,“超”疑当作“趋”,并形近之讹。论言俗人不肯竟 经明学,因趋学史书,以就诸曹掾史之职。下文云:“ 趋雠不存志。”义与此同。盐铁论利议篇:“趋迁官吏 。”“趋”,张之象本作“超”。此“趋”、“超”形 近互讹之证。“史书”者,艺文志称“太史试学僮,能 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是也。严延年、贡禹、王 尊传皆有“善史书”之语。孙曰:吴谓“超”为“趋” 字之误,是也。“同趋学史书”句,与上下文义正相一 贯,不必改“同”为“因”也。读律讽令,注 见下。治作情奏,盼遂案:“情 ”疑为“请”之误。请者,笺启之类。墨子书中多以“ 请”代“情”。庄子天下篇:“请欲固置五升之饭。” “请欲”亦“情欲”也。此情、请通假之证。论衡则由 形近而致误写也。习对向,滑习跪拜,盼 遂案:下“
习”字盖涉上“习”字而误衍。“ 滑”犹“习”也。广雅释诂:“滑,美也。”又释言: “滑,津也。”“滑跪拜”亦犹“习跪拜”耳。本论谢 短篇“滑习义理”,“滑习章句”,皆“滑习”连用, 是“滑”亦训“习”之证。家成室就,召署辄能。 徇今不顾古,趋雠不存志,“雠”即“ 售”字。“雠”正,“售”俗。竞进不案礼,废经 不念学。是以古经废而不修,旧学闇而不明,儒者寂于 空室,文吏哗于朝堂。材能之士,随世驱驰;节操之人 ,守隘屏窜。“屏”,意林引作“迸” 。下同。驱驰日以巧,屏窜日以拙。非材顿、知不 及也,“顿”读“钝”。意林引无“顿 ”字。希见阙为,不狎习也。盖足未尝行,尧、禹 问曲折;目未尝见,孔、墨问形象。齐部(郡)世刺绣 ,意林、御览八一五引“部”并作“郡 ”。当据正。淮南说林训:“临淄之女,织纨而思行者 。”高注:“临淄,齐都。”考工记:“五采备谓之绣 。”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 能”下,“巧”下,意林、御览引并有“者”字。“钝 ”并作“恒”。陈留风俗传:(御览一五八。)“襄邑 睢、涣之水出文章,故曰黼黻藻锦,日月华虫,以奉天 子宗庙御服”说文云:“锦,襄邑织文也。”日( 目)见之,日为之,意林、御览引“日 见之”并作“目见之”。宋本、朱校元本正作“目”。 当据正。手狎也。盼遂案:上“ 日”字宋本作“
目”,是也。此承上文“目未尝见 ”而来。使材士未尝见,巧女未尝为,异事诡手, “异”,元本作“易”,朱校同。暂 为卒睹,显露易为者,犹愦愦焉。广雅 释训:“愦愦,乱也。”方今论事,不为希更,“ 为”读“谓”。“希”读“稀”。言不谓儒生未习。而 曰材不敏;不曰未尝为,而曰知不达,失其实也。儒生 材无不能敏,业无不能达,朱校“达” 作“通”。下同。志不有(肯)为。“ 有”,元本作“肯”,朱校同。孙曰:当从元本作“肯 ”。盼遂案:宋本亦作“肯”。今俗见不习,谓之 不能;睹不为,谓之不达。

  科用累能,科,科别也。后汉书 和帝纪:“科别行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后, 是从朝廷谓之也。通津本“廷”作“庭 ”。今从崇文本。下同。如从儒堂订之,则儒生在 上,文吏在下矣。从农论田,田夫胜;从商讲贾,“ 讲”,朱校元本作“论”。贾人贤;今从朝廷,谓 之文吏。或以“谓之”属上读,“文吏 ”属下读。非也。朝廷之人也,幼为干吏,以朝廷 为田亩,以dao笔为耒耜,以文书为农业(桑),吴 曰:意林引作“农桑”。以上文“田亩”、“耒耜”诸 语例之,当以“农桑”为长。犹家人子弟,生长宅 中,意林引作“狎习”。其知曲 折,愈于宾客也。宾客暂至,虽孔、墨之材,不能分别 。儒生犹宾客,文吏犹子弟也。以子弟论之,则文吏晓 于儒生,儒生闇于文吏。今世之将相,知子弟以文吏为 慧,文不成义。疑当作“知子弟以久为 慧”,与下“知宾客以暂为固”正反为文。上文“家人 子弟,生长宅中,其知曲折,愈于宾客”,即此文所据 为义。盖“久”、“文”二字形近而误,又涉上下诸“ 文吏”而衍“吏”字。盼遂案:“文吏”二字有误,当 作“生长”为是。上文:“家人子弟,生长宅中,其知 曲折,愈于宾客也。”此语正承述其事。不能知文 吏以狎为能;两“能”字于词为复。以 下“不知儒生以希为拙”例之,上“能”字衍。一曰: “不能”当作“而不”。本书“能”、“而”通用。知 宾客以暂为固,陋也。不知儒生 以希为拙,惑蔽闇昧,不知类也。

  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汉书 百官公卿表曰:“县有丞尉,秩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 之秩,是为少吏。”师古注引汉官名秩簿云:“佐史月 俸八斛也。”后汉书百官志曰:“郡置诸曹掾史。”注 引汉书音义曰:“正名掾,副曰属。”一郡脩行之 能,堪州从事。“一郡脩行之能”,疑 当作“一郡循行之能”。“循”、“脩”形近而误。“ 佐史”、“循行”并官名。若作“脩行”,则属辞不类 矣。后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曰:“雒阳令员吏七百九十 六人,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 循行二百六十人。”是“佐史”、“循行”并为县员, 故对举为文也。后汉书百官志曰:“有从事史。”然 而郡不召佐史,州不取脩行者,巧习无害,无 害,无伤害人,言公平也。盼遂案:“无害”为两汉考 吏等级之名。汉书萧何传:“何以文毋害为沛主吏掾。 ”注引苏林曰:“无害犹言无比也。”史记索隐引汉书 音义云:“无害者,如言无比,陈留间语也。”则“无 害”殆为上考之名类。文少德高也。佐 史,循行,皆一乡小吏,未习文法,故曰文少。汉世乡 官如三老孝悌力田,皆所以劝导乡里,助成风化者。此 亦宜然,故云德高。五曹自有条品,后 汉书应劭传:“五曹诏书。”注:“成帝初置尚书员五 人。汉旧仪: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户曹,主客曹,三 公曹。”按:后汉书百官志:“尚书六人,属少府。” 本注曰:“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世祖后分为 六曹。”又曰:“每郡置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 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有功曹史。”又曰:“县置诸 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郡员。”是县曹如郡, 郡曹如公府,而无东西曹。按续志,公府曹属太尉,有 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 决曹、兵曹、金曹、仓曹。此云“五曹”,未知其所属 。岂举成帝时制,属少府欤?簿书自有故事,故 事,犹章程也。勤力玩弄,成为巧吏,安足多矣? 贤明之将,程吏取材,礼记儒行:“不 程勇。”注“程犹量也。”不求习论高,言 不以所习为尚。存志不顾文也。言 察其忠节公行之志,不以文法簿书为程。称良吏曰 忠,忠之所以为效,非簿书也。夫事可学而知,礼可习 而善,忠节公行不可立也。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 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贾谊新书大 政下篇:“吏者,理也。理之所出。”杨泉物理论曰: (书抄七七。)“吏者,理也。理万物,平百揆。”苟 有忠良之业,疏拙于事,无损于高。

  论者以儒生不晓簿书,置之于下第。法令比例, 吏断决也。盐铁论曰:“春夏生长,圣 人象而为令。秋冬shaa藏,圣人则而为法。故令者教也, 法者刑罚也。”汉书宣帝纪注,文颖曰:“天子诏所增 损不在律上者为令。”礼记王制注:“已行故事故曰比 。”刑法志师古注:“比,以例相比况也。”周礼秋官 大司寇注:“若今时决事比。”疏曰:“若今律,其有 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取比类以决之。”晖按 :比,今言判例也。文吏治事,必问法家。县官事 务,莫大法令。史记周勃世家索隐:“ 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gguuoojiia为县官者,夏官王畿内县 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按:汉书武帝纪 :“县官衣食不足。”哀帝纪:“没入县官。”东平王 宇传:“县官年少。”并谓天子也。必以吏职程高 ,是则法令之家宜最为上。或曰:“固然。法令,汉家 之经,汉人以经目律。见谢短篇。吏 议决焉。事定于法,诚为明矣。”谓法 令家当高文吏也。曰:夫五经亦汉家之所立,儒 林传赞:“武帝立五经博士。”儒生善政,大义皆 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春 秋繁露楚庄王篇:“
春秋之辞,多所况,是文约而法明 。”又曰:“春秋,义之大者。观其是非,可以得其正 法。”玉杯篇:“论春秋者,合而通之,缘而求之,是 以人道浃而王法立。”又曰:“春秋之法,以人随君, 以君随天。”竹林篇:“春秋之法,卿不忧诸侯,政不 在大夫。”玉英篇:“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其弟亦 不与子而反与之兄子,虽不中法,皆有让高,不可弃也 。弃之则弃善志,取之则害王法。”又曰:“春秋之法 ,大夫不得用地,公子无去国之义,君子不避外难。” 精华篇:“春秋之法,大夫无遂事,出境有可以安社稷 利gguuoojiia者,则专之可也。”又曰:“春秋之听狱者,必 本其事而原其志。”此皆仲舒以律表春秋义也。盐铁论 曰:“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 恶而合于法者诛。”义与之同。汉书艺文志有公羊董仲 舒春秋治狱十六篇。后汉书应劭传:“故胶东相董仲舒 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 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今其书亡, 引见白帖、御览、通典。详困学纪闻六、程树德汉律考 七春秋决狱考。然则春秋,汉之经,孔子制作,垂 遗于汉。论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闇蔽也。春秋五 经,义相关穿,钱大昕曰:“‘关穿’ 犹言‘贯穿’也。”按:钱说是也。乡射礼:“不贯不 释。”古文“贯”作“关”。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察 一而不关于多”,家语入官篇“关”作“贯”。关、贯 字通。既是春秋,不大五经,是不通也。五经以道 为务,事不如道,道行事立,无道不成。然则儒生所学 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假使材同,当以道学。 如比于文吏,洗洿泥者以水,燔腥生者用火,水火。道 也,用之者,事也,事末于道。儒生治本,文吏理末, 道本与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

  尧以俊德,致黎民雍。尧典:“ 克明俊德,黎民于变时雍。”孔传:“能明俊德之士任 用之。黎,众也。雍,和也。”孔子曰:“孝悌之 至,通于神明。”孝经感应章文。张 释之曰:“秦任dao笔小吏,汉书萧何传 注,“dao所以削书也。古者用简牒,故吏皆以dao笔自随 也。”陵迟至于二世,“陵迟” 犹“陵夷”也。天下土崩。”语 见史记本传。张汤、赵禹,汉之惠吏,惠 、慧通。太史公序累,盼遂案:“
太史公序累”当即史记。仲任时, 史记之名尚未凝固,故论衡于史记名称极不一律。“太 史公序累”之名,又见定贤篇。置于酷部,并 见酷吏传。释名释典艺曰:“诔,累也,累列其事而称 之也。”“累”、“诔”声同义通。而致土崩。而 ,如也。孰与通于神明令人填膺也?将相知经学至 道,而不尊经学之生,彼见经学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 也。

  牛dao可以割鸡,鸡dao难以屠牛;刺绣之师能缝帷 裳,纳缕之工不能织锦;广雅:“衲, 补也。”章氏新方言六曰:“今淮南、吴、越谓破布牵 连补缀者为衲头,亦谓刺绣为纳绣。直隶谓粗缝曰纳。 ”儒生能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学。文吏 之能,诚劣不及;儒生之不习,实优而不为。孙 曰:“儒生”二字当重。禹决江河,不秉䦆锸;韩 非五蠹篇:“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生。” 淮南子要略亦云:“禹身执藟臿。”(今伪)“垂”, 依王念孙校。)与此异义。淮南齐俗训注:“䦆,斫属 。”尔雅释器释文引字林曰:“䦆,大锄也。”淮南精 神训注:“臿,青州谓之铧,有刃也。”释名曰:“锸 或曰铧。铧,刳也,刳地为坎也。”按:今俗谓之铧锹 。周公筑雒,不把筑杖。把,持 也。夫笔墨簿书,䦆锸筑杖之类也,而欲合志大道 者谓欲使儒生。躬亲为之,是使 将军战而大匠斫也。

  说一经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 吏,学一经之业,一岁不能立也。礼记 冠义注:“立犹成也。”何则?吏事易知,而经学 难见也。儒生擿(籀)经,穷竟圣意;“ 擿”字义不可通。说文:“擿,搔也。一曰:投也。” “擿”当作“籀”。“籀”一作“●”,形坏为“捅” ,或“摘”,(说文言部:“读,籀书也。”“籀”, 各本讹作“诵”。别通篇:“经徒能摘。”“摘”亦“ 籀”之误。并其比。)再讹为“擿”。说文:“籀,读 也。”段注:“䌷绎其义蕴至于无穷,是谓之读。”“ 穷竟圣意”,正其义也。文吏摇笔,考迹民事。夫 能知大圣之意,晓细民之情,孰者为难?以立难之材, 吴曰:意林引昌言:“智足以立难成之 事。”“立难”意与彼同。含怀章句十万以上,“ 万”,元本作“篇”,朱校同。行有余力。博学览 古今,计胸中之颖,出溢十万。文吏所知,不过辨解簿 书。富累千金,孰与赀直百十也?京廪如丘,孰与委聚 如坻也?说文:“坻,小渚也。”水中 可居之最小者。世名材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然 则儒生所怀,可谓多矣。

  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纱入缁,不染自黑。注 率性篇。此言所习善恶,变易质性也。儒生之性, 非能皆善也,被服圣教,日夜讽咏,得圣人之操矣。文 吏幼则笔墨,手习而行,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 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 赂,考事,谓考案狱讼也。临民 则采渔,处右则弄权,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 剑,一岁典职,田宅并兼。御览八一五 引作“并集”。性非皆恶,所习为者,违圣教也。 故习善儒路,归化慕义,志操则励变从高,明将见之, 显用儒生。“故习”以下文有夺误。盼 遂案:“将见”为“将相”之误。论衡例称郡守为将, 国相为相也。东海相宗叔犀(庠)(犀)广召幽隐 ,孙曰:“犀”当作“庠”,字之误也 。宗叔庠即宗均也。后汉书:“宗均(今本误作“宋均 ”。)字叔庠,南阳安众人也。永平元年迁东海相。” 干禄字书:“犀俗作屖。”故“
庠”误为“犀”。又按:此文“庠 ”字不当重,疑衍一“庠”字。下文云:“陈留太守陈 子瑀开广儒路。”文例正同。晖按:孙说是也。“犀” ,朱校元本作“●”,可见“庠”误“犀”之迹。又按 :均召幽隐,本传未见。后汉纪九载均言曰:“今选举 不得幽隐侧陋,但得见长吏耳。”春秋会飨,设置 三科,以第补吏,一府员吏,儒生什九。陈留太守陈子 瑀,开广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簿书之吏,什置 一二。两将知道事之理,晓多少之量,故世称褒其名, 书记纪累其行也。“记”,朱校元本作 “纪”。疑此文当作“书纪累其行”,与“世称褒其名 ”句法一律。盖“纪”字误重,今本妄改作“记”。

    量知篇

  程材所论,论材能、行操,未言学、知之殊奇也。

  夫儒生之所以过文吏者,学问日多,简练其性, 雕琢其材也。故夫学者所以反情治性,尽材成德也。材 尽德成,其比于文吏,亦雕琢者,亦, 语词。程量多矣。贫人与富人,俱□钱百,并为赙 礼死哀之家。知之者,知贫人劣能共百,以为富人饶羡 有奇余也;不知之者,见钱俱百,以为财货贫富皆若一 也。文吏儒生,(皆)有似于此。孙曰 :“皆”字疑涉下“皆”字而衍。下文云:“文吏、儒 生,有似于此,俱有材能,并用笔墨。”文例正同。皆 为掾吏(史),并典一曹,“掾吏”当 作“掾史”,涉上下诸“文吏”而误。汉书翟方进传: “数为掾史所詈辱。”后汉书百官志:“掾史、属,二 十四人。”又曰:“郡置诸曹掾史。县署诸曹掾史。” 程材篇曰:“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又曰:“列 曹掾史,皆能教授。”并其证。将知之者,知文吏 、儒生笔同,而儒生胸中之藏,尚多奇余;不知之者, 以为皆吏,深浅多少同一量,失实甚矣。地性生草,山 性生木。如地种葵□,注自纪篇。山 树枣栗,文选秋兴赋注引“树”作“种 ”。名曰美园茂林,不复与一恒地庸山比矣。文吏 、儒生,有似于此。俱有材能,并用笔墨,而儒生奇有 先王之道,先王之道,非徒葵□枣栗之谓也。恒女之手 ,纺绩织经,经亦织也。盼遂案:“经 ”为“纴”之形误。汉书严助传:“妇人不得纺绩织纴 。”为此四字连用之证。如或奇能,织锦□绣,“ □”即“刺”字,注语增篇。名曰卓殊,不复与恒 女科矣。夫儒生与文吏程材,而儒生侈有经传之学,犹 女工织锦□绣之奇也。

  贫人好滥,而富人守节者,论语 卫灵公篇何注:“滥,溢也。滥溢为非。”贫人不 足而富人饶侈。儒生不为非,而文吏好为奸者,文吏少 道德,而儒生多仁义也。贫人富人,并为宾客,受赐于 主人,富人不惭而贫人常媿者,富人有以效,贫人无以 复也。儒生、文吏,俱以长吏为主人者也。所 事者,故云“长吏”,与百官表所云“长吏”不同。儒 生受长吏之禄,报长吏以道;文吏空胸,无仁义之学, 居住食禄,“住”疑当作“位”。终 无以效,所谓“尸位素餐”者也。“
素”者,空也,空虚无德,餐人之禄,“ 餐”,元本作“食”,朱校同。故曰“素餐”。无 道艺之业,不晓zhengzhi,默坐朝廷,各本 作“庭”,今从元本。朱校同。不能言事,与尸无 异,故曰“尸位”。俞曰:“素餐尸位 ”之语,至今犹为恒言,而实本于“素餐尸禄”之古语 。文选潘安仁关中诗注引薛君韩诗章句曰:“何谓素餐 ?素者质也,人但有质朴而无治民之材,名曰素餐。尸 禄者,颇有所知,善恶不言,默然不语,(“不语”二 字,据文选求自试表注引韩诗增。俞原引无。)苟欲得 禄而已,譬如尸焉。”是古有“素餐尸禄”之语。后汉 梁冀传论:“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注曰:“尸 官犹尸禄。”“尸禄”二字,即本韩诗,然变“禄”言 “官”,“官”即“位”矣。此言“素餐尸位”,当是 汉人常语。至东晋古文出,乃有“太康尸位”之文,然 伪传训“尸”为“主”,义又有别。晖按:“尸位素餐 ”,见汉书朱云传、潜夫论思贤篇。然则文吏,所 谓“尸位素餐”者也。居右食嘉居右, 居尊位也。程材篇云:“处右则弄权。”左闵二年传: “在公之右。”注:“在右言用事”。见将倾邪, 岂能举记陈言得失乎?“举记”犹“奏 记”也。一则不能见是非,二则畏罚不敢直言。

  礼曰:“情欲巧。”未知何出。 礼记表记:“子曰:情欲信,辞欲巧。”盼遂案:所引 礼为小戴表记篇文,当是“情欲信,辞欲巧”,所以证 本文“陈言举记”之说。脱去“辞”字,则征引无所取 矣。其能力言者,文丑不好(者),吴 曰:“者”字衍。有骨无肉,脂腴不足,犯干将相 指,盼遂案:“相”字疑为衍文。“将 指”谓长官之意指也。此处皆四字句,或后人习于前篇 多“将相”连文,因沾“相”字耳。遂取间郤。为 地战者,不能立功名;贪爵禄者,不能谏于上。文吏贪 爵禄,一日居位,辄欲图利,以当资用,“ 当”疑当作“富”。侵渔徇身,侵 渔,言侵夺百姓,若渔者之取鱼也。不为将(贪) 官显义,孙曰:“贪”字涉上文“贪爵 禄”而衍。此言文吏但知贪利,不能助将官伸明大义也 。若着“贪”字,不可解矣。晖按:“官”字亦疑后人 妄增。本书或言“将”,或言“将相”,无言“将官” 者。虽见太山之恶,安肯扬举毛发之言?事理如此 ,“事理如此”,于义无施,疑当作“ 理事如此”。程材篇云:“文吏趋理事。”又曰:“文 吏治事。”下文云:“文吏考理烦事。”何用自解 于尸位素餐乎?儒生学大义,以道事将,不可则止,有 大臣之志,以经勉为公正之操,敢言者也,位又疏远。 远而近谏,礼谓之谄,此则郡县之府庭所以常廓无人者 也。无贤人也。

  或曰:“文吏笔札之能,而治定簿书,考理烦事 ,虽无道学,筋力材能尽于朝庭,此亦报上之效验也。 ”曰:此有似于贫人负官重责,读作“ 债”。贫无以偿,则身为官作,责乃毕竟。夫官之 作,非屋庑则墙壁也。屋庑则用斧斤,墙壁则用筑锸。 荷斤斧,把筑锸,与彼握dao持笔何以殊?苟谓治文书者 报上之效验,此则治屋庑墙壁之人,亦报上也。俱为官 作,dao笔、斧斤、筑锸钧也。抱布贸丝,交易有亡,各 得所愿。儒生抱道贸禄,文吏无所抱,何用贸易?农商 殊业,所畜之货,货不可同,计其精粗,量其多少,其 出溢者,名曰富人。富人在世,乡里愿之。夫先王之道 ,非徒农商之货也,其为长吏立功致化,非徒富多出溢 之荣也。且儒生之业,岂徒出溢哉?其身简练,知虑光 明,见是非审,尤可奇也。盼遂案:“ 可”字宜涉“奇”字而衍。论以“尤奇”与“是非”为 对文。

  蒸所与众山之材干同也,淮南主 术训注:“大者曰薪,小者曰蒸。”代(伐)以为 蒸,先孙曰:“代”当作“伐”。熏 以火,烟(熛)热究(突)浃(●),先 孙曰:“烟”当作“熛”。晖按:孙说是也。“熛”、 “烟”二字,书传多讹。说文:“熛,火飞也。”又按 :“究浃”二字无义。“究”当作“突”,“浃”当作 “●”。广雅释室:“灶窗谓之●。”玉篇:“●,灶 ●,徒忽切。”墨子号令篇:“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 屋四尺。慎无敢失火。”是突即今烟囱。高突屋外,以 泄烟火。此作“究”,形近而误。说文:“●,深也。 一曰灶突。读若导服之导。”淮南修务篇:“孔子无黔 ●。”注:“
●灶不至于黑。”突、●,并即今 烟囱。以其颠言谓之突,以其中深曲通火言谓之●。今 山西平阳、蒲、绛、泽、潞、汾之间,皆谓灶上曲突为 灶●,或曰烟●,并读如导。●、突双声字。吴夌云小 学说、毕沅校墨子,并误“突”、“●”为一字,非也 。盖“●”坏为“●”,又涉下文“光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泽润”而误加 “□”旁,遂成“浃”字。“熛热突●”,谓熛热烟囱 也。下文云:“火灶之效加也。”义正相承。光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 泽润,概之于堂,玉篇:“概,本作爇 。”说文:“爇,烧也。”其耀浩广,火灶之效加 也。绣之未□,锦之未织,恒丝庸帛,何以异哉?加五 彩之巧,“加”上,白帖八引有“及” 字。御览八一五引有“及其”二字。“彩”并作“采” 。“巧”并作“功”。施针缕之□,白 帖、御览引并作“饰”。干禄字书:“□通,饰正。” 文章炫耀,黼黻华虫,山龙日月。注 语增篇。学士有文章,(之学)犹丝帛之有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之 巧也。孙曰:据上下文校之,不当有“ 之学”二字,盖误衍也。文选陆士衡文赋注、刘孝标广 绝交论注、初学记二十七引并无“之学”二字。刘先生 曰:孙说是也。御览八百十五引亦无“之学”二字。秘 府略残卷八百六十四引初学记同。晖按:“巧”,文选 广绝交论注引同。文赋注、初学记二七、御览八一五引 “巧”并作“功”。本质不能相过,学业积聚,超 逾多矣。物实无中核者谓之郁,字书未 见此义。无dao斧之断者谓之朴。先 孙曰:“断”当为“斫”之误。淮南精神训:“契大浑 之朴。”注:“朴犹质也。”文吏不学,世之教无 核也。句有误。意谓犹物实无核。郁 朴之人,孰与程哉?骨曰切,象曰瑳,玉曰琢,石曰磨 ,见尔雅释器。“瑳”作“磋”。郝疏 曰:“说文:‘瑳,玉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鲜白。’盖治象齿令其鲜白如 玉。‘磋’当依论衡作‘瑳’。”切瑳琢磨,乃成 宝器。人之学问,知能成就,犹骨象玉石,切瑳琢磨也 ,虽欲勿用,贤君其舍诸?孙武、阖庐,世之善用兵者 也,知或学其法者,“知”疑当作“如 ”。战必胜。不晓什伯之阵,不知击刺之术者,彊 使之军,军覆师败,无其法也。

  谷之始熟曰粟,说文:“粟,嘉 谷实也。”嘉谷,禾也。熟谓秋成。舂之于臼,簸 其秕糠,“秕”,宋本作“●”,朱校 元本同。“
秕”,说文作“粊”,云:“恶米 也。”“糠”,说文从“禾”。蒸之于甑,书 钞一四四引作“蒸于釜甑”。爨之以火,成熟为饭 ,乃甘可食。春秋说题辞(类聚八十五 。)曰:“粟五变:生为苗,秀为禾,三变而祭谓之粟 ,四变曰米,五变而蒸饭可食。”注:“禀受五行气而 成,故五变乃可食。”可食而食之,味生肌腴成也 。粟未为米,粟,禾实连秠者。米,粟 中之人。米未成饭,气腥未熟,食之伤人。夫人之 不学,犹谷未成粟,米未为饭也。知心乱少,句 有误。犹食腥谷,气伤人也。学士简练于学,成熟 于师,身之有益,犹谷成饭,食之生肌腴也。铜锡未采 ,在众石之间,工师凿掘,鑪橐铸铄,乃成器。盼 遂案:“橐”当为“□”。“□”,鼓冶吹炭之器也。 后汉书杜诗传:“造作水排,铸为农器。”。李贤注: “冶铸为排以炊炭。‘
排’当作‘□’,古字通用。”未 更鑪橐,程、王、崇文本并作“铸橐” 。宋本、朱校元本同此。名曰积石。孙 诒让曰:“积为矿朴之名。淮南览冥训:‘金积折廉。 ’”积石与彼路畔之瓦,山间之砾,一实也。说 文:“砾,小石也。”故夫谷未舂蒸曰粟,铜未铸 铄曰积石,人未学问曰蒙。说文:“蒙 ,不明也。”蒙者,竹木之类也。夫竹生于山,木 长于林,未知所入。截竹为筒,破以为牒,牒 ,小简也。汉书路温舒传:“取泽蒲,截以为牒,编用 写书。”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大者为经,小者 为传记。经简长二尺四寸。传记长尺。 断木为椠,说文:“椠,牍牒也 。”释名释书契:“椠,版之长三尺者也。”西京杂记 :“杨雄怀铅提椠,从诸计吏,访殊方绝俗之语,作方 言。”□之为板,五经文字:“ 析”作“□”讹。力加刮削,乃成奏牍。“ 力”字未妥。以上“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例之,“力 ”字疑衍。日抄引作:“加刮乃成奏牍。”说文:“牍 ,书版也。”释名释书契:“牍,睦也,手执之以进见 ,所以为恭睦也。”汉书东方朔传云:“上三千奏牍。 ”夫竹木,粗苴之物也,雕琢刻削,乃成为器用。 况人含天地之性,最为贵者乎!

  不入师门,无经传之教,以郁朴之实,不晓礼义 ,立之朝庭,植笮树表之类也,其何益哉?广 雅释宫曰:“□谓之笮。”逸周书作雒解:“复□藻梲 。”孔晁注:“复□,累芝栭也。”(今本“□”误作 “格”。)鲁灵光殿赋:“芝栭櫕罗以戢□。”张载注 :“芝栭,柱上节,方小木为之,长三尺。”山野 草茂,钩镰斩刈,乃成道路也。士未入道门,邪恶未除 ,犹山野草木未斩刈,不成路也。染练布帛,名之曰采 ,贵吉之服也。无染练之治,名縠(觳)粗,縠(觳) 粗不吉,丧人服之。“縠”,朱校元本 作“谷”。吴曰:缚之细者为“
縠”,与“粗”义相反,不得连用 。且非凶礼所施縠,“縠”当作“
觳”。觳训瘠薄,盖与粗疏同义。 形误作“縠”,失之远矣。人无道学,仕宦朝庭, 其不能招致也,“致”疑误。犹 丧人服粗,不能招吉也。

  能斫削柱梁,谓之木匠;能穿凿穴□(陷),孙 曰:“□”当作“陷”。本书从“●”之字并误从“舀 ”。谓之土匠;能雕琢文书,谓之史匠。夫文吏之 学,学治文书也,当与木土之匠同科,安得程于儒生哉 ?御史之遇文书,不失分铢;有司之陈笾豆,不误行伍 。其巧习者,亦先学之,人不贵者也,“ 也”字疑衍。小贱之能,非尊大之职也。无经艺之 本,有笔墨之末,大道未足,而小伎过多,虽曰吾多学 问,御史之知,有司之惠也。惠、慧通 。饭黍梁者餍,餐糟糠者饱,餍 亦饱也。虽俱曰食,为腴不同。儒生文吏,学俱称 习,其于朝庭,有益不钧。

  郑子皮使尹何为政,子产比于未能操dao使之割也 。见左襄三十一年传。子路使子 羔为费宰,孔子曰:“贼夫人之子。”见 论语先进篇。皆以未学,不见大道也。医无方术, 云:“吾能治病。”问之曰:“何用治病?”曰:“用 心意。”病者必不信也。吏无经学,曰:“
吾能治民。”问之曰:“何用治民?”曰:“以材能 。”是医无方术,以心意治病也,百姓安肯信向,而人 君任用使之乎?“用”字衍。“任使” 连用,与“信向”对文。下文“欲人君任使之,百姓信 向之”可证。今着一“用”字,文殊不词。手中无 钱,之市使(决)〔货〕,货主问曰:“钱何在?”对 曰:“无钱。”货主必不与也。刘先生 曰:“之市”下当有“决货”二字。御览两引此文,并 作“之市决货”。晖按:“使”即“决”字之讹。“货 ”字当重,本书重文多脱。御览六0七引作:“手无钱 而之市决货,货主必不与也。”又八三六引作:“手中 无钱,而欲往市决货,货主问钱何在。”盖“决”、“ 使”二字形近而误,又脱一“货”字。宋本“使”正作 “决”,(
朱校元本作“●”,尚见其由“决 ”伪“使”之迹。)是其切证。夫胸中不(无)学 ,犹手中无钱也,孙曰:书抄八十三引 “不学”作“
无学”,是也。刘先生曰:孙说是 也。御览六百七、八百三十六引“
不”并作“无”。晖按:意林引亦 作“无”。欲人君任使之,百姓信向之,奈何也?

    谢短篇

  淮南俶真训:“二者代谢舛驰。” 高注:“谢,叙也。”“谢”、“叙”音同字通。

  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过,以儒 生脩大道,以文吏晓簿书,道胜于事,故谓儒生颇愈文 吏也。此职业外相程相量也,其内各有所以为短,未实 谢也。“实”,程本作“尝”。夫 儒生能说一经,自谓通大道,以骄文吏;文吏晓簿书, 自谓文无害,义见程材篇注。以 戏儒生。各持满而自藏,诗齐风还篇毛 传:“臧,善也。”“藏”即“臧”字。盼遂案:“藏 ”为“臧”之误字。“自臧”,自善也。古无“藏”字 。非彼而是我,不知所为短,“ 所”下疑有“以”字。上文“其内各有所以为短”。不 悟于己未足。论衡训之,“训”,旧作 “酬”,朱校元本、天启本、程、何、钱、黄本并同。 按:说文言部:“酬,诅也。”俗用作“酬应”字,于 义无取。今从王本、崇文本改。下“不能训之”同。尔 雅疏:“训,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将使● (●)然各知所之(乏)。孙志祖读书 脞录:“●”,一作●,疑爽之讹。”吴曰:屈贾传有 “爽然自失”之语,孙意读与彼同,其说非也。徐广集 解:“爽,一本作奭。”疑“奭”当作“●”,从“● ”从“大”,音义并与“瞿”同。“瞿然”,古之常语 。“瞿然失席”、“瞿然易容”等等,传注家皆训为惊 视失守貌。史记作“爽”者,“●”字形近之讹。此言 “●然”,其义亦同。通津本从“心”,程荣本从“人 ”,传写者随意作之。又按:“各知所之”,“之”当 为“乏”。下文云:“二家各短,不能自知。”正与此 语相应。

  夫儒生所短,不徒以不晓簿书;文吏所劣,不徒 以不通大道也,反以闭闇不览古今,不能各自知其所业 之事未具足也。二家各短,不能自知也;世之论者,而 亦不能训之,如何?

  夫儒生之业,五经也。南面为师,旦夕讲授章句 ,滑习义理,滑,乱也。究备于 五经,可也。五经之后,秦、汉之事,无不能知者,短 也。刘先生曰:“无”字疑衍。此文正 谓不能知为短。若无不能知,则何短之有乎?夫知 古不知今,谓之陆沉,注程材篇。然 则儒生,所谓陆沉者也。五经之前,至于天地始开,帝 王初立者,主名为谁,天地开辟,有天 皇、地皇、人皇。出自河图,不足征信。谈天篇云:“ 女娲以前,齿为人者,人皇最先。”是仲任意谓如此。 儒生又不知也。夫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五经比 于上古,犹为今也。徒能说经,不晓上古,然则儒生, 所谓盲瞽者也。

  儒生犹曰:“上古久远,其事闇昧,故经不载而 师不说也。”

  夫三王之事虽近(远)矣,寻案 文义,“近”当为“远”字形讹。经虽不载,义所 连及,五经〔家〕所当共知,儒生所当审说也。吴 曰:“五经”下疑脱一“家”字。晖按:吴说是。下文 “五经之家所共闻也”,句法相同。夏自禹向国, 几载而至于殷?吴曰:“向”当作“飨 ”,义与“享”同。史记三代世表:“从禹至桀十七世 。”夏本纪集解徐广曰:“从禹至桀十七君,十四世。 ”汉书律历志载刘歆说云:“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 三十二岁。”(前汉纪一载刘向父子说。“三”作“四 ”,盖误。)世纪帝王数同。竹书纪年:“自禹至桀十 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为数差异。 刺孟篇云:“禹至汤且千岁。”其说未碻。殷自汤 几祀而至于周?史记三代世表:“从汤 至纣,二十九世。”竹书纪年:“汤灭夏以至于受,二 十九王。”(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以竹书云“三十王”, 盖误。)殷本纪:“商三十王。”晋语、汉书律历志、 殷本纪集解引谯周说、皇甫谧说则为三十一王。所识互 异。至其年数,汉律历志引刘歆说,六百二十九年。皇 甫谧说同。左传云:“商祀六百。”盖举其成数。竹书 纪年则起癸亥终戊寅,四百九十六年。其数又少于汉志 。通鉴前编则为六百四十四年,又多于汉志,未知何据 。至胡渭洪范正论、万氏纪元汇考,又于六百四十四之 外,更增一年,不足据。刺孟篇云:“汤至周且千岁。 ”说亦非。周自文王几年而至于秦?律 历志:“春秋鲁桓公元年,上距代纣四百岁。春秋尽哀 十四年,二百四十二年。秦昭王五十一年,秦始灭周。 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岁。”国策载吕不韦说、皇 甫谧说,并同。(皇甫谧云:“三十七王。”前汉纪载 刘向父子说:“七百六十七年。”“七王”、“七百” 并误。)尔雅释天:“载,岁也,夏曰岁,商曰祀,周 曰年。”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四时篇曰:“
五帝言载,三王言年。”桀亡 夏,而纣弃殷,灭周者何王也?谓周赧 王。

  周犹为远,秦则汉之所伐也。夏始于禹,殷本于 汤,周祖后稷,秦初为人者谁?帝王世 纪:秦,嬴姓也。昔伯翳为舜主畜多,故赐姓嬴氏。孝 襄公始修霸业,坏井田,开阡陌,天子命为伯。至昭襄 王自称西帝,攻周,废赧王,取九鼎。至庄襄王灭东、 西周。庄襄王崩,政立为始皇帝。”秦燔五经,坑 shaa儒士,五经之家所共闻也。秦何起而燔五经?何感而 坑儒生(士)?“生”当作“士”。此 承上“坑shaa儒士”为文,语增篇正作“坑儒士”,是其 证。语增篇:“燔诗、书起淳于越之谏,坑儒士起自诸 生为妖言。”事见史记始皇纪。盼遂案:“感”为“憾 ”之假借字,俗作“恨”。

  秦则前代也,汉国自儒生之家也。从高祖至今朝 几世?历年讫今几载?宣汉篇:“至今 且三百岁。”“今”谓章帝。论衡已作于永平中,此云 “今朝”,未知何指。前汉十二帝,自高祖至平帝。王 莽立孺子婴,居摄三年,篡位十五年,更始二年。皇甫 谧曰:“自高祖元年,至更始二年,凡二百三十年。” 搜神记六曰:“二百一十年。”其数差者,不数王莽以 下二十年也。初受何命?复获何瑞?班 彪王命论:“刘氏承尧之祚,氏族之世,着于春秋。唐 据火德,其汉绍之。始起沛泽,则神母夜号,以彰赤帝 之符。”得天下难易孰与殷、周?恢 国篇:“高祖诛秦shaa项,兼胜二家,力倍汤、武。”家 人子弟学问历几岁,人问之曰:“居宅几年?祖先何为 ?”不能知者,愚子弟也。然则儒生不能知汉事,世之 愚蔽人也。温故知新,中庸郑注:“温 ,读如燖温之温。”论语集解云:“寻绎故者。”公卿 表师古注:“
温犹厚也。”说并非。可以为 师;古今不知,称师如何?

