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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 孔 子】—— 儒 家 著 作 ——《 四书五经 》
穷达行藏各有志

【原文】

   逸民①: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②。子 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 降志辱身矣;言中③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 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

【注释】

  ①逸民:遗落于世而无官位的贤人。②虞仲、夷逸、朱张、少连这 四个人的身世言行已不可确考。③中:合乎。

【译文】

  古今被遗落的贤人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 惠、少连。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没自己的身个分,是 伯夷、叔齐吧?”又说:“柳下惠、少连降低了自己的志向,辱没 了自己的身分;但他们言语合乎法度,行为合乎思虑。他们不过 如此罢了。”又说:“虞仲、夷逸避世隐居,放肆直言,修身合乎 清高,弃官合乎权变。我则跟这些人都不同,没有什么是非这样 不可的,也没有什么是非不这样不可的。”

【读解】   

  一般说来,逸民隐士是指那些志向高洁,确立了一个信念就 抱定不放,不肯和现实妥协的人。
  比如说伯夷、叔齐,由于不满于周武王用武力推翻殷朝的做 法,“义不食周粟”,饿死于首阳山而不肯苟且偷生。所以,孔子 说他们是“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是典型的逸民风范。
  但也有次一等的情况,比如说柳下惠和少连。少连的情况今 天已不可考证,但柳下惠的情况却是清楚的。他三次做法官,又 三次被罢兔。当有人劝他离开鲁国时,他却不以为然,还是要坚 持下去。在孔子看来,他和少连已不像伯夷、叔齐那样“不降 其志,不辱其身”,而是“降志辱身”了,不过,他们的言语合乎 法度,行为合乎思虑,具有中正的精神。虽然忍辱负重,但其内 心志节还是没有改变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像虞仲、夷逸那样,完全避世隐居,放言高 论孔子认为他们的特点是做到了清高,舍弃做官也符合通权达 变的思想。
  至于孔子自己,则是与上面这些逸民都有所不同,主张以积 极用世为前提的灵活态度,“无可无不可”,没有什么是非这样不 可的也没有什么是非不这样不可的,当然并不是不讲原则,在 《里仁》篇里他已说过一次:“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 义之与比。”“无适也,无莫也”就是“无可无不可”,衡量标准只 有一个,那就是“义之与比”,只要是符合正义的就行。说得具体 一点,也就是“用之则行,含之则藏”。或者用孟子的话来说, “应该做官就做官,应该罢官就罢官,应该做得久就久做,应该马  上走就马上走。”(《孟子·公孙丑上》所以孟子称孔子为“圣之 时”,圣人中的识时务者。
  总起来说,逸民隐士也罢,圣人也罢,虽然他们穷达行藏各 有不同,但都有自己立身处世的原则和志向,这一点却是相同的。他们的原则和志向的具体内容各有不同,这是在上面已看得很清楚,因而不言而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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