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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乔若莎·阿伯特小姐
给
长腿史密斯先生的信
弗高森大厦 215号
9月24日
亲爱的送孤儿来大学的好心董事,
我终于到了! 我昨天搭了4个钟头的火车。 那真的很有趣, 不是吗? 我以前从没搭过火车。
大学真是个好大, 好容易把人搞糊涂的地方--我只要一离开房间 就会迷路. 等我觉得不那么混乱时, 我会再写一封信给您;
还有到时我会跟您谈谈我的功课。
现在是星期六晚上, 而星期一早上才开课。 不过我还是想先写封信让我们彼此认识一下。
写信给陌生人是件挺奇怪的事。 写信对我来说本来就够奇怪的--我这辈子到现在就写过3封信, 所以如果写得不是很标准, 请您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不过昨天早上出发前, 李皮太太跟我有严肃的谈了一会儿。 她要我今后都谨言慎行, 尤其对有恩于我的好心先生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我一定记得要非常的"尊敬"。
不过对一个叫约翰史密斯的人, 怎么尊敬得起来? 您为什么不挑个有点个性的名字呢?
我这个夏天想了很多关于您的事; 这么多年来终于有人对我感到兴趣, 这让我觉得好像找到我的家一样。 让我觉得有归属感, 这是种很舒服的感觉。
不论如何, 我必须承认, 当我想到您的时候, 我的想像力起不了什么作用。 我只知道3件事情:
1. 您长得很高
2. 您很有钱
3. 您讨厌女孩子
我想我可以称您为"亲爱的恨女人先生"。不过这太侮辱我自己了。 或许我可以称您为"亲爱的有钱人", 不过这样又太侮辱您了,
好像您惟一值得提的就是钱。 此外, "富有"是一种很肤浅的特质。 您也许不会一辈子都有钱; 有很多聪明人也都在华尔街惨糟滑铁卢。
不过您这辈子应该都会长的一样高吧!
所以我决定称您为亲爱的长腿叔叔。 希望您别介意。 这只是个私底下的小名, 我们不跟李皮太太说的。
再两分就要10的钟就要响了。 我们的一天被钟声分成好几段。 我们吃饭, 睡觉跟上课都照着钟声来。这让我生气十足; 我随时都像匹野马。
来罗! 熄灯了。 晚安。
您看我多守规矩, 全亏约翰格利尔之家的训练。
您最尊敬的,
乔若莎·阿伯特
致长腿叔叔-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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