  彼人(问)曰:“问”字衍。“ 彼人曰”,乃答上“称师如何”之难。下文“请复别问 儒生”,又以驳彼人也。着一“问”字,则文义断矣。 “二尺四寸,圣人文语,朝夕讲习,义类所及,故 可务知。宣汉篇:“唐、虞、夏、殷, 同载在二尺四寸,儒者推读,朝夕讲习。”左传杜预序 ,孔疏引郑玄注论语序:“以钩命决云:‘春秋二尺四 寸书之,孝经一尺二寸书之。’故知六经之策,皆称长 二尺四寸。”仪礼聘礼疏引郑玄论语序云:“易、诗、 书、礼、乐、春秋,皆二尺四寸。(“二尺四寸,”讹 作“尺二寸”,依清人金鹗、日人岛田翰说改。)孝经 谦半之。论语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谦焉。”盐铁论 诏圣篇:“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朱博传:“三 尺律令,人事出其中。”三尺者,周尺八寸,三八,二 十四寸也。律亦经也,故策长同。汉事未载于经, 名为尺藉短书,正说篇:“论语所独一 尺之意,以其遗非经,传文纪志恐忘,故但以八寸尺, 不二尺四寸也。”书解篇:“诸子尺书。”说文木部: “檄,尺二书。”光武纪李注:“说文以木简为长尺二 寸,谓檄以征召也。”此云尺藉说汉事,盖亦征召之类 。云“尺藉”者,或约言之。如论语尺二简,而云一尺 。又汉人有言“尺一”者,后汉书、水经注皆云:“李 云上书曰:‘孔子言帝者谛也,今尺一拜用,不经御省 ,是帝欲不谛乎?’”又后汉书儒林传云:“诏曰:‘ 乞杨生师。’即尺一出升。”文选注引萧子良古今篆隶 文体曰:“鹤头书,偃波书,俱诏板所用,在汉时谓之 尺一简。”比于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贵也。”

  儒〔生〕不能都晓古今,“生” 字据上下文义增。欲各别说其经;经事义类,乃以 不知为贵也?“也”读作“邪”。事 不晓,不以为短!

  请复别问儒生,各以其经,旦夕之所讲说。

  先问易家:“易本何所起?造作之者为谁?”彼 将应曰:“伏羲作八卦,文王演为六十四,易 下系辞曰:“宓羲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 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 ”演卦之说有四,易正义曰:“王弼以为伏羲,郑玄以 为神农,孙盛以为夏禹,史迁以为文王。”此则因史迁 为说。孔子作彖、象、系辞。史 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 文言。”三圣重业,易乃具足。”问之曰:“易有 三家,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伏羲所作,文 王所造,连山乎?归藏、周易也?周礼 :“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注云:“
名曰连山,似山出内气也。(汪中 述学曰:“连山即烈山,语之转耳,郑注望文生义。” )归藏,万物莫不归藏于其中也。杜子春曰:‘
连山伏羲,归藏黄帝。’”又易正 义引郑玄易赞及易论曰:“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 周易。”帝王世纪曰:“庖羲作八卦,神农重之为六十 四卦,黄帝、尧、舜引而伸之,分为二易:夏人因炎帝 曰连山,殷人因黄帝曰归藏。文王广六十四卦,着九六 之爻,谓之周易。”(御览六0九。)金楼子立言篇曰 :“礼记曰:‘我欲归殷道,得坤干焉。’今归藏先坤 后干,则知是殷,明矣。推归藏既是殷制,连山理是夏 书。”正说篇曰:“列山氏得河图,夏后因之曰连山。 归藏氏得河图,殷人因之曰归藏。伏羲氏得河图,周人 因之曰周易。”是并以连山属夏,归藏属殷,至其造作 为谁,则难质定。赵商问:“连山伏羲,归藏黄帝,今 当从此说以否?敢问杜子春,何以知之?”郑答曰:“ 此数者非无明文,改之无据,故着子春说而已。近师皆 以为夏、殷、周。”是郑氏已不能定,直据近师为言耳 。朱亦栋曰:“夏曰连山,殷曰归藏,此为定说。皇甫 谧云:‘夏人因炎帝曰连山,殷人因黄帝曰归藏。’则 兼而用之。彼盖以连山为烈山氏,故易宓戏为炎帝也。 然则归藏何义矣?”秦燔五经,易何以得脱?艺 文志:“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 兴几年而复立?儒林传:“
初立易杨。至孝宣世,复立施、孟 、梁丘易。至孝元世,复立京氏易。”王先谦曰:“儒 林传赞言:‘武帝立五经博士,易唯杨何。’”宣 帝之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得易一篇,名为何易?宣 帝本始中,得易,儒林传、艺文志未载。隋志:“得说 卦一篇。”姚范曰:“想房、宏当时有此说。”余注正 说篇。此时易具足未?”正说篇 :“得佚易一篇,易篇数始足。”

  问尚书家曰:“今旦夕所授二十九篇,尚 书二十九篇,伏生所授今文也。汉书艺文志:“经二十 九卷。”注: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奇 有百二篇,“奇”,字误,未知所当作 。恢国篇:“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 草连木嘉禾,与宣帝同,奇有神鼎黄金之怪。”亦“奇 有”连文。又有百篇。二十九篇何所起?百二篇何 所造?具见佚文篇、正说篇。秦 焚诸(诗)书之时,“诸”当作“诗” 。正说篇:“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刑。”今“诗” 讹作“诸”,是其比。语增篇、正说篇并作“燔诗、书 ”,是其证。尚书诸篇皆何在?艺 文志曰:“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经典释 文序录曰:“及秦禁学,孔子末孙惠壁藏之。”附注云 :“汉纪尹敏传(盖东观汉记。)以为孔鲋藏之。”孔 丛子说同。家语后序以为孔腾。三说皆谓古文尚书。汉 兴,始录尚书者何帝?初受学者何人?”史 记儒林传:“孝文帝时,欲求得治尚书者,乃闻伏生能 治,老不能行,乃使朝错往受。”仲任以为景帝始立尚 书,见正说篇。误,不足据。

  问礼家曰:“前孔子时,周已制礼,艺 文志:“帝王质文,世所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 制,故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殷礼,夏礼,凡 三王因时损益,子曰:“殷因于夏礼, 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篇 有多少,文有增减。不知今礼,周乎?殷、夏也?”彼 必以汉承周,将曰:“周礼。”夫周礼六典,又六转, 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是以周官三百六十也。周 礼天官冢宰郑注:“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谓之周 礼。”六典者,即大宰云:“天官治典,地官教典,春 官礼典,夏官政典,秋官刑典,冬官事典。”案今 礼〔经〕不见六典,正说篇句有“经” 字,此据补。无三百六十官,又不见天子,天子礼 废何时?岂秦灭之哉?礼经,即汉志“
经十七篇”也。(“十七”二字, 今误倒,此依刘校。)经十七篇,为正经,故列为六艺 之目,称曰礼经,单言曰礼。宣帝时,河内女子坏 老屋,得佚礼一篇,(六)十〔六〕篇中,是何篇是者 ?“六十”当作“十六”。下文“十六 篇何在”,“见在十六篇”,“今礼经十六”,并作“ 十六”,是其证。姚范曰:“六十”当作“十六”。然 士礼十七篇,而充屡言“十六”,岂以“既夕”合“士 丧”耶?晖按:汉志“经十七篇”,与刘歆、郑玄所述 古礼经相较数合,陆氏序录、阮氏七录因之。志又言高 堂生传十七篇。此云“十六”,又云其间一篇得于河内 ,未闻。困学纪闻五曰:“孔壁古文多三十九篇,康成 不注,遂无传焉。”原注曰:“论衡以为宣帝时,河内 女子坏老屋,得佚礼,恐非。”按:佚文篇曰:“恭王 坏孔子宅以为宫,得佚礼三百。”此即汉志所言礼古经 出于孔氏者。河内得佚礼,亦见正说篇,与孔壁为两事 ,志未举耳。房、宏、陆德明亦言宣帝本始中,河内女 子得泰誓,则仲任所述,事足征信。王氏执志规此,非 也。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何在?盼 遂案:“十六篇”当依后汉书作“十二篇”,盖涉下文 有十六篇字而误。曹褒传:“章和元年正月,令小黄门 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褒依礼条正。”汉书 叔孙通本传所称起定朝仪,汉诸仪法、宗庙仪法及诸经 注疏所引礼器制度,即此之仪品十二篇也。而汉书礼乐 志则言:“今叔孙通所撰礼仪及律令同藏埋于理官,法 家又复不传。汉典寝而不着,民臣莫有言者。”则是仪 品罕行于世,故仲任云“何在”也。而复定(仪) 礼〔仪〕?黄以周读汉书礼乐志曰:“ 王充论衡谢短篇云:‘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何 在?而复定仪礼?见在十六篇,秦火之余也。’‘仪品 十六篇’,当依曹褒传作‘十二篇’,盖涉下文而误。 本传所称定朝仪,汉诸仪法、宗庙仪法及注疏所引礼器 制度,即此云‘仪品十二篇’是也。云‘何在’者,王 充亦未见其书也。充亦章帝时人,东汉之初,其书不绝 如□可想也。其云‘复定仪礼,见在十六篇’,未知亡 于何时。或以为即今仪礼十七篇,古本少牢馈食与有司 彻连篇,难信。通所揖礼十六篇中,有尔雅,必非礼经 。”晖按:黄读非也。齐召南前汉书礼乐志考证、程树 德汉律考并以“叔孙通制作仪品十六篇”句绝,误同。 此谓礼经十六篇何在,而庸叔孙通再定仪品也。后汉书 曹褒传论:“汉初,朝制无文,叔孙通颇采礼经,参酌 秦法,有救崩弊,先王容典,盖多阙矣。”张揖上广雅 表曰:“叔孙通撰制礼制,文不违古。”是仪品本于礼 经,故仲任诘之曰:时十六篇何在也。“礼仪”即谓“ 仪品”。司马迁传、刘歆移太常博士书、儒林传、礼乐 志、本书率性篇,并可证。此作“仪礼”,字误倒也。 或以“仪礼”为礼经,失之。据曹褒传,叔孙通所作, 只十二篇,未云十六。且此文屡云“礼经十六篇”,则 此“十六篇何在”五字为句,以指礼经,明矣。此句既 谓礼经,则下句又云“仪礼”,于义难通。且礼经有仪 礼之名,始见后汉书郑玄传,(吴承仕释文序录讲疏谓 始自晋书荀菘传。)仲任未及称也。程树德曰:“礼乐 志云:‘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藏于理官。’ 盖与律令同录,故谓之傍章。应劭传:‘劭删定律令为 汉仪。’是可证通之傍章即汉仪也。”晖按:曹褒传:“
汉仪十二篇。”晋书刑法志云:“ 傍章十八篇。”十八篇者,与律令同录,删律令为汉仪 ,则为十二篇也。洪颐楫读书丛录四:“班固上叔孙通 汉仪十二篇。此云仪品十六篇,视班固所上增加四篇。 ”亦因误读而妄说也。见在十六篇,秦火之余也, 盼遂案:叔孙通所定仪礼十六篇,或以 为即今之仪礼。古本少牢馈食与有司彻连篇,故得十六 。其说难信。通所定仪礼中有尔雅,(见张揖上广雅表 。)其非今之仪礼必矣。以上二则,参取黄以周读汉书 礼乐志说。更秦之时,篇凡有几?史 记儒林传:“礼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 书散亡益多,于今独有士礼。”

  问诗家曰:“诗作何帝王时也?”彼将曰:“周 衰而诗作,盖康王时也。康王德缺于房,大臣刺晏,故 诗作〔也〕。”“也”字据宋本补。此 鲁诗说也。路史后纪九注以为齐、鲁诗三家同。列女传 仁智篇魏曲沃负传:“周之康王夫人晏出朝,关雎豫见 。”艺文类聚三五引张超诮青衣赋:“周渐将衰,康王 晏起,毕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关雎,德不双侣。”此 云“大臣”,盖毕公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法言至孝 篇、汉书杜钦传、匡衡传、后汉书明帝纪、后纪序、杨 赐传、春秋说题辞、(明帝纪注引。)后汉纪,并以为 刺康王而作。夫文、武之隆,贵(遗)在成、康, “贵”为“遗”之坏字,句亦见语增篇 ,今据正。康王未衰,诗安得作?周非一王,何知 其康王也?二王之末皆衰,夏、殷衰时,诗何不作?尚 书曰:“诗言志,歌咏言。”今见尚书 舜典。“咏”字古文作“永”。马曰:“歌所以长言诗 之意也。”郑曰:“声为曲折,又依长言。”史记改“ 永”作“长”,盖从孔安国故。今文作“咏”。艺文志 引书,释之曰:“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礼 乐志作“□”。说文:“咏”或作“□”。班氏多用今 文。仲任与同。师古注:“咏为永长。”乱家法也。此 时已有诗也。断取周以来,而谓兴于周。艺 文志:“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 。”释文曰:“既取周诗,上兼商颂。”晖按:韩诗以 商颂为正考父作,是亦周诗。故曰断取周以来。盖用韩 诗说也。古者采诗,诗有文也;艺 文志:“古有采诗之官。”说文:“
古之●人以木铎记诗。”今诗 无书,何知非秦燔五经,诗独无余礼(
札)也?先孙曰:“礼”疑“札” 之误。“札”误为“□”,转写作“礼”,遂不可通。 (庄子人间世篇:“名也者,相札也。”释文引崔撰云 :“札”或作“礼”。与此误同。)艺文志:“诗遭秦 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也。”盖无余札,口授 而幸全耳。

  问春秋家曰:“孔子作春秋,周何王时也?孔 子世家:“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乃作春秋。”诸 侯年表:“时周敬王三十九年。”仲任不从此说。详下 。自卫反鲁,然后乐正,论语子 罕篇郑注:“
鲁哀公十一年,是时道衰乐废,孔 子来还以正之。”春秋作矣。杜 预左传序:“春秋之作,左传及谷梁无明文。说者以仲 尼自卫反鲁,修春秋。”疏:“说左传者,言孔子自卫 反鲁,则便撰述春秋,三年文成,而致得麟。”公羊家 则谓:乐正,雅、颂得所,料理旧经,在自卫反鲁时, 作春秋,则在获麟之后。(公羊哀十四年疏。)论语谶 亦谓自卫反鲁作春秋。据正说、案书,知仲任三传宗左 氏。自卫反鲁,哀公时也。自卫,何君也?诸 侯年表:“卫出公九年。”俟孔子以何礼,而孔子 反鲁作春秋乎?左哀十一年传:“孔文 子将攻大叔,访于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则尝学 之;甲兵之事,未之闻也。”退,命驾而行。文子止之 。将止,鲁人以>召之,乃归。”史记孔子世家同。此 文似谓作春秋,乃因卫君所俟之礼。孔丛子居卫篇、史 记自序、公羊篇首注又谓因厄陈、蔡。孔子录史记 以作春秋,史记本名春秋乎?制作以为经,乃归(号) 春秋也?“归”字无义,字当作“号” 。“号”借作“递”。“归”一作“●”,“递”,“ ●”形近故误。(汉书王褒传:“伯牙操递钟。“臣瓒 注:“楚词云:‘奏伯牙之号钟。’汉书多借假,或以 ‘递’为‘号’。”二句文选圣主得贤臣颂注引,汉书 今佚。)“号”草书作“●”,“归”作“●”,形亦 相似。正说篇曰:“春秋者,鲁史记之名,孔子因旧故 之名,以号春秋之经。”即其义。公羊庄七年何注:“ 古者谓史记为春秋。”孔丛子执节篇:“鲁之史记曰春 秋,经因以为名焉。”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序、陆德明释 文序录,并谓春秋即鲁史记之名。史通六家篇:“‘
汲冢琐记,太丁时事,以为夏、殷 春秋。’国语曰:‘晋羊舌肸习于春秋。’左传昭二年 :‘晋韩宣子来聘,见鲁春秋。’斯则春秋之目,事匪 一家,故墨子曰:‘吾见百国春秋。’”杜预曰:“史 之所记,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 。”此说甚是。正说篇曰:“夫言春秋,实及言冬夏也 。”(今挩“冬”字。)盖杜说所本。

  法律之家,亦为儒生。问曰:“九章,谁所作也 ?”刑法志:“
萧何□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 律九章。”唐律疏议曰:“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 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 法。商鞅传授,改法为律。汉相萧何更加悝所造户、兴 、厩三篇,谓九章之律。”据此,则萧何九章律,为盗 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 律也。彼闻皋陶作狱,尧典:“ 皋陶作士。”马注:“狱官之长。”必将曰:“皋 陶也。”诘曰:“皋陶,唐、虞时,唐、虞之刑五刑, 尧典称尧曰:“流宥五刑。”称舜曰: “五刑有服。”马注:“五刑者,墨、劓、剕、宫、大 辟也。”案今律无五刑之文。”崔 寔政论谓九章具五刑。或曰:“萧何也。”诘曰: “萧何,高祖时也。孝文之时,齐太仓令淳于德(意) 有罪,“德”当作“意”。“德”或作 “□”,作“●”,与“意”形近,故误。史记仓公传 :“姓淳于氏,名意。”盼遂案:“淳于德”依史记仓 公传作“淳于意”。“德”与“意”为形近之误。古“ 德”字作“□”,与“意”字极似。征诣长安。其 女缇萦为父上书,言肉刑壹施,不得改悔。文帝痛其言 ,乃改肉刑。见史记仓公传、文帝纪。 汉书刑法志:“文帝十三年除肉刑三。”孟康曰:“黥 、劓二,刖左右趾合一,凡三也。”案今九章象刑 ,非肉刑也。程树德汉律考卷二曰:“ 论衡谢短篇云:‘今律九章象刑,非肉刑也。’言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篇 云:(当云四讳篇。)‘方今象刑,象刑重者,髡钳之 法也。’意者文帝废肉刑之后,改称象刑欤?考荀子正 论篇云:‘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婴、共艾毕 、菲对屦、shaa赭衣而不纯。’初学记引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
五帝画象者,其服象五刑也,犯墨 者蒙巾,犯劓者赭其衣,犯膑者以墨蒙其膑处而画之, 犯宫者屦屝,犯大辟者布衣无领。’又见尚书大传及通 典引孝经纬。汉人解象刑,大都如是。文帝虽除肉刑, 以笞代之,改称象刑,非其义也。王充生汉末,其言必 有所本。”晖按:周礼秋官司圜职:“掌收教罢民凡害 人者,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郑 注:“弗使冠饰者,着墨蒙若古之象刑。”先郑注:“ 不使冠饰任之以事,若今时罚作。”疏:“明刑者,以 版牍书其罪状与姓名,着于背,表示于人。”礼记玉藻 :“垂緌五寸,惰游之士也。”郑注:“惰游,罢民也 。”据以上诸文,郑以象刑即明刑,而明刑若汉之罚作 刑,书罪于背,冠垂长緌。按:四讳篇云:“象刑重者 ,髡钳之法也。若完旦城以下,施刑彩衣系躬,冠带与 人殊。”则知仲任所据以言象刑者,即完城旦,彩衣系 躬也。此即司圜之“
明刑”。然则仲任与郑说合。何休 注公羊襄二十九年传云:“古者肉刑。”疏云:“文帝 除肉刑,故以肉刑为古。”是其义亦同仲任也。文 帝在萧何后,知时肉刑也,“知”字无 义,疑为“始”讹。又误夺在“时”上。史记文帝纪集 解李奇曰:“约法三章无肉刑,文帝则有。”萧何 所造,反具肉刑也?盼遂案:“肉刑” 当是“象刑”之误。“也”古通“邪”,为问词。而 云九章萧何所造乎?”古礼三百,威仪三千,礼 记中庸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礼器曰:“经礼 三百,曲礼三千。”艺文志、礼乐志:“礼经三百,威 仪三千。”孔子家语弟子行篇语同。韦昭注汉志曰:“ 周礼三百六十官,三百举成数也。”臣瓒曰:“礼经三 百,谓冠婚吉凶;周礼三百,是官名也。”王应麟曰: “朱文公从汉书臣瓒注,谓仪礼乃礼经也。曲礼皆微文 小节,如曲礼、少仪、内则、玉藻、弟子职,所谓威仪 三千也。”是则“礼仪”、“经礼”、“礼经”三者于 实一也。即士礼十七篇,或称仪礼。郑玄等俱以为周礼 ,与韦说误同。此云“古礼”,亦即“士礼”,不得以 周礼古文经乱之。一曰:“古”当作“士”,字之讹也 。礼经一称七礼,见史记儒林传及艺文志。刑亦正 刑三百,科条三千,出于礼,入于刑,礼之所去,刑之 所取,故其多少同一数也。后汉书陈宠 传:“礼经三百,威仪三千,故甫刑大辟二百,五刑之 属三千。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者也。”与此义同。彼云:“二百”,此云“三百”者 ,元命包云:(公羊襄二十九年传疏。)“墨劓辟之属 各千,膑辟之属五百,宫辟之属三百,大辟之属二百, 列为五刑,罪次三千。”(吕刑文略同。)盖彼据大辟 ,而此据宫辟言之也。今礼经十六,萧何律有九章 ,不相应,又何?“又”字衍。“不相 应何”,与下“律言盗律何”句法相同。五经题篇 ,皆以事义别之,皇侃论语义疏序曰: “名书之法,必据体以立称,如以孝为体者,则谓孝经 ,以庄敬为体者,则谓之礼记。”至礼与律独(犹 )经也,吴曰:“独”当作“犹”。晖 按:吴说是。李悝集诸国刑典,着法经。汉书宣帝纪注 ,文颖曰:“萧何承秦法所作为律,今律经是也。”又 汉律与经简同长二尺四寸,是汉人以经目律也。程材篇 云:“法令汉家之经。”题之,礼言昏(经)礼, “昏礼”,仪礼篇名,于此无义。王、 崇文本“昏”作“经”,当据正。礼器曰:“经礼三百 。”经礼即仪礼。义见前。律言盗律何?晋 书刑法志:“悝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 于盗贼。”唐律疏议:“李悝首制法经,有盗法,贼法 ,以为法之篇目。自秦、汉逮至后魏,皆名贼律、盗律 。”是盗律为九章之目。此义未闻。盼遂案:昏礼为礼 之首章,盗律为律之首章。唐律疏议名例一曰:“魏文 侯师李悝造法经六篇。一盗,二贼,三囚,四捕,五杂 ,六具。商鞅传授,改法为律。萧何更加户兴厩,为九 章之律。”

  夫总问儒生以古今之义,儒生不能知,别名(各 )以其经事问之,又不能晓,刘先生曰 :“名”当为“各”。上文“欲各别说其经”,“请复 别问儒生各以其经”,是其证。斯则坐守(何言) (信)师法,不颇博览之咎也。吴曰: 此文当作“斯则坐守信师法”。“信”以形近误为“何 ”,又误移“信”字之半于下,遂分为“何言”两字矣 。效力篇云:“诸生能传百万言,不能览古今,守信师 法,虽辞说多,终不为博。”文义正与此同,是其切证 。

  文吏自谓知官事,晓簿书。问之曰:“晓知其事 ,当能究达其义,通见其意否?”文吏必将罔然。“ 罔”读作“惘”。惘然,无知貌。问之曰:“古者 封侯,各专国土,今置太守令长,何义?地 理官,“秦以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 封,分天下为郡县。汉兴,因秦制度,以抚海内。”百 官公卿表:“郡主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景帝更 名太守。”又曰:“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 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古人井田,民为公家 耕,诗小雅大田:“有渰萋萋,兴雨祁 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孟子滕文公篇:“方里而 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今量租刍,何意?淮 南泛论训:“秦之时,入刍稿。”注:“入刍稿之税, 以供国用。”史记始皇纪:“二世元年,度不足,下调 郡县转输菽粟刍稿。”文选任彦升天监三年策秀才文注 引汉旧仪:“民田租刍□,以给经用。”后汉书光武纪 :“
中元元年复嬴、博、梁父、奉高, 勿出田租刍稿。”章帝纪:“勿收兖、豫、徐田租刍□ 。”和帝纪:“勿收田租、刍□。”一业(岁)使 民居更一月,何据?先孙曰:汉书昭帝 纪颜注,如淳曰:“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 月一更,是为卒更也。律说,卒践更者,居也,居更县 中五月乃更也。后从尉律,卒践更一月,休十一月也。 ”此云:“一业使民居更一月”,“业”疑当为“岁” 之误。晖按:昭帝纪注引律说误。史记游侠传集解引如 淳引律说曰:“卒更、践更者,居县中五月乃更也。” 史记吴王濞传注引汉律:“卒更有三:践更,居更,过 更。”居更即卒更。后汉书明帝纪注:“更,谓戍卒更 相代也。”食货志:“秦用商鞅之法,月为更卒。汉兴 ,循而未改。”年二十三儒(傅),十五赋,七岁 头钱二十三,何缘?先孙曰:高帝纪注 ,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颜师古云:“ 傅,着也。言着名籍,给公家徭役也。”此云“年二十 三儒”,“儒”即“
傅”之误。“儒”俗书或作“●” ,(干禄字书:“襦”通作“●”,亦以“需”为“● ”。)与“傅”形相似。又汉旧仪云:“算民年七岁以 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 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 至五十六,出赋钱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即此云 十五赋,七岁头钱二十三也。晖按:汉旧仪见汉书高帝 纪、昭帝纪、后书光武纪注,及今四库全书内汉旧仪。 贡禹传曰:“古民无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 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 shaa,甚可悲痛。宜令民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算 。天子下其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自此始。”又 说文贝部引汉律曰:“民不繇,赀钱二十三。”(“三 ”讹作“二”,依段校改。)段注云:“民不傜者,谓 七岁至十四岁。赀钱二十三,口钱二十,并武帝所加三 钱也。”有□,何帝王时?“腊 ”或作“□”。说文:“腊,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 风俗通祀典篇:“礼传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 大蜡。汉改为腊。腊者,猎也,言田猎取兽以祭祀其先 祖也。或曰:腊者,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报功也 。”据应说,是腊始于汉。然或以腊即蜡,月令有“腊 先祖五祀”,左氏传存“虞不腊矣”之文。故史记秦纪 ,惠王十二年初腊,记秦始行周正亥月大蜡之礼,是腊 已起于周。但有以月令、左传为不足征。世说新语德行 篇注引晋博士张亮议云:“蜡谓合聚百物而索享之。□谓 祭宗庙。□则服玄,蜡则服黄,蜡□不同,总之非也。 ”又玉烛宝典云:“腊者祭先祖,蜡者报百神,同日异 祭。”是则以腊即蜡,非也。门户井灶,何立?说 文:“门从二户,象形。半门曰户。”余注祭意篇。社 稷,先农,灵星,何祠?独断曰:“先 农者,盖神农之神,神农作耒耜,教民耕农。”后汉书 祭祀志:“县邑常以乙未日祠先农于乙地。”汉旧仪曰 :“春始东耕于籍田,祠先农黄帝也。(续汉志补注引 作“炎帝”。)祠以一太牢,百官皆从。”(书抄九十 一引。)余注祭意篇。岁终逐疫,何驱?(使)立 桃〔梗〕象人于门户,何旨?挂芦索于户上,画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于门 阑,何放?“使”为“梗”字形近之讹 ,又误夺在“立”字上。当作“立桃梗”。后汉书礼仪 志:“百官官府,各设桃梗。”又注引山海经:“驱除 毕,因立桃梗于门户。”风俗通:“桃梗,梗者更也。 ”并其证。孙读连下“除”字,作“何放除”三字为句 ,非也。画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与逐疫,并为大傩一事。若依孙读,是训 “放”为“逐”,则与“何驱”义复矣。且与“何立” 、“何祠”,“何驱”,文不一律。广雅释诂:“放, 效也。”即应劭所云“追效前事”之意。吕氏春秋季冬 纪注:“前岁一日,击鼓驱疫疠之鬼,谓之逐除,一曰 傩。”后汉礼仪志:“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注 云:蔡邕月令章句曰:“日行北方之宿,北方大阴,恐 为所抑,故命有司大傩,所以扶阳抑阴也。”卢植礼记 注:“所以逐衰而迎新。”独断曰:“帝颛顼有三子, 生而亡去为鬼,(续汉礼仪志注引汉旧仪,“鬼”上有 “疫”字。)其一者居江水,是为瘟鬼,(“瘟鬼”, 汉旧仪作“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其一者居若水,是为魍魉,其一居 人宫室枢隅,善惊小儿。于是命方相氏,黄金四目,蒙 以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楯,常以岁竟十二月从百隶 及童儿而时傩于宫中,驱疫鬼也。桃弧棘矢,土鼓,鼓 且射之,以赤丸,五谷播洒之,以除疾殃。已而立桃人 苇索,儋牙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神荼、郁垒以执之。儋牙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神荼、郁 垒二神,海中有度朔之山,上有桃木,蟠屈三千里,卑 枝东北有鬼门,万鬼所出入也。神荼与郁垒居其门,主 阅领诸鬼。其恶害之鬼,执以苇索食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故十二月岁竟 ,常以先腊之夜逐除之也。乃画荼垒,悬苇索为门户, 以御凶也。”风俗通祀典篇:“皇帝书,上古之时,有 荼与郁垒,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度朔山上,桃树下, (“桃”上今衍“章”字,依书抄一五五引删。)简阅 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荼与郁垒缚以苇索,执以食 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于是县官常以腊除夕,饰桃人,垂苇茭,画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于门 。皆追效前事,冀以御凶也。桃梗,梗者更也,岁终更 始,受介祉也。春秋左氏传曰:‘鲁襄公朝楚,会楚康 王卒,楚人使公视襚,公患之。叔孙穆叔曰:祓殡而襚 ,则布帛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楚人弗禁,即而悔 之。’(左襄二十九年传。)‘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 深山穷谷,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 ,桃弧棘矢,以除其灾也。’(左昭四年传。)苇茭, 传曰:“萑苇有藂。”吕氏春秋:“汤始得伊尹,祓之 于庙,薰以萑苇。’周礼:‘卿大夫之子名曰门子。’ 论语:‘谁能出不由户。’故用苇者,欲人子孙蕃殖, 不失其类,有如萑苇。茭者,交易阴阳代兴也。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者阳 物,百兽之长也,能执搏挫锐,噬食鬼魅。”孙曰:桃 人、芦索、画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之事,本书乱龙篇、订鬼篇、风俗通祀 典篇,并谓缘神荼、郁垒执鬼而起。而后汉书礼仪志注 引春秋内事云:“夏后氏金行,初作苇茭,言气交也。 殷人水德,以螺首填其闭塞,使如螺也。周人木德,以 桃为梗,言气相更也。今人元日以苇插户,螺则今之门 镮也。桃梗今之桃符也。”御览二十九引玄中记云:“ 东南有桃都山,山上有大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 ,上有天鸡,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即鸣,天下鸡皆随 之鸣。今人正朝作两桃人立门旁,以雄鸡毛置索中,盖 遗象也。”此又异说也。除墙壁书画厌火丈夫,何 见?吕氏春秋高注:“见,效也。”谓 何效于前事。厌火丈夫,未闻。疑即周礼之“赤犮”。 周礼,秋官之属:“赤犮氏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之,以 灰洒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之。”说文鬼部:“魃,旱鬼也。周礼有赤魃氏 除墙屋之物也。”魃为旱神,故此云“厌火丈夫”。为 除墙屋之鬼物故除墙壁时画之。又疑“丈夫”或“夫人 ”字误。山海经:“黄帝女绂,本天女也。所居不雨。 ”神异经:“魃,一名旱母。”玉篇引文字指归:“女 沷,秃无发,所居之处,天不雨也。”步之六尺, 冠之六寸,何应?史记秦始皇纪:“秦 水德,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六尺为步。”集解 张晏曰:“水北方黑,终数六,故以六寸为符,六尺为 步。”有尉史、令史,无承(丞)长史,何制?先 孙曰:“承”当为“丞”。汉旧仪云:“更令史曰令史 ,丞史曰丞史,尉史曰尉史。”然则汉时自有丞史。此 疑有讹。无长史者,盖小县令为长,其史则不曰长史, 仍曰令史也。晖按:百官表:“边郡有长史,掌兵马, 秩六百石。”续百官志:“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孙校“承”作“丞”,是也。然“丞长史”三字不讹。 汉旧仪曰:“御史大夫□上计丞长史。”是“丞长史” 三字连文者。又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三月,令郡太守 诸侯相病,承长史行事。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长史领 丞职。”又匈奴传注师古引汉律曰:“近塞郡置尉,百 里一人,士史、尉史各二人,巡行徼塞。”百官志引汉 仪注:“令史秩百石。”两郡移书,曰‘敢告卒人 ’,两县不言,何解?移者,官曹文书 相移与也。后汉书袁绍传:“移书传驿州郡。”“敢告 卒人”,盖与左传虞箴“
敢告仆夫”,扬雄州箴“敢告在阶 ”,“敢告执御”义同。不敢直言,但告其仆御耳。朱 曰:盖汉时公文程式如此。王嘉所谓章文必有“
敢告”之字乃下,是也。郡言 事二府,曰‘敢言之’;朱曰:此亦汉 时公文程式也。王莽传曰:“加公为宰衡,位上公。三 公言事,称‘
敢言之’。”言使三公之于莽,犹 郡守言事于二府也。司空曰‘上’,何状?二 府,丞相及御史大夫也。详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二三。 余未闻。赐民爵八级,何法?名曰簪褭、上造,何 谓?汉书百官公卿表:“爵一级曰公士 ,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 大夫,(史记秦本纪集解,“官”、“公”二字倒。) 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 ,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 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 秦制,以赏功劳。”后汉书明帝纪:“爵过公乘,得移 与子,若同产同产子。”注云:“汉置赐爵,自公士以 上,不得过公乘,故过者得移授也。”今按:自公士至 公乘,适为八级。赐民爵八级,是赐爵于民不得过公乘 也。又汉书高帝纪,五年诏曰:“民各归其县,复故爵 。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 及户,勿事。”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 侯子从军归者,(“子”下“及”字,依刘校删。)甚 多高爵。”是公乘以下,皆赐夫庶民,故尚有户赋役使 。公乘以上,则赐夫诸侯子,乃高爵也。师古曰:“高 爵,有国邑者。”故此云赐民爵只八级耳。方以智曰: “汉赐民爵,疑民尽赐之,则无百姓。汉诏:‘赐高年 帛。’又因宋赐民爵,必以高年,则汉诏所称‘民’, 殆乡老或里长之谓。犹今之耆民寿官也。其公乘以下, 观高祖诏令‘诸吏善遇高爵’,则公士等犹夫民耳。即 汉诏所云‘久立吏前,曾不为决’也。特用以赎罪而已 。”百官表师古注:“以组带马曰褭。簪褭者,言饰此 马也。上造者,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百官志 注:“造,成也。古者成士,升为司徒,曰造士。簪褭 ,御驷马者,要褭古之名马也。驾驷马者,其形似簪, 故曰簪褭也。”吏上功曰伐阅,史 记功臣侯表:“
古者人臣功有五品,明其等曰伐, 积日曰阅。”说文新序:“阀阅,自序也。”伐、阀字 通。名籍墨将,何指?汉官解诂 :(初学记十二、类聚四九,御览二三0。)“凡居宫 中者,皆施籍于掖门,案其姓名,当入者,本官长吏为 之封启传,审其印信,然后受之。有籍者皆复有符,用 木长二寸,以所属官两字为铁印分符,当出入者,案籍 毕,复识齿符,识其物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乃引内之。”“墨将”未闻 。盼遂案:唐兰云:“将当为状,犹行状也。今按汉书 高祖纪,诏‘诣相国府,署行、义、年’。苏林注曰: ‘行状年纪也。’知汉时考吏有行状之制也。”七 十赐王杖,何起?先孙曰:“王”,何 允中本作“玉”,非。元本、程本并作“王”。周礼伊 耆氏:“共王之齿杖。”郑司农注云:“谓年七十当以 王命受杖者,今时亦命之为王杖。”续汉书礼仪志云: “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 杖。玉杖长九尺,(晖按:“九”字今本后汉书挩。孙 氏盖据艺文类聚一百、书抄八三引。)端以鸠鸟为饰。 ”“玉”亦“王”字之讹。(晖按:类聚、书抄引误同 。)着鸠于杖末,不着爵,何杖?“ 爵”借作“雀”。苟以鸠为善,不赐鸠而赐鸠杖, (而不爵)何说?“而不爵”三字涉上 文衍。续汉书礼仪志曰:“鸠者,不噎之鸟,欲老人不 噎,所以爱民也。”(末句今佚,依类聚一百引补。) 风俗通曰:“俗说高祖与项羽战,败于京索,遁丛薄中 ,羽追求之。时鸠正鸣其上,追者以为鸟在无人,遂得 脱。及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以赐老者。按:少皞 五鸠,鸠者聚民也。周礼罗氏献鸠养老,汉无罗氏,故 作鸠杖以扶老。”惠士奇礼说:“鹰化为鸠,不仁之鸟 ,感春之生气,变而为仁,故罗氏献鸠以养国老,因着 其形于杖,以扶之,助生气也。”日分六十,此 日长至时也。尚书尧典正义引马曰:“古制刻漏,昼夜 百刻,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昼短四十刻,夜长六 十刻,昼中五十刻,夜亦五十刻。”月令疏引郑注:“ 日长五十五刻,日短四十五刻。”高注吕氏春秋“日长 至”云:“昼漏水上刻六十五,夜漏水上刻三十五。” 日短至与郑说同。江声曰:“郑注考灵耀云:‘九日增 一刻。’计春分至夏至,九十二日,当增十刻。春分昼 漏五十刻,则夏至之昼六十刻矣。郑注此云:‘日长之 漏五十五刻。’非也。”续汉书律历志:“冬至昼四十 五刻,夜五十五刻;夏至昼六十五刻,夜三十五刻。” 梁漏刻经:(初学记二五。)“冬至昼漏四十五刻。冬 至之后,日长,九日加一刻,以至夏至,昼漏六十五刻 。夏至之后,日短,九日减一刻。或秦遗法,汉代施用 。”此说与续汉志同。盖东汉时历法也。仲任云“日分 六十”,与马融同,举古制耳。漏之尽自(百), 先孙曰:“自”当为“百”字之讹。周 礼挈壶氏郑注云:“
漏之箭,昼夜共百刻。”说文曰: “漏以铜受水,(书抄一三0引作“以筒盛水”。)刻 节,昼夜百刻。”段玉裁曰:“昼夜百刻,每刻为六小 刻,每六小刻又十分之故,昼夜六千分,每大刻六十分 也。其散于十二辰,每一辰八大刻,二小刻,共得五百 分也。此是古法。”鼓之致五,颜 氏家训书证篇:“魏汉以来,谓为甲夜、乙夜、丙夜、 丁夜、戊夜。又鼓、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 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为节。所 以尔者,假令正月建寅,斗柄夕则指寅,晓则指午矣。 自寅至午,凡历五辰。冬夏之月,虽复长短参差,然辰 间辽阔,盈不至六,缩不至四,故进退长在五者之间也 。”何故?吏衣黑衣,宫阙赤单(墀),何慎?“ 单”当作“墀”。“墀”坏为“犀”,再讹为“单”。 说文:“墀,涂地也。礼:‘天子赤墀。’”蔡质汉官 典职曰:(御览一八五。)“以丹漆地,故曰丹墀。” 应劭汉官仪曰:(初学记十一。)“明光殿省中,皆以 胡粉涂壁,丹朱漆地。”汉唯宫阙丹墀,故未央宫青琐 丹墀,后宫则玄墀而彤庭。刘向新序曰:“诸侯垣墙有 黝垩之文,无丹青之彩。”汉官典职曰:“曲阳侯王根 ,僭作赤墀青璅。司隶京兆奏,王根负钺谢罪。”(御 览一八五。亦见汉书元后传。)并其证。惠士奇礼说, 读“
单”作“禅”,谓“汉之卫卒皆服 绛禅之衣”。以“卫卒”释“宫阙”,或未是也。“宫 阙赤墀”,与韩非子十过篇所言“殷人四壁垩墀”句同 。汉以赤伏符,故宫阙赤墀。殷人尚白,故垩墀。“吏 衣黑衣”,谓秦尚黑。并终始五德之说也。史记始皇纪 :“秦水德之始,衣服上黑。”服革(鞶)于腰, “服革于腰”,于古无说。“革”当为 “鞶”之讹。盖“般”讹为“服”,(广雅卷一:“服 ,行也。”二:“服,任也。”五:“慑,服也。”“ 服”并讹作“般”。“服”作“●”,与“般”形近, 故讹。此正其比。)校者以为衍文,妄删之。易讼上九 :“或锡之鞶带。”礼记内则:“男鞶革,女鞶丝”。 郑注:“鞶,小囊,盛帨中者。男用革,女用缯,有饰 缘之。”(诗毛传,左传服虔、贾逵、杜预说,许慎说 文,以鞶为大带,并非。)宋书礼志:“汉代着鞶囊者 ,侧在腰间,或谓之傍囊。”是汉俗犹有服鞶者。晋书 舆服志:“革带,古之鞶带也。”隋书礼仪志:阮谌以 为有章印,则于革带佩之。”是革带名起魏、晋后。 〔着絇于履,何备?〕六字误夺在下, 今正。说见下。“絇”旧作“钩”。先孙曰:“钩”当 为“絇”。仪礼士冠礼郑注云:“絇之言拘,以为行戒 ,状如dao衣鼻,在屦头。”晖按:“絇”亦作“句”。 汉书王莽传作“句履”。孟康注:“今斋祀履舄头饰也 。出履二寸。”师古曰:“其形岐头,句音巨俱反。” 宋祁曰:韦昭云:“句,履头饰,形如dao鼻,音劬,礼 作絇,亦是。”“何备”,旧夺在“着”字上,今正。 “何”下又衍“人”字,据上下“何慎”、“何象”、 “何王”文例删。佩dao于右,舞(带)剑于左,( 何人备,)盼遂案:“人”字衍文,宜 据上下文例删。着钩于履冠在于首,何象?“ 着絇于履”,义无所象,是此句失其次也。原文当作: “服鞶于腰,着絇于履,何备?佩dao于右,带剑于左, 冠在于首,何象?”郑玄曰:“絇之言拘,以为行戒。 ”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衣裳篇曰:“男子所以有鞶带者,示有金革之 事。”服鞶,着絇,故以“何备”诘之。备,戒也。( 方言、广雅、曾子问郑注,并云:“戒,备也。”)春 秋繁露服制像篇曰:“剑之在左,苍龙之象也;dao之在 右,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之象也;韍之在前,朱雀之象也;冠之在首, 玄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饰也。”故于佩dao、带剑、着 冠以“
何象”诘之。今本“何人备,着钩 于履”七字误夺入此,遂使文不可通矣。先孙曰:“舞 ”当作“带”。隶书“带”字或作“●”,又变作“● ”。(礼记杂记:“率●。”释文云:“本又作带。” 汉孟郁脩尧庙碑,张寿碑,带并作●。)与“舞”形近 而误。吏居城郭,出乘车马,坐治文书,起城郭, 何王?风俗通曰:(意林引,今挩。) “世本:‘鲧作城郭。’城,盛也。郭,大也。”吕氏 春秋君守篇:“夏鲧作城。”吴越春秋曰:“鲧筑城以 卫君,造郭以守民。”博物志曰:“处士东里隗,责禹 乱天下,禹退三城,强者攻,弱者守,敌者战,城郭盖 禹始也。”汉书郊祀志言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食货志 载晁错引神农之教,有石城十仞。禹、鲧造城郭,已不 足征,更上溯神农、黄帝,当为方士臆说也。造车 舆,何工?生马,何地?左昭四年传: “冀之北土,马之所生。”作书,何人?”(王) “王”字涉上文衍。造城郭,及 马所生,难知也,远也。造车作书,易晓也,必将应曰 :“仓颉作书,奚仲作车。”“作书” 注见奇怪篇。左定元传:“奚仲居薛,为夏车正。”杜 注:“为夏掌车服大夫。”吕氏春秋君守篇高注:“奚 仲,黄帝之后,任姓也。”车之始作者有二说:说文: “车,夏后时奚仲所造。”尸子曰:“造车者,奚仲也 。管子曰:“奚仲之为车器,方圆曲直,皆中规矩。” 荀子解蔽篇、吕氏春秋君守篇并云:“奚仲作车。”此 主奚仲说者,仲任从之。宋书礼志:“世本云:‘奚仲 始作车。’案:庖牺画八卦而为大舆,服马乘马,以利 天下。奚仲乃夏之车正,安得始造乎?世本之言非也。 ”续汉书舆服志说同。荀子杨注:“奚仲,夏禹时车正 。黄帝时已有车服,故谓之轩辕。此云奚仲者,亦改制 耳。”山海经内经曰:“奚仲生吉光,吉光始以木为车 。”此不主奚仲说者。古史考曰:(御览七七三。)“ 黄帝作车,至少皞时略加牛,禹时奚仲驾马。”朱骏声 曰:“车,少皞时驾牛,奚仲始驾马,世因以车为奚仲 所造。”此沟通两说也。并为臆度,事涉荒远,当存而 不论。诘曰:“仓颉何感而作书?奚仲何起而作车 ?”感类篇曰:“见鸟迹而知为书,见 蜚蓬而知为车,奚仲感蜚蓬,而仓颉起鸟迹也。”淮南 子说山训:“见飞蓬而知为车,见鸟迹而知着书,以类 取之。”但孝经援神契(初学记二十一。)曰:“奎主 文章,苍颉效象洛龟,曜书丹青,垂萌字画。”宋均注 :“苍颉视龟而作书。是非起鸟迹也。”后汉舆服志曰 :“古圣人见转蓬始知为轮,轮行可载,因物知生,复 为之舆。自是以来,世加其饰,至奚仲建其斿旐。”是 感飞蓬者,非奚仲也。又不知也。文吏所当知,然 而不知,亦不博览之过也。

  夫儒生不览古今,何(所)知(一永)不过守信 经文,盼遂案:“何”字疑为“所”字 之误。草书“所”字作“●”,与“何”极肖。“一永 ”二字疑衍。此句本为“所知不过守信经文”,与下文 “所能不过按狱考事”,正相俪为章也。滑习章句 ,孙曰:“何”当作“
所”,草书形近,又涉上文诸“何 ”字而误。“一永”二字,疑即“
不”字误衍。原文当作:“夫儒生 不览古今,所知不过守信经文,滑习章句。”下文云: “文吏不晓吏道,所能不过案狱考事,移书下记。”文 正相对。解剥互错,分明乖异。文吏不晓吏道,所 能不过案狱考事,移书下记,下记,郡 府下记属县也。后汉书钟离意传注:“记,文符也。” 对卿(乡)便给,吴曰:“卿” 当作“乡”,形近而误。程材篇云:“对向谬误,拜起 不便。”又云:“治作情奏,习对向。”别通篇云:“ 县邑之吏,对向之语。”“乡”、“向”通用。“
对向”犹言“酬对”。盼遂案:“ 卿”当为“乡”,形近之误。“乡”亦“向”也。答佞 篇:“对乡失漏。”程材篇:“对向谬误。”皆“对乡 ”连用。之准无一阅备,吴曰、 文有脱误。盼遂案:“之准”疑为“准之”误倒。“准 之”者,犹言准绳之,比挈之也。儒生文吏之短既如上 述,故于此准衡其值,而无一人能阅备也。阅者,具也 。见尚书吕刑注。皆浅略不及,偏駮不纯,俱有阙 遗,何以相言?
 
 
 

论衡校释卷第十三

    效力篇广雅:“效,考也。”

  程才、量知之篇,徒言知学,未言才力也。

  人有知学,则有力矣。文吏以理事为力,而儒生 以学问为力。

  或问杨子云曰:“力能扛鸿鼎、揭华旗,知德亦 有之乎?”答曰:“百人矣。”见法言 孝至篇。李轨注:“此力百人便能敌之。”夫知德 百人者,与彼扛鸿鼎、揭华旗者为料敌也。说 文:“料,量也。”言两者为量相均。夫壮士力多 者,扛鼎揭旗;儒生力多者,博达疏通。故博达疏通, 儒生之力也;举重拔坚,壮士之力也。梓材曰:“
彊人有王开贤,厥率化民。”梓材 ,尚书篇名。此今文经也。古文经:“肆往奸宄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历 人宥。肆亦见厥君事,戕败人宥。王启监,厥乱为民。 ”惠栋九经古义曰:“梓材:‘戕败人宥。王启监,厥 乱为民。’今文尚书曰:‘彊人有王开贤,厥率化民。 ’古‘宥’字或作‘
有’。(古“有”字皆作“又”。 王制曰:“王三又,然后制刑。”郑注云:“又当作宥 。”管子书又以“侑”为“宥”。)‘开’本‘
启’字,避汉帝讳,故作‘开’。 以‘乱’为‘率’,以‘为’为‘
化’,(古“货”字作“●”,“ 讹”字作“讹”,或从“化”,或从“为”,字本相通 。)古今文之异如此。”段玉裁曰:“‘彊’、‘戕’ 音同,‘有’、‘宥’音同,‘启’、‘开’音同,‘ 为’、‘化’音同。‘率’古读‘律’,与‘乱’双声 ,且古文‘乱’字作‘●’与‘率’相似。而‘败’字 则古有今无。‘贤’与‘监’则形略相似。”孙星衍曰 :“以‘彊’为‘戕’,‘宥’为‘有’者,说文云: ‘能,兽坚中。故称贤能,而彊壮称能杰也。’是知彊 人为彊壮人,谓贤杰也。中庸:‘子路问强。’又云: ‘发强刚毅,足以有执。’是彊为美德也。‘开’者, 韦昭注晋语云:‘通。’‘率’义同‘帅’。王开贤, 厥率化民者,言彊能者有为王所通达之贤,在其督帅化 民之事。汉旧仪,丞相御史大夫初拜策皆曰:‘往悉乃 心,和裕开贤。’用此经文。”皮锡瑞曰:“郑注尚书 大传云:‘天于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增其病 ,将以开贤代之也。’亦用今文‘
开贤’字。”江声、王鸣盛讥为谬 妄,赵坦疑为佚文,并失之。此言贤人亦壮彊于礼 义,故能开贤,其率化民。化民须礼义,礼义须文章。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篇 孔子语。集解马曰:“文者,古之遗文也。”皇疏:“ 即五经六籍。”释文郑曰:“文,道艺也。”按此义, 是文谓文章,与郑、马义近。论语述何、四书剩言并谓 文为文字,疑非。能学文,有力之验也。

  问曰:“说一经之儒,可谓有力者?”曰:非有 力者也。陈留庞少都每荐诸生之吏,常曰:“王甲某子 ,才能百人。”太守非其能,不答。少都更曰:“言之 尚少。王甲某子,才能百万人。”太守怒曰:“亲吏妄 言!”少都曰:“文吏不通(一)经一文,先 孙曰:“经”上“一”字,疑涉下而衍。不调师一 言;诸生能说百万章句,非才知百万人乎?”太守无以 应。夫少都之言,实也,然犹未也。何则?诸生能传百 万言,不能览古今,守信师法,虽辞说多,终不为博。 殷、周以前,颇载六经,儒生所(不)能说也。秦、汉 之事,儒生不见,力劣不能览也。“儒 生所不能说”,当作“儒生所能说”。“不”字盖涉上 下文衍。此言儒生通经,经载殷、周前事,故儒生能说 。秦、汉之事,未见于经,故不能览。谢短篇云:“夫 儒生之业,五经也,究备于五经,可也。五经之后,秦 、汉之事,不能知者,短也。”与此义同。且下文只云 :“周、秦以来,儒生不知。”则此文不当言殷、周以 前儒生不能说,明矣。周监二代,监 ,视也。二代,夏、殷。汉监周、秦,周、秦以来 ,儒生不知,汉欲观览,儒生无力。使儒生博观览,则 为文儒。文儒者,力多于儒生。如少都之言,文儒才能 千万人矣。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 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见 论语泰伯篇。由此言之,儒者所怀,独已重矣,志 所欲至,独已远矣,身载重任,至于终死,不倦不衰, 力独多矣。夫曾子载于仁,而儒生载于学,所载不同, 轻重均也。夫一石之重,一人挈之,十石以上,二人不 能举也。世多挈一石之任,寡有举十石之力。儒生所载 ,非徒十石之重也。地力盛者,草木畅茂,一亩之收, 当中田五亩之分。苗田,二字有误。人 知出谷多者地力盛,不知出文多者才知茂,失事理之实 矣。

  夫文儒之力,过于儒生,况文吏乎?能举贤荐士 ,世谓之多力也。然能举贤荐士,上书日(白)记也。 “日”当作“白”。校见下。盼遂案: “日”当为“占”之形讹。占者,隐度也。汉书游侠陈 遵传:“口占书吏。”注:“口隐其辞以授吏也。”后 汉书袁敞传:“占狱吏上书自讼。”注占谓口述也。文 选陶征士诔:“式遵遗占。”李注:“口隐度其事,令 人书也。”是“占记”与“上书”自为俪文。今本误“ 日记”,所宜亟正。能上书日(白)记者,文儒也 。“日记”无义。“日”当作“白”, 形近而误。“下记”、“奏记”、“白记”,汉人常语 也。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作“白记”,是其证 。文儒非必诸生也,“诸生”, 疑当作“儒生”。贤达用文则是矣。谷子云、唐子 高章奏百上,笔有余力,极言不讳,文不折乏,汉 书谷永传:“谷永字子云。”又游侠传:“长安号曰: 谷子云之笔札。”(“之”字今本脱,依王念孙校补。 )唐林字子高,见汉书鲍宣传、儒林传。非夫才知 之人不能为也。孔子,周世多力之人也,作春秋,删五 经,秘书微文,无所不定。山大者云多,泰山不崇朝办 (办)雨(雨)天下。孙曰:“办”当 作“辨”,“辨”与“遍”通。衍一“雨”字。原文当 作:“泰山不崇朝辨雨天下。”明雩篇云:“不崇朝而 辨雨天下,泰山也。”亦作“辨雨”。文选陆士衡文赋 注引正作“辨雨天下”,并其切证。晖按:朱校元本“ 办”正作“辨”。类要二十一名臣之文类,引作“便雨 天下”,不重“雨”字。 (夫)然则贤者有云雨之 知,此文不当有“夫”字。宋本“夫” 作“而”,朱校同。盖“而”、“然”字通。此文本作 “而”,“然”字为旁注误入正文,校者则妄改“而” 为“夫”矣。文选文赋注、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类要 二十一引并无“夫”字,是其证。又“贤者”,文赋注 引作“贤圣”,疑是。此承上唐子高、谷子云、孔子为 言。类要引作“
圣贤”,盖以意乙。(本书言“圣 贤”,多作“贤圣”,说见答佞篇。)齐故安陆昭王碑 文注引同今本。故其吐文万牒以上,“ 故”下旧校曰:一有“曰”字。晖按:“曰”字不当有 ,文选注、类要引并无。又文赋注、类要引“故”并作 “彼”。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引同今本。可谓多力 矣。

  世称力者,常褒乌获,乌获之力 ,孟子告子下篇、荀子富国篇、韩非子观行篇、秦策三 范睢说昭王、燕策一苏代说燕昭王、司马相如谏猎书皆 称之。孟子赵注:“乌获,古之有力人也。”梁玉绳汉 书人表考曰:“文子自然篇,老子曰:‘用众人之力者 ,乌获不足恃。’是古有乌获,后人慕之以为号也。” 按:史记秦本纪谓为秦武王力士,淮南主术训注因之。 盖非实也。然则董仲舒、杨子云,文之乌获也。秦 武王与孟说举鼎不任,不任,力不堪也 。绝脉而死。史记秦本纪:“武 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八月,武王死。族孟说。”少 文之人,与董仲舒等涌胸中之思,“等 涌”,元本作“较其”,朱校同。疑“涌”当作“较其 ”二字。必将不任,有绝脉之变。王莽之时,省五 经章句,皆为二十万,博士弟子郭路御 览二三六、又三七六、又五四八引“路”并作“略”。 夜定旧说,死于烛下,精思不任,绝脉气灭也。初 学记十四、御览三七五、又五八四引“绝脉”并作“脉 绝”。颜氏之子,已曾驰过孔子于涂矣,劣倦罢极 ,发白齿落。书虚篇曰:“颜渊发白齿 落,用精于学,勤力不休,气力竭尽,故至于死。”夫 以庶几之材,易系辞传曰:“颜氏之子 ,其殆庶几乎。”论语后录曰:“
庶几,犹云冀近于知几也。知几者 唯圣人,颜子亚圣,但近之。”犹有仆顿之祸,孔 子力优,颜渊不任也。御览八九七引新 论曰:“颜渊所以短命,慕孔子所以伤其年也。若庸马 良马相追,至暮共列,(疑是“到”字。)良马鸣食如 故,庸马垂头,不复食。何异颜渊与孔子优劣。”才 力不相如,则其知思(惠)不相及也。吴 曰:“知思”无义。“思”当作“惠”。“知惠”即“ 智慧”。量知篇云:“御史之知,有司之惠也。”是其 证。勉自什伯,鬲中呕血,失魂狂乱,遂至气绝。 书五行之牍,书十奏之记,盼遂案:此 句当是“奏十言之记”,后“言”讹为“书”,而又误 与“奏”倒,遂不通矣。其才劣者,笔墨之力尤难 ,况乃连句结章,篇至十百哉!力独多矣!

  江河之水,驰涌滑漏,席地长远,无枯竭之流, 本源盛矣。知江河之流远,地中之源盛,不知万牒之人 胸中之才茂,旧校曰:一有“
无”字。迷惑者也。故望见骥 足,不异于众马之蹄,蹑平陆而驰骋,千里之迹,斯须 可见。夫马足人手,同一实也,称骥之足,不荐文人之 手,不知类也。夫能论筋力以见比类者,则能取文力之 人立之朝廷。各本作“庭”,今从王本 、崇文本。

  故夫文力之人,助(因)有力之将,乃能以力为 功。此言文儒因有力之将相荐举乃能为 功。作“助”,失其义也。“助”,元本作“
因”,当从之。宋本、朱校元本并 作“固”。盖“因”之误。有力无助,以力为祸。 何以验之?长巨之物,彊力之人乃能举之。重任之车, 鲁语注:“任,负荷也。”彊力 之牛乃能挽之。是任车上阪,彊牛引前,力人推后,乃 能升逾。如牛羸人罢,任车退却,还堕坑谷,有破覆之 败矣。文儒怀先王之道,含百家之言,其难推引,非徒 任车之重也。荐致之者,罢羸无力,遂却退窜于岩穴矣 。

  河发昆仑,江起岷山,水力盛多,滂沛之流,“ 之”,钱、黄、王、崇文本作“不”,误。浸下益 盛,不得广岸低地,不能通流入乎东海。如岸狭地仰, 沟洫决泆,说文:“泆,水所荡泆也。 ”散在丘墟矣。文儒之知,有似于此。文章滂沛, 不遭有力之将援引荐举,亦将弃遗于衡门之下,固安得 升陟圣主之庭,论说政事之务乎?火之光也,不举不明 。有人于斯,其知如京,意林引“京” 作“源”,疑是。韩诗外传五云:“智如泉源。”御览 四三二引作“倾”。其德如山,力重不能自称,称 ,举也。须人乃举,而莫之助,抱其盛高之力,窜 于闾巷之深,宋、元本“深”作“滞” ,朱校同。何时得达?奡、育,古之多力者,奡 、育注语增篇。身能负荷千钧,手能决角伸钩,使 之自举,不能离地。智能满胸之人,宜在王阙,须三寸 之舌,一尺之笔,盼遂案:民国辛未冬 ,西北科学考察团团员贝格曼于蒙古额济纳河西岸发现 汉代木简,中间附有一笔,笔管及毫通长公尺二寸三分 二厘。马叔平先生校定刘歆铜斛尺,每尺当今公尺二寸 三分一厘。汉笔约得汉尺一尺之度。则论衡一尺之说, 信有征矣。至若杨子云把三寸弱翰,本以取便怀挟,非 常制也。然后自动,御览四三二 、又六0五引“动”并作“通”。不能自进,进之 又不能自安,须人能动,待人能安。两 “能”字并读作“而”。道重知大,位地难适也。

  小石附于山,山力能得持之;在沙丘之间,小石 轻微,亦能自安。至于大石,沙土不覆,山不能持,处 危峭之际,则必崩坠于坑谷之间矣。大智之重,遭小才 之将,无左右沙土之助,虽在显位,将不能持,则有大 石崩坠之难也。或伐薪于山,轻小之木,合能束之。“ 能”读“而”。类聚八十引作“而”。至于大木十 围以上,引之不能动,推之不能移,则委之于山林,收 所束之小木而归。由斯以论,知能之大者,其犹十围以 上木也,人力不能举荐,其犹薪者不能推引大木也。孔 子周流,无所留止,非圣才不明,道大难行,人不能用 也。故夫孔子,山中巨木之类也。旧本 段。

  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力。见 论语宪问篇。管仲有力,桓公能举之,可谓壮彊矣 。吴不能用子胥,楚不能用屈原,并注 命义篇。二子力重,两主不能举也。举物不胜,委 地而去,可也。时或恚怒,宋本“或” 作“惑”,朱校同。斧斫破败,此则子胥、屈原所 取害也。渊中之鱼,递相吞食,度口所能容,然后咽之 ,口不能受,哽咽不能下。故夫商鞅三说孝公,后说者 用,前二难用,后一易行也。注逢遇篇 。观管仲之明法,察商鞅之耕战,耕 战,篇名。注超奇篇。固非弱劣之主所能用也。

  六国之时,贤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 赵赵完,畔魏魏伤。韩用申不害,行其三符,三 符,申子篇名。淮南俶真训注:“申不害,韩昭侯相, 着三符之命,而尚刻削。”又泰族训云:“申子之三符 。”注:“申不害治韩,有三符验之术。”汉志法家: “申子六篇。”其书南宋已亡,今只三符、大体、君臣 三篇存目。兵不侵境,盖十五年。不能用之,又不 察其书,兵挫军破,国并于秦。“之” ,宋本作“韩”,朱校元本同。无“用”字。“察”上 有“能”字。按:此文疑误。史记韩世家:“昭侯八年 ,申不害相韩。二十二年,申不害死。”计十五年。汉 志班固注亦云:“相韩昭侯,终其身,诸侯不敢侵韩。 ”是十五年后,申子已死,不当言“不能用之”也。盖“
不能用”句上,尚有脱文,非指申 子言也。(韩非子定法篇云:“申不害讬万乘之劲韩, 十七年而不至于霸。”“十七”误作“七十”,今依顾 校。与史记、论衡并不合,不足据。)殷、周之世 ,乱迹相属,亡祸比肩,岂其心不欲为治乎?力弱智劣 ,不能纳至言也。是故□(碓)重,一人之迹不能蹈也 ;“□”当作“碓”。“碓”、“堆” 字通。“□”、“堆”古今字。(说文:“●,小阜也 。”徐铉曰:“今俗作‘堆’。”河东风陵堆,戴延之 谓之“风□”。)说文:“
碓,所以舂也。”段注:“不用手 而用足谓之碓。”桓谭新论:“宓牺制杵臼,后世加巧 ,借身践碓。”(御览八二九,又七六二。)此云:“ 一人之迹不能蹈”,其义正合。说文:“蹈,践也。” □(硙)大,一人之掌不能推也。“ □”同“磕”,石声也。义不可通。“
□”为“硙”形误。(率性篇“闿 导牖进”,今“闿”讹作“阖”。此“硙”讹作“□” ,正其比。)说文:“硙,□也。”“碓”、“
硙”义相类,故并举为文。盼遂案 :“重”与“大”二字宜互易。贤臣有劲彊之优, 愚主有不堪之劣,以此相求,禽鱼相与游也。干将之刃 ,人不推顿,众瓠不能伤;篠□之箭,机不(能)动发 ,鲁缟不能穿。元本“推”上有“能” 字,朱校同。孙曰:据上下文例校之,当有“能”字。 晖按:“推”上不当有“能”字。此文以人不推顿喻君 不用贤,义无取于“能”也。荀子性恶篇:“繁弱钜泰 ,古之良弓,不得排●,则不能自正;干将莫邪,古之 良剑,不加砥砺,则不能利,不得人力,则不能断。” 韩诗外传三:“剑虽利,不厉不断。”其立意并与此同 。“动”上“能”字,乃为衍文,不得据为句例而过信 元本也。御览九七九引作“干将之刃未磨,瓜瓠不能伤 ”。类要三四士未遇类引作“干将之刃未磨,故瓜瓠不 能伤,篦簬之机不发,鲁缟不能穿”。“未磨”、“不 发”,正与“人不推顿”、“机不动发”义相合。又“ 刃”字,张刻御览引作“剑”。“剑”、“箭”对文, 疑是。又“众瓠”当从御览、类要引作“瓜瓠”。(下 文“众瓠”字,并当作“瓜瓠”。)众,蒋草也,生水 上相连,与“瓠”不类。淮南主术:“人莫●玉石而● 瓜瓠。”亦取瓜瓠为物易破。干将,吴剑名。“顿”读 作“钝”。篠□,竹箭。“□”“簬”字同。汉书韩安 国传注:“缟,素也。曲阜之地,俗善作之,尤为轻细 。”尔雅曰:“缯之细者曰缟。”盼遂案:“动”上“ 能”字衍文。上句“干将之刃,人不推顿,众瓠不能伤 ”,无“能”字。知此亦无“能”字。元本于上句亦误 沾“能”字。孙人和乃以元本为是,失之。仲任意谓干 将之刃,若不加推顿,则虽众瓠之弱不能伤也。篠□之 箭机,若不加动发,则虽鲁缟之轻细,亦不能穿也。非 无干将、篠□之才也,无推顿发动之主,众瓠、鲁缟不 穿伤,焉望斩旗穿革之功乎?故引弓之力不能引彊弩。 说文:“弩,弓有臂者。”弩力 五石,引以三石,筋绝骨折,不能举也。故力不任彊引 ,则有变恶折脊之祸;知不能用贤,宋 本作“贪贤”,朱校同。则有伤德毁名之败。论事 者不曰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达。自达 者带绝不抗,“带”疑是“滞”误。自 炫者贾贱不雠。

  案诸为人用之物,须人用之,功力乃立。凿所以 入木者,盼遂案:“入”字上,依下文 例,应是脱一“能”字。槌叩之也;槌 、叩并击也。锸所以能撅地者,锸 ,今之铧锹。跖蹈之也。诸有锋刃之器,所以能断 斩割削者,手能把持之也,力能推引之也。韩信去楚入 汉,项羽不能安,高祖能持之也。能用其善,能安其身 ,则能量其力,能别其功矣。樊、郦有攻城野战之功, 樊哙、郦商,事见史记本传。高 祖行封,先及萧何,则比萧何于猎人,同樊、郦于猎犬 也。见萧相国世家。夫萧何安坐 ,樊、郦驰走,封不及驰走而先安坐者,萧何以知为力 ,而樊、郦以力为功也。萧何所以能使樊、郦者,以入 秦收敛文书也。众将拾金,何独掇书,坐知秦之形势, 见萧相国世家。是以能图其利害 。众将驰走者,何驱之也。故叔孙通定仪,叔 孙通作仪品,注谢短篇。而高祖以尊;汉 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皆朝,行仪,竟朝置酒,无 敢讙哗失礼者。见通传。萧何造律,注 谢短篇。而汉室以宁。案仪、律之功,重于野战; 斩首之力,不及尊主。故夫垦草殖谷,农夫之力也;勇 猛攻战,士卒之力也;构架斫削,工匠之力也;治书定 簿,佐史之力也;论道议政,贤儒之力也。人生莫不有 力,所以为力者,或尊或卑。孔子能举北门之关,不以 力自章,“能举北门之关”,宋本作“ 力纠国门之关”。吕氏春秋慎大览:“孔子之劲,举国 门之关,而不肯以力闻。”淮南道应训:“孔子劲扚( 今从“木”,依王念孙校。)国门之关。”列子说符篇 :“孔子之劲,能招国门之关。”(“招”,今误作“ 拓”,依文选吴都赋注引正。)并作“国门”。疑宋本 为是。淮南主术训:“孔子力招城关,然而勇力不闻。 ”颜氏家训诫兵篇:“孔子力翘门关,不以力闻。”此 云“北门关”,未详。毕沅曰:“此殆即孔子之父事也 。左氏襄十年传:‘逼阳人启门,诸侯之士门焉。县门 发,陬人纥抉之,以出门者。’非孔子也。”盼遂案: “章”与“彰”通,今作“彰”。知夫筋骨之力, 不如仁义之力荣也。“力”,朱校元本 作“为”。

    别通篇

  富人之宅,以一丈之地为内,内中所有,柙匮所羸 (赢),“柙匮”,元本作“匮柙”, 朱校作“柜柙”。“柙”与“匣”同。吴曰:“羸”当 作“赢”,形近而误。晖按:宋本正作“赢”。缣 布丝绵也。“绵”,宋本、朱校元本同 。程、王、崇文本并作“帛”。盼遂案:“绵”为“帛 ”之误。又案:宋本“赢”不误“羸”。程本“帛”不 误“绵”。贫人之宅,亦以一丈为内,内中空虚, 徒四壁立,故名曰贫。夫通人犹富人,不通者犹贫人也 。俱以七尺为形,通人胸中怀百家之言,不通者空腹无 一牒之诵,贫人之内,徒四所壁立也。
贫”上疑有“犹”字。盼遂案:依 上两句文例,此上宜有“富人之内,赢缣布丝帛”九字 方合。又案:“所”字疑为衍文。慕料贫富不相如 ,则夫通与不通不相及也。孙曰:“慕 ”与“料”义不相属,不当连用。超奇篇云:“退与儒 生相料。”又云:“如与俗人相料。”此“料”字与彼 义同。“慕”字疑涉下文“慕富”、“可慕”诸“慕” 字而衍。盼遂案:“慕料”二字为古成语,犹言概要, 亦辜较也,或作“孟浪”。庄子齐物论:“夫子以为孟 浪之言。”释文引李云:“
孟浪犹较略也,亦作莫络。”文选 吴都赋刘注:“孟浪犹莫络也,不委细之貌。”慕与孟 、莫,料与浪、络,皆一声之转。孙氏举正乃谓慕字为 衍文,殊失之。世人慕富不荣通,羞贫不贱不贤, 不推类以况之也。

  夫富人可慕者,货财多则饶裕,故人慕之。夫富 人不如儒生,儒生不如通人。超奇篇云 :“博览古今者为通人。”元和姓纂鱼韵曰:“新论有 通人如子礼。”御览天部引新论:“通人杨子云。”盖 “通人”当时常语。通人积文,十箧以上,圣人之 言,贤者之语,上自黄帝,下至秦、汉,治国肥家之术 ,盼遂案:礼记礼运云:“父子笃,兄 弟慕,夫妇和,家之肥也。”与后世以发富为肥家异义 。刺世讥俗之言,备矣。使人通明博见,其为可荣 ,非徒缣布丝绵也。先孙曰:“绵”, 上文作“帛”,此误益“糸”形。晖按:先孙说非。上 文宋、元、通津本正作“绵”,此文正与之合。萧 何入秦,收拾文书,见萧何世家。汉 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以文书御天下,天下之 富,孰与家人之财?

  人目不见青黄曰盲,耳不闻宫商曰聋,鼻不知香 臭曰□。御览三六七引作“齆”。注云 :“乌贡切。”广韵一送云:“鼻塞曰齆。”众经音义 二十引埤苍曰:“齆,鼻疾也。”又引通俗文曰:“鼽 鼻曰●。”则御览引作“齆”为是。“痈”乃痈疽之“ 痈”。说文:“痈,肿也。从疒,雝声。”释名释疾病 :“痈,壅也,气壅否结裹而溃也。”俗言“鼻痈”, 字亦当作“齆”。□、聋与盲,不chengren者也。人不 博览者,不闻古今,不见事类,不知然否,犹目盲、耳 聋、鼻痈者也。儒生不〔博〕览,犹为闭闇,“ 博”字依朱校元本补。谢短篇曰:“夫总问儒生以古今 之义,儒生不能知;别各以其经事问之,又不能晓,斯 则坐守信师法,不颇博览之咎也。”效力篇:“使儒生 博观览,则为文儒。”下文云:“或以说一经为是,何 须博览。”并以“博览”连文。“儒生不博览”,承上 “人不博览”为义。今本脱“
博”字。况庸人无篇章之业, 不知是非,其为闭闇,甚矣。此则土木之人,耳目俱足 ,无闻见也。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甚 者观蛟龙。足行迹殊,故所见之物异也。入道浅深,其 犹此也。浅者则见传记谐文,深者入圣室观秘书。故入 道弥深,所见弥大。人之游也,必欲入都,都多奇观也 。入都必欲见市,市多异货也。百家之言,古今行事, “行事”犹“故事”。其为奇异 ,非徒都邑大市也。游于都邑者心厌,厌 ,足也。观于大市者意饱,况游于道艺之际哉?

  大川旱不枯者,多所疏也;疏, 通也。潢污兼日不雨,泥辄见者,无所通也。是故 大川相间,小川相属,东流归海,故海大也。海不通于 百川,安得巨大之名?夫人含百家之言,犹海怀百川之 流也,不谓之大者,是谓海小于百川也。夫海大于百川 也,人皆知之,通者明于不通,莫之能别也。润下作咸 ,水之滋味也。禹贡曰:“水曰润下, 润下作咸。”东海水咸,流广大也;西州盐井,源 泉深也。裴矩西域记:“盐水在西州高 昌县东。”书抄一四六引“大”作“润”,“
西”下有“海”字“深”下有“润 ”字。并非。人或无井而食,或穿井不得泉,有盐 井之利乎?不与贤圣通业,望有高世之名,难哉!法令 之家,不见行事,谓无故事比决。议 罪不(可)审;孙曰:“议罪不可审” ,当作“议罪不审”。“可”字衍。盖“不”字草书作 “●”,“可”作“●”,形误而衍也。下云:“章句 之生,不览古今,论事不实。”文正相对。章句之 生,不览古今,论事不实。

  或以说一经为是,盼遂案:吴承 仕曰:“是疑应作足。后文‘其谓一经是者,其宜也’ ,亦应作足。”何须博览?

  夫孔子之门,讲习五经,五经皆习,庶几之才也 。谓庶几圣道。颜渊曰:“博我 以文。”见论语子罕篇。才智高 者,能为博矣。颜渊之曰“博”者,岂徒一经哉?(我 )不能博五经,“我”字无义,盖“哉 ”字讹衍。又不能博众事,守信一学,不好广观, 无温故知新之明,而有守愚不览之闇,其谓一经是者, 其宜也。开户内日之光,
内”读“纳”。日光不能照幽 ;凿窗启牖,以助户明也。夫一经之说,犹日明也;助 以传书,犹窗牖也。百家之言,令人晓明,非徒窗牖之 开,日光之照也。是故日光照室内,道术明胸中。开户 内光,坐高堂之上,眇升楼台,“眇” 疑“陟”字之误。窥四邻之庭,各 本作“
廷”,今从王本、崇文本。人 之所愿也。闭户幽坐,向冥冥之内,穿圹穴卧,造黄泉 之际,人之所恶也。夫闭心塞意,不高瞻览者,死人之 徒也哉。

  孝武皇帝时,燕王旦在明光宫,欲入所卧〔处〕 ,户三(百)尽〔自〕闭,先孙曰:汉 书燕刺王旦传云:“殿上户自闭,不可开。”又云:“ 因迎后姬诸夫人之明光殿。”当即此明光宫也。殿上户 ,不当有三百,此云“户三百尽闭”,疑当作“户三尽 自闭”。今本“自”讹“百”,又误着“尽”上,遂不 可通。孙曰:六帖十引“卧户”作“卧处”,“三百” 作“三户”。疑此文当作“欲入所卧处,户三尽自闭” 。刘先生曰:御览一八四引作“三户尽闭”。今本“三 ”字误置“户”字下,又衍“百”字耳。晖按:御览一 八四、合璧事类别集十五引“卧”下有“处”字,与白 帖同。孙补是也。“户三百尽闭”,白帖、合璧事类引 与御览同。然“百”、“自”形近,作“自闭”又与汉 书合。两孙说疑是,当从之。又按:时武帝已死,昭帝 元凤元年事也。仲任云孝武时,误也。使侍者二十 人开户,户不开。其后,旦坐谋反自shaa。汉 书本传:“以绶自绞。”夫户闭,燕王旦死之状也 。死者,凶事也,故以闭塞为占。齐庆封不通,六国大 夫会而赋诗,庆封不晓,其后果有楚灵之祸也。左 襄二十七年传:“齐庆封来聘,叔孙与庆封食,不敬; 为赋相鼠,亦不知也。”又昭四年传:“楚灵王伐吴, 执齐庆封,尽灭其族。”夫不开通于学者,尸尚能 行者也。亡国之社,屋其上,柴其下者,示绝于天地。 礼记郊特牲:“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 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是故丧国屋之,不受天阳也。” 公羊哀四年传:“亡国之社,盖掩之,掩其上而柴其下 。”注:“掩、柴之者,绝不得使通天地四方。”独断 曰:“古者天子亦取亡国之社,以分诸侯,使为社以自 儆戒,屋掩其上,使不通天,柴其下,使不通地,自与 天地绝也。面北向阴,示灭亡也。”春秋薄社,郊 特牲郑注:“薄社,殷之社,殷始都薄。”左氏、谷梁 同。公羊何注:“先世之亡国,在鲁竟。”周以为 城(戒)。朱校元本、程本亦误作“城 ”。天启、黄、王、钱、崇文本并作“戒”,是也。初 学记十三、类聚二九引正作“戒”。谷梁哀四年传:“ 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范注:“殷都于亳,武 王克纣,而班列其社于诸侯,以为亡国之戒。”公羊何 注:“以为有国者戒。”吕氏春秋贵直篇:“亡国之社 ,不得见于天,所以为戒。”韩诗外传十:“亡国之社 ,以戒诸侯。”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社稷篇:“王者诸侯必有诫社者 何?示有存亡也。明为善者得之,为恶者失之。”五行 志:“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王 莽传:“古者叛逆之国,既以诛讨,则四墙其社,覆上 栈下,示不可通。辨社诸侯,出门见之,着以为戒。” 是薄社着戒,乃春秋家旧说。此文作“城”,为“戒” 形讹。夫经艺传书,人当览之,犹社当通气于天地 也。故人之不通览者,薄社之类也。是故气不通者,彊 壮之人死,荣华之物枯。

  东海之中,可食之物,集(杂)糅非一,“ 集”当作“杂”。“
杂”一作“□”,字坏为“集”。 语增篇:“悉诣守尉杂烧之。”元本作“□”,今本误 作“集”,是其比。王念孙曰:“集、□字通。”盼遂 案:“集”,古“杂”字。方言、广雅皆云:“集,杂 也。”“杂”从“集”声。以其大也。夫水精气渥 盛,朱校元本“夫”作“
海”。故其生物也众多奇异。 故夫大人之胸怀非一,才高知大,故其于道术无所不包 。学士同门,高业之生,众共宗之。何则?知经指深, 晓师言多也。夫古今之事,百家之言,其为深,多也, 岂徒师门高业之生哉?上文:“百家之 言,古今行事,其为奇异,非徒都邑大市也。”立文与 此正同。此据博览经传为言,作“古今行事”,义长。 疑后人不明“行事”之意,改作“之事”。

  甘酒醴,不酤(酟)饴蜜,未为能知味也。孙 曰:“酤”字于义无取。“酤”当作“酟”,字之误也 。文选张景阳七命云:“燀以秋橙,酟以春梅。”吕向 注:“酟,和也。”李善注引刘梁七举曰:“
酟以醢□,和以蜜饴。”又引广雅 曰:“沾,溢也。”酟与沾同。(
六臣本“溢”作“益”,与今本广 雅同。)今本广雅作“沾,益也”。王念孙疏证曰:“ 王逸注招魂云:‘勺,沾也。’‘勺’与‘酌’通。” 是酟为调和之意。此云:虽有甘酒醴,而不调以饴蜜, 未为能知味也。若作“酤”,失其旨矣。耕夫多殖 嘉谷,谓之上农夫;其少者,谓之下农夫。学士之才, 农夫之力,一也。能多种谷,谓之上农;能博学问,〔 不〕谓之上儒,吴曰:当作“不谓之上 儒”,脱“不”字,寻义自明。盼遂案:“问”字下疑 当有“不”字。是称牛之服重,不誉马速也。誉手 毁足,孰谓之慧矣?元本作“夫”,朱 校同。属下为文。

  县道不通于野,野路不达于邑,骑马乘舟者,必 不由也。故血脉不通,人以甚病。夫不通者,恶事也, 故其祸变致不善。是故盗贼宿于秽草,邪心生于无道。 无道者,无道术也。医能治一病谓之巧,能治百病谓之 良。是故良医服百病之方,服,用也。 治百人之疾;大才怀百家之言,故能治百族之乱。 扁鹊之众方,史记本传:“勃海郡郑人 ,姓秦氏,名越人。”周礼天官疾医释文引史记作“姓 秦,名少齐,越人”。法言重黎篇:“扁鹊,卢人也。 ”李注:“太山卢人。”淮南齐俗训注:“扁鹊,卢人 ,姓秦,名越人。赵简子时人。”孰若巧〔医〕之 一伎?吴曰:“巧”下疑夺一“医”字 。上文云:“医能治一病谓之巧。”子贡曰:“不 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见 论语子张篇。盖以宗庙、百官喻孔子道也。孔子道 美,故譬以宗庙;众多非一,故喻以百官。由此言之, 道达广博者,孔子之徒也。

  殷、周之地,极五千里,此今文 家说也。注艺增篇。荒服、要服,勤能牧之。“ 勤”读作“仅”。礼记射义释文:“□音勤,又音觐, 少也。”恢国篇:“周成之开匮,□能逮此。”(“□ ”今误作“
励”。)“□”即“仅”异文。汉 氏廓土,牧万里之外,要、荒之地,褒衣博带。言 荒远向化也。褒、博并大也。礼记儒行:“衣逢掖之衣 。”郑注:“逢犹大也。大掖之衣,大袂禅衣也。”周 礼司服郑注:“士之衣袂皆二尺二寸,而属幅其袂尺二 寸,大夫以上侈之。”列子黄帝篇释文向秀注:“儒服 宽而长大。”夫德不优者,不能怀远;才不大者, 不能博见。故多闻博识,无顽鄙之訾;深知道术,无浅 闇之毁也。

  人好观图画者,图上所画,古之列人也。“ 列”,御览七五0引作“死”,下同。须颂篇云:“图 画汉列士。”汉书景十三王传:“
其殿门有成庆画。”注:“成庆, 古勇士。”疑今本作“列人”不误。盼遂案:“列人” ,古语。庄子至乐篇:“列士为天下见善矣。”汉书刘 向“为列女传凡八篇”。列人、列士、列女同一语法。 见列人之面,孰与观其言行?置之空壁,形容具存 ,人不激劝者,不见言行也。古贤之遗文,竹帛之所载 粲然,岂徒墙壁之画哉?空器在厨,金银涂饰,其中无 物益于饥,人不顾也;肴膳甘醢,土釜之盛,入者乡( 飨)之。先孙曰:“乡”当为“飨”之 坏字。古贤文之美善可甘,非徒器中之物也,读观 有益,非徒膳食有补也。故器空无实,意 林引作“器虚无食”。饥者不顾;胸虚无怀,朝廷 不御也。

  剑伎之家,斗战必胜者,得曲城、越女之学也。 史记褚补日者传曰:“齐张仲、曲成侯 以善击刺学用剑,立名天下。”吴越春秋句践阴谋外传 :“越有处女,出于南林,越王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 术,号曰越女,乃命教军士。(本作“乃命五板之堕长 高习之教军士”,义不能明。)当此之时,皆称越女之 剑。”(本作“当世胜越女之剑”,此据书抄一二二引 。)盼遂案:越女善剑事,见吴越春秋卷九,人习知之 。曲成者,汉将虫达也。汉书高惠功臣表“曲成圉侯虫 达,从起砀,定三秦,破项籍,击燕、代”,拔之。知 达精于剑术矣。两敌相遭,一巧一拙,其必胜者, 有术之家也。孔、墨之业,贤圣之书,非徒曲城、越女 之功也。chengren之操,益人之知,非徒战斗必胜之策也。 故剑伎之术,有必胜之名;贤圣之书,有必尊之声。县 邑之吏,召诸治下,将相问以政化,晓慧之吏,陈所闻 见,将相觉悟,得以改政右文。“右” ,宋本作“古”,朱校同。按:“右文”二字无义,疑 涉下“圣”字讹衍。“圣”俗写作“圣”,因坏为“右 文”耳。答佞篇“贤圣之君”,讹作“后又贤之君”, 正其比。盼遂案:“右文”,宋本作“古文”,则应属 下读。贤圣言行,竹帛所传,练人之心,聪人之知 ,非徒县邑之吏对向之语也。

  禹、益并治洪水,禹主治水,益主记异物,海外 山表,无远不至,以所闻见,作山海经。吴 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禹遂巡行四渎,与益、夔共谋 。所至(今误作“行到”,依路史后记十二注引正。) 名山大泽,召其神而问之。山川脉理,金玉所有,鸟兽 昆虫之类,及八方之民俗,殊国异域,土地里数,使益 疏而记之,故名曰山海经。”刘秀上山海经奏,亦谓禹 、益所着。按:此说杜佑已疑之。太史公时,只见“山 经”,(详谈天篇注。)尚无“山海经”之目。惜抱轩 笔记曰:“其书出于秦、汉之间。西汉流俗乃有以此为 禹、益所作者。”所说近是。毕沅仍谓其中三十四篇为 禹书,则昧于古矣。近人陆侃如曰:“山经,战国时楚 人作。海内外经,西汉(淮南以后,刘歆以前。)作。 大荒经及海内经,东汉、魏、晋(刘歆以后,郭璞以前 。)作。”其余诸说,详吴任臣山海经广注杂述。非 禹、益不能行远,山海不造。路史后记 十二注引作:“非禹行远,山海经不造。”疑此文不当 有“不能”二字。下云:“使禹、益行地不远,不能作 山海经。”语意与此正同。若着“不能”二字,则文难 通。然则山海之造,见物博也。董仲舒睹重常之鸟 ,孙曰:刘歆上山海经奏云:“孝武皇 帝时,常有献异鸟者,食之百物所不肯食。东方朔见之 ,言其鸟名,又言其所当食。如朔言。问朔何以知之。 即山海经所出也。”郭璞山海经序云:“东方生晓毕方 之名。”并与仲任说异。又按“重常”,玉篇、广韵并 作“●●”。刘子政晓贰负之尸,孙 曰:刘歆上山海经奏云:“孝宣帝时,击磻石于上郡, 陷得石室,其中有反缚盗械人。时臣秀父向为谏议大夫 ,言此贰负之臣也。诏问何以知之。亦以山海经对。其 文曰:‘贰负shaa窫窳,帝乃梏之疏属之山。桎其右足, 反缚两手。’上大惊。朝士由是多奇山海经者。”郭璞 山海经序云:“
刘子政辨盗械之尸。”即此所云“ 晓贰负之尸”也。晖按:刘向引文,见海内西经。皆 见山海经,故能立二事之说。使禹、益行地不远,不能 作山海经;董、刘不读山海经,不能定二疑。实沉、台 台,子产博物,故能言之;左昭元年传 :晋侯有疾,郑伯使公孙侨如如晋问疾。叔向问曰:“ 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台骀为祟。’史莫之知 ,敢问此何神也?”子产曰:“实沈,参神;台骀,汾 神。”晋侯闻之曰:“博物君子也。”此引“台骀”作 “台台”,水经注引同。龙见绛郊,蔡墨晓占,故 能御之。见左昭二十九年传。杜注:“ 绛,晋国都。蔡墨,晋太史。”晓占,谓其举周易爻辞 。“御”读作“御”,养也。然左氏未言其御龙。父 兄在千里之外,且死,遗教戒之书。子弟贤者,求索观 读,服臆不舍,盼遂案:“服臆”犹“ 服膺”也。臆、膺一声之转,同训为胸。“服臆不舍” ,犹记中庸所谓“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楚策“骥服 盐车,迁延负棘而不能上”,汉书陈汤传“策虑愊臆” ,后汉冯衍显志赋“心愊臆而纷纶”,文选张平子、左 太冲赋“赑●”字,与“服臆”皆形异音义同之连语矣 。重先敬长,谨慎之也;“之” 下旧校曰:一有“力”字。不肖者轻慢佚忽,说 文:“詄,忘也。忽,忘也。”广雅释诂曰:“忽、慌 、詄,忘也。”“佚”与“詄”同。无原察之意。 古圣先贤,遗后人文字,其重非徒父兄之书也,或观读 采取,或弃捐不录,二者之相高下也,行路之人,皆能 论之,况辩照然否者,不能别之乎?宋 本“不”作“实”,朱校同。

  孔子病,商瞿卜期日中。绎史孔 子类记四引庄子:“孔子病,子贡出卜。孔子曰:吾坐 席不敢先,居处若斋,饮食若祭,吾卜之久矣。”商瞿 卜,未闻。史记弟子传:“商瞿,鲁人,字子木。”师 古曰:商瞿,姓也。司马贞曰:商姓,瞿名。王鸣盛曰 :司马说是,子木其字也。孔子曰:“取书来,比 至日中何事乎?”刘子崇学篇:“宣尼 临没,手不释卷。”盖本此文。圣人之好学也,且 死不休,且,将也。念在经书, 不以临死之故,弃忘道艺,其为百世之圣,师法祖脩, “法”,宋本作“汉”,朱校同。盖 不虚矣!盼遂案:“法祖”,宋本作“ 汉祖”,是也。“汉祖脩”,即汉人所称宣圣为汉制法 也。自孔子以下,至汉之际,有才能之称者,非有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也,不说五经则读书传。书传文大, 难以备之。疑当作“知”,与下“曾又 不知”相应为文。卜卦占射凶吉,皆文、武之道。 昔有商瞿,能占爻卦;史记弟子传:“ 孔子传易于瞿。”末有东方朔、翼少君,盼 遂案:少君,翼奉字,汉书七十五有传。能达(逢 )占射覆。“达”当作“逢”,校见道 虚篇。翼奉字少君。道虽小,亦圣人之术也,“ 亦”,宋本作“微”,朱校同。属上为文。曾又不 知。

  人生禀五常之性,御览六0七引 “禀”作“怀”。好道乐学,故辨于物。御 览引“辨”作“别”。按:“辨”读作“别”。言好道 乐学者,则能与物相异。下文云:“是则物也。”又云 :“与三百□虫何以异。”正与此正反为文。今则 不然,饱食快饮,虑深求卧,腹为饭坑,肠为酒囊,是 则物也。□虫三百,人为之长。大戴礼 易本命:“□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 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章文。贵 其识知也。今闭闇脂塞,无所好欲,与三百□虫何以异 ?而谓之为长而贵之乎?上“而”读作 “能”。旧本段。

  诸夏之人所以贵于夷狄者,以其通仁义之文,知 古今之学也。如徒作(任)其胸中之知以取衣食,陈 世宜曰:知不得言“作”,“作”当为“任”,字之误 也。“任其胸中之知”,犹言用其胸中之知也。下文云 :“任胸中之知,舞权利之诈,以取富寿之乐。”可为 切证。经历年月,白首没齿,终无晓知,夷狄之次 也。观夫蜘蛛之经丝以罔飞虫也,文选 张景阳杂诗注引“经”作“结”,“罔”作“网”。又 江文通杂体诗注引作“经”,与今本同。人之用作 (诈),安能过之?刘先生曰:“作” 当为“诈”,形近而误也。下文“任胸中之知,舞权利 之诈”,即承此而言。若作“用作”,则非其指矣。御 览九百四十八引正作“用诈”,尤其明证矣。晖按:文 选张景阳杂诗注引作“用计”,盖亦“用诈”之误。任 胸中之知,舞权利之诈,以取富寿之乐,无古今之学, 蜘蛛之类也。含血之虫,无饿死之患,皆能以知求索饮 食也。宋本作“之”,朱校同。

  人不通者,亦能自供,仕官为吏,亦得高官,将 相长吏,长吏,注感虚篇。犹吾 大夫高子也,论语公冶长篇:“崔子弑 齐君,陈文子有马十乘,弃而违之。至于他邦,则曰: 犹吾大夫崔子也。”释文引郑注:“鲁读‘崔’为‘高 ’。”惠栋九经古义曰:“此用鲁论语之言。”宋翔凤 过庭录曰:“高、国为齐之世臣,当先讨贼而不能。陈 文子有马十乘,下大夫之禄,力不能讨,故之他邦,以 求为君讨贼,而无一应者,故曰‘犹吾大夫高子’。” 盼遂案:论语公冶长篇:“
犹吾大夫崔子也。”释文:“崔子 ,郑注云:鲁读崔为高。今从古。”知仲任所本出鲁论 语也。崔子弑齐君,高氏为齐命卿而不讨贼,故陈文子 恶之。安能别之?随时积功,以命得官,不晓古今 ,以位为贤,与文之(人)异术,吴曰 :“文之”当作“文人”。超奇篇以俗人、儒生、通人 、文人、鸿儒为差。此言非文人不能识通人也。安 得识别通人,俟以不次乎?句不可通。 盼遂案:待以不次之位,是汉人常语。黄晖云“句不可 通”,失言。将相长吏不得若右扶风蔡伯偕、王 本、崇文本“右”作“有”,非。地理志注:“太初元 年,更名主爵都尉为右扶风。”十驾斋养新录十二:“ 此蔡伯偕未详其名,非陈留蔡邕也。”郁林太守张 孟尝、东莱太守李季公之徒,心自通明,“ 自”,元本作“目”。览达古今,故其敬通人也如 见大宾。燕昭为邹衍拥彗,见史记孟子 荀卿传。索隐曰:“彗,帚也,谓为之扫地以衣袂拥帚 而却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所以为敬也。”彼独受 何性哉?东成令董仲绶,知为儒枭,海内称通,故其接 人,能别奇律。“律”疑“
伟”字之误。盼遂案:“律”当为 “伟”,形近而讹。是以钟离产公,以编户之民, 受圭璧之敬,知之明也。故夫能知之也,凡石生光气; 不知之也,金玉无润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

  自武帝以至今朝,下文称“孝明 ”,则“今朝”谓章帝也。数举贤良,令人射策甲 乙之科。汉书儒林传赞:“自武帝立五 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法言学行篇:“发策 决科。”汉书儒林传:“
平帝时,王莽秉政,岁课甲科四十 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 掌故。”又萧望之传:“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师古 注:“射策者,谓难问疑义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 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 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对策者,显问以政 事经义,令各对之,而观其文辞定高下也。”方以智曰 :“由师古注论之,今尝以射策即对策者非矣。余以为 ,量其大小,列而置之,随人欲射之说,恐未必然,或 似今出题试法耳。摭言且言题于几上,令士人以矢投之 。此说尤非。”今按:汉书匡衡传:“衡射策甲科以不 应令,除为太常掌故。”史记褚先生补匡衡传:“数射 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汉书儿宽传:“以射策为 掌故。”马宫、翟方进、何武、王嘉并以射策甲科为郎 。儒林传:“房凤以射策乙科为太子掌故。”若董 仲舒、唐子高、谷子云、丁伯玉,盼遂 案:“丁伯玉”疑是刘伯玉之误。伯玉,刘棻字,歆之 子也。马总意林三卷引桓谭新论:“刘子政、子骏、伯 玉并呻吟左氏。”汉书杨雄传:“棻从雄问古文奇字。 ”是伯玉学术意必有大过人者,故仲任极推挹之矣。程 荣本作“丁伯玉”,亦非也。策既中实,文说美善 ,博览膏腴之所生也。使四者经徒所摘(●),说 文:“摘,拓果树实也。一曰指近之也。”义俱于此无 施。“摘”乃“●”之形讹。“●”通“籀”,读也。 程材篇:“儒生籀经。”今本“籀”讹作“擿”,正其 比。笔徒能记疏,盼遂案:“记 ”字,盖后学者为疏字作注,误羼入正文耳。上句“经 徒能摘”,亦四字句也。不见古今之书,安能建美 善于圣王之庭乎?孝明之时,读苏武传,盖 即汉书苏武传。班书作于显宗时,故得读之。见武 官名曰“栘中监”,今汉书武传“监” 上有“厩”字。按昭帝纪、常惠传并云:“栘中监苏武 。”新序节士篇云:“孝武皇帝时,以武为栘中监。” 并无“厩”字,与此合。盖古本汉书如是。昭帝纪注苏 林曰:“栘音移,厩名也。”应劭曰:“栘,地名。监 ,其官也,掌鞍马鹰犬射猎之具。”如淳曰:“栘,尔 雅:唐棣,栘也。栘园之中有马厩也。”按:郭注尔雅 云:“似白杨,江东呼为栘。”以问百官,百官莫 知。夫仓颉之章,小学之书,文字备具,艺 文志六艺略:“苍颉一篇。”注:“上七章秦丞相李斯 作,爰历六章,车府令赵高作,博学七章,太史令胡毋 敬作。”序云:“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 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苍颉篇。 ”至于无能对圣国之问者,是皆美命随牒之人“ 随牒”未明。多在官也。“木”旁“多”文字且不 能知,“文”疑为“之”形讹。“‘木 ’旁‘多’之字”,谓“栘”字也。奇怪篇云:“乃为 ‘女’旁‘臣’,非基迹之字。”商虫篇:“‘凡’、 ‘虫’为‘风’之字。”立文正同。其欲及若董仲 舒之知重常,刘子政之知贰负,难哉!

  或曰:“通人之官,兰台令史,后 汉书班固传注引汉官仪:“兰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 书劾奏。”职校书定字,对作篇 曰:“汉立兰台之官,校审其书,以考其言。”比 夫太史、太柷,宋本作“祝”。百官志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 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 禁忌;凡国有瑞应梨异,掌记之。”又云:“太祝令一 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 职在文书,无典民之用,不可施设。是以兰台之史 ,班固、贾逵、杨终、傅毅之徒,后汉 书班固传:“显宗诏诣校书郎,除兰台令史。”班超传 、谢承书(御览四百八十四。)并云:“在永平五年。 ”周广业曰:“逵字景伯,毅字武仲,肃宗时敕为兰台 令史。终字子山,孝明时上哀牢传,征在兰台。”华谭 汉书:“贾逵字景伯,有赡才,能通古今学。神雀集宫 殿,上召见,敕兰台令史。”魏文帝典论,班固与弟超 书:“武仲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名香文美, 委积不绁,周礼地官遗人注曰:“少曰 委,多曰积。”疏曰:“若散言则多亦曰委。” 〔 无〕大用于世。”吴曰:“大”字上脱 一“无”字。意林引云:“班固、贾逵、杨终、傅毅之 徒,名芳文美,无大用也。”意林虽多删节,然不得与 论指相反。寻检文势,亦当有“无”字。下文云:“委 积不绁,岂圣国微遇之哉。”亦言其无大用也。文义相 应。盼遂案:“绁”疑为“泄”之误。超奇篇:“口不 能绁。”孙仲容校云:“宜为‘泄’。‘大’疑为‘失 ’之坏字。”曰:此不继。“继 ”疑当作“然”。超奇篇曰:“此不然,周世着书之人 ”云云,文例同。周世通览之人,邹衍之徒,孙卿 之辈,受时王之宠,尊显于世。史记孟 子荀卿传:“驺子重于齐。适梁,梁惠王郊迎,执宾主 之礼。适赵,平原君侧行襒席。如燕,昭王拥彗先驱, 请列弟子之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齐襄王 时,荀卿三为祭酒。适楚,春申君以为兰陵令。”董 仲舒虽无鼎足之位,汉礼仪曰:(书抄 五0。)“三公,三人以承君,盖由鼎有足,故易曰鼎 象也。”知在公卿之上。周监二代,汉监周、秦。 然则兰台之官,国所监得失也。书抄六 二引作“监国得失”。汉官典职曰:“中丞掌兰台。” 汉官解故:“建武省御史大夫,置中丞一人,总兰台之 官。此官得举非法。”(书抄六二。)续汉书百官志注 引蔡质汉仪曰:“执宪中司,朝会独坐,内掌兰台,督 诸州刺史,纠察百寮。”故云“监得失”也。以心 如丸卵,为体内藏;眸子如豆,为身光明。令史虽微, 典国道藏,盼遂案:后汉书二十三窦章 传:“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山,遂荐 章入东观为校书郎。”又百官志:“兰台令史六百石。 ”则东汉时兰台为经籍总汇,故足称典国道藏也。通 人所由进,犹博士之官,儒生所由兴也。汉 书仪云:“博士,秦官,博者通于古今,士者辨于然否 。”汉旧仪云:“武帝初置博士,取学通行修,博学多 艺,晓古文尔雅。”(并见书抄六七。)委积不绁 ,岂圣国微遇之哉?殆以书未定而职未毕也。

    超奇篇

  通书千篇以上,万卷以下,弘畅雅闲,朱 校元本作“闭”,程本同此。王本、崇文本作“言”, 非。御览四0四引作“敷畅壅闭”。审定文读,御 览引作“义”。而以教授为人师者,通人也。杼其 义旨,损益其文句,而以上书奏记,或兴论立说,结连 篇章者,文人、鸿儒也。好学勤力,博闻强识,世间多 有;着书表文,论说古今,万不耐一。“ 耐”、“能”古通。然则着书表文,博通所能用之 者也。入山见木,长短无所不知;入野见草,大小无所 不识。然而不能伐木以作室屋,采草以和方药,朱 校元本有“者”字。此知草木所不能用也。夫通人 览见广博,不能掇以论说,此为匿生书主人,句 有衍误。孔子所谓“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者 也,见论语子路篇。与彼草木不 能伐采,一实也。“彼”下疑有“见” 字。孔子得史记以作春秋,鲁史 记。及其立义创意,褒贬赏诛,不复因史记者,眇 思自出于胸中也。“眇”读“妙”。凡 贵通者,贵其能用之也。即徒诵读,即 ,若也。读诗讽术,虽千篇以上,鹦鹉能言之类也 。衍传书之意,出膏腴之辞,非俶傥之才,不能任也。 俶傥,卓异貌。夫通览者,世间 比有;着文者,历世希然。“希”读“ 稀”。近世刘子政父子、刘向、 刘歆也。杨子云、桓君山,杨雄 、桓谭也。其犹文、武、周公并出一时也;其余直 有,往往而然,譬珠玉不可多得,以其珍也。

  故夫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采 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着文连结篇章者为 鸿儒。孙曰:何休公羊序云:“是以治 古学贵文章者,谓之俗儒。”徐彦疏云:“谓之俗儒者 ,即繁露云:‘能通一经曰儒生,博览群书号曰洪儒。 ’”今本繁露脱此文。疑儒生、通人、文人、鸿儒之分 别,仲任盖依旧说也。故儒生过俗人,通人胜儒生 ,文人逾通人,鸿儒超文人。金楼子立 言篇曰:“
盖儒生转通人,通人为文人,文人 转鸿儒也。”故夫鸿儒,所谓超而又超者也。以超 之奇,退与儒生相料,文轩之比于敝车,锦绣之方于缊 袍也,盼遂案:墨子公输篇:“有人于 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 褐而欲窃之。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 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宋 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论用其语。其相 过,远矣。如与俗人相料,太山之巅墆,长狄之项跖, 不足以喻。故夫丘山以土石为体,其有铜铁,山之奇也 。铜铁既奇,或出金玉。然鸿儒,世之金玉也,奇而又 奇矣。

  奇而又奇,才相超乘,皆有品差。

  儒生说名于儒门,过俗人远也。“ 人”,宋、天启、朱校元本同。程本以下作“元”,误 。或不能说一经,教诲后生。或带徒聚众,说论洞 溢,称为经明。或不能成牍,治一说。或能陈得失,奏 便宜,言应经传,文如星月。其高第若谷子云、唐子高 者,说书于牍奏之上,不能连结篇章。或抽列古今,“ 抽”与“籀”通。“列”,诔列也。纪着行事,往 事也。若司马子长、刘子政之徒,累积篇第,文以 万数,其过子云、子高远矣,然而因成纪前,无胸中之 造。若夫陆贾、董仲舒,论说世事,由意而出,不假取 于外,然而浅露易见,观读之者,犹曰传记。阳成子长 作乐经,孙曰:对作篇作“阳成子张” 。此即补史记之阳城衡也。御览八十五引桓子新论云: “阳城子姓(姓字衍文。)张名衡,蜀郡人。”通志略 引风俗通:“阳城氏,汉有谏议大夫阳城衡。”即子长 也。成城、长张并通。华阳国志作“阳城子元”。盼遂 案:章士钊云:“后汉书班彪传有阳城衡,即子长也。 又桓谭新论云:‘阳城子张名衡,蜀人,与吾俱为祭酒 。’仲任所说,殆即其人。”杨子云作太玄经,造 于助(眇)思,先孙曰:“助”当为“ 眇”,形近而误。上文云:“眇思自出于胸中也。”极 窅冥之深,非庶几之才,不能成也。孔子作春秋,二子 作两经,所谓卓尔蹈孔子之迹,鸿茂参贰圣之才者也。

  王公(子)问于桓君山以杨子云。君山对曰:“ 汉兴以来,未有此人。”先孙曰:此“ 王公”即王莽也。“子”字衍。此文出桓谭新论。御览 四百三十二引新论云:“杨子云何人邪?答曰:才知开 通,能入圣道,汉兴以来,未有此人也。”即仲任所本 。谭尝仕王莽,故新论多称莽为王翁。(见意林。)此 “王公”,犹云“王翁”也。御览引新论,不着所问之 人,此可以补其缺。君山差才,可谓得高下之实矣 。采玉者心羡于玉,“羡”,疑当作“ 美”。钻龟者知神于龟。“者” 字,通津本作“能”,今从王本。荀子王制篇注:“钻 龟,谓以火爇荆菙灼之也。”盼遂案:“能”当为“者 ”,涉下文“能”字而误。上句“采玉者心羡于玉”, “羡”释为“长”,与此为对文。能差众儒之才, 累其高下,累,序累也。贤于所 累。又作新论,后汉书桓谭传:“谭着 书言当世行事,二十九篇,号曰新论。”按:此论南宋 时已轶,今有孙冯翼辑本。论世间事,辩照然否, 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彼子长、子云论说之 徒,君山为甲。自君山以来,皆为鸿眇之才,故有嘉令 之文。笔能着文,则心能谋论,文由胸中而出,心以文 为表。观见其文,奇伟俶傥,可谓得论也。由此言之, 繁文之人,人之杰也。

  有根株于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 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荣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 墨着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 而实露也。人之有文也,犹禽之有毛也。毛有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皆 生于体。苟有文无实,是则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之禽,毛妄生也。选士 以射,心平体正,执弓矢审固,然后射中。文 本礼记射义也。论说之出,犹弓矢之发也。论之应 理,犹矢之中的。夫射以矢中效巧,论以文墨验奇。奇 巧俱发于心,其实一也。

  文有深指巨略,君臣治术,身不得行,口不能绁 (泄),先孙曰:“绁”当为“泄”, 形声相近而误。表着情心,以明己之必能为之也。 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文选答宾戏注 引春秋元命包曰:“孔子曰:丘作春秋,始于元,终于 麟,王道成也。”淮南主术训:“春秋二百四十二年, 亡国五十二,shaa君三十六,采善锄丑,以成王道。”春 秋繁露俞序篇:“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瑞,王公 之位,万物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贤才,以待后圣。 ”然则孔子之春秋,素王之业也;困 学纪闻八曰:“家语齐太史子余叹美孔子云:‘天其素 王之乎。’素,空也,言无位而空王之也。董仲舒对策 云:(见汉书本传。)‘见素王之文。’贾逵春秋序云 :‘立素王之法。’郑玄六艺论云:‘自号素王。’卢 钦公羊序云:‘制素王之道。’皆因家语之言,而失其 义。”晖按:文选思友人诗注,引论语崇爵谶曰:“子 夏共撰仲尼微言,以当素王。”御览六百十引钩命决: “子曰:吾作孝经,以素王无爵之赏,斧钺之诛,与先 王以讬权。”淮南主术训:“
专行孝(一作教。)以成素王。” 春秋纬:“孔子作春秋,立素王之法。”(贾逵注左传 “九丘”。)后定贤篇亦云:“孔子不王,素王之业, 在于春秋。”公羊哀十四年疏引孝经说:“丘以匹夫徒 步,以制正法。”亦即此义。盖孔子殷人,又天纵将圣 ,时人谓当受命为王,而孔子亦以为己任,故有素王之 说。王应麟谓皆因家语本姓解为说,失之。诸子之 传书,素相之事也。观春秋以见王意,读诸子以睹相指 。故曰:陈平割肉,丞相之端见;见史 记陈丞相世家。叔孙敖决期思,令君(尹)之兆着 。先孙曰:“期”下当挽“思”字。“ 君”当为“尹”。淮南子人间训云:“孙叔敖决期思之 水,而灌雩娄之野。庄王知其可以为令尹也。”晖按: 各本“期”下并有“思”字。盖孙氏所见本不同。“君 ”当作“尹”,孙说是也。朱校元本正作“尹”。“叔 孙”当作“孙叔”,传写误倒。春秋地名考略:“期思 ,故蒋国,楚灭之,为邑。今在河南光州固始县西北七 十里。”后汉王景传:“景为庐江太守,郡界有楚相孙 叔敖所起芍陂稻田。”芍陂即期思陂也。孙叔敖本期思 人。(据荀子非相篇、吕览贤能篇。)盼遂案:当是“ 思”下脱一“水”字,孙氏误笔也。观读传书之文 ,治道政务,非徒割肉决水之占也。足不彊则迹不远, 锋不铦铦,利也。则割不深。连 结篇章,必大才智鸿懿之俊也。

  或曰:着书之人,博览多闻,学问习熟,则能推 类兴文。文由外而兴,未必实才学(与)文相副也。“ 学文”二字连文未妥。“学”为“与”字形讹。(汉志 :礼古经。班注:“与十七篇文相似。”今“与”讹作 “学”。)仲任以为实才与文,表里相副。上文云:“ 皆为鸿眇之才,故有嘉令之文。”又云:“实诚在胸臆 ,文墨着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此云“未必实 才与文相副”,即设或难以破其义也。初学记二一、御 览五八五并引“学”作“与”,是其明证。四库写本因 “与”讹“学”,乃妄改“文”为“问”,更谬矣。且 浅意于华叶之言,孙曰:语意不明。文 选陆士衡文赋注引作:“虚淡意于华叶之言。”疑此文 有脱误。晖按:初学记二十一引与今本同。无根核 之深,汉书五行志师古注:“核”亦“ 荄”字。不见大道体要,故立功者希。安危之际, 文人不与,无能建功之验,徒能笔说之效也。

  曰:此不然。周世着书之人,皆权谋之臣;汉世 直言之士,皆通览之吏,岂谓文非华叶之生,根核推之 也?句有脱误。心思为谋,集扎 为文,“扎”,朱校元本从“木”,是 也。情见于辞,意验于言。商鞅相秦,致功于霸, 朱校“功”作“力”。作耕战之 书;“耕战”,商君书篇名。案书篇曰 :“商鞅作耕战之术,管仲造轻重之篇。”以“轻重” 例之,是“耕战”篇名。史记商鞅传赞:“余尝读商君 开塞、耕战书。”开塞乃其书第七篇。(从焦竑说。索 隐非。)则“耕战”为篇名,明矣。汉志:“商君二十 九篇。”今亡三篇。刑约篇存目,六法篇目见群书治要 。第二十一篇无目,或即此。虞卿为赵,决计定说 ,行退作□□□□。春秋之思,起(赵)城中之议;先 孙曰:“虞卿”二句,有挩文。“春秋之思”四字,疑 当重。“起”,元本作“赵”,是,当据正。晖按:宋 本、朱校元本“起”并作“赵”。孔丛子执节篇:“虞 卿着书,名曰春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曰:“赵孝 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世,亦着八篇, 为虞氏春秋。”艺文志:“虞氏春秋十五篇。春秋虞氏 微传二篇。”刘向别录:“虞卿作抄撮九卷。”(杜预 春秋序正义。)耕战之书,秦堂上之计也。陆贾消 吕氏之谋,与新语同一意;陆贾为陈平 画策,结欢绛侯,以弭吕氏谋。粗述存亡之征,凡着十 二篇,号其书曰新语。见史记本传。正义引七录云:“ 新语二卷,陆贾撰也。”艺文志:“陆贾二十三篇。” 十七史商榷云:“本作十二,作二十三,误。”顾实曰 :“志云二十三者,兼他着言之。”按:见存新语,二 卷十二篇。桓君山易晁错之策,与新论共一思。谭 易错策,未详。本传载谭上疏云:“夫更张难行,而拂 众者亡,是故贾谊以才逐,而晁错以智死。”疑即此文 所指。观谷永之陈说,唐林之宜言,“ 宜”,元本作“直”,朱校同。作“直言”疑是。汉书 鲍宣传:“沛郡唐林子高数上疏谏正,有忠直节。”刘 向之切议,以知为本,“知”读“智” 。笔墨之文,将而送之,诗烈祖 笺:“将犹助也。”岂徒雕文饰辞,苟为华叶之言 哉?精诚由中,故其文语感动人深。是故鲁连飞书,燕 将自shaa;燕将攻下聊城,固守不去。齐 田单攻之,岁余不下。鲁连乃为书,约之矢,以射城中 ,遗燕将。燕将见书泣,计归燕降齐俱不可,乃自shaa。 见齐策六、史记鲁仲连传。抱朴子曰:(今本佚,书抄 一0三引。)“鲁连射书,以下聊城,是分毫之力,过 百万之众。”邹阳上疏,梁孝开牢。邹 阳游梁,羊胜等嫉之,谗于梁孝王。王怒,下之吏,将 欲shaa之。邹阳乃从狱中上书。孝王遂使人出之。见史记 本传。书疏文义,夺于肝心,“ 夺”疑为“奋”字形讹。奋,动也。上文云:“意奋而 笔纵,故见而实露。”即此义。非徒博览者所能造 ,习熟者所能为也。

  夫鸿儒希有,而文人比然,将相长吏,安可不贵 ?岂徒用其才力,游文于牒牍哉?州郡有忧,能治章上 奏,解理结烦,使州郡连事。“连事” 疑当作“无事”。下文云:“事解忧除,州郡无事。” 盼遂案:“连事”疑为“从事”之误。古“从”字作“ ●”。有如唐子高、谷子云之吏,出身尽思,竭笔 牍之力,烦忧适有不解者哉?“适”疑 当作“曷”,何也。字一作“遏”,与“适”形近而误 。说日篇:“遏而见其中有物曰乌乎。”“遏”误作“ 通”,正其比。古昔之远,四方辟匿,文墨之士, 难得记录,且近自以会稽言之。周长生者,文士之雄也 ,先孙曰:长生名树,北堂书抄七十三 引谢承后汉书有周树传。(范书无。)在州,为刺 史任安举奏;在郡,为太守孟观上书,事解忧除,州郡 无事,二将以全。谢承后汉书周树传云 :(据汪文台辑本。)“周树达于法,善能解烦释疑, 八辟从事。(书抄七三。)树为从事,刺史孟观有罪, 俾树作章,陈事序要,得无罪也。”(
御览七十三。)又案:后书儒林传 云:“任安字定祖,初任州郡。”或即此任安也。州牧 郡守,汉人亦称“将”,故云“二将”。长生之身 不尊显,非其才知少、功力薄也,二将怀俗人之节,不 能贵也。使遭前世燕昭,则长生已蒙邹衍之宠矣。注 别通篇。长生死后,州郡遭忧,无举奏之吏,以故 事结不解,征诣相属,文轨不尊,笔疏不续也。岂无忧 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笔不足类也。言不 与长生相类似。

  长生之才,非徒锐于牒牍也,作洞历十篇,先 孙曰:洞历,隋、唐志不着录,惟范成大吴郡志人物门 角里先生,引史记正义:“周树洞历云:‘姓周,名术 ,字元遂,太伯之后。汉高帝时,与东园公、绮里季、 夏黄公俱出,定太子,号四皓。’”(今宋本史记附正 义,为宋人所删削,无此文。)则其书唐时尚存也。晖 按:通志艺文略三:洞历记九卷,周树撰。上自黄 帝,下至汉朝,锋芒毛发之事,莫不纪载,与太史公表 、纪相似类也。盖谓史记年表与本纪也 。朱校元本“纪”作“记”,非。上通下达,故曰 洞历。然则长生非徒文人,所谓鸿儒者也。

  前世有严夫子,艺文志:“庄夫 子赋二十四篇。”原注:“名忌,吴人。”史记邹阳传 :“吴人庄忌夫子。”索隐:“忌,会稽人,姓庄氏, 字夫子。后避汉明帝讳,改姓曰严。”司马相如传集解 引徐广注亦云:“名忌,字夫子。”汉书司马相如传师 古注、楚辞哀时命洪补注并云:“当时尊尚,号曰夫子 。”按“夫子”当是美称,非字也。后有吴君商( 高),先孙曰:“商”当作“高”。君 高,吴平字。案书篇云:“会稽吴君高。”又云:“君 高之越纽录。”即今越绝书也。书虚篇述君高说会稽山 名,亦见越绝外传记越地传。末有周长生。白雉贡 于越,周成王时,越尝献白雉,注见异 虚篇。抱朴子曰:“白雉有种,南越尤多。”尔雅释鸟 :“雗雉,鵫雉。”郭注:“今白鵫也。江东呼曰白雗 ,亦名白雉。”畅草献于宛,案 :儒增篇、恢国篇并云“倭人贡畅”。与此说异。说文 鬯部云:“郁,芳草也,远方郁人所贡。郁,今郁林郡 也。”疑“宛”即“郁”。礼记内则注:“‘宛’或作 ‘郁’。”雍州出玉,禹贡:“ 雍州,厥贡惟球琳琅玕。”荆、扬生金。禹 贡:“扬州,厥贡惟金三品。”礼器疏:“荆、扬二州 ,贡金三品。”珍物产于四远,幽辽之地,未可言 无奇人也。孔子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见 论语子罕篇。“兹”,孔子自谓也。文王之文在孔 子,孔子之文在仲舒,董仲舒也。佚文 篇曰:“文生之文,传在孔子,孔子为汉制文,传在汉 也。”仲舒既死,岂在长生之徒与?何言之卓殊, 文之美丽也!唐勒、宋玉,亦楚文人也,史 记屈原传:“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皆好辞, 而以赋见称。”汉志:唐勒赋四篇,宋玉赋十六篇。竹 帛不纪者,屈原在其上也。会稽文才,岂独周长生哉? 所以末论列者,“末”,各本同。王、 崇文本作“未”。长生尤逾出也。九州多山,而华 、岱为岳;四方多川,而江、河为渎者,华、岱高而江 、河大也。长生,州郡高大者也。同姓之伯贤,舍而誉 他族之孟,未为得也。长生说文辞之伯,文人之所共宗 ,朱校元本无“之”字。独纪录 之,春秋记元于鲁之义也。

  俗好高古而称所闻,前人之业,菜果甘甜,后人 新造,蜜酪辛苦。长生家在会稽,生在今世,文章虽奇 ,论者犹谓稚于前人。天禀元气,人受元精,岂为古今 者差shaa哉?孙曰:此文不当有“者”字 。疑涉上下文诸“者”字而衍。优者为高,明者为 上。实事之人,见然否之分者,睹非,却前退置于后, 见是,推今进置于古,心明知昭,不惑于俗也。班叔皮 续太史公书百篇以上,记事详悉,义浅(浃)理备,“ 浅”,宋本作“浃”。史通鉴识篇自注引此文云:“王 充谓彪文义浃备,纪事详赡。”今本“浅”为“浃”形 误。后汉书班彪传:“
武帝时,司马迁着史记,自太初以 后,阙而不录。后好事者,颇或缀集时事,然多鄙俗, 不足以踵继其书。彪乃继采前史遗事,傍贯异闻,作后 传数十篇。”盼遂案:“浅”当为“洽”之声误。观 读之者以为甲,而太史公乙。子男孟坚,为尚书郎,光 武分尚书为六曹,每一尚书领六郎,凡三十六郎,秩四 百石,主作文书起草。见后汉书百官志。固于永平五年 为郎。注别通篇。文比叔皮,非徒五百里也,乃夫 周、召、鲁、卫之谓也。周广业曰:“ 盖比之大国。”苟可高古,而班氏父子不足纪也。 “而”犹“则”也。盼遂案:吴承仕曰 :“苟以高古为尚,则班氏父子不足纪也。论意亦甲班 而乙太史公。”

  周有郁郁之文者,在百世之末也。论 语八佾篇:“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汉在百 世之后,文论辞说,安得不茂?喻大以小,推民家事, 以睹王廷之义。庐宅始成,桑麻才有,居之历岁,子孙 相续,桃李梅杏,庵丘蔽野。日抄曰: 以此则见“庵”之为义,正取“掩”故耳。孙曰:“庵 ”当作“奄”。说文:“奄,覆也。”根茎众多, 则华叶繁茂。汉氏治定久矣,土广民众,义兴事起,华 叶之言,安得不繁?夫华与实,俱成者也,无华生实, 物希有之。山之秃也,孰其茂也?地之泻(潟)也,孰 其滋也?刘盼遂曰:“地泻”与“山秃 ”对文,盖“泻”为“舄”之音误。“舄”者,地咸卤 不生殖也。汉书沟洫志:“终古舄卤兮生稻粱。”文选 海赋:“襄阳广舄。”晖按:“泻”当作“潟”。书解 篇云:“地无毛则为泻土。”“泻”误同。又云:“潟 土无五谷。”宋本亦作“潟”,与通津本同。程、王、 崇文本并误作“泻”。可证此文及书解篇作“泻”者, 并为“潟”之误。禹贡:“海滨广斥。”史记夏本纪、 汉书地理志“斥”并作“潟”。师古曰:“潟,卤咸之 地。”段玉裁曰:“作‘斥’者,古文尚书。作‘潟’ 者,今文尚书。‘潟’古作‘舄’。”广韵三十五马: “泻,悉姐切,泻水也。”二十二昔:“舄,思积切, 咸土也。”音义并不同。盼遂案:“地泻”与上文“山 秃”为对,盖借为“舄”字。“舄”者,地咸卤不生殖 也。汉书沟洫志:“终古舄卤兮生稻粱。”文选海赋: “襄阳广舄。”皆其例。书解篇云:“地无毛则为泻土 。”又云:“泻土无五谷。”皆假“泻”为“舄”也。 文章之人,滋茂汉朝者,乃夫汉家炽盛之瑞也。天 晏,列宿焕炳;淮南缪称训注:“晏, 无云也。”汉书郊祀志,如淳注:“三辅谓日清济为晏 。”阴雨,日月蔽匿。方今文人并出见者乃夫汉朝 明明之验也。下“明”,宋本作“朗” 。

  高祖读陆贾之书,叹称万岁;贾 着新语,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见 史记本传。日知录曰:“万岁,当时庆幸之通称,然亦 非常之辞。”徐乐、主父偃上疏,征拜郎中,史 记主父偃传:主父偃上书阙下,朝奏,暮召入见。是时 赵人徐乐亦上书言世务,上乃拜偃、乐为郎中。方 今未闻。此“方今”盖指章帝。(考见 年谱。)陆、徐、主父并前汉事,故云“未闻”。膳 无苦酸之肴,口所不甘味,手不举以啖人。盼 遂案:吴承仕曰:“膳无苦酸”以下数语,疑有误。诏 书每下,文义经传四科,此义未审。应 劭汉官仪曰: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诏书(百官志注引 作“世祖诏”。)辟士四科:其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 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 疑,能案章覆问,才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 ,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见后汉书和帝纪 注。)疑即此云“
四科”也。诏书斐然,郁郁好 文之明验也。上书不实核,着书无义指,“万岁”之声 ,“征拜”之恩,何从发哉?饰面者皆欲为好,而运目 者希;文(闻)音者皆欲为悲,而惊耳者寡。“ 文”当作“闻”,声之误也。当据宋本、朱校元本正。 古人好悲音,注见感虚篇。陆贾之书未奏,徐乐、 主父之策未闻,群诸瞽言之徒,言事粗丑,文不美润, 不指盼遂案:“润不指”当是“指不润 ”之误倒。“指”与“旨”、“恉”古通用。所谓 ,文辞淫滑,不被涛沙之谪,幸矣!焉蒙征拜为郎中之 宠乎?
 
 
 

论衡校释卷第十四

    状留篇

  留,稽留也,言贤儒稽留难进。盼 遂案:“状”者,原起也。本篇云:“贤儒迟留,皆有 状故。状故云何?学多道重,为身累也。”状留之义, 此数语揭尽之矣。

  论贤儒之才,既超程矣。即超奇 篇所论。世人怪其仕宦不进,官爵卑细。以贤才退 在俗吏之后,信不怪也。“不”疑当作 “可”。盼遂案:当是“信可怪也”。“可”字行书与 “不”相近而讹。夫如是,而适足以见贤不肖之分 ,睹高下多少之实也。“而”犹“乃” 也。

  龟生三百岁,大如钱,游于莲叶之上。玉 策记(抱朴子对俗篇引。)曰:“千岁之龟,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具焉 。其额上两骨起,似角。浮于莲叶之上,或在丛蓍之下 ,其上时有白云蟠施。”史记龟策传:“江南父老云: 龟千岁乃游莲叶之上。”博物志又云:“龟三千岁,游 于莲叶。巢于卷耳之上。”此云“三百岁”,数并差异 ,盖各纪所闻耳。三千岁青边缘,巨尺二寸。公 羊定八年传:“龟青纯。”注:“纯,缘也,谓缘甲□也 。千岁之龟青髯。”礼记乐记:“青黑缘者,天子之宝 龟也。”汉书食货志:“元龟,岠冉长尺二寸。”孟康 曰:“冉,龟甲缘也。岠,至也。度背两边缘尺二寸也 。”褚补史记龟策传:“龟千岁乃满尺二寸。”御览九 三一引作“三千岁则青边有距”,疑失其义。蓍生 七十岁生一茎,七百岁生十茎。洪范五 行传曰:(曲礼上疏。)“蓍生百年,一本生百茎。” 说文:“蓍,蒿属也,生千岁三百茎。”博物志亦云“ 一千岁而三百茎”,与许说同。陆机草木疏云:“似藾 萧,青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科生。”神灵之物也,故生迟留,孙 曰:此书每以“迟留”连文。曲礼疏引作“神灵之物, 故生迟也”,亦通。晖按:陆氏周易音义(说卦第九。 )引此文与孔疏同。御览九九七引“物”下亦无“也” 字。历岁久长,故能明审。注卜 筮篇。实贤儒之在世也,“实” 字疑衍。犹灵蓍、神龟也。计学问之日,固已尽年 之半矣。锐意于道,遂无贪仕之心。及其仕也,纯特方 正,无员锐之操。“员”读“圆”。故 世人迟取进难也。针锥所穿,无不畅达。使针锥末方, 穿物无一分之深矣。贤儒方节而行,无针锥之锐,固安 能自穿,取畅达之功乎?

  且骥一日行千里者,无所服也,服 ,负也。使服任车舆,鲁语韦注 :任,负荷也。驽马同盼遂案: “任车”,载重之车,亦谓之役车也。“舆”当为“与 ”之误。言骥服重车则不能一日千里,与驽马同也。音 。“音”字疑误。骥曾以引盐车 矣,盼遂案:“音”当为“昔”之误字 。垂头落汗,行不能进。盐铁论 讼贤篇:“骐骥之挽盐车,垂头于太行。”伯乐顾 之,王良御之,伯乐有二,一秦穆公时 ,一赵简子时。王良,邮无恤也。谓即伯乐,非。注详 命义篇。空身轻驰,故有千里之名。今贤儒怀古今 之学,负荷礼义之重,内累于胸中之知,外劬于礼义之 操,“劬”,元本作“拘”,朱校同, 疑是。不敢妄进苟取,故有稽留之难。无伯乐之友 ,不遭王良之将,谓无荐举征用。“将 ”,郡守也。下并同。安得驰于清明之朝,立千里 之迹乎?

  且夫含血气物之生也,行则背在上,而腹在下; 其病若死,则背在下,而腹在上。何则?背肉厚而重, 腹肉薄而轻也。贤儒、俗吏,并在当世,有似于此。将 明道行,则俗吏载贤儒,贤儒乘俗吏。将闇道废,则俗 吏乘贤儒,贤儒处下位,犹物遇害,腹在上而背在下也 。且背法天而腹法地,生行得其正,故腹背得其位;病 死失其宜,故腹反而在背上。非唯腹也,凡物仆僵者, 足又在上。“又”疑当作“必”。贤 儒不遇,仆废于世,踝(躁)足之吏,“ 踝足”无义。朱校元本“踝”作“躁”,是。说文:“ 躁,疾也。”内则:“狗赤股而躁。”疏云:“躁谓举 动急躁。”皆在其上。

  东方朔曰:“目不在面而在于足,救昧(眯)不 给,能何见乎?”先孙曰:“昧”当为 “眯”,形近而误。说文目部云:“眯,草入目中也。 ”晖案:未知何出。群书治要引尸子明堂篇云:“目在 足下,则不可以视矣。”与朔语意同。汲黯谓武帝 曰:“陛下用吏,如积薪矣,后来者居上。”见 史记本传。原汲黯之言,察东方朔之语,独以非俗 吏之得地,贤儒之失职哉?孙曰:“以 非”当从元本作“非以”。故夫仕宦,失地难以观 德,得地难以察不肖。名生于高官,而毁起于卑位。卑 位,固尝贤儒之所在也。遵礼蹈绳,脩身守节,在下不 汲汲,故有沉滞之留。沉滞在能自济,“ 在”当作“不”。故有不拔之扼。其积学于身也多 ,故用心也固。俗吏无以自修,身虽拔进,利心摇动, 则有下道侵渔之操矣。“侵渔”注量知 篇。

  枫桐之树,生而速长,故其皮肌不能坚刚。意 林引“肌”作为“
□”。(此据张刻本。周广业注本 作“肌”。)说文云:“□,小耎易断也。”则以作“ □”义长。树檀以五月生叶,孙 曰:“树檀”疑当作“檀树”。晖按:日抄引已与今本 同。意林引作“檀栾”,疑是。沈括补笔谈三云:“栾 有二种:树生,其实可作数珠者,谓之木栾。即本草‘ 栾花’是也。丛生,可为杖棰者,谓之牡栾。又名黄金 。即本草‘牡荆’是也。”按:“栾”盖即沈氏所谓“ 牡栾”,可作杖棰者。檀亦坚韧之木,其材中车辐。诗 魏风伐檀:“坎坎伐檀兮。”下云“伐辐”、“伐轮” ,变文也。(戴震毛诗考正说。)盼遂案:“树檀”仍 言“檀”也。诗郑风:“将仲子兮,无折我树檀。”小 雅鹤鸣:“乐彼之园,爰有树檀。”传云:“何乐于彼 园之观乎,尚有树檀而下其萚。”是皆以“树檀”为一 名称。仲任所本,殆出于此。黄氏日抄引作“树檀”, 孙氏举正谓“树檀”当是“檀树”,大非。意林引此文 亦删“树”字。后彼春荣之木,日 抄引“彼”作“于”,疑是。其材彊劲,车以为轴 。殷之桑谷,七日大拱,长速大暴,故为变怪。详 异虚篇。大器晚成,宝货难售也。今 从钱、黄、王本作“也”。朱校元本、通津、天启、程 荣本并作“者”。盼遂案:“者”字涉下句“者”字而 衍。此叙述语,非起下之辞。不崇一朝,崇 ,终也。辄成贾者,菜果之物也。是故湍濑之流, 沙石转而大石不移。何者?大石重而沙石轻也。沙石转 积于大石之上,大石没而不见。贤儒俗吏,并在世俗, 有似于此。遇闇长吏,钱、黄、王本作 “长史”,非也。“长吏”本书常语。别通篇:“将相 长吏。”本篇下文云:“咎在长吏不能知贤。”又云: “长吏力劣,不能用也。”“长吏”注感虚篇。转 移俗吏,超在贤儒之上,贤儒处下,受驰走之使,至或 岩居穴处,没身不见。咎在长吏不能知贤,而贤者道大 ,力劣不能拔举之故也。谓长吏力劣。

  夫手指之物器也,此义不通。“ 指”疑为“于”形讹,(“于”或作“●”。)又误夺 在“之”字上。盼遂案:“之”字当为“于”讹,隶书 “于”作“●”,易误作“之”字。度力不能举, 则不敢动。贤儒之道,非徒物器之重也。是故金铁在地 ,焱(猋)风不能动,孙曰:“焱”当 作“猋”,下同。晖按:汉书韩长孺传:“至如猋风。 ”注:“猋,疾风也。”猋、飘字同。尔雅:“迥风为 飘。”月令“飘”作“猋”。焱,火华也,非其义。毛 芥在其间,飞扬千里。
扬”,通津、天启本从“木”,误 。今据宋残卷、钱、黄、王、郑本正。夫贤儒所怀 ,其犹水中大石、在地金铁也。其进不若俗吏速者,长 吏力劣,不能用也。毛芥在铁石间也,一口之气,能吹 毛芥,非必焱(猋)风。俗吏之易迁,犹毛芥之易吹也 。故夫转沙石者,湍濑也;飞毛芥者,焱(猋)风也。 活水洋风,洋风,和风也。赵注孟子: “洋洋,舒缓貌。”盼遂案:“活水”下宜有“沙石不 转”四字,今脱。下文“猛水之转沙石,焱风之飞毛芥 ”,正承此二句为言。毛芥〔沙石〕不动。“ 毛芥”下脱“沙石”二字。上下文俱以“毛芥”、“沙 石”并言。“毛芥不动”,承“洋风”为文。“沙石不 动”,承“活水”为文。无道理之将,用心暴猥, 孙曰:“猥”即“畏”之借字。说文: “畏恶也。”是其义。察吏不详,遭以好迁,妄授 官爵,猛水之转沙石,焱(猋)风之飞毛芥也。是故毛 芥因异风而飞,沙石遭猛流而转,俗吏遇悖将而迁。

  且圆物投之于地,东西南北,无之不可,策杖叩 动,才微辄停。方物集地,壹投而止,及其移徙,须人 动举。“举”,元本作“之”,朱校同 。贤儒,世之方物也,其难转移者,其动须人也。 鸟轻便于人,趋远,人不如鸟,然而天地之性人为贵。 蝗虫之飞,能至万里,麒麟须献,乃达阙下;然而蝗虫 为灾,麒麟为瑞。麟有四足,尚不能自致,人有两足, 安能自达?故曰:“鷰飞轻于凤皇,兔走疾于麒麟,□ 跃躁于灵龟,蛇腾便于神龙。”盖引传 文,未知何出。

  吕望之徒,白首乃显;说苑杂言 篇:“吕望行年五十,卖饭棘津;(“饭”今作“食于 ”,依御览八五0引。)行年七十,屠牛朝歌;行年九 十,为天子师。”百里奚之知,明于黄发。秦 誓曰:“虽则云然,尚犹询兹黄发,则罔所愆。”汉书 李寻传,寻说王根曰:“昔秦穆公说諓諓之言,任仡仡 之勇,身受大辱,社稷几亡,悔过自责,思惟黄发,任 用百里奚。”曲礼:“故君子式黄发。”疏:“黄发, 太老人也。人初老则发白,太老则发黄。”御览四0四 引新论曰:“
周之太公,秦之百里,虽咸有天才 ,然皆年七十余乃升为王霸师。”深为国谋,因为 王辅,皆夫沉重难进之人也。轻躁早成,祸害暴疾,故 曰:“其进锐者,退速。”见孟子尽心 下。阳温阴寒,历月乃至;灾变之气,一朝成怪。 故夫河冰结合,非一日之寒;积土成山,非斯须之作。 乐记注:“斯须,犹须臾也。”干 将之剑,久在鑪炭,铦锋利刃,百熟炼厉。久销乃见“ 熟”,元本作“热”,朱校同。案:率性篇云:“试取 束下直一金之剑,更熟锻炼,足其火,齐其铦,犹千金 之剑。”字亦作“熟”。作留,成迟故能割断。肉 暴长者曰肿,泉暴出者曰涌,酒暴熟者易酸,“ 熟”,元本作“热”,朱校同。醢暴酸者易臭。盼 遂案:二语有误。御览卷八百六十六醯类引博物志曰: “酒暴熟者酢,醢酸者易□。”案:博物志二语当是“ 酒暴熟者易酢,醯暴酸者易臭。”盖此二语引入醯类, 不可与醯无干,且“醢”亦非酸性故也。则论衡此文正 可借御览订之。疑博物志所云,即本于仲任之书也。由 此言之,贤儒迟留,皆有状故。状故云何?学多道重, 为身累也。

  草木之生者湿,湿者重;死者枯,〔枯者轻〕。 枯而轻者易举,湿而重者难移也。孙曰 :“死者枯”下,疑脱“枯者轻”一句。然〔
能〕元气所在,在生不在枯。“然 ”下旧校曰:“一有‘能’字。”吴曰:有“能”字是 也。“能”读为“而”。此书“而”、“能”多互用。 本无“能”字者,浅人不了而妄删之。是故车行于 陆,船行于沟,其满而重者行迟,空而轻者行疾。先王 之道,载在胸腹之内,宋残卷“腹”作 “中”,朱校同。其重不徒船车之任也。任重,其 取进疾速,难矣。“重”,宋残卷作“ 贵”,朱校同。疑此文本作“责其取进疾速,难矣”。 “任”字衍,“责”、“贵”形误,今本又改“
贵”为“重”。窃人之物,其 得非不速疾也,然而非其有,得之非己之力也。世人早 得高官,非不有光荣也,而尸禄素餐之谤,喧哗甚矣。 “禄”,朱校元本作“位”。

  且贤儒之不进,将相长吏不开通也。不 开通,谓不荐拔也。汉书李寻传:“人人自贤,不务于 通人。”农夫载谷奔都,贾人齎货赴远,皆欲得其 愿也。如门郭闭而不通,津梁绝而不过,虽有勉力趋时 之势,奚由早至以得盈利哉?长吏妒贤,不能容善,不 被钳赭之刑,幸矣,汉书高祖纪注:“ 钳,以铁束头也。”酷吏义纵传注,服虔引律:“诸囚 徒私解脱桎梏钳赭,加罪一等。”焉敢望官位升举 ,道理之早成也?

    寒温篇

  自然篇谓:寒温、谴告、变动、招 致,皆儒者之说,违黄、老之旨,失天道自然之义。谴 告尤与天道相诡。

  说寒温者曰:人君喜则温,怒则寒。何则?喜怒 发于胸中,然后行出于外,外成赏罚。赏罚,喜怒之效 ,故寒温渥盛,凋物伤人。春秋繁露王 道通三篇:“人主于生shaa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喜 则为暑气而有养长也,怒则为寒气而有闭塞也。”淮南 原道训:“人大怒破阴,大喜坠阳。”亦喜怒寒温相感 之义。又大、小夏侯推五行传,刘向父子傅以五事,谓 洪范“舒,恒燠若;急,恒寒若”为君行天应。是皆说 寒温者也。

  夫寒温之代至也,在数日之间,人君未必有喜怒 之气发胸中,盼遂案:“未”疑为“先 ”之误。“先必”与下文“然后”相应。然后渥盛 于外。见外寒温,则知胸中之气也。当人君喜怒之时, 胸中之气未必更寒温也。胸中之气,何以异于境内之气 ?胸中之气,不为喜怒变,境内寒温,何所生起?六国 之时,秦、汉之际,诸侯相伐,兵革满道,国有相攻之 怒,将有相胜之志,夫有相shaa之气,“ 夫”当作“
人”。国、将、人三字平列。当 时天下未必常寒也。太平之世,唐、虞之时,政得民安 ,人君常喜,弦歌鼓舞,比屋而有,当时天下未必常温 也。岂喜怒之气,为小发,不为大动邪?何其不与行事 相中得也?相中得,谓相合也。

  夫近水则寒,近火则温,远之渐微。“ 渐”,宋残卷作“才”,朱校同。状留篇:“才微辄停 。”亦以“才微”连文。何则?气之所加,远近有 差也。成事:注书虚篇。盼遂案:“成 事”犹“故事”也。汉书贾谊传引谚曰:“不习为吏, 视已成事。”订鬼篇:“成事,俗间与物交者,见鬼之 来也。”又云:“成事,俗间家人且凶,见流光集其室 ,或见其形若鸟之状,时流入堂室。”(“入”字今本 讹作“人”。)皆以“成事”为“往事”也。火位 在南,水位在北,北边则寒,南极则热。火之在鑪,水 之在沟,气之在躯,其实一也。当人君喜怒之时,寒温 之气,闺门宜甚,境外宜微。今案寒温,外内均等,殆 非人君喜怒之所致。世儒说称,妄处之也。处 ,审度也。注本性篇。

  王者之变在天下,诸侯之变在境内,卿大夫之变 在其位,庶人之变在其家。夫家人之能致变,则喜怒亦 能致气。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当怒反喜,“ 若”犹“或”也。纵过饰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温 。由此言之,变非喜怒所生,明矣。

  或曰:“以类相招致也。喜者和温,和温赏赐, 阳道施予,阳气温,故温气应之。怒者愠恚,愠恚诛shaa ,阴道肃shaa,“肃”,宋残卷作“者” ,朱校同。阴气寒,故寒气应之。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啸而谷风至, 龙兴而景云起,注见偶会篇、龙虚篇。 同气共类,动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龙致 雨。’雨应龙而来,影应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 也。秋冬断刑,小狱微原,大辟盛寒,寒随刑至,相招 审矣。”

  夫比寒温于风云,齐喜怒于龙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同气共类,动 相招致,可矣。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啸之时,风从谷中起;龙兴之时,云 起百里内。他谷异境,无有风云。今寒温之变,并时皆 然。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验。齐、鲁接境,赏 罚同时,设齐赏鲁罚,所致宜殊,当时可齐国温、鲁地 寒乎?

  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蚩尤之民,湎 湎纷纷;吕刑曰:“民兴胥渐,(谓民 起相诈。)泯泯棼棼。”汉书叙传亦作“湎湎纷纷”, 与此同,今文经也。伪孔传曰:“三苗之民,泯泯为乱 ,棼棼同恶。”此云“蚩尤之民”者,今文说也。详非 韩篇注。亡秦之路,赤衣比肩,赤 衣,徒人衣也。风俗通(书抄四五。)云:“秦始皇遣 蒙恬筑长城,徒工犯罪,皆髡头衣赭。”赭,赤也。当 时天下未必常寒也。帝都之市,屠shaa牛羊,日以百数。 刑人shaa牲,皆有贼心,帝都之市,气不能寒。

  或曰:“人贵于物,唯人动气。”夫用刑者动气 乎?用受刑者为变也?“用”犹“以” 也。如用刑者,刑人shaa禽,同一心也。如用受刑者 ,人禽皆物也,俱为万物,百贱不能当一贵乎?

  或曰:“唯人君动气,众庶不能。”

  夫气感必须人君,世何称于邹衍?邹衍匹夫,一 人感气,见感虚篇。世又然之。 刑一人而气辄寒,生一人而气辄温乎?赦令四下,万刑 并除,当时岁月之气不温。往年,万户失火,烟(熛) 焱参天;孙曰:“烟”当作“熛”,形 近而误。晖按:说文:“熛,火飞也。”河决千里 ,四望无垠。火与温气同,水与寒气类。下 “气”字,宋、元本作“为”。宋残卷、朱校并同。失 火河决之时,不寒不温。然则寒温之至,殆非zhengzhi所致 。然而寒温之至,遭与赏罚同时,变复之家,因缘名之 矣。变复,注感虚篇。

  春温夏暑,秋凉冬寒,人君无事,四时自然。夫 四时非政所为,而谓寒温独应zhengzhi?正月之始,正月之 后,盼遂案:“正月之后”四字宜衍。 汉以立春为正月节。续汉书礼仪志:“立春之日,下宽 大书,诏罪大殊死,且勿案验。”是后汉停止诏狱在正 月之始、立春之际矣。衍“正月之后”四字,则不合汉 制。立春之际,百刑皆断,囹圄空虚,月 令曰:“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 止狱讼。”郑注:“囹圄,所以禁守系者。”然而 一寒一温。“一”犹“
或”也。当其寒也,何刑所断 ?当其温也,何赏所施?由此言之,寒温,天地节气, 非人所为,明矣。

  人有寒温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遭风逢气,身 生寒温。变操易行,先孙曰:“操”, 元本作“惨”。案:顺鼓篇亦云:“变操易行。”则元 本非是。晖按:宋残卷、朱校元本亦误作“惨”。寒 温不除。夫身近而犹不能变除其疾,国邑远矣,安能调 和其气?人中于寒,中,伤也。饮 药行解,所苦稍衰;转为温疾,吞发汗之丸而应愈。燕 有寒谷,不生五谷。邹衍吹律,寒谷可种。燕人种黍其 中,号曰黍谷。文选魏都赋注引刘方别 录曰:“方士传言:(四字据类聚五、御览五四引增。 )邹衍在燕,燕(据类聚增。)有谷,地美而寒,不生 五谷。邹子居之,吹律而温气至,黍生,今名黍谷。” 谷梁定元年疏曰:“寒凉之地,本不种苗,邹衍吹律, 乃始名生物,谓之黍。”如审有之,寒温之灾,复 以吹律之事,复,消复也。调和 其气,变政易行,何能灭除?是故寒温之疾,非药不愈 ;黍谷之气,非律不调。尧遭洪水,使禹治之。寒温与 尧之洪水,同一实也。尧不变政易行,知夫洪水非政行 所致。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温非zhengzhi所招。

  或难曰:洪范庶征曰:“庶”上 无“八”字,此今文也。订鬼篇“五行”上无“一”字 ,感虚、卜筮篇“稽疑”上无“七”字,并今文之异。 详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王鸣 盛谓“五行”以下有“一”、“二”等字,是伪孔妄加 。“急,恒寒若;舒,恒燠若。”若,顺;燠,温 ;恒,常也。“舒”,今文,古文作“ 豫”。尚书“寒若”句,在“燠若”句下。下文引经与 此同。皮锡瑞曰:“荀悦汉高后纪、三国志毛玠传钟繇 诘玠引经,亦皆先寒后燠。疑三家尚书之异文。”人 君急,则常寒顺之;舒,则常温顺之。尚 书郑注:“急促自用也。寒,水气也。舒,举迟也。言 人君举事大舒,则有常燠之咎气来顺之。”五行传曰: “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郑彼注云:“君臣不谋 则急矣。听曰水,水主冬,冬气藏,藏气失,故常寒也 。”五行传曰:“不悊,厥咎舒,厥罚常燠。”郑注: “君臣不了,则舒缓矣。视曰火,火主夏,夏气长,长 气失,故恒燠也。”寒温应急舒,谓之非政,如何 ?

  夫岂谓急不寒、舒不温哉?人君急舒而寒温递至 ,偶适自然,若故相应。犹卜之得兆,筮之得数也,曲 礼曰:“龟曰卜,蓍曰筮。”洪范疏:“灼龟曰兆。” 周礼大卜注:“兆者,灼龟发于火,其形可占者。”史 记日者传索隐曰:“筮必以易,易用大衍之数也。”人 谓天地应令问,左文十八年传:“惠伯 令龟。”正义曰:“周礼大卜:‘大祭祀,则视高命龟 。’郑玄云:‘命龟,告龟以所卜之事。’令者,告令 ,使知其意,与‘命’同也。”其实适然。义 详卜筮篇。夫寒温之应急舒,犹兆数之应令问也, 外若相应,其实偶然。何以验之?夫天道自然,自然无 为。二令参偶,当作“二偶参合”。“ 令”、“合”形误,文又误倒。偶会篇:“二偶三合, 似若有之,其实自然。”文义同。盼遂案:“令”疑为 “合”之形讹。“二合”与“三偶”为骈文也。遭 适逢会,人事始作,天气已有,治期篇 曰:“人事未为,天气已见。”句义正同。疑“有”当 是“见”字。故曰道也。汉书翼 奉传,奉奏封事曰:“天地设位,悬日月,布星辰,分 阴阳,定四时,列五行,以视圣人,名之曰道。圣人见 道,然后知王治之象。”亦即此义。使应政事,是 有〔为〕,非自然也。吴曰:“有”下 脱一“为”字。“有为自然”,与上“自然无为”二义 相应。谴告篇云:“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 文句正同。

  易京氏布六十四卦于一岁中,六日七分,盼 遂案:“四”字衍,当是“六十卦”。汉书京房传:“ 房分六十卦,更直日用事。”孟康注:“余四卦震、离 、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今案:以六十卦分配三 百六十五日又四分日之一,破一日为八十分,则为六日 七分者,恰得六十而止。若作“六十四”,则于“六日 七分”之说乖矣。一卦用事。卦有阴阳,气有升降 ,阳升则温,阴升则寒。汉书京房传: “房治易,事梁人焦赣,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 (今本脱“四”字。)更直日用事,以风雷寒温为候, 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孟康注:“分卦直日之法, 一爻主一日,六十四卦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离、 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 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王之气。各卦主时 ,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易复卦正义曰:“ 易纬稽览图云:卦气起中孚,故离、坎、震、兑各主其 一方。其余六十卦,卦有六爻,爻别主一日,凡主三百 六十日余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 分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 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别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 日七分也。”按后汉书崔瑗传:“瑗明京房易传六日七 分。”隋书经籍志有京房周易飞候六日七分八篇。(五 行家。)惠栋汉易学卷二有“六日七分图”,卷五有“
京氏占风雨寒温”,言之详矣。由 此言之,寒温随卦而至,不应zhengzhi也。案易无妄之应, 释文引郑、马、王云:“妄犹望,谓无 所希望也。”史记春申君传正作“毋望”。正义曰:“ 犹不望而忽至也。”汉书谷永传,永对曰:“涉三七之 节纪,遭无妄之卦运。”应劭曰:“
无妄者,无所妄也,万物无所望于 天,灾异之最大者也。”曹植汉二祖优劣论:“世祖值 阳九无妄之世,遭炎光厄会之运。”(类聚十二。)明 雩篇云:“zhengzhi之灾,无妄之变,何以别之?曰:德酆 政得,灾犹至者无妄也。德衰政失,变应来者,zhengzhi也 。”与郑、马义不同。按:文选吴都赋刘逵注引易无妄 曰:“灾气有九,阳阨五,阴阨四,合为九。一元之中 ,四千六百一十七岁,各以数至。”正与仲任意合。必 晚周旧说,而仲任据之。谷永云:“遭无妄之卦运。” 亦谓时物气运,与仲任意同。应劭据马、郑义说之,非 也。水旱之至,自有期节,百灾万变,殆同一曲。 义详明雩、治期篇。

  变复之家,注感虚篇。疑 且失实。何以为疑?

  夫大人与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 时。易干卦文言语。洪范曰:“ 急,恒寒若;舒,恒燠若。”如洪范之言,天气随人易 徙,当先天而天不违耳,何故复言“后天而奉天时”乎 ?“后”者,天已寒温于前,而人赏罚于后也。由此言 之,人言与尚书不合,
人”疑当作“易”。一疑也。 京氏占寒温以阴阳升降,变复之家以刑赏喜怒,王 本“赏”作“罚”,非。崇文本误同。两家乖迹, “迹”疑为“违”形讹。二疑也 。民间占寒温,今日寒而明日温,“而 ”犹“则”也。朝有繁霜,夕有列光,盼 遂案:“列”当为“烈”之讹脱。“烈光”者,日也, 与“繁霜”对,故称“烈光”。旦雨气温,旦旸气 寒。说文:“旸,日出也。”盼遂案: “旦”字皆“且”之误。且,将也。天将雨,其气温; 天将旸,其气寒也。本论变动篇:“天且风,巢居之虫 动;且雨,穴处之物扰。”与此同一文法。下文“雨旦 旸”、“旸旦雨”,二“旦”字亦“且”之误。夫 雨者阴,旸者阳也;寒者阴,而温者阳也。(雨)旦旸 反寒,(旸)旦雨反温,孙曰:“雨旦 旸反寒”,当作“旦旸反寒”;“旸旦雨反温”,当作 “旦雨反温”。二句首“雨旸”二字,并涉上文而衍。 此谓旸为阳,宜温,而反寒;雨为阴,宜寒,而反温, 不以类相应,故可疑也。正承上文“旦雨气温,旦旸气 寒”言之。不以类相应,三疑也。三疑不定,“自 然”之说,亦未立也。“亦”,语词, 非承上也。易井卦彖辞:“亦未繘井。”句例同。言三 疑不定,乃天道自然之义不明也。自然篇即申此义。

    谴告篇

  论灾异〔者〕,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 告之也。“论灾异”下,脱“者”字。 寒温篇云:“说寒温者曰:人君喜则温,怒则寒。”句 例正同。洪范五行传:“凡有所害谓之灾,无所害而异 于常谓之异。故灾为已至,异为方来。”汉书董仲舒传 ,仲舒对策曰:“gguuoojiia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 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 而伤败乃至。”三国志魏志高堂隆传引孔子曰:“灾者 修类应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灾变篇:“天 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 德,深思虑也。灾异者,何谓也?春秋潜潭巴曰:‘灾 之言伤也,随事而诛。异之言怪也,先发感动之也。’ ”汉代言阴阳灾异者,初有董仲舒,治公羊,以推阴阳 。继有夏侯始昌,授尚书,明于阴阳,作洪范五行传。 后有眭孟、夏侯胜、京房、翼奉、李寻、刘向、谷永等 ,皆明灾异以规时政。法言渊骞篇曰:“灾异:董相、 夏侯胜、京房。”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人 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广州 先贤传曰:“和帝时,策问阴阳不和,或水或旱。方正 郁林布衣养奋字叔高对曰:‘天有阴阳,阴阳有四时, 四时有政令,春夏则子惠,布施宽仁;秋冬则刚猛,盛 威行刑。赏罚shaa生,各应其时。’”(续五行志注。) 后汉书韦彪传彪上疏曰:“臣闻政化之本,必顺阴阳, 伏见立夏以来,当暑而寒,殆以刑罚刻急,郡国不奉时 令之所致。”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 故楚严王曰:“天不下灾异,天其忘子(
予)乎!”吴曰:当作“楚庄王” 。“庄”作“严”者,王充避明帝讳改之。下文“楚庄 王好猎”,恢国篇“楚庄赦郑伯之罪”,则后人复覆改 也。“天其忘子乎”,“子”当作“予”。(崇文局本 己改作“予”。)说苑:“楚庄王见天不见妖,而地不 出孽,则祷于山川,曰:天其忘予欤?”此论衡所本。 晖按:吴说是也。“子”,宋本、郑本正作“予”。说 苑见君道篇。此语始见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篇。灾异 为谴告,故严王惧而思之也。

  曰:此疑也。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 也。有灾异,谓天谴〔告〕人君,“告 ”字据上下文增。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 家人”谓“庶民”,汉时常语。家人既明,人之身 中,亦将可以喻。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 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天谴告国政, 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于罂,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 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 文选司马相如子虚赋:“勺药之和具而 后御之。”注,文颖曰:“五味之和也。”王引之曰: “勺药之言适历也。适历,均调也。说文曰:‘●,和 也,从甘历。历,调也。’周官遂师注曰:‘磿者适历 。’疏曰:‘分布希疏得所,名为适历也。’然则均调 谓之适历,声转则为勺药。”陈乔枞鲁诗遗说考曰:( 郑风溱洧。)“鲁诗皆以勺药为调和之名。”盼遂案: “犹”为“由”之音讹。犹、由虽古通,然犹可以作由 ,由不可以作犹也。勺药之言适历也。适历,均调也。 汉书司马相如传“勺药之和具而后御之”;文选枚乘七 发“勺药之酱”;汉书杨雄传“乃使有伊之徒,调夫五 味,甘甜之和,芍药之羹”;文选张衡南都赋“归雁鸣 鵽,香稻鲜鱼,以为芍药”;稽康集声无哀乐论“太羹 不和,不极芍药之味”;文选张协七命“味重九沸,和 兼芍药”;抱朴子内篇论仙篇“熬煎芍药,旨嘉餍饫” ,注家皆以和味为说。论亦然也。刘禹锡嘉话录有芍药 为和物一条,极言其事,是晚唐此解尚未昧也。见王谠 唐语林卷二引。夫zhengzhi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 味也。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 。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使严王知如孔子 ,则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楚庄王 ,春秋五霸之一。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 疑之。

  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 自然也。吴曰:上“也”字衍。晖按: “无为”上疑脱“自然”二字。寒温篇云:“
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句例正 同。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义 详自然篇。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审 ,实也。宜变易其气以觉悟之。用刑非时,刑气寒 ,而天宜为温;“而”犹“则”也。下 同。施赏违节,赏气温,而天宜为寒。变其政而易 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 温,以(非)谴告之意,欲令变更之且(宜)。旧 读“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句。)意欲 令变更之”。则语意未足。“以”,宋本、宋残卷、朱 校元本并作“
非”,是也。“且”当为“宜”字 形误。此文当作:“非谴告之意,欲令变更之宜。”下 文“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即承此 “非欲令变更之宜”为文。又下文“非皇天之意,爱下 谴告之宜”,句例正同。盖“宜”形误作“且”,校者 则妄改“非”为“以”矣。太王□父以王季之可立 ,御览九八四引“以”作“睹”。故 易名为历。“历”者,适也。孙曰:汉 书孝成赵皇后传耿育上疏曰:“
太伯见历知适,逡循固让。”颜师 古曰:“历谓王季,即文王之父也。知适,谓知其当为 适嗣也。”仲任所言,盖先儒旧说。又按:“适历”, 乃汉人通语。“历”即“秝”之借字。说文:“秝,稀 疏适秝也,读若历。”周礼遂师:“抱磿。”后郑注: “磿者,适历。”贾疏云:“谓之适历者,分布稀疏得 所,名为适历也。”洨长以通语解字,后郑以通语解经 耳。晖按:吴越春秋吴太伯传曰:“古公三子,长曰太 伯,次曰仲雍,雍一名吴仲,少曰季历。季历娶妻太任 氏,生子昌,昌有圣瑞。古公知昌圣,欲传以及昌,曰 :‘兴王业者,其在昌乎!’因更名曰‘季历’。太伯 、仲雍望风知指,曰:‘历者,适也。’知古公欲以国 及昌。古公病,二人讬名采药于衡山,遂之荆蛮,断发 文身,为夷狄之服,示不可用。”尔雅释言:“辟,历 也。”翟灏尔雅补郭曰:“辟读毗义切,谓他适以违避 人也。历亦他适避人之义,故以历释辟也。”引史记自 序“大伯避历,江蛮是适”,及吴越春秋、论衡此文以 证之。是翟氏训“适”为“往”,与师古训为“
适嗣”不同,未知孰是。太伯 觉悟,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使太王不易季名,而 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今刑赏失法,天 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太王之易季名。今乃重为同 气以谴告之,人君何时将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

  鼓瑟者误于张弦设柱,瑟,朱校 元本、天启本同。钱、黄、王、崇文本作“琴”。下文 云“瑟师”,则作“瑟”者,是也。宫商易声,其 师知之,易其弦而复移其柱。夫天之见刑赏之误,犹瑟 师之睹弦柱之非也,不更变气以悟人君,反增其气以渥 其恶,则天无心意,苟随人君为误非也。纣为长夜之饮 ,文王朝夕曰:“祀,兹酒。”尚书酒 诰文。注语增篇。齐奢于祀,晏子祭庙,豚不掩俎 。礼记杂记下曰:“晏平仲祀其先人, 豚肩不掩豆。”郑注:“豚,俎实。豆径尺,言并豚两 肩,不能覆豆,喻小也。”正义:“依礼,豚在于俎, 今云‘不掩豆’者,以豆形既小,尚不掩豆,明豚小之 甚,不谓豚在豆也。”故此文变云“掩俎”。何则 ?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谨 敬;吏民横悖,长吏示以和顺。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 之道,见于周公,拜起骄悖,三见三笞。往见商子,商 子令观桥梓之树。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 礼。尚书大传周传曰:“伯禽与康叔见 周公,三见而三笞之。康叔有骇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谓伯禽曰:‘有商 子者,贤人也。与子见之。’乃见商子而问焉。商子曰 :‘南山之阳有木焉,名乔,二三子往观之。”见乔实 高高然而上。反以告商子。商子曰:‘乔者,父道也。 南山之阴有木焉,名梓,二三子复往观之。’见梓实晋 晋然而俯。反以告商子。商子曰:‘梓者,子道也。’ 二三子明日见周公,入门而趋,登堂而跪,周公迎拂其 首,劳而食之。曰:‘尔安见君子乎?’”亦见说苑建 本篇。盼遂案:“子”下宜有“兄弟”二字。盖父子之 礼,斥伯禽言;兄弟之礼,斥康叔言。脱“兄弟”字, 则康叔事无着。事见说苑建本篇。周公可随为骄, 商子可顺为慢,必须加之捶杖,教观于物者,冀二人之 见异,以奇自觉悟也。夫人君之失政,犹二子失道也, 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觉悟,若二子观见桥梓,而顾随刑 赏之误,为寒温之报,此则天与人君俱为非也。无相觉 悟之感,有相随从之气,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也 。

  凡物能相割截者,必异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奉 ,助也。必同气者也。是故离下兑上曰“革”。革 卦□□,离下兑上也。革,更也。郑 、马云:“改也。”义同。火金殊气,故能相革。 汉书五行志:“
兑,西方为金。离,南方为火。” 鸿范曰:“火曰炎上,金曰从革。”如俱火而皆金 ,安能相成?盼遂案:“成”当为“截 ”之误。“相截”承上文之金火能相革言也。屈原 疾楚之□洿,故称香洁之辞;渔父议以不随俗,故陈沐 浴之言。王逸离骚章句曰:“屈原执履 忠贞,而被谗邪,忧心烦乱,不知所愬,乃作离骚经, 依诗取兴,引类譬谕,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 物,以比谗佞,灵脩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 贤臣,虬龙鸾凤,以讬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 又“陈沐浴之言”,见楚词渔父。凡相溷者,或教 之薰隧(燧),或令之负豕。“相”疑 为“抒”形误。“隧”当作“燧”。淮南说山训:“以 洁白为污辱,譬犹沐浴而抒溷,薰燧而负彘。”高注: “烧薰自香也,楚人谓之薰燧。”二言之于除□洿 也,孰是孰非?非有不易,少有以益。二 句有误。夫用寒温非刑赏也,能易之乎?西门豹急 ,佩韦以自宽;董安于缓,带弦以自促。注 率性篇。二贤知佩带变己之物,朱 校元本、程、郑本作“己”,与此同。天启、黄、钱、 王、崇文本作“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非。而以攻身之短。“ 而”读作“能”。夫(
天)至明矣,宋、元本“夫”作“ 天”,是也。朱校同。当据正。盼遂案:“夫”为“天 ”误,与“人君”为对应也。人君失政,不以他气 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此则皇天用意,不若 二贤审也。楚庄王好猎,樊姬为之不食鸟兽之肉;秦缪 公好淫乐,华阳后为之不听郑、卫之音。列 女传王妃篇:“樊姬者,楚庄王之夫人也。庄王即位, 好狩猎,樊姬谏,不止,乃不食禽兽之肉。”不听郑、 卫之音,列女传谓卫姬事。彼文云:“卫姬者,卫侯之 女,齐桓公之夫人也。桓公好淫乐,卫姬为之不听郑、 卫之音。”汉书张敞传,敞奏书亦载此二事。“秦缪公 ”作“秦王”,孟康注谓“秦昭王”,又与此异。二 姬非两主,拂其欲而不顺其行。皇天非赏罚,而顺其操 ,而渥其气,此盖皇天之德,不若妇人贤也。

  故谏之为言,“间”也。颜氏家 训音辞篇曰:“穆天子传音‘谏’为‘间’。”按:穆 天子传三云:“道里悠远,山川谏之。”郭注:“谏音 间。”(今“谏”作“间”,注文“谏”、“间”互倒 ,依段玉裁说正。)段玉裁曰:“读‘谏’为‘间’, 于六书则假借之法,于注则为易字之例。”钟山札记三 曰:“韩非子外储说下六微:‘
文王资费仲而游于纣之旁,令之谏 纣而乱其心。’(凌瀛初本改作“
间”,非。)风俗通:‘陈平谏楚 千金。’(意林。)御览三百四十六引零陵先贤传:‘ 刘备谓刘璋将杨怀曰:女小子何敢谏我兄弟之好。’并 以‘谏’为‘间’。”按:“谏”、“间”同音义通。 “之为言”者,就字之本音本义而转之也,汉儒多有此 例。韩非子十过篇:“以疏其谏。”史记秦本纪、说苑 反质篇“谏”并作“间”。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谏诤篇曰:“谏者何 ?谏者间也,更也。是非相间,革更其行也。”持 善间恶,必谓之一乱。文有脱误。持善 间恶,不能谓乱。下文云:“以善駮恶,告人之理。” 周缪王任刑,甫刑篇曰:尚书“ 吕刑”,今文“吕”作“甫”。“报虐用威。”盼 遂案:孔安国尚书吕刑“皇帝哀矜庶僇之不辜,报虐以 威,遏绝苗民”,为穆王述帝尧时事。论引作斥穆王事 ,殆所据本与孔书异也。威、虐皆恶也。用恶报恶 ,乱莫甚焉。吕刑曰:“皇帝哀矜庶戮 之不辜,报虐以威。”按:郑玄以此为颛顼诛苗之事, 伪孔谓帝尧报为虐者威诛,并与此异。仲任今文说也, 今文经无“皇”字,(孟子尽心章赵注引无“皇”字。 )谓“
帝”为“天”。(皮锡瑞说。)“ 报虐以威”,乃苗民淫刑之事,非谓帝报淫刑之虐者以 诛绝之威。然仲任以为周缪王任刑者,皮锡瑞曰:“非 韩篇云:‘缪王任蚩尤之刑。’今文说以为苗民即蚩尤 ,故以为苗民之刑,即周缪王所任之刑也。”王鸣盛、 段玉裁、孙星衍说,并失其旨。赵坦谓仲任以报虐用威 为穆王则误,亦失之。今刑〔赏〕失(赏)宽(实 ),恶也,夫(天)复为恶以应之,“ 今刑失赏,宽恶也”,当作“今刑赏失实,恶也”。下 文云:“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句意正同 。“赏”、“失”误倒,“宽”、“实”形误。(王本 、崇文本改“赏”作“当”,非也。朱校元本、天启本 、程、何、钱、黄本,并与此同。)“夫”,崇文本作 “天”,是也。当从之。盼遂案:“夫”当为“天”之 误。下文“皇天之操”,即承此立言。此则皇天之 操,与缪王同也。

  故以善駮恶,以恶惧善,告人之理,劝厉为善之 道也。舜戒禹曰:“毋若丹朱敖。”注 问孔篇。周公敕成王曰:“毋若殷王纣。”尚 书无逸篇曰:“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段玉 裁曰:“‘无’作‘毋’‘受’作‘纣’者,今文尚书 然也。汉书楚元王传刘向上奏、翼奉传奉上疏并作‘毋 ’、作‘纣’。后汉书梁冀传袁着上书作‘纣’。”毋 者,禁之也。檀弓下疏曰:“依说文, 止、毋是禁辞。故说文‘毋’字从‘女’,有人从中欲 干犯,故禁约之。”丹朱、殷纣至恶,故曰“毋” 以禁之。夫言“毋若”,孰与言“必若”哉?故“毋” 、“必”二辞,圣人审之,况肯谴非为非,顺人之过, 以增其恶哉?天人同道,大人与天合德。圣贤以善反恶 ,皇天以恶随非,岂道同之效,合德之验哉?

  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汉 书司马相如传曰:“上既美子虚之事,相如见上好仙, 因曰:‘上林之事,未足美也,尚有靡者。臣尝为大人 赋,未就,请具而奏之。’相如以为列仙之儒,居山泽 间,形容甚臞,此非帝王之仙意也,乃遂奏大人赋。” 上乃仙仙有凌云之气。“仙仙” ,旧校曰:宜读为“飘飘”字。方以智曰:弱侯以大人 赋云“仙仙有凌云之气”,读为“飘”。飘、仙古通。 智谓此未必然。盖翩仙之“翩”字,与“飘”字相转有 之耳。沈涛铜熨斗斋随笔卷四,据论衡此文,谓史、汉 古本作“仙仙”,不作“飘飘”。诗宾之初筵传曰:“ 仙仙,舞貌。”仙仙即飘然轻举之意,今本乃浅人妄改 。孙曰:史记、汉书作“飘飘”,扬雄传作“piao<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piao<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piaopiao<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piao<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piao”, 此作“
仙仙”。“飘”、“piao<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piao<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piao”音同,“ 飘飘”、“仙仙”义近。“仙”无“飘”音,原校但据 史、汉言之,不当云“读为飘飘”也。孝成皇帝好 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 为,鬼神力乃可成。汉书扬雄传作“甘 泉赋”。彼文云:“正月,从上甘泉,还,奏甘泉赋以 风。甘泉本因秦离宫,既奢泰,而武帝复增之,屈奇瑰 伟,非木摩而不雕,墙涂而不画,周宣所考,般庚所迁 ,夏卑宫室,唐、虞采椽三等之制也。且其为已久矣, 非成帝所造,欲谏则非时,欲默则不能已,故遂推而隆 之,迺上比于帝室紫宫,若曰此非人力之所为,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鬼神 可也。”按此云:成帝好广宫室,与汉书异。皇帝 不觉,为之不止。谓成帝。长卿 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颂,言奢有害,“ 如”字省。见上文。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 有不觉之惑哉?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 然即”,犹“然则”也。盼遂案:“即”与“则”通。 “然即”亦“然则”也。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 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窦婴、灌夫疾时为邪,相与日引绳以纠纆之,纆 ,朱校元本、程本作“缠”。吴曰:史记魏其武安侯列 传云:“魏其侯失势,亦欲倚灌夫引绳批根生平慕之后 弃之者。”汉书“批”作“排”。孟康曰:“根者,根 格,引绳以抨弹排摈根格之也。”此言窦、灌失势,宾 客引去,窦、灌忿其谄曲,故引绳墨以排格之。彼云“ 批根”,此云“
纠纆”,字异而意同。以论衡证史 、汉,其义益显。心疾之甚,安肯从其欲?太伯教 吴冠带,孰与随从其俗,与之俱□也?故吴之知礼义也 ,太伯改其俗也。左哀七年传:“太伯 端委,以治周礼。”苏武入匈奴,终不左衽;汉 书匈奴传赞曰:“夷狄之人,被发左衽。”事详汉书本 传。赵他入南越,箕踞椎髻。注 率性篇。汉朝称苏武,而毁赵他之性,齐 曰:“之性”,当作“他性”,属下读。盼遂案:此句 当于“他”字句绝。“之性”当是“他性”,古重文多 作小“=”字,遂讹为草书“之”字。宜改正为“=” ,属下句读为“他性习越土气”。习越土气,畔冠 带之制。陆贾说之,夏服雅礼,风告以义,“ 风”读“讽”。赵他觉悟,运心向内。如陆贾复越 服夷谈,从其乱俗,安能令之觉悟,自变从汉制哉?

  三教之相违,三教,王本作“政 教”,非。礼记表记疏引元命包曰:“三王有失,故立 三教以相变。夏人之立教以忠,其失野,故救野莫若敬 。殷人之立教以敬,其失鬼,故救鬼莫若文。周人之立 教以文,其失荡,故救荡莫若忠。如此循环,周则复始 ,穷则相承。”亦见本书齐世篇。文质之相反,表 记:“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 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疏曰:“ 按三正记云:‘质再而后始。’则虞质,夏文。殷质, 周文。”盼遂案:“三教”即史记之“三统”。齐世篇 引传曰:“夏后氏之王教以忠。殷王之教以敬。周王之 教以文。”此三教相违之说也。政失,不相反袭也 。袭,因也。谴告人君误,不变 其失,而袭其非,欲行谴告之教,不从如何?“ 不”疑为“相”字坏字。“相从如何”,为反诘之词, 谓天“随寒从温”也。“如何”二字,本书常语。此文 用法,非其类,捡案全书自明。管、蔡篡畔,周公 告教之,至于再三。尚书多方:“我惟 时其教告之,我惟时其战要囚之,(大传:战者,惮警 之也。)至于再,至于三。”汉书梁怀王揖传,廷尉赏 、大鸿胪由移书傅、相、中尉,引经与此同,无下“至 于”二字,今文经然也。考今古文,并无多方为告管、 蔡之说,经云:“惟尔殷侯尹民,我惟大降尔命。”又 云:“非我有周秉德不康宁,乃惟尔自速辜。”明非告 管、蔡者,未知仲任所据。或直取经语为文耳。其 所以告教之者,岂云当篡畔哉?人道善善恶恶,施善以 赏,加恶以罪,天道宜然。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 应之,恶恶之义,安所施哉?汉正首匿之罪,公 羊闵元年传注引律:“亲亲得相首匿。”盐铁论文学曰 :“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汉 书宣帝纪地节四年诏:“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 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 罪殊死。”后汉书梁统传,梁上疏曰:“武帝重首匿之 科,着知从之律。”师古、李贤注并云:“凡首匿者, 言为谋首而藏匿罪人。”方以智曰:“首匿,自首出其 所匿也。首谓出首。”按方说,与下文“束罪人以诣吏 ”义合。制亡从之法,“亡从” 未闻,据下文义,亡读“毋”,从谓从犯,谓毋助人犯 罪。一曰:即“
知从”。“从”读“纵”,放也。 后汉书梁统传:“武帝着知从之律。”晋书刑法志:“ 张汤、赵禹始作监临部主见知故从之例。”恶其随 非而与恶人为群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也。“恶人”,王本 作“人人”,非。如束罪人以诣吏,离恶人与异居 ,首匿、亡从之法除矣。狄牙之调味也,狄 牙即“易牙”。大戴礼保傅篇、法言问神篇、文选琴赋 、北齐书颜之推传并作“狄牙”。“狄”、“易”古通 。“简狄”诗纬作“简易”。酸则沃之以水,淡则 加之以咸,水火相变易,故膳无咸淡之失也。今刑罚( 赏)失实,“罚”当作“赏”。本文以 刑赏寒温对言,上文云:“今刑赏失实,恶也。”(今 本“赏失”误倒。)又云:“刑赏失实,恶也。”句例 正同。刑应寒,赏应温,下文“而又为寒于寒,为温于 温”,正承“刑”、“赏”为文,是其切证。寒温篇: “变复之家以刑赏喜怒。”王本“赏”误为“罚”,是 其比。不为异气以变其过,而又为寒于寒,为温于 温,旧校曰:一有“寒温”字。此 犹憎酸而沃之以咸,恶淡而灌之以水也。由斯言之,谴 告之言,疑乎?必信也?今熯薪燃釜,火猛则汤热,火 微则汤冷。夫政犹火,寒温犹热冷也。顾可言人君为政 ,赏罚失中也,逆乱阴阳,使气不和,“ 顾”犹“但”也。据文,“也”字不当有。乃言天 为人君为寒为温以谴告之乎!宋残卷、 元本“之”作“人”,朱校同,并非也。

  儒者之说又言:异虚篇云:“说 灾异之家。”“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 民;不改,乃灾其身也。先异后灾,灾 为已至,异为方来。注见前。先教后诛之义也。”

  曰:此复疑也。以夏树物,物枯不生;以秋收谷 ,谷弃不藏。夫为政教,犹树物收谷也。顾可言zhengzhi失 时,气物为灾;乃言天为异以谴告之,不改,为灾以诛 伐之乎!儒者之说,俗人言也。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 之,激射□裂,盼遂案:“□裂”即“ 劈历”也,同声之转。仓颉篇曰:“霆,劈历也。”说 文:“震,劈历振物者。”皆以言疾雷激射之状。中 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物,谓天罚阴过。详雷虚篇。外 (一)盼遂案:衍“一”字。闻 若是,内实不然。“一”字不当有。寒 温篇云:“外若相应,其实偶然。”自然篇:“外若有 为,内实自然。”句例正同。夫谓灾异为谴告诛伐 ,犹为雷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罚阴过也。说见雷虚篇。“
为”读作“谓”。非谓之言, 不然之说也。

  或曰:谷子云上书陈言变异,明天之谴告,不改 ,后将复有,愿贯械待时。后竟复然。汉 书谷永传:“永于天官、京氏易最密,故善言灾异,前 后所上四十余事,略相反覆,专攻上身与后宫而已。”“
贯械”,本传未载。即不为谴 告,即,若也。旧校曰:一有“复告复 ”字。何故复有?承“后将复有 ”为文。旧读属下,非也。子云之言,故后有以示 改也。“改”,疑为“效验”之“效” 字。

  曰:夫变异自有占候,阴阳物气自有终始。履霜 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易坤卦初六 爻曰:“履霜,坚冰至。”蔡邕释诲曰:“君子推微达 着,履霜知冰。”子云识微,知后复然,借变复之 说,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也。犹齐晏子见钩星在 房、心之间,则知地且动也。见变虚篇 。使子云见钩星,则将复曰:“天以钩星谴告zhengzhi ,不改,将有地动之变矣。”然则子云之愿贯械待时, 犹子韦之愿伏陛下,以俟荧惑徙,见变 虚篇。处必然之验,故谴告之言信也。处 ,审度也。注详本性篇。

  予之谴告,何伤于义?

  损皇天之德,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故难听之也 。称天之谴告,誉天之聪察也,反以聪察伤损于天德。 “何以知其聋也?以其听之聪也。何以知其盲也?以其 视之明也。何以知其狂也?以其言之当也。”此 申不害语,见吕氏春秋任数篇。仲任谓道家言,盖不害 亦明黄、老者。夫言当、视〔明〕、听聪(明), 此蒙上为文,当作:“言当,视明,听 聪。”盖传写误倒。而道家谓之狂而盲聋。今言天 之谴告,是谓天狂而盲聋也。

  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干 卦文言。故太伯曰:“天不言,殖其道于贤者之心 。”未详何出。夫大人之德,则 天德也;则,即也。贤者之言, 则天言也。大人刺而贤者谏,礼运孔疏 :“大人,天子也。”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庶 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 ”郑注:“刺,shaa也。”贾疏:“所刺不必是shaa,兼轻 重皆刺也。”礼记少仪曰:“为人臣下者,有谏而无讪 。”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谴〕告于灾异,“ 谴”字旧挩,今以意增。故疑之也。

  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 ,惧愚者。之(
欲)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宋残 卷、元本“之”作“欲”,是也。朱校同。当据正。及 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 见诬言天,“诬”字无义,当为“诸” 字形误。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

  验古以(知)今,〔知〕天以人。孙 曰:当作“验古以今,知天以人”。今本误倒,不可通 矣。晖按:孙说是也。汉书董仲舒传云:“善言天者, 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李寻传亦有“
善言天者必有效于人”之语。“ 受终于文祖”,见书舜典。言舜受尧终 帝之事于文祖也。史记五帝本纪曰:“文祖,尧太祖也 。”郑曰:“文祖者,五府之大名,犹周之明堂。”明 堂乃尊祖配天之处,与史公说合。王莽以汉高祖庙为文 祖庙,是自比为舜代尧。则其亦谓文祖为太祖庙,如史 公说。马曰:“文祖,天也,天为文,万物之祖,故曰 文祖。”按:仲任云:“受终于文祖,不言受终于天。 ”明与马说异,亦谓为尧太祖也。马氏云:“天为文, 万物之祖。”正仲任所谓“苍苍之体”者。皮锡瑞云: “仲任亦以文祖为天,与马氏同。”盖未深考也。郑氏 “五府”之说,乃本书纬。尚书帝命验曰:“五府,五 帝之庙,苍曰灵府,赤曰文祖。”又曰:“唐、虞谓之 五府,夏谓之世室,殷谓之重屋,周谓之明堂,皆祀五 帝之所也。文祖者,赤帝熛怒之府,名曰文祖。火精光 明,文章之祖,故谓之文祖。”(见五帝纪索隐集解。 )是“文祖”为赤帝之府。纬书说尧感赤帝精而生,故 谓文祖为尧太祖庙,与马氏所谓“天”乃苍苍之体、万 物之祖者义自不同。皮氏谓史公以为太祖,马以为天, 其实为一。亦非。盼遂案:论意谓文祖为帝尧也,故下 文即云“不言受终于天”也。而尚书尧典“受终于文祖 ”句,古来注者,马融云“文祖,天也”;郑玄注:“ 文祖,五府之大名,犹周之名堂”;王肃注“文祖,庙 名”;伪孔传谓“文祖,尧文德之祖庙”,皆与仲任说 异。论所据,殆欧阳三家书欤?不言受终于“天” ,尧之心知天之意也。盼遂案:“知” 字衍。上文“知天以人”,故此处“天”字上遂衍“知 ”字。尧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乡与舜。“ 乡”读“向”。舜之授禹,禹之传启,皆以人心效 天意。孟子万章篇云:“天不言,以行 与事示之而已矣。”亦即此义。诗之“眷顾”,见 大雅皇矣。注初禀篇。洪范之“震怒”,洪 范曰:“鲧□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郑曰: “帝,天也。”皆以人身(心)效天之意。“ 身”当作“心”,声之误也。谓以“人心”效“天意” 。上文“舜之授禹,禹之传启,皆以人心效天意”,文 意正同。上文“欲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又云“及 其言天,犹以人心”;又云“尧之心,知天之意也”, 并为以“人心”效天意之义。人之身,非可以效天意也 。文、武之卒,成王幼少,周道未成,周公居摄, 类聚引元命包曰:“文王造之而未遂, 武王遂之而未成,周公旦抱少主而成之。”当时岂 有上天之教哉?周公推心合天志也。“ 心”上疑脱“人”字。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 其谴告,在圣人之口。不信圣人之言,反然灾异之气, 求索上天之意,何其远哉?世无圣人,安所得圣人之言 ?意林引作“安得知天”。御览四0一 引作“安得知天变动”。贤人庶几之才,注 效力篇。亦圣人之次也。潜夫论 考绩篇曰:“圣人为天口,贤人为圣译,是故圣人之言 ,天之心也;贤者之所说,圣人之意也。”义与此同。
 
 
 

论衡校释卷第十五

    变动篇

  论灾异者,已疑于天用灾异谴告人矣。义 详谴告篇。更说曰:“
灾异之至,殆人君以政动天,天动气以应之。譬之以 物击鼓,以椎扣钟,扣,击也。钟,各 本作“钟”。下同。今从王本。鼓犹天,椎犹政, 钟鼓声犹天之应也。人主为于下,则天气随人而至矣。 ”汉书翼奉传奉上封事曰:“臣闻人气 内逆,则感动天地。”即此义也。

  曰:此又疑也。夫天能动物,物焉能动天?何则 ?人物系于天,天为人物主也。故曰:“王良策马,车 骑盈野。”非车骑盈野,而乃王良策马也。天气变于上 ,人物应于下矣。孙曰:王良,主天马 之星也。其动策马,则车骑盈野。车骑盈野者,喻dao兵 之乱也。“王良策马,车骑盈野”,盖占星家常语,而 仲任引之。故云:“天气变于上,人物应于下也。”史 记天官书:“汉中四星曰天驷,旁一星曰王良。王良策 马,车骑满野。”索隐曰:“春秋合诚图云:‘王良, 主天马也。’”正义曰:“王良五星,在奎北河中,天 子奉御官也。其动策马,则兵骑满野。客星守之,津桥 不通。金火守入,皆兵之忧。”又曰:“策一星,在王 良前,主天子仆也。占以动摇移在王良前,或居马后, 则为策马,策马而兵动也。”故天且雨,商羊起舞 ,〔非〕使天雨也。寻上下文义,“使 ”上当脱“非”字。此文在明天能动物,物不能动天。 今本脱“非”字,则谓商羊使天雨矣,殊失其义。商 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说 苑辨物篇:“齐有飞鸟一足,来下,止于殿前,舒翅而 跳。齐侯大怪之,使人聘问孔子。孔子曰:‘此名商羊 ,急告民趣治沟渠,天将大雨。’于是如之,天果大雨 。孔子归,弟子请问。孔子曰:‘异时,小儿有两两相 牵,屈一足而跳曰:天将大雨,商羊起舞’。”亦见家 语辨政篇。并曰:“商羊,水祥也。”方以智曰:“临 海志有独足鸟,声如人,将雨转鸣,是商羊也。”故 天且雨,蝼蚁徙,丘蚓出,东观汉记曰 :“蝼封穴户,大雨将至。”琴弦缓,固疾发,春 秋繁露同类相动篇:“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 是阴相应而起也。”此物为天所动之验也。故天且 风,巢居之虫动;且雨,穴处之物扰,汉 书翼奉传:“巢居知风,穴处知雨。”师古曰:“巢居 ,鸟鹊之属;穴处,狐狸之类。”易通卦验曰:(御览 九二一。)“鹊,阳鸟,先物而动,先事而应,见于未 风之象。”春秋汉含孳曰:“穴藏先知雨,阴曀未集, 鱼已噞喁;巢居之鸟先知风,树木未摇,鸟已翔。”韩 诗薛君章句曰:“
鹳,水鸟,巢处知风,穴处知雨, 天将雨而蚁出壅土,鹳鸟见之,长鸣而喜。”(并见文 选张茂先情诗注。)风雨之气感虫物也。故人在天 地之间,犹蚤虱之在衣裳之内,蝼蚁之在穴隙之中。蚤 虱蝼蚁为顺逆横从,能令衣裳穴隙之间气变动乎?蚤虱 蝼蚁不能,而独谓人能,不达物气之理也。

  夫风至而树枝动,树枝不能致风。是故夏末蜻● 鸣,寒螀啼,感阴气也。御览二二引旧 注云:“蜻蛚,蟋蟀也。”月令曰:“季夏之月,蟋蟀 居壁。”尔雅释虫曰:“蟋蟀,蛬也。”孙炎曰:“蜻 蛚也,梁国谓蛬。”郭景纯云:“今促织。”吕氏春秋 季夏纪高注:“蟋蟀,蜻●,尔雅谓之●。阴气应,故 居宇鸣以促织。”许慎淮南子说林篇注曰:“寒螀,蝉 属也。”(文选捣衣诗注。)月令:“孟秋之月,寒蝉 鸣。”郑注:“寒蝉,寒蜩,谓蜺也。”尔雅释虫:“ 蜺,寒蜩。”郭注:“寒螀也。似蝉而小,青赤。”吕 氏春秋孟秋纪高注:“寒蝉,得寒气鼓翼而鸣,时候应 也。”按:方言、广雅以为“喑蜩”。(广雅作“闇” ,字同。)然古传记,并谓能鸣。郝懿行曰:“寒蝉閟 响,当在深秋,凉风初至,方始有声,故方言谓之喑。 ”又按:淮南说林篇高注:“寒螀,(今作“将”,此 依文选三一注引。)水鸟。”其义独异。雷动而雉 惊,发蛰而蛇出,孙曰:疑当作“雷动 而雉发,惊蛰而蛇出。”晖按:孙说未是。御览二二引 作“雷动而雉惊,启蛰而蛇出”。启、发义同,明此文 本作“发蛰”。大戴礼夏小正篇:“启蛰,言始发蛰也 。”是发蛰义犹“启蛰”,不必改作“
惊蛰”也。大戴礼夏小正曰:“雉 震呴,正月必雷,雷不必闻,惟雉为必闻之。何以谓之 ?雷则雉震呴,相识以雷。”说文亦云:“雷始动,雉 鸣而句其颈。”月令:“孟春之月,蛰虫始振。”吕览 高注:“蛰伏之虫,乘阳始振动苏生也。”起〔阳 〕气也。朱校元本、程本亦脱“阳”字 。钱、黄、王本有“阳”字,御览二二引同,今据增。 “起”,御览引作“感”,盖以意改。盼遂案:“起” 当为“趋”之误。下又脱一“阳”字。“趋阳气也”, 与上文“感阴气也”为对句。夜及半而鹤唳,晨将 旦而鸡鸣,淮南说山篇云:“鸡知将旦 ,鹤知夜半。”注:“鹤夜半而鸣也。”春秋说题辞曰 :(类聚九一。)“
鸡为积阳,南方之象,火阳精,物 美上。故阳出鸡鸣,以类感也。”注云:“离为日,积 阳之象也。日将出,预喜于类见而鸣也。”春秋考异邮 曰:(见修文御览。)“鹤知夜半。”宋均注:“鹤, 水鸟。夜半,水位。感其气则益鸣也。”说题辞亦云: “鹤知夜半。”此虽非变,天气动物,物应天气之 验也。顾可言寒温感动人君,人君起气而以赏罚,盼 遂案:“起”亦“趋”之误。趋,赴也,赴所期也。(
释名。)迺言以赏罚感动皇天 ,天为寒温以应zhengzhi乎!

  六情风家言,风至,为盗贼者感应之而起,吴 曰:五行大义云:“翼奉以风通六情。”此言“六情风 家”,盖即齐诗学也。翼奉上封事曰:“东方之情,怒 也。怒行阴贼,亥卯主之。贪狼必待阴贼而后动,阴贼 必待贪狼而后行。”五行大义引服虔左氏说曰:“风作 木,木属东方。”又曰:“怒为风。”论衡风应盗贼之 说,盖本诸此。晖按:六情者,好恶喜怒哀乐也。汉书 翼奉传,奉上封事曰:“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贪狼, 甲子主之。东方之情,怒也,怒行阴贼,亥卯主之。南 方之情,恶也,恶行廉贞,寅午主之,西方之情,喜也 ,喜行宽大,己酉主之。上方之情,乐也,乐行奸邪, 辰未主之。(上方,北与东。)下方(南与西。)之情 ,哀也,哀行公正,戌丑主之。”陈启源毛诗稽古篇曰 :“后世风占有六情之说,盖本于此。各以其日时与方 ,占风之来,以观休咎。”非盗贼之人精气感天, 使风至也。风至,怪(摇)不轨之心,“ 怪”当作“摇”。孙校见下。盼遂案:“怪”当为“感 ”之声误。怪、感同属见母。上文“六情风家言,风至 ,为盗贼者感应之而起,非盗贼之人精气感天,使风至 也。”此承述其文。孙人和疑为“摇”之误,非也。而 盗贼之操发矣。何以验之?盗贼之人,见物而取,睹敌 而shaa,皆在徙倚漏刻之间,未必宿日有其思也,而天风 已以贪狼阴贼之日至矣。义见上。以 风占贵贱者,风从王相乡来则贵,从囚死地来则贱。孙 曰:开元占经风占云:“凡吉祥之风,日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清明,风势 和缓,从岁月日时德上来,或乘王相上来,去地稍高, 不扬尘沙,人心喜悦,是谓祥风,人君德令下施之应。 凡凶灾之风,日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白浊,天气昏寒,风声叫怒,飞沙卷 尘,乘刑shaa而至。当详五音,定八方,观其起止占之。 ”又云:“怒风起生,皆详其五音,与岁月日时刑德合 冲墓shaa五行生克王相囚死,以言吉凶。仍以六情推之, 万不失一。”夫贵贱多少,斗斛故也。风至,而籴 谷之人贵贱其价,盼遂案:“籴”当为 “粜”。盖籴谷之人无权能贵贱其价也。治期篇:“谷 粜在市,一贵一贱。”知粜谷之人于谷价能贵之能贱之 也。天气动怪(摇)人物者也。孙 曰:此文及下“登树怪其枝”二语,“怪”字并不可通 ,疑“摇”字之误。俗书“摇”作“●”,五音类聚又 作“●”,作“●”,并与“怪”字形近。又按:上文 “风至怪不轨之心”,“怪”亦难通,或亦“摇”字之 误。摇,动也。摇不轨之心,犹言动不轨之心也。故 谷价低昂,一贵一贱矣。“一”犹“或 ”也。天官之书,以正月朝,占四方之风。风从南 方来者旱,从北方来者湛,东方来者为疫,西方来者为 兵。孙曰:史记天官书云:“凡候岁美 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 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 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四始者,候之日。而汉 魏鲜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 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为,小雨,趣兵。北方 ,为中岁。东北,为上岁。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 疫,岁恶。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 久胜亟,疾胜徐。”仲任引天官之书,但云四方之风, 故文多删节,然不得违乎论指。此云“从北方来者湛” ,史记及汉书天文志并作“东方大水”。但水属北方, 论衡未必非也。太史公实道,言以风占水旱兵疫者 ,人物吉凶统于天也。“统”犹“本” 也。

  使物生者,春也;物死者,冬也,春生而冬shaa也 。天者盼遂案:此句当是“春生而冬shaa 者,天也”,方与上文“人物吉凶统于天也。使物生者 ,春也;物死者,冬也”三句文法一致。如或欲春 shaa冬生,物终不死生,何也?物生统于阳,物死系于阴 也。故以口气吹人,人不能寒;吁人,人不能温。使见 吹吁之人,涉冬触夏,将有冻旸之患矣。“ 旸”读作“炀”。庄子徐无鬼释文:“郭音羊。李云: ‘炀,炙也。’”寒温之气,系于天地,而统于阴 阳,人事国政,安能动之?

  且天本而人末也。登树怪(摇)其枝,不能动其 株。如伐株,万茎枯矣。人事犹树枝,能(寒)温犹根 株也。吴曰:“能温”当作“
寒温”。此涉上文“不能动其株” 而误。 〔人〕生于天,含天之气,以天为主,犹耳 目手足系于心矣。孙曰:“生”上疑脱 “人”字。此以耳目系心,喻人之系于天也。脱去“人 ”字,不可解矣。自然篇云:“人生于天地。”订鬼篇 云:“天能生人之体。”并其证。心有所为,耳目 视听,手足动作。谓天应人,是谓心为耳目手足使乎? 旌旗垂旒,礼含文嘉曰:“礼:天子旗 九仞十二旒,至地。诸侯七仞九旒,齐轸。卿大夫五仞 七旒,齐毂。士三仞五旒,齐首。”(书抄百二十。) 旒缀于杆。旧校曰:“杆”宜读 “韬杠”之“杠”。仪礼乡射记:“旌各以其物。无物 ,则以白羽与朱羽糅。杠长三仞,以鸿脰韬上二寻。” 注:“杠,橦也。”后汉书马融传注:“橦者,旗之竿 也。”“杠”、“杆”声近字通。杆东则旒随而西 。苟谓寒温随刑罚(
赏)而至,“刑罚”当作“刑赏” ,传写误也。寒对“刑”言,温对“赏”言。寒温篇“ 变复之家,以刑赏喜怒”,王本误作“刑罚”,正其比 。是以天气为缀旒也。钩星在房、心之间,崇 文本作“房星”,误。变虚、谴告、恢国篇并作“房、 心”。地且动之占也。齐太卜知之,谓景公:“臣 能动地。”盼遂案:“臣”上宜有“曰 ”字。此叙事之体宜如此也。景公信之。见 前变虚篇。夫谓人君能致寒温,犹齐景公信太卜之 能动地。夫人不能动地,而亦不能动天。“ 而”犹“
则”也。

  夫寒温,天气也。天至高大,小至卑小。篙(箸 )不能鸣钟,
篙”当作“箸”。刺船之篙,非不 可以撞钟。此文意明小不可以动大,故下云:“钟长而 篙(字亦误。)短。”则“篙”字于义无取矣。感虚篇 云:“夫以筋撞,所用击之者小也。”干禄字书:“箸 ”俗作“□”。则此文“篙”字,盖为“箸”字形误。 又按:“篙”字下旧校曰:“或作筳。”(通津本、郑 本误作“筳”,今从钱王本。)汉书:“以蠡测海,以 筳撞钟。”离骚王注:“筳,小折竹也。”文选五臣注 :“筳,竹筭也。”但筳、篙形不相近,疑非“筳”误 为“篙”,盖一本作“筳”耳。 (而)萤火不〔而 〕爨鼎者,“而”当在“
不”字下,“而”读作“能”。校 者不明,妄乙之也。“篙不能鸣钟,萤火不能爨鼎”, 相对为文。下文“钟长而篙短,鼎大而萤小”,亦以对 承此文。何也?钟长而篙(箸)短,鼎大而萤小也 。以七尺之细形,感皇天之大气,其无分铢之验,必也 。

  占(大)将且入国邑,据下文“ 未入界,未见吏民,是非未察”,则州刺史、郡太守之 事,非谓大将军者。将谓州牧、郡守,本书屡见,乃当 时常语。(累害篇:“进者争位,见将相毁。”又曰: “将吏异好,清浊殊操。”答佞篇:“佞人毁人于将前 。”程材篇:“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又云:“将有 烦疑,不能效力。”超奇篇:“
周长生在州为刺史任安举奏,在郡 为太守孟观上书,事解忧除,州郡无事,二将以全。” 齐世篇:“郡将挝shaa非辜。”又后汉书第五伦传:“等 辈笑之曰:尔说将尚不下,安能动万乘乎?”注:“将 谓州将。”又曰:“会稽民常以牛祭神,前后郡将莫能 禁。”)“大”字盖后人不明“将”字之义而妄加者。 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夫喜怒起事而发, “起”犹“因”也。盼遂案:依上句“ 气寒则将且怒”校之,则“喜”上脱“且”字,应补入 。又案:“起”亦“趋”之误字。未入界,未见吏 民,是非未察,喜怒未发,而寒温之气已豫至矣。怒喜 致寒温,怒喜之后,气乃当至。据变复 家言,人君喜则温,怒则寒。是竟寒温之气,使人 君怒喜也。

  或曰:“未至诚也。行事至诚,若邹衍之呼天而 霜降,杞梁妻哭而城崩,并见感虚篇。 何天气之不能动乎?”

  夫至诚,犹以心意之好恶也。盼 遂案:“以”当是“似”之误字。有果蓏之物,淮 南时则训高注:“有核曰果,无核曰蓏。”说文“
蓏”字解云:“在木曰果,在地曰 蓏。”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气吸之 ,不能取也;手掇掇,拾也。送 口,然后得之。夫以果蓏之细,员圌易转,“ 员”读“圆”。广雅释诂曰:“圌,圆也。”去口 不远,至诚欲之,不能得也,况天去人高远,其气莽苍 无端末乎!盛夏之时,当风而立;隆冬之月,向日而坐 。其夏欲得寒,而冬欲得温也,御览二 二引无“而”字。至诚极矣。欲之甚者,至或当风 鼓箑,向日燃炉,而天终不为冬夏易气,御 览二二引“而”上有“然”字,“气”下有“者”字。 七五七引同今本。寒暑有节,不为人变改也。夫正 欲得之而犹不能致,况自(以)刑赏意(喜)思(怒) 不(而)欲求寒温乎!文不可通。“自 ”当作“以”,“意思”当作“
喜怒”,“不”当作“而”。“以 ”一作“□”,与“自”形近。“
喜”隶书作“□”,与“意”形近 。“思”与“怒”形近。“不”、“而”草书形近。故 并致误。寒温篇云:“喜怒发于胸中,然后行出于外, 外成赏罚。赏罚,喜怒之效,故寒温渥盛,凋物伤人。 ”又云:“京氏占寒温以阴阳升降,变复之家以刑赏喜 怒。”又上文云:“
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又 云:“怒喜致寒温。”此正力辩其妄,谓刑赏喜怒不能 致寒温也。

  万人俱叹,未能动天,一邹衍之口,安能降霜? 邹衍之状,孰与屈原?见拘之冤,孰与沈江?衍 见拘,见感虚篇。原沈江,注书虚篇。离骚、楚辞 凄怆,孰与一叹?史记屈原传:“屈平 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屈原死 时,楚国无霜,此怀、襄之世也。厉、武之时,卞和献 玉,刖其两足,奉玉泣出,涕尽续之以血。韩 非子和氏篇:“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 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 ,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 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 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 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卢文 弨韩非子拾补曰:“孙诒谷云:楚世家无厉王。后汉书 孔融传注引作武王、文王、成王,是也。疑今本误。” 王先慎曰:“御览引亦并作武王、文王、成王。”按: 淮南修务训高注述此事云:“献楚武王,刖其右足,及 文王,遂为剖之,果如和言。”览冥训注亦谓武王、文 王、成王,与李贤注引韩非子同。孟子尽心下疏引韩诗 ,谓献之武王,成王琢之。是并不云“厉王”。然新序 杂事五则云厉王、武王、共王,与今本韩非子及论衡此 文同。然则云“厉、武”者,据刘向为说欤?琴操(类 聚八三。)又云:“献怀王,怀王死,子平王立,和复 献之。”其说妄谩无稽,已辨见孙星衍晏子音义。夫 邹衍之诚,孰与卞和?见拘之冤,孰与刖足?仰天而叹 ,孰与泣血?夫叹固不如泣,拘固不如刖,料计冤情, 料,量也。衍不如和,当时楚地 不见霜。李斯、赵高才shaa太子扶苏,并及蒙恬、蒙骜。 盼遂案:“蒙骜”当作“蒙毅”。据史 记骜不与恬同祸。其时皆吐痛苦之言,事 见史记李斯、蒙恬两传。按:骜乃恬大父。此文当谓“ 蒙毅”,误为骜也。恬弟毅为胡亥所shaa。与叹声同 ,又祸至死,非徒〔见〕苟(拘)(徙),“ 苟徙”二字无义。“苟”为“拘”字形误。“徙”涉“ 徒”字伪衍,又脱“见”字。扶苏、蒙恬自shaa,邹衍见 拘,两者相较,故云:“又祸至死,非徒见拘。”上文 :“见拘之冤,孰与沈江;离骚、楚辞凄怆,孰与一叹 。”又云:“见拘之冤,孰与刖足;仰天而叹,孰与泣 血。”其立文正同。盼遂案:唐兰云:“苟为拘之误。 ”“苟”或“苛”之形讹,汉律有苛人受钱科,解“苛 ”之字为“止可”也。“止可”合为“●”字。玉篇: “●,古文诃。”(王筠说文句读说。)“诃”与“徙 ”正同类也。而其死之地,寒气不生。秦坑赵卒于 长平之下,四十万众,同时俱陷。注命 义篇。当时啼号,非徒叹也。诚虽不及邹衍,四十 万之冤,度当一贤臣之痛;入坑陷之啼,度过拘囚之呼 ,当时长平之下,不见陨霜。甫刑曰:“庶僇旁告无辜 于天帝。”吕刑曰:“虐威,庶戮方告 无辜于上。”伪孔传:“三苗虐政作威,众被戮者,方 方各告无罪于天。”“戮”作“僇”,“方”作“旁” ,“上”作“天帝”,并今文也。皮锡瑞曰:“‘虐威 ’二字,疑今文尚书本无之。”此言蚩尤之民被冤 ,以三苗之民为蚩尤者,今文说也。说 详非韩篇注。旁告无罪于上天也。以众民之叫,不 能致霜,邹衍之言,殆虚妄也。

  南方至热,煎沙烂石,父子同水而浴;北方至寒 ,凝冰坼土,父子同穴而处。王制疏曰 :“南方曰蛮者,风俗通云:‘君臣同川而浴,极为简 慢,蛮者慢也。’北方曰狄者,风俗通云:‘父子嫂叔 同穴无别,狄者辟也,其行邪辟。’”燕在北边, 邹衍时,周之五月,正岁三月也。正岁 ,夏正也。周以十一月建子为正,夏以十三月建寅为正 。中州内,正月二月霜雪时降;北边至寒,三月下 霜,未为变也。此殆北边三月尚寒,霜适自降,而衍适 呼,与霜逢会。

  传曰:“燕有寒谷,不生五谷,邹衍吹律,寒谷 复温。”见刘向别录。注寒温篇。则 能使气温,亦能使气复寒。盼遂案:“ 则”读为“既”。何知衍不令时人知己之冤,以天 气表己之诚,窃吹律于燕谷狱,齐曰: “谷”字疑涉上“寒谷”衍。令气寒而因呼天乎? 即不然者,“即”犹“若”也。霜 何故降?

  范睢为须贾所谗,魏齐僇之,折干摺胁。事 见史记范睢传。须贾,魏中大夫。魏齐,魏相,魏之诸 公子。僇,僇辱也。史记云:“折胁摺齿。”张仪 游于楚,楚相掠之,被捶流血。史记本 传曰:“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共执之。掠笞数百, 不服,醳之。”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记其状。邹衍 见拘,睢、仪之比也,且子长何讳不言?案衍列传,附 见孟子传。不言见拘而使霜降。伪书游言,犹太子 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见感虚篇。由 此言之,衍呼而降霜,虚矣!则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妄 也!亦辩见感虚篇。

  顿牟叛,盼遂案:儒增篇亦作顿 牟。案:顿牟即中牟之异称。晋人中、顿互混,语音则 然。赵襄子帅师攻之。军到城下,顿牟之城崩者十 余丈,襄子击金而退之。淮南子道应训 、韩诗外传六、新序杂事四并作“中牟”。案:儒增篇 云:“并费与顿牟。”是“顿牟”即“
中牟”。“叛”者,淮南许注云: “中牟自入臣于齐也。”夫以杞梁妻哭而城崩,襄 子之军有哭者乎?秦之将灭,都门内崩;汉 书刘向传,向上封事曰:“秦始皇末,至二世时,都门 内崩。”师古曰:“内向而崩。”说苑辨物篇谓在二世 时。霍光家且败,第墻自坏,汉 书霍光传云:“第门自坏。”谁哭于秦宫、泣于霍 光家者?然而门崩墻坏,秦、霍败亡之征也。或时杞国 且圮,盼遂案:依左襄公二十三年传, “杞”当作“莒”。此钞胥涉下文杞梁之妻而误也。而 杞梁之妻适哭城下,杞梁,齐大夫也。 (左传杜注、孟子告子下赵注。)伐莒战死,齐侯归, 遇杞梁之妻于郊。见左襄二十三年传。此云“杞国且圮 ”,下文云“鲁君吊之途”,并妄说也。犹燕国适 寒,而邹衍偶呼也。事以类而时相因,闻见之者,或而 然之。又(夫)城老墻朽,犹有崩坏。一妇之哭,崩五 丈之城,是(城)则一指摧三仞之楹也。孙 曰:下“城”字衍。晖按:“又”为“夫”形讹。春 秋之时,山多变。僖十四年,沙麓崩。 (从谷梁、左氏说。公羊以为河上邑。)成五年,梁山 崩。山、城,一类也。哭能崩城,复能坏山乎?女 然素缟而哭河,河流通,信哭城崩,固其宜也。孙 曰:感虚篇亦说哭河事。事见谷梁成五年传。此文“女 ”字殊不可解,岂涉上下“哭”字之误而衍欤?案 杞梁从军死,不归。谓不生还。其 妇迎之,鲁君吊于途,妻不受吊,棺归于家,鲁君就吊 。见左氏传。不言哭于城下。列 女传云:“枕其夫之尸于城下而哭。”本从军死, 从军死不在城中,妻向城哭,非其处也。然则杞梁之妻 哭而城崩,复虚言也。

  因类以及,荆轲〔刺〕秦王,吴 曰:“荆”下脱一“刺”字。孙曰:崇文本有“刺”字 ,盖据别本校补。盼遂案:感虚篇“荆轲刺秦王。”白 虹贯日;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计,太白食昴,并 注感虚篇。复妄言也。夫豫子谋shaa襄子,伏于桥下 ,襄子至桥心动;贯高欲shaa高祖,藏人于壁中,高祖至 柏人,亦动心。春秋大事表七之三:“ 今柏人故城,在直隶顺德府唐山县西二十里。”余注感 虚篇。二子欲刺两主,两主心动。实论之,尚谓非 二子精神所能感也,“之”读作“者” ,“者”、“之”声纽同。“实论者”,本书常语,仲 任自谓也。谓非二子所感,义见感虚篇。道虚篇云:“ 实论者闻之,乃知不然。”雷龙篇:“实事者谓之不然 。”感虚篇:“实论者犹谓之虚。”明雩篇:“实论者 谓之未必真是。”立文正同。而况荆轲欲刺秦王, 秦王之心不动,而白虹贯日乎?然则白虹贯日,天变自 成,非轲之精为虹而贯日也。钩星在房、心间,地且动 之占也。地且动,钩星应房、心。已见 前。夫太白食昴,犹钩星在房、心也。谓卫先生长 平之议,令太白食昴,疑矣!岁星害鸟尾,周、楚恶之 ;左襄二十八年传:“
裨灶曰:‘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 。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 。’”杜曰:“旅,客处也。岁星弃星纪之次,客在玄 枵。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失次于此,祸冲在南。南为 朱鸟,鸟尾曰帑。鹑火鹑尾,周、楚之分,故周王、楚 子受其咎。”綝然之气见,盼遂 案:章太炎云:“左氏昭公十七年传,梓慎曰:‘其居 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证以论衡此语,则‘不然’ 者,‘林然’之误,借‘林’为‘綝’。”(见太炎文 录卷二俞先生传。)宋、卫、陈、郑灾。见 左昭十七、十八年传。“綝然”未详。案时周、楚 未有非,而宋、卫、陈、郑未有恶也。五 行志曰:“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 国,言亡国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 ,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 日灾也。刘向以为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故天灾 四国。”皆灾异谴告之说,故仲任不从。然而岁星 先守尾,灾气署(着)垂于天,先孙曰 :“署”当作“着”,形声相近而误。其后周、楚 有祸,宋、卫、陈、郑同时皆然。“然 ”读“燃”。传曰:“宋、卫、陈、郑皆火。”此言天 变在先,明非人动天。盼遂案:“然”疑为“灾”之误 。治期篇亦云“宋、卫、陈、郑皆灾”。岁星之害 周、楚,天气灾四国也。何知白虹贯日,不致刺秦王; 太白食昴,使长平计起也?“使”上“ 不”字省,见上文。盼遂案:“使”上宜有“非”字。 上句“何知白虹贯日,不致刺秦王”有“不”字可证。

    招致篇

  盼遂案:此篇今缺,不知始于何时 。唐马总意林卷三引论衡曰:“亡猎犬于山林,大呼犬 名,其犬则鸣号而应其主人。人犬异类而相应者,识其 主也。”又引:“东风至,酒湛溢。案酒味从酸,东方 木,其味酸,故酒湛溢。”又引:“将有赦,钥动,感 应也。”又引:“蚕合丝而商弦易,新谷登而旧谷缺。 案子生而父母气衰,新丝既登,故旧者自坏耳。”凡上 四则,周氏广业意林注定其为招致篇佚文。案:此亦犹 九鼎一脔,桂林一枝矣。

    明雩篇

  须颂篇曰:“治有期,乱有时,能 以乱为治者优,优者有之。建初孟年,无妄气至,圣世 之期也。皇帝敦德,救备其灾,故顺鼓、明雩,为汉应 变。”

  变复之家,以久雨为湛,“湛” 注感虚篇。久旸为旱,“旸”, 日出也。“久旸”谓久不雨。旱应亢阳,湛应沈溺 。春秋说曰:“人君亢阳致旱,沈溺致 雨。”(见后顺鼓篇。)案书篇云:“春秋公羊说,亢 阳之节,足以复政。”春秋考异邮曰:“旱之言悍也, 阳骄蹇所致也。”(御览八七九。)洪范五行传说同。 并云:“持亢阳之节,暴虐于下,故旱灾应也。”(合 璧事类二十。)汉书五行志:“君炕阳而暴虐。”师古 曰:“凡言炕阳者,枯涸之意,谓无惠泽于下也。”按 :公羊僖九年传:“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何注: “亢阳之貌。”洪范五行传:“鲁宣公十年秋大旱,时 公兴师伐邾,取绎。夫伐国亢阳,应是大旱。”(御览 三五。)然则亢阳不止枯涸无惠之意,师古说未具。或 难曰:夫一岁之中,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风。雨颇留 ,湛之兆也;旸颇久,旱之渐也。湛之时,人君未必沈 溺也;旱之时,未必亢阳也。人君为政,前后若一,然 而一湛一旱,时气也。“一”犹“或” 也。范蠡计然曰:意林引范子曰 :“计然者,葵丘濮上人也。姓辛,名文子。其先晋国 公子。不肯自显,天下莫知,故称曰计然。”史记货殖 传集解徐广曰:“计然者,范蠡之师也,名研。”索隐 以计倪与研是一人。周广业曰:“计然自为辛文子,而 倪别是一人。”唐志农家:范子计然十五卷。注:“范 蠡问,计然答。”“太岁在子(于)水,毁;金, 穣;木,饥;火,旱。”孙曰:“子” 当作“于”,字之误也。此言太岁在于水则毁,在于金 则穣,在于木则饥,在于火则旱。若作“在子”,不相 贯矣。史记天官书:“察太岁所在,在金穣,水毁,木 饥,火旱。此其大经也。”(汉书天文志“在”字不重 。)越绝书计倪内经云:“太阴三岁处金,则穣;三岁 处水,则毁;三岁处木,则康;(按“康”与“糠”同 。)三岁处火,则旱。”史记货殖列传引计然曰:“故 岁在金穣,水毁,木饥,火旱。”并其证。夫如是 ,水旱饥穣,有岁运也。岁直其运,气当其世,变复之 家,指而名之。人君用其言,求过自改。旸久自雨,雨 久自旸,变复之家,遂名其功。人君然之,遂信其术。 试使人君恬居安处,不求己过,天犹自雨,雨犹自旸。 旸济雨济之时,济,止也。字本作“霁 ”。说文:“霁,雨止也。从雨,齐声。”洪范郑注: “霁者,如雨之止,云在上也。”霁本谓雨止,假“济 ”为之。此云“旸济”者,引申之,凡“止”可曰“济 ”。庄子齐物论:“厉风济,则万窍为虚。”淮南天文 训:“大风济。”则又谓风止为“济”也。人君无 事,变复之家,犹名其术。是则阴阳之气,以人为主, 不说(统)于天也。“说”当作“统” 。变动篇云:“人物吉凶,统于天也。”又云:“寒温 之气,系于天地而统于阴阳。”夫人不能以行感天 ,天亦不随行而应人。义详变动篇。

  春秋鲁大雩,旱求雨之祭也。桓 公五年秋,大雩。公羊曰:“大雩者,旱祭也。”旱 久不雨,祷祭求福,若人之疾病,祭神解祸矣,此变复 也。变复,见感虚篇注。

  诗云:“月离于毕,比滂□矣。”见 小雅渐渐之石。“比”作“
俾”,音同。“离”读“丽”。离 毕谓宿毕也。余注说日篇。书曰:“月之从星,则 以风雨。”见洪范。注感虚篇。然 则风雨随月所离从也。房星四表三道,盼 遂案:“房”当为“毕”。此涉上篇多言房星而误也。 毕为西方宿,房为东方宿,各不相及,宁容溷视?又本 篇皆就毕星立言,不应此处独作房也。日月之行, 出入三道。出北则湛,出南则旱。或言出北则旱,南则 湛。天官书索隐引尚书运期授曰:“
所谓房,四表之道。”宋均云:“ 四星间,有三道,日月五星所从出入也。”春秋佐助期 曰:“房为四表,布三公道,故昴毕为天街。”(书抄 百五十。)隋书天文志曰:“房四星,下第一星,上将 也。次,次将也。次,次相也。上星,上相也。南二星 ,君位;北二星,夫人位。又为四表。中间为天衢之大 道,为天阙,黄道之所经也。南间曰阳环,其南曰太<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太<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阳 。北间曰阴间,其北曰太阴。七曜由乎天衢,则天下平 和。由阳道则主旱丧,由阴道则主水兵。”汉书天文志 云:“
月出房北为雨,出房南为旱。”或 言北旱,南湛,与汉、隋志异,未闻。盼遂案:此九字 非本文,亦非自注语,或出后人误沾耳。本篇屡言南则 旸,北则雨,知仲任定从北湛南旱之说,不应于此处操 两可之说也。案月为天下占,房为九州候。盼 遂案:“房”亦“毕”之误字。下文孔子、子路以月离 于毕而齎雨具,不作房星。又云“月离于毕为雨占,天 下共之”,又云“月毕天下占”,与此“为九州候”同 也。月之南北,非独为鲁也。

  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有顷,天果大雨。子路 问其故,孔子曰:“昨暮月离于毕。”后日,后 日,犹他日也。月复离毕。孔子出,子路请齎雨具 ,孔子不听。出果无雨。子路问其故,孔子曰:“昔日 ,月离其阴,故雨;昨暮,月离其阳,故不雨。”史 记弟子传有若传亦述此事,但不言“子路”。家语弟子 解又作“司马期”。夫如是,鲁雨自以月离,岂以 政哉?如审以政,令月离于毕为雨占,天下共之,鲁雨 ,天下亦宜皆雨。六国之时,zhengzhi不同,人君所行,赏 罚异时,必以雨为应政,令月离六七毕星,然后足也。

  鲁缪公之时,岁旱。缪公问县子:“天旱不雨, 寡人欲暴巫,奚如?”檀弓下郑注:“ 巫主接神,觊天哀而雨之。春秋传说巫曰:‘
在女曰巫,在男曰觋。’”周礼: “女巫,旱暵则舞雩。”县子不听。不 听从其言。“欲徙市,奚如?”对曰:“天子崩, 巷市七日;诸公(侯)薨,“公”,元 本作“侯”,朱校同,是也。檀弓正作“侯”巷市 五日。檀弓作“三日”。为之徙 市,不亦可乎!”郑曰:“徙市者,庶 人之丧礼。今徙市,是忧戚于旱,若丧。”正义曰:“ 巷市者,以庶人忧戚,无复求觅财物,要有急须之物, 不得不求,故于邑里之内而为巷市。”案县子之言 ,徙市得雨也。案诗、书之文,月离星(毕)得雨。月 离箕者风,离毕者雨,不当泛言“月离星得雨”。“离 星”当作“离毕”。此即据“月离于毕”为言。说日篇 曰:“丽毕之时当得雨。”下文云:“肯为徙市故离毕 之阴乎。”即承此为文。是其证。日月之行,有常 节度,肯为徙市故,离毕之阴乎?夫月毕天下占,徙鲁 之市,安耐移月?“耐”、“能”古通 。月之行天,三十日而周。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 通日月篇:“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月及日 为一月,至二十九日未及七度;即三十日者,过行七度 。”一月之中,一过毕星,离阳则阳(旸),吴 曰:下“阳”字当作“旸”。“
旸”、“雨”对文。 〔离阴则 雨〕。“离阳则旸”下,当脱“离阴则 雨”句。此文意在月离毕阴,天则自雨,以明徙市求雨 之非。若只及“离阳则旸”,则此文义无所取,其证一 。下文:“假令徙市之感,能令月离毕阴,其时徙市能 得雨乎。”即据“离阴则雨”为说。今本脱此四字,则 使其义无属,其证二。假令徙市之感,能令月离毕 阳(
阴),“阳”当作“阴”。上文: “日月之行,有常节度,肯为徙市故,离毕之阴乎?” 此文正与相应。意谓月离毕阴则雨,若徙市能使月宿毕 之阴,则可徙市求雨。今讹作“毕阳”,则失其义。盼 遂案:“阳”当为“阴”之误,上文皆作离毕之阴。其 时徙市而得雨乎。
而”读“能”,“乎”当作“也” 。盼遂案:“时”疑为“将”之误。夫如县子言, “如”下疑脱“是”字。未可用 也。

  董仲舒求雨,申春秋之义,乱龙 篇作“雩”。设虚立祀。“虚” 读“墟”,为四通之坛也。汉书本传:“仲舒治国,以 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 诸阴。其止雨反是。”春秋繁露有求雨篇。父不食 于枝庶,曲礼下曰:“支子不祭,祭必 告于宗子。”天不食于下地,诸侯雩礼所祀,未知 何神。月令:“仲夏之月,大雩帝,用 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 ”郑注:“雩帝,谓为坛南郊之旁,雩五精之帝,配以 先帝也。百辟卿士,古者上公,若句龙、后稷之类也。 天子雩上帝,诸侯以下雩上公。”左桓五年传服虔注( 见后汉书礼仪注。)曰:“大雩,夏祭天名。一说,大 雩者,祭于帝而祈雨也。一说,郊祀天祈农事,雩祭山 川而祈雨也。”贾逵注(见本疏。)曰:“言‘大’者 ,别山川之雩,盖以诸侯雩山川,鲁得雩上帝,故称‘ 大’。”据此,则知天子祭天,诸侯祭上公山川。仲任 云:“诸侯雩祭所祀,如天神也。”又云:“大雩所祭 ,岂祭山乎?”盖以疑词设难,非不明乎此也。如 天神也,唯王者天乃歆,诸侯及今长吏,天不享也。神 不歆享,安耐得神?如云雨者(之)气也,“ 者”,宋残卷、元本作“之”,是也。朱校同。此文言 :若所祭者是“云雨之气”,非言云雨是“气”也。今 本作“者”,失之。下文“云雨之气,何用歆享”,即 复述此语,是其证。云雨之气,何用歆享?触石而 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辨雨天下,泰山也。公 羊僖三十一年传文。注见说日篇。泰山雨天下,小 山雨国邑。说日篇作“小山雨一国”。 然则大雩所祭,岂祭山乎?假令审然,(而)不〔 而〕得也。孙曰:“而不”当作“不而 ”。“不而得也”,即“不能得也”。仲任之意,假令 大雩专为祭山,则不能得雨也。故下文应之曰:“雨无 形兆,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今作“而不 ”者,亦后人不达古语而妄改之。何以效之?水异 川而居,相高分寸,不决不流,不凿不合。诚令人君祷 祭水旁,能令高分寸之水流而合乎?夫见在之水,相差 无几,人君请之,终不耐行,况雨无形兆,深藏高山, 人君雩祭,安耐得之?

  夫雨水在天地之间也,犹夫涕泣在人形中也。或 □酒食,请于惠人之前,未(求)出其泣,“ 未”为“求”形误。宋、王本同。程本、崇文本作“求 ”,是也,当据正。惠人终不为之陨涕。盼 遂案:“
未”疑为“求”之误。下文“泣不 可请而出,雨安可求而得”,正承此求泣为说也。夫 泣不可请而出,雨安可求而得?雍门子悲哭,孟尝君为 之流涕;注感虚篇。苏秦、张仪 悲说坑中,鬼谷先生泣下沾襟。注答佞 篇。或者傥可为雍门之声,出苏、张之说,以感天 乎?天又耳目高远,音气不通。杞梁之妻,又已悲哭, 天不雨而城反崩。注感虚篇。夫 如是,竟当何以致雨?雩祭之家,何用感天?

  案月出北道,离毕之阴,希有不雨。由此言之, 北道,毕星之所在也。北道星肯为雩祭之故下其雨乎? “星”上疑脱“毕”字。孔子出 ,使子路齎雨具之时,鲁未必雩祭也。不祭,沛然自雨 ;不求,旷然自旸。夫如是,天之旸雨,自有时也。一 岁之中,旸雨连属。当其雨也,谁求之者?当其旸也, 谁止之者?

  人君听请,以安民施恩,必非贤也。天至贤矣, 时未当雨,伪请求之,故妄下其雨,盼 遂案:“伪”当作“为”,音于伪反。人君听请之 类也。变复之家,不推类验之,空张法术,惑人君。或 未当雨,而贤君求之而不得;盼遂案: “雨”下“而”字衍文。或适当自雨,恶君求之, 遭遇其时。是使贤君受空责,而恶君蒙虚名也。

  世称圣人纯而贤者駮,吴曰:潜 夫论实贡篇云:“圣人纯,贤者駮。”此盖汉世传语, 故二王用之。汪继培曰:“汉书梅福传云:‘
一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成体谓之纯,白黑杂合谓之驳 。’”纯则行操无非,无非则zhengzhi无失。然而世之 圣君,莫有如尧、汤。尧遭洪水,汤遭大旱。如谓zhengzhi 所致,尧、汤恶君也;如非zhengzhi,是运气也。运气有时 ,安可请求?世之论者,犹谓尧、汤水旱,水旱者,时 也;“水旱”二字不当重出。其 小旱湛,皆政也。假令审然,何用致湛?盼 遂案:据上下文例,“湛”上应有“旱”字。此总承“ 尧遭洪水,汤遭大旱立言,脱一“旱”字,则偏而不周 矣。审以政致之,不脩所以失之,谓 不脩政。而从(徒)请求,“从 ”字未妥,当为“徒”形误。安耐复之?“ 耐”、“能”古通。复,消复也。世审称尧、汤水 旱,天之运气,非政所致。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通灾变 篇曰:“尧遭洪水,汤遭大旱,亦有谴告乎?尧遭洪水 ,汤遭大旱,命运时然。”夫天之运气,时当自然 ,虽雩祭请求,终无补益。而世又称汤以五过祷于桑林 ,感类篇亦作“五过”。当作“六过” ,说详感虚篇。盼遂案:“五过”当是“六过”之误。 本论感虚篇“汤祷于桑林,自责以六过”可证。后汉书 钟离意传:“成汤遭旱,以六事自责。”亦不作五事。 感类篇之“五过”,并宜据改。时立得雨。夫言运 气,则桑林之说绌;称桑林,则运气之论消。世之说称 者,竟当何由?救水旱之术,审当何用?

  夫灾变大抵有二:宋残卷、朱校 元本“抵”作“都”。有zhengzhi之灾,有无妄之变。 “无妄”注寒温篇。zhengzhi之灾, 须耐求之。“求”谓立祀请求。求 之虽不耐得,“耐”读“能”。而 惠愍恻隐之恩,不得已之意也。慈父之于子,孝子之于 亲,知病不祀神,疾痛不和药。两“不 ”字当作“必”。本书“必”、“不”常误。盼遂案: 二“不”字疑当为“而”,形近之误。或浅人误涉下文 多不字而改也。下文云“知病之必不可治,治之无益, 然终不肯安坐待绝,犹卜筮求崇,召医和药”,即此“ 知病而求神,疾痛而和药”之事也。又(夫)知病 之必不可治,“又”,日抄引作“夫” ,是也。当据正。治之无益,然终不肯安坐待绝, 犹卜筮求祟,召毉和药者,恻痛慇懃,冀有验也。既死 气绝,不可如何,升屋之危,以衣招复,仪 礼七丧礼曰:“
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 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礼记丧大记曰:“复, 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于前。唯哭 先复,复而后行死事。”郑注:“复招魂复魄也。危, 栋上也。气绝则哭,哭而复,复而不苏,可以为死事。 ”悲恨思慕,冀其悟也。雩祭者之用心,慈父孝子 之用意也。无妄之灾,百民不知,必归于主。为zhengzhi者 ,慰民之望,故亦必雩。

  问:zhengzhi之灾,无妄之变,何以别之?“ 问”下当有“曰”字。

  曰:德酆政得,灾犹至者,无妄也;德衰政失, 变应来者,zhengzhi也。夫zhengzhi,旧校曰: 一有“也治”字。则外雩而内改,以复其亏;无妄 ,则内守旧政,外脩雩礼,以慰民心。故夫无妄之气, 历世时至,当固自一,不宜改政。何以验之?周公为成 王陈立政之言曰:“时则物有间之,盼 遂案:物谓灾物或鬼物也。孔安国本尚书立政作“时则 勿有间之。”传云:“如是则勿有以代之。”不如王说 之长。自一话一言,我则末,维成德之彦,以乂我 受民。”见尚书立政篇。“物”作“勿 ”。王鸣盛曰:“据此,则‘勿’当作‘物’,谓灾物 也。刘逵吴都赋注引易无妄曰:‘灾气有九,阳阨五, 阴阨四,合为九。一元之中,四千六百一十七岁,各以 数至。’王充据此,以说此经,为灾物间至,不宜改政 ,此必晚周学者相传古训,当从之。伪传出魏、晋人, 擅改古训,非也。”段玉裁曰:“论衡作‘物’,此今 文尚书也。训为灾物,此今文尚书说也。作‘勿’者, 古文尚书也。”侯康曰:“仲任说此经,与古文绝殊, 盖以‘物’为‘灾物’。考僖公四年左传:‘必书云物 。’注:‘云物,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灾变也。’又史记留侯世家:‘ 然言有物。’汉书东平王宇传:‘或明鬼神,信物怪。 ’仲任以‘物’为灾怪,义同于此。”段玉裁曰:“详 仲任意,于‘末’字绝句,‘末’,无也,谓无非也。 ”晖按:段说是。江声从仲任说,而乃沿旧读,以“末 ”为“终”,失之。又按:“之”读“至”,谓灾物乘 间而至。彦,美士也。“乂”读“艾”,尔雅释诂云: “相也”。孙弈示儿编十三云:“立政曰:‘以乂我受 民。’论衡明雩篇引之曰:‘以友我爱民。’”按:今 本引与经同,孙志祖曰:“盖明人所改。”周公立 政,可谓得矣。知非常之物,不赈不至,段 玉裁曰:“至”当作“去”,谓去非常之灾异也。故 敕成王自一话一言,政事无非,毋敢变易。然则非常之 变,无妄之气间而至也。水气间尧,旱气间汤。周宣以 贤,遭遇久旱。注艺增篇。建初 孟季(年),北州连旱,“季”当作“ 年”。“年”一作“季”,与“季”形近而误。恢国、 须颂并云:“建初孟年,无妄气至。”对作篇云:“建 初孟年,中州颇歉。”并一事也。北州谓兖、豫、徐三 州。盼遂案:“孟季”当是“孟年”,形之误也。“孟 年”犹“元年”矣。乱龙篇有“季年”之言,与此正同 例。后汉书杨终传:“建初元年,大旱,谷贵。”又续 汉书五行志注引孔丛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忧之 。侍御史孔丰请如成汤省畋散积,减损衣食,天子从之 。”殆即仲任此篇所言之事。顾章帝纪书此事于即位未 改元年之时,云“京师及三州大旱,诏勿取兖、豫、徐 州田租刍□,以其见谷赈给贫民”云云,与诸书所纪建 初元年实一事也。本论恢国篇亦有“建初孟年,无妄气 至”之言,与此文同,亦确证也。牛死民乏,放流 就贱。圣主宽明于上,百官共职于下,太平之明时也。 政无细非,旱犹有,气间之也。圣主知之,不改政行, 转谷赈赡,损酆济耗。斯见之审明,所以救赴之者得宜 也。鲁文公间岁大旱,僖公二十一年事 也。此云“文公”,误。臧文仲曰:“脩城郭,贬 食省用,务啬劝分。”左传“啬”作“ 穑”,字通。郑玄兵礼注:“收敛曰穑。”文仲知 非政,故徒脩备,脩城郭。为守备。不 改zhengzhi。变复之家,见变辄归于政,不揆政之无非;见 异惧惑,变易操行。以不宜改而变,秖取灾焉。“ 秖”,朱校元本、程、郑本同。钱、黄、王本并从“示 ”。

  何以言必当雩也?

  曰:春秋大雩,传家在(左)(宣)〔丘明〕、 公羊、谷梁无讥之文,孙曰:此节文不 可通,且春秋宣公无大雩,疑当作“曰:春秋大雩,传 家左丘明、公羊、谷梁无讥之文。”“在”即“左”字 之误,“宣”涉上文“宜”字之讹而衍者,又脱去“丘 明”二字,故文不成义。书虚篇云:“如经失之,传家 左丘明、公羊、谷梁何讳不言。”亦以“传家左丘明、 公羊、谷梁”并言,可证。当雩明矣。曾皙对孔子 言其志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 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馈)。”齐 曰:“归”当作“馈”。下文“咏而馈,咏歌馈祭也” ,即释此文。后人见与今本论语不合,因妄改“馈”为 “归”。祭意篇误同。孔子曰:“吾与点也。”见 论语先进篇。鲁设雩祭于沂水之上。郑 曰:“沂水出沂山,(水经沂水注。)在鲁城南,雩坛 在其上。”(礼记郊特牲正义。)皇疏引王弼曰:“沂 水近孔子宅,舞雩坛在其上。”左昭二十五年传杜注: “鲁城南自有沂水,大沂水出盖县南,至下邳入泗。” 正义引释例土地名:“
襄十八年,沂水出东莞盖县艾山南 ,经琅邪、东海,(案:今本释例“南”上有“东”字 。)至下邳县入泗。此沂水出鲁国鲁县西南入泗水。( 案:今本作“东南入泗”。)是沂水有二也。”四书释 地、春秋地名考二,并谓出鲁县尼丘山者,即论语所谓 “浴乎沂”者。其出盖县临乐山,即所谓大沂水,与此 别。暮者晚也,春谓四月也。此 据周正。集解包曰:“暮春者,季春三月也。”皇疏: “谓建辰夏之三月也。”故与此异。按:月令郑注:“ 龙见而雩,雩之正,当以四月。”周礼春官司巫贾疏: “若四月正雩,非直有男巫女巫。按论语曾皙云:‘春 服既成,童子六七人,冠者五六人。’兼有此等。”是 亦以暮春为四月,以符龙见之期。公羊桓五年疏、月令 疏,亦以此为鲁人正雩,但并昧于节气。龙见为建巳之 月,于夏正为四月,于周正则为六月,以龙见当周之四 月,失之。“春服既成”,谓四月之服成也。包 曰:“春服既成者,衣单夹之时也。”按:此文以周正 释暮春,则四月于夏正为二月,非得和煦单衫。是包说 不通于此。冠者、童子,雩祭乐人也。公 羊桓五年何注:“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疏曰 :“论语云:‘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与此异者 ,鲁人正雩,故其数少,复不言男女。今此书见于经, 非正雩也。凡脩雩者,皆为旱甚而作之,故其数多,又 兼男女矣。是以司巫职曰‘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 是也。春秋说云‘冠者七八人,童子八九人’者,盖是 天子雩也。”周礼春官司巫职:“司巫掌群巫之政令, 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疏曰:“谓帅女巫。若四 月正雩,非直有男巫女巫,按论语曾皙云:‘春服既成 ,童子六七人,冠者五六人。’兼有此等。故舞师云: ‘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祀。’舞师谓(阮校“谓”当 作“诲”。)野人能舞者,明知兼有童子冠者可知。” 按:上引二事,皆以冠者童子为乐人,其别据论语旧说 ,抑本仲任此文,今不可考。集解包说,谓冠者童子为 友朋,(从皇疏。)乃三家论之异。“浴乎沂”, 涉沂水也,象龙之从水中出也。桂馥札 朴曰:“论衡谓‘浴乎沂’当为‘沿乎沂’,古人无入 水浴体之事。”晖按:论衡无此说,论语笔解载韩愈曰 :“‘浴’当为‘沿’之误也。周三月,夏之正月,安 有浴之理哉。”武亿曰:“笔解谓‘浴’作‘沿’,亦 广王氏之义。”桂氏盖以笔解误作论衡。凌曙群书答问 又据此文谓“浴”当为“涉”之误,亦非。“浴”,旧 说有三:训“浴”为“涉”,涉水不浴,为雩祭威仪, 此仲任义也。盖亦旧说,然书缺有间,今难详究。相往 水浴,濯洗逐风耳,此包氏义也。浴谓褉祓,此蔡邕义 也。月令“暮春天子始乘舟”,蔡邕章句:“乘舟褉于 名川也。论语‘
暮春浴乎沂’,自上及下,古有此 礼,今三月上巳祓于水滨,盖出此也。”(见后汉书礼 志、宋书礼志。)论语发微曰:“浴言祓濯于沂水,而 后行雩祭。”此又沟通王、蔡二说也。“风乎舞雩 ”,风,歌也。后汉书仲长统传:“统 欲卜居清旷以乐其志,论之曰:‘讽于舞雩之下,咏归 高堂之上。’”注引论语。按:此“风”亦读作“讽” ,与统说合。集解包曰:“风凉于舞雩之下。”两汉刊 误补遗十曰:“说者以为风干身,时尚寒,安得风干身 乎?充说与统合,包氏诸家其于本字误矣。”困学纪闻 七曰:“以‘风’为‘讽’,则与‘咏而归’一意,当 从旧说。”水经泗水注:“沂水出鲁城东南尼丘山西北 ,北对稷门,亦曰雩门。门南隔水有雩坛,高三丈,曾 点所欲风舞处也。”困学纪闻曰:“以郦注推之,则出 鲁门,即为沂水,而舞雩又在沂水之南。”方舆纪要曰 :“舞雩坛在曲阜城东南二里。”“咏而馈”,咏 歌馈祭也,今本“馈”作“归”。包曰 :“歌咏先王之道,归夫子之门。”释文:“郑本作‘ 馈’,馈,酒食也。鲁读‘馈’为‘归’,今从古。” 按:此作“馈”,从古论也。仲任今文家,本书多从鲁 论,如“子疾病”,(感虚篇。)“犹吾大夫高子也” ,(别通篇。)“虽疏食菜根,瓜(鲁读为“必”。) 祭必斋如也”(祭意篇。)等是也。此文又从古,盖范 书所谓“不守章句”者。臧镛堂曰:“说文解字:‘馈 ,饷也,馈,吴人谓祭曰馈。’是古论‘馈’本作‘馈 ’也。”晖按:郑曰:“馈,酒食也。”是读“馈”本 义。仲任曰:“馈,祭也。”是读“馈”为“馈”。祭 为“馈”字本义,古论只作“馈”。如“归孔子豚”, “齐人归女乐”,郑并从古作“馈”。史记弟子传“咏 而归”,徐广曰:“一作馈。”史公采古论,故作“馈 ”。臧氏疑古论本作“馈”,非也。王云“馈祭”,郑 谓“酒食”,义稍不同耳。又按:陈鳣、臧镛堂以咏馈 为祓褉之礼,则又失之。以为祓褉者,只见蔡邕月令章 句。(已见前。)仲任则明谓雩祭,本文可按。郑注论 语说同。月令:“命有司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 乐。”郑注:“自鞀鞞至柷敔皆作,曰盛乐。凡他雩用 歌舞而已。”疏曰:“女巫云:‘旱暵则无雩。’是用 歌舞。正雩则非唯歌舞,兼用余乐。故论语云‘舞雩, 咏而归’是也。”是亦以咏馈为雩祭。翟灏曰:“自郑 读‘归’为‘馈’,附和者以为馈祭,后之儒者,遂以 雩为雩祭。”按仲任在郑氏前,翟说亦非。论语发微谓 :“咏是歌丝衣篇。雩为灵星之祭。”歌咏而祭也 。徐养原论语鲁读考曰:“充此论,乃 古文说。”说论之家,以为浴者,浴沂水中也;风 ,干身也。集解包说如是。论语发微曰 :“‘说论之家’,当指鲁论,当时今文鲁论最盛也。 ”周之四月,正岁二月也,俞曰 :包注以暮春为季春三月,自是建辰之月。周颂臣工篇 :“维暮之春。”郑笺谓:“
周之季春,于夏为孟春。”则以为 建寅之日,而此乃以为建卯之月。在夏正为仲春,不得 为暮;在周正为孟夏,并不得言春,虽汉人旧说,不敢 从也。尚寒,安得浴而风干身?此 仲任驳论语也。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审矣。 桂馥札朴曰:论衡说论语“风乎舞雩” 为行雩祭,郑注论语同。月令“大雩帝”,公羊传“大 雩”,疏并引论语“
舞雩”、“冠者”、“童子”。案 :大雩在四月,即周之六月,“龙见而雩”是也。其他 为旱修雩,多在秋冬,无暮春雩祭之礼。贾逵曰:“言 大雩者,别于山川之雩。”岂山川之雩,不关龙见邪? 晖按:公羊桓五年传疏、周礼司巫疏,并以论语“风乎 舞雩”为行雩祭。姚范以为唐以前经师有此说。春 秋左氏传曰:“启蛰而雩。”又曰:“
龙见而雩。”启蛰、龙见,皆二月也。俞 曰:桓五年左传:“启蛰而郊龙见而雩。”杜注:“龙 见,建巳之月。”礼记月令篇:“仲夏之月,乃命百县 雩祀。”郑注曰:“雩之正,当以四月,凡周之秋三月 之中而旱,亦脩雩礼以求雨,因着正雩此月,失之矣。 ”然则正雩在建巳之月,而午未申三月不雨,亦得行雩 礼,若卯月非雩时也。左传言“启蛰而郊”,此乃改为 “启蛰而雩”,未知其说。先孙曰:左桓五年传作“启 蛰而郊”,不云“雩”。仲任不知据何本。后祭意篇亦 云:“二月之时,龙星始出,故传曰:龙见而雩,龙星 见时,岁巳启蛰而雩。”(此文有讹。疑当云:“故又 曰启蛰而雩。”今本挩五字耳。)论语发微曰:“以雩 在正岁二月,非。苍龙昏见东方,在正岁四月,始举雩 祭。故左传‘龙见而雩’,杜注以为建巳。若启蛰,则 夏正郊天,而非雩。”晖按:杜注:“启蛰,夏正建寅 之月;龙见,建巳之月。”是启蛰于夏正为正月,于周 正为三月,龙见于夏正为四月,于周正为六月。仲任并 云二月者,太初以后,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 ,昧于历法之变,误沿当时俗习,故以启蛰为二月。龙 见于夏正为四月,误以四月为周正,故据夏正言二月也 。后汉书礼仪志中注引左桓五年传服虔注:“大雩,夏 祭天名。雩,远也,远为百谷求膏雨也。龙见而雩,龙 ,角亢也,谓四月昏,龙星体见,万物始盛,待雨而大 ,故雩祭以求雨也。”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春 祈谷雨,秋祈谷实。云“春二月雩”者 ,误据“启蛰而雩”,“龙见而雩”也。后汉书礼仪志 :“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其旱也,公卿官长以次 行雩礼求雨。”刘宝楠愈愚录二曰:“雩正祀在建巳月 ,左传所谓‘龙见而雩’。若春秋所书秋冬雩,皆因旱 而请雨,非正祀也。今误据汉仪,以为二月八月有雨雩 ,并非。”又卷三云:“左桓五年传:‘凡祀,启蛰而 郊,龙见而雩。’郊,雩各别,不得以郊为雩。且龙见 在建巳月,非在二月。春秋所书秋雩,皆是因旱而雩, 不得列为正祀。周正建子,而仍用夏令,不得以莫春为 周正。且周正三月,于夏为正月,不得云周四月、夏二 月。此皆论衡显然之误。而以论语曾点所言为指雩祀, 则确不可易。惟春旱用雩,未有证说。今案左氏云:( 桓五年传。)‘秋大雩,书不时也。龙见而雩,过则书 。’‘
不时’者,言非龙见之时。明此秋 为旱而请雨。故公羊直以为旱,非有所讥礼之失也。( 杜预经注,乃云“失龙见之时”。语不合。)雩正祀在 四月,若春秋冬三时有旱,则亦用此雩礼行之。春秋于 正不书,惟因旱而雩则书。是故雩而得雨则书雩,雩而 不得雨则书旱,不书雩。左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杜 注:“雩不获雨,故书曰旱。”然则凡书旱,皆为雩不 获雨矣。又僖三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二年,冬 十月不雨。文二年云:‘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十年、十三年并云:‘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公羊说僖公勤民,文公不勤民。此虽未用雩,然既书不 雨,则皆可用雩矣。康成月令注:‘周冬及春夏虽旱, 礼有祷无雩。’然雩为求雨,必先用祷。既用祷,安见 为不雩乎?秋旱可用雩,岂春夏冬旱,不可用雩乎?此 说之不可通者。左襄五年传正义引释例曰:‘始夏而雩 者,为纯阳用事,防有旱灾而祈之也。至于四时之旱, 则又用此礼而求雨,故亦曰雩。’杜以四时求雨皆为雩 ,则无祷、雩之分矣。董仲舒春秋繁露求雨篇,备列春 、夏、季夏、秋、冬雩祭之法,当是公羊家相传如是。 ”当今灵星,秋以雩也。注祭意 篇。春雩废,秋雩在,故灵星之祀,岁雩祭也。孔 子曰:“吾与点也。”善点之言,欲以雩祭调和阴阳, 故与之也。集解周生烈曰:“善点之独 知时也。”皇疏:“言我志与点同,善其能乐道知时, 逍遥游咏之至也。”邢疏:“吾与点之志,善其独知时 ,而不求为政也。”并与仲任说异。论语发微曰:“若 以鲁论所说,(按即集解包说。)则点有遗世之意,不 特异三子,并与夫子问意,反矣。”论语补疏亦谓邢疏 失之,是也。当以仲任此说为是。又按:此文训“与” 为“许”,邢疏义同。皇疏谓“与点同”,则异。使 雩失正,点欲为之,孔子宜非,不当与也。樊迟从游, 感雩而问,刺鲁不能崇德,而徒雩也。论 语颜渊篇:“樊迟从游于舞雩之下,曰:‘敢问崇德脩 慝辨惑。’”皇疏:“舞雩之处,近孔子家。”按:即 论语先进篇云:“风乎舞雩”也。通志礼略第一注:“ 卫宏汉仪称:‘鲁人为雩坛,在城东南。论语:樊迟从 游于舞雩之下。’卫宏所说鲁城东南,旧迹犹存。”公 羊桓五年“秋大雩”,何注:“不地者,常地也。”疏 曰:“谓在鲁城南沂水上。”是舞雩为鲁雩常地,故樊 迟感而刺鲁。刘逢禄论语述何曰:“此章盖在孙齐之年 ,春秋书:‘上辛大雩,季辛又雩。’传曰:‘又雩者 ,非雩也,聚众以逐季氏也。’樊迟欲究昭公丧乱之由 。”宋翔凤四书纂言曰:“此当是孔子自卫反鲁,由后 追前之言,时哀公亦欲去季氏,故举昭公前事以危之。 ”今按二说,并谓举昭公时事,疑近其实。樊迟盖刺昭 公也。夫雩,古而有之,故礼曰:“雩祭(宗), 祭水旱也。”先孙曰:此祭法文。“雩 祭”当作“雩宗”。(祭意篇引礼不误。)郑注:“‘ 宗’当为‘禜’,字之误也。‘禜’之言‘营’也。雩 禜亦谓水旱坛也。”说文示部:“禜,设绵蕝以营,□ 禳风雨雪霜水旱厉疫于日月星辰山川也。”初学记二引 三礼义宗曰:“雩,祈雨之祭。禜,止雨之祭。”故 有雩礼,盼遂案:当是“古有雩礼”, 始与下句相应。下文云:“大水,鼓用牲于社,亦古礼 也。”亦者,亦此句也。故孔子不讥,而仲舒申之 。夫如是,雩祭,祀礼也。疑不当有“ 祀”字。宋残卷“祭祀”二字倒,朱校同。雩祭得 礼,则大水,鼓用牲于社,注见顺鼓篇 。亦古礼也。得礼无非,当雩一也。

  礼:祭也社,报生万物之功。先 孙曰:“也”当为“地”之坏字。晖按:“也”字疑衍 。礼记郊特牲曰:“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取 财于地,是以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土地广远 ,难得辨祭,“辨”读“遍”。故 立社为位,主心事之。此今文说也。详 祭意篇。为水旱者,阴阳之气也,满liuhe,难得尽 祀,故脩坛设位,敬恭祈求,效事社之义,复灾变之道 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阴阳精气,傥如生人能饮食 乎,故共馨香,奉进旨嘉,区区惓惓,冀见荅享。推祭 社言之,当雩二也。

  岁气调和,灾害不生,尚犹而雩。盼 遂案:“尚犹而”三字当有误。此处复语,非其所施。 左传僖公四年云:“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言十 年且如有莸气未歇。“十年尚”连文,“犹有臭”连文 ,非以“尚犹”为复语也。明论文之“尚犹”为误矣。 (略本俞氏癸巳类稿说。)今有灵星,古昔之礼也 。况岁气有变,水旱不时,人君之惧,必痛甚矣。虽有 灵星之祀,犹复雩,恐前不备,肜绎之义也。公 羊宣八年传:“绎者何?祭之明日也。”何注:“必绎 者,尸属昨日配先祖食,不忍辄忘,故因以复祭,礼则 无有误,敬慎之至。殷曰肜,周曰绎。绎者,据今日道 昨日,不敢斥尊言之,文意也。肜者,肜肜不绝,据昨 日道今日,斥尊言之,质意也。”冀复灾变之亏, 获酆穣之报,三也。

  礼之心悃愊,后汉书章帝纪:“ 悃愊无华。”注:“说文云:悃愊,至诚也。”乐 之意欢忻。乐记曰:“乐者,乐也。” 悃愊以玉帛效心,欢忻以钟鼓验意。论 语阳货篇,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 乐云,钟鼓云乎哉?”集解郑注:“玉,圭璋之属。帛 ,束帛之属。”雩祭请祈,人君精诚也。精诚在内 ,无以效外,故雩祀尽己惶惧,关纳精心于雩祀之前, 玉帛钟鼓之义,四也。

  臣得罪于君,子获过于父,比自改更,且当谢罪 。惶惧于旱,如zhengzhi所致,臣子得罪获过之类也。默改 zhengzhi,潜易操行,不彰于外,天怒不释,故必雩祭。惶 惧之义,五也。

  汉立博士之官,汉官仪曰:“博 士,秦官也。武帝初置五经博士,后增至十四人。”( 后汉书朱浮传注。)师、弟子相诃难,欲极道之深 ,形是非之理也。不出横难,不得从说;“ 从”读“纵”。不发苦诘,不闻甘对。导才(米) 低仰,欲求裨(稗)也;先孙曰:此文 难通,疑当作:“导米低仰,欲求稗也。”后汉书和熹 邓皇后纪,李注云:“导官,主导择米,以供祭祀,谓 导择米粟簸扬低仰之,所以去粗粝求精稗也。”(说文 米部云:“稗,毇也。”九章算术粟米篇云:“粝米三 十,稗米二十七。”)“米”、“才”,“稗”、“裨 ”,形声相近而误。砥石劘厉,欲求铦也。铦 ,利也。推春秋之义,求雩祭之说,实孔子之心, 考仲舒之意。孔子既殁,仲舒已死,世之论者,孰当复 问?唯若孔子之徒,仲舒之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为能说之。

    顺鼓篇伐鼓谓攻社,于义为逆 。告社为顺,故曰“顺鼓”。

  春秋之义,大水,鼓用牲于社。说者曰:“鼓者, 攻之也。”或曰:“胁之。”胁则攻矣。孙 曰:春秋庄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 社。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公羊传曰:“日食 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 胁之。”(
日食鼓用牲于社,与大水鼓用牲于 社同意,前既明其义,后则略之,公羊省文之例也。) 何注:“求,责求也。或曰者,或人辞,其义各异也。 或曰胁之,与责求同义。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春 秋繁露精华篇云:“大水者,阴灭阳也。阴灭阳者,卑 胜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贱伤贵者,逆节也。 故鸣鼓而攻之,朱丝而胁之,为其不义也。”说苑辨物 篇云:“阳者,阴之长也。其在鸟则雄为阳,雌为阴; 其在兽则牡为阳,而牝为阴;其在民则夫为阳,而妇为 阴;其在家则父为阳,而子为阴;其在国则君为阳,而 臣为阴。故阳贵而阴贱,阳尊而阴卑,天之道也。大水 及日蚀者,皆阴气太盛,而上减阳精。以贱乘贵,以卑 陵尊,大逆不义,故鸣鼓而慑之,朱丝萦而劫之。”阳 (阴)胜,攻社以救之。孙曰:“阳” 当作“阴”,义见上条。晖按:礼记郊特牲曰:“社祭 土,而立阴气也。”阴胜故攻社。

  或难曰:仲任难。攻社谓 得胜负之义,未可得顺义之节也。人君父事天,母事地 。母之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类为害,可攻母以救之乎?以政令失道,阴阳 缪盭者,人君也。“盭”,古“戾”字 。不自攻以复之,反逆节以犯尊,天地安肯济?“ 济”读“霁”,雨止也。使湛水害伤天,不以地害 天,“使”,若也。“不”字难通,疑 为“夫”形误。攻之可也。今湛水所伤,物也。万 物于地,卑也。害犯至尊之体,于道违逆。论春秋者, 曾不知难。

  案雨出于山,雨出于山,详说日 篇。流入于川,湛水之类,山川是矣。大水之灾, 不攻山川。社,土也。土地广,难遍祭 ,乃立社,故云社土。五行之性,水土不同。以水 为害而攻土,土胜水,攻社之义,毋乃如今世工匠之用 椎凿也?以椎击凿,令凿穿木。今傥攻土,令厌水乎? 厌,厌胜也。

  且夫攻社之义,以为攻阴之类也。甲为盗贼,伤 害人民,甲在不亡,舍甲而攻乙之家,耐止甲乎?今雨 者,水也。水在,不自攻水,而乃攻社。案天将雨,山 先出云,云积为雨,雨流为水。然则山者父母,水者子 弟也。重罪刑及族属,罪父母子弟乎?罪其朋徒也?计 山水与社,俱为雨类也,孰为亲者?社,土也,五行异 气,相去远。

  殷太戊,桑谷俱生。或曰高宗。恐骇,盼 遂案:“太戊”为“大社”之误。或曰二字又浅人于太 戊误后而沾之也。本论异虚篇“殷高宗之时,桑谷俱生 于朝”,不作太戊。是仲任所据自与史记殷本纪有异。 此篇上文就社立言,故云“殷太社桑谷俱生,高宗恐骇 ,”所以显春秋攻社之非。后人习于史记,因改作太戊 ,则与攻社之事不应,故决其为浅人所改,而又误沾“ 或曰”二字也。侧身行道,思索先王之政,兴灭国 ,继绝世,举逸民,明养老之义,桑谷消亡,享国长久 。注见异虚篇。此说(者)春秋 〔者〕所共闻也。孙曰:当作:“此说 春秋者所共闻也。”上文云:“论春秋者,曾不知难。 ”可证。晖按:“说春秋”,谓说春秋灾异者。水 灾与桑谷之变何以异?殷王改政,春秋攻社,道相违反 ,行之何从?

  周成王之时,天下(大)雷雨,偃禾拔木,雨 得言“下”,雷不得言“下”。“下”当作“大”,形 近而误。金縢正作“天大雷电以风”。感类篇亦作“大 ”。后汉书周举传注引洪范五行传曰:“周公死,成王 不图大礼,故天大雷雨。”并其证。又下文云:“大雨 久湛,其实一也。”“大雨”即承此为文,尤其切证。 为害大矣。成王开金縢之书,求索行事周公之功, 金縢曰:“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 ,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执书以泣遏 (过),雨止,风反,禾、大木复起。“ 遏”当作“过”,形近之讹也。此文原读“
执书以泣过,(句。)雨止,风反 ,禾、大木复起”。今本“过”误作“遏”,则以“遏 雨,止风,反禾”为读,非也。经只言“反风,禾尽起 ”,未有“止风反禾”之文。经作“执书以泣”,此作 “泣过”者,感类篇云“见周公之功,执书泣过”,又 云“成王觉悟,执书泣过”,又云“见公之功,执书泣 过”,并为“泣过”连文之证。经作“天乃雨反风”, 此作“雨止风反”者,感类篇云“出郊观变,天止雨反 风”,琴操说金縢曰:“天乃反风霁雨”,雨止为霁, 与此文言“止雨”义合。盖古文经“雨”字,而今文作 “止雨”也。“禾、大木复起”者,经云“禾则尽起, 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感类篇云“天乃反风,偃 禾复起,”又云“天止雨反风,禾尽起”,是“
起”字以“禾”言,“反”字以“ 风”言,“止”字以“雨”言,则“遏”当为“过”, 属上读,明矣。皮锡瑞曰:“‘遏’与‘止’同义,盖 仲任所据今文作止雨也。”其说殊非。大雨久湛, 其实一也。成王改过,春秋攻社,两经二义,行之如何 ?

  月令之家,盼遂案:详商虫篇。 惟彼谓为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知 月令家,即衍五行变复者也。虫食谷稼,取虫所类 象之吏,笞击僇辱,以灭其变。实论者谓之未必真是。 辨详商虫篇。然而为之,厌合人 意。今致雨者,“今”,朱校元本作“ 令”。政也,吏也,不变其政,不罪其吏,而徒攻 社,能何复塞?作当“何能复塞”。下 文“击鼓攻社,何而救止”,句例同。苟以为当攻 其类,众阴之精,月也。方诸乡月,水自下来。淮 南天文训:“月者,阴之宗也。故方诸见月,则津而为 水。”高注:“方诸,阴燧,大蛤也。熟摩令热,月盛 时以向月下,则水生,以铜盘受之,下水数滴。”许注 :“诸,珠也。方,石也。以铜盘受之,下水数升。” 钱塘补注:“方诸用金,亦有用石。依高注,方诸为蚌 。”月离于毕,出房北道,希有不雨。注 明雩篇。月中之兽,兔、蟾蜍也。其类在地,螺与 □也。吴曰:诸子传记说此义者,通作 “螺蚌”,唯此作“□”。“
□”者蚌之异文,东旁转阳,故字 亦作“□”,而蚌字相承亦有并梗一切。类篇、集韵: “□、□□,食苗虫。”别是一义,非此所施。晖按: 字汇补曰:“□疑即蚌字。”可引此文为证。月毁 于天,螺、□舀缺,盼遂案:“舀”当 是“●”之误。●、陷通用。同类明矣。注 说日篇。雨久不霁,攻阴之类,宜捕斩兔、蟾蜍, 椎被(破)螺、□,宋残卷、钱、黄、 王、崇文本“被”并作“破”,是也。郑本误同。盼遂 案:“被”为“破”之误。“椎破”、“捕斩”对文。 为(
其)得〔其〕实。孙曰:当作:“ 为得其实。”本书常语。崇文局本作“为得其实”,不 误。未知所据何本。蝗虫时至,或飞或集,所集之 地,谷草枯索。吏卒部民,堑道作陷,榜驱内于堑陷, 把蝗积聚以千斛数。正攻蝗之身,蝗犹不止,况徒攻阴 之类,雨安肯霁?

  尚书大传曰:旧“大”作“太” ,非。今从宋残卷、崇文本正。“烟氛郊社不脩, 山川不祝,盼遂案:“祝”当为“祀” ,形近而讹。风雨不时,霜雪不降,责于天公。臣 多弑主,□多shaa宗,五品不训,责于人公。城郭不缮, 沟池不脩,水泉不隆,水为民害,责于地公。”先 孙曰:此引尚书大传语。“不隆”当为“不降”,二字 声类同,故伏传“降”字多作“隆”。王应麟王会篇补 注引大传:“隆谷玄玉。”郑注云:“‘隆’读如‘庞 降’之‘降’。”是其证。孙曰:杨慎丹铅总录二十六 璅语类引书大传曰:“太师,天公也。太傅,地公也。 太保,人公也。烟氛郊社不脩,山川不祀,风雨不时, 雪霜不降,责在天公。臣多弑主,□多shaa宗,五品不训 ,责在人公。城郭不缮,沟池不脩,水泉不隆,责在地 公。”与此微异。王者三公,各有所主;诸侯卿大 夫,各有分职。大水不责卿大夫,而击鼓攻社,何知( 如)?吴曰:“何知”疑当作“何如” 。论衡每以“何如”、“如何”、“奈何”为征诘之词 ,此亦同例。盖谓大水不责卿大夫而攻社,于义无取。

  不然,鲁国失礼,孔子作经,表以为戒也。言 孔子作春秋,书“
大水鼓用牲于社”者,盖讥鲁国失 礼,非谓当攻社以救灾也。公羊高不能实,公 羊传谓:“求乎阴之道。”何注“求,责求。”故云:“
不能实。”董仲舒不能定,繁 露谓:“鸣鼓而攻之,为其不义也。”故云:“不能定 。”故攻社之义,至今复行之。孙 曰:通典云:“成帝五年六月,始命诸官止雨,朱绳乃 萦社,(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汉旧仪,“五”作“二”, “乃”作“反”,并云:“后水旱常不和。”按:作“ 反”是。求雨反萦,止雨顺萦,今反萦,故水旱不和。 )击鼓攻之。”御览五百二十六引汉旧仪云:“五仪( 疑有误。)元年,儒术奏施行董仲舒请雨事,始令丞相 以下求雨雪曝城南,舞童女祷天神五帝。五年,始令诸 官止雨,朱绳萦社,击鼓助之。”可知攻社遏止雨水, 汉人多试行之,故仲任云云。使高尚生,仲舒未死 ,将难之曰:久雨湛水溢,谁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 政易行,以复塞之;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过解天。 如非君臣,阴阳之气,偶时运也,击鼓攻社,(而)何 〔而〕救止?当作“何而救止”。“而 ”、“能”古通。上文:“而徒攻社,何能复塞。”下 文:“攻社,一人击鼓,无兵革之威,安能救雨。”句 例并同。今本由不达古语者妄乙也。春秋说曰:“ 人君亢阳致旱,沈溺致水。”注明雩篇 。夫如是,旱则为(沈溺)〔亢阳〕之行,水则为 (亢阳)〔沈溺〕之操,当作“旱则为 亢阳之行,水则为沈溺之操”,与上文义方相属。明雩 篇曰“旱应亢阳,湛应沈溺”,与此文义同。何乃 攻社?

  攻社不解,朱丝萦之,亦复未晓。说者以为,社 ,阴;朱,阳也。水,阴也,以阳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萦之,助鼓为救。 春秋繁露止雨篇曰:“凡止雨之大体, 女子欲其藏而匿也,丈夫欲其和而乐也。开阳而闭阴, 阖水而开火,以朱丝萦社十周。”干宝曰:“朱丝萦社 ,社,太阴也。朱,火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也。丝,维属。”(后汉礼仪 志注。)夫大山失火,灌以壅(
瓮)水,先孙曰:“壅”当为“瓮 ”,形声之误,下同。众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 盛水少,热不能胜也。今国湛水,犹大山失火也;以若 绳之丝,萦社为救,犹以壅(瓮)水灌大山也。“ 犹”,钱、黄、王本并作“若”。原天心以人意, 状天治以人事,人相攻击,气不相兼,兵不相负,不能 取胜。盼遂案:“负”读为“倍”,一 声之转。与上句“气不相兼”之“兼”字文义同也。古 “负”读若“倍”。穆天子传“茅萯”,郭注“萯”音 “倍”。汉书宣帝纪“萯阳宫”,李斐音“萯”为“倍 ”。皆其证也。今一国水,使真欲攻阳(阴)以绝 其气,“阳”当作“阴”。社,阴也。 水,阴也。大水阴胜,攻之以绝其气。悉发国人, 操dao把杖以击之,若岁终逐疫,注谢短 篇。然后为可。楚、汉之际,六国之时,兵革战攻 ,力彊则胜,弱劣则负。攻社,一人击鼓,无兵革之威 ,安能救雨?

  夫一旸一雨,犹一昼一夜也;其遭若尧、汤之水 旱,犹一冬一夏也。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复塞其变,冬求 为夏,夜求为昼也。何以效之?久雨不霁,试使人君高 枕安卧,雨犹自止。止久,至于大旱,试使人君高枕安 卧,旱犹自雨。何则?旸(阳)极反阴,阴极反旸(阳 )。孙曰:“旸”字并当作“阳”。本 书“阴”与“阳”,“旸”与“
雨”,相对而用,全不混乱。故知 二“旸”字当作“阳”也。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 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瘅 疾也?盼遂案:“人”下宜有“之”字 ,方与上句一律。瘅疾者,旱疾也。见史记扁鹊仓公传 正义。祷请求福,终不能愈;变操易行,终不能救 。使医食药,冀可得愈;宋残卷作“衰 ”,朱校同。命尽期至,医药无效。尧遭洪水,春 秋之大水也,圣君知之,不祷于神,不改乎政,使禹治 之,百川东流。夫尧之使禹治水,犹病水者之使医也。 病水,谓人得水病。然则尧之洪 水,天地之水病也;禹之治水,洪水之良医也。说者何 以易之?

  攻社之义,于事不得。雨不霁,祭女娲,于礼何 见?路史后纪二注曰:“董仲舒法,攻 社不霁,则祀女娲。”伏羲、女娲,俱圣者也,舍 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议,其故何哉?盼 遂案:仲舒议上文不显,盖即“雨不霁,祭女娲”之语 也,由下文“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一 段自明。此等处,须好学深思而后知也。复阅路史后纪 卷二女皇氏篇,注云:“董仲舒法,攻社不霁,则祀女 娲。”自幸所见不误。

  夫春秋经但言“鼓”,岂言“攻”哉?说者见有 “鼓”文,则言“攻”矣。夫鼓未必为攻,说者用意异 也。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孔子曰 :“非吾徒也,小子鸣鼓攻之,可也。”
鼓”下元本有“而”字,朱校同。 按:答佞有“而”字,与论语先进篇邢疏本合。皇疏本 无“而”字,疑古本如是。攻者,责也,责让之也 。六国兵革相攻,不得难此。“季氏” 以下,又一义也。训“攻”为“责”,与前文谓“攻击 ”不同,故云“六国兵革相攻,不得难此。”疑“季氏 ”上,脱“或曰”二字。

  此又非也。以卑而责尊,为逆矣。或据天责之也 。“或”下疑有“曰”字。王者 母事地,母有过,子可据父以责之乎?下之于上,宜言 谏。若事,若,顺也。臣子之礼 也;责让,上之礼也。乖违礼意,行之如何?

  夫礼以鼓助号呼,明声响也。程 、黄、钱、王本“明”作“鸣”。宋本同此。古者 人君将出,撞钟击鼓,故警戒下也。必以伐鼓为攻此社 ,“此”字衍。此则钟声鼓鸣攻 击上也。大水用鼓,或时再告社。“再 ”字疑误。阴之太盛,雨湛不霁,阴盛阳微,非道 之宜。口祝不副,以鼓自助,与日食鼓用牲于社,同一 义也。俱为告急,彰阴盛也。事大而急者用钟鼓,小而 缓者用铃●(●),先孙曰:“●”非 铃之类,字当作“●”。说文竹部云:“●,吹筒也。 ”急就篇云:“箛●起居课后先。”“●”与“●”形 近而误。彰事告急,助口气也。大(天)道难知, 吴曰:“大”当作“天”,形近而误。 纪妖、订鬼、讥日等篇并有“天道难知”语,应据正。 (崇文局本校改作“
天”。)大水久湛,假令zhengzhi 所致,犹先告急,乃斯政行。盗贼之发,与此同操。盗 贼亦政所致,比求阙失,犹先发告。鼓用牲于社,发觉 之也。社者,众阴之长,故伐鼓使社知之。说鼓者以为 “攻”之,故“攻母”、“逆义”之难,缘此而至。今 言“告”以阴盛阳微,攻尊之难,奚从来哉?且告宜于 用牲,用牲不宜于攻。告事用牲,礼也;攻之用牲,于 礼何见?

  朱丝如绳,示在旸(阳)也。旸(阳)气实微, 故用物微也。孙曰:二“旸”字并当作 “阳”。上文云:“说者以为,社,阴;朱,阳也。水 ,阴也,以阳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萦之,助鼓为救。”故知二“旸”字当 作“
阳”也。投一寸之针,布一丸 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朱丝如一寸之针、一丸之 艾也。

  吴攻破楚,昭王亡走,申包胥间步赴秦,哭泣求 救,卒得助兵,却吴而存楚。事见左定 四年传、说苑至公篇、新序节士篇。击鼓之人,伐 如何耳。盼遂案:“伐”当为“诚”之 误。下句“使诚,若申包胥”,“诚”字即承此为文也 。使诚若申包胥,一人击得。假令一人击鼓,义 不可通,文有挩误。将耐令社与秦王同感,“ 耐”、“能”古通。以土胜水之威,却止云雨。云 雨气得与吴同恐,消散入山,百姓被害者,得蒙霁晏, 晏,天无云也。有楚国之安矣。

  迅雷风烈,君子必变,虽夜必兴,衣冠而坐,礼 记玉藻文。惧威变异也。释名释 言语曰:“威,畏也。”夫水旱,犹雷风也,虽运 气无妄,“无妄”,注寒温篇。欲 令人君高枕幄(据)卧,旧校曰:“
幄”字一本作“据”。吴曰:一本 作“据”是也。“据”本作“据”。左氏僖五年传:“ 神必据我。”杜解云:“据,安也。”“据”亦作“倨 ”。淮南子览冥篇:“卧倨倨。”高注云:“倨倨卧, 无思虑也。”上文云:“试使人君高枕安卧。”安、据 义同。作“幄”者,“据”之形讹,义不可通。晖按: “欲”疑当作“设”。言若人君不鸣鼓告社,则非爱民 之意。以俟其时,无恻怛忧民之心。尧不用牲,或 时上世质也。仓颉作书,奚仲作车,可以前代之时无书 、车之事,非后世为之乎?时同作殊,事乃可难;异世 易俗,相非如何?

  〔世〕俗图画女娲之象,“世” 字据宋本补。为妇人之形,吴曰 :北齐书祖珽传云:“太姬虽云妇人,实是雄杰,女娲 已来无有也。”然则以女娲为妇人,自汉讫南北朝皆有 其说。晖按:郑注中侯敕省图引运斗枢:“伏牺、神农 、女娲为三皇。”(曲礼疏。)郑注明堂位引春秋纬说 同。未言女皇。说文女部:“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 者也。”帝王世纪曰:“女娲蛇身人首,一曰女希,是 为女皇。”风俗通:“女娲,伏希之妹。”(路史后纪 二注。)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 妇人帝王者也。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 佑也。传又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 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消炼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石以补苍 天,断鳌之足以立四极。”注见谈天篇 。仲舒之祭女娲,殆见此传也。本有补苍天、立四 极之神,天气不和,阳道不胜,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 雨湛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