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五经☆四库全书☆道教指南☆茗香文斋☆茗香文斋-补遗☆轩怡文苑☆ |
故,所得而后成也。毕云:“说
文云‘故,使为之也。’或与固同。事之固然,言已得
成也。”案:此言故之为辞,凡事因得此而成彼之谓。
墨子说与许义正同。毕疑或与固同,失之。张惠言云“
故者,非性所生,得人为乃成”,尤误。止,谓
事历久则止。以久也。毕云:“
以同已。”张云:“止以久生。”案:毕说是也。体
,分于兼也。周礼天官叙官,郑注云“
体,犹分也。”说文秝部云“兼,并也。”盖并众体则
为兼,分之则为体。毕云:“孟子云‘有圣人之一体’
。”必,说文八部云“必,分极
也。”不己也毕云:“言事必行
。”知,材也。此言智之体也。
毕云:“言材知。”张云:“知读智。”俞云:“经说
上曰‘知也者,所以知也’,所以知者,即智也。淮南
子主术篇‘任人之才,难以至治’,高诱注曰‘才,智
也。’才与材通,才训智,故智亦训材。”平,同
高也。诗小雅伐木,郑笺云:“平,齐
等也。”毕云:“言上平。”陈澧云:“此即海岛算经
所谓两表齐高也。又几何原本云‘两平行线内,有两平
行方形,有两三角形,若底等,则形亦等’,其理亦赅
于此。”案:陈说是也。洪颐烜谓“高”当是“亭”之
讹,非。虑,说文心部云“虑,
谋思也。”求也。毕云:“谋,
虑有求。”同,长以●相尽也。卢
文弨云:“‘●’,古文正,亦作‘●’。”毕云:“
●即正字。唐大周石刻‘投心●觉如此’。”诒让案:
集韵四十五劲云“正唐武后作●”,亦见唐岱岳观碑。
张云:“以,与也。长与正相尽,是较之而同。”陈云
:“按几何原本,有两直线,一长一短,求于长线减去
短线之度。其法以两线同辏圜心,以短线为界作圜,与
长线相交,即与短线等。此即所谓以正相尽也。云以正
者,圜线与两直线相交,皆成十字也。”知,接也
。张云:“知读如字。”案:张说是也
。此言知觉之知。淮南子原道训云“感而后动,性之害
也;物至而神应,知之动也;知与物接而好憎生焉。”
毕云“知以接物”。杨葆彝云:“庄子庚桑楚篇(
一)‘知,者接也’。”中,
同长也。毕云:“中孔四量如一。”张
云:“从zhoongyaang量四角,长必如一。”俞云:“尔雅释言
‘齐,中也’,是中与齐同义,故以同长释之。”陈云
:“说云‘中,自是往相若也。’按几何原本云‘圜界
至中心,作直线俱等’。”●,明也。“
●”,旧本讹“恕”。毕云“推己
及人故曰明”,张云“明于人己”,并非是,今从道藏
本、吴钞本作“●”。顾云:“●,即智字。”案:顾
说是也。此言知之用。周礼大司徒,郑注云“知明于事
”。厚,有所大也。张云:“大乃厚。”陈云:“说云
‘厚惟无所大’。按几何原本云‘面者止有长有广’。
盖面无厚薄,言厚必先有面之长、广,故云有所大也。
其说云‘无所大’者,谓但言厚则无以见其长广也。”
案:陈说非是。此云“有所大”者,谓万物始于有形,
既有而积之,其厚不可极。说云“无所大”者,言无为
有之本,有因无生,则因无而积之,其厚亦不可极。此
皆比拟推极之语。说与经辞若相反,而意实相成也。庄
子天下篇“惠施曰: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释
文引司马彪云“物言形为有,形之外为无,无形与有形
相为表里,故形物之厚,尽于无厚,无厚与有,同一体
也,其有厚大者,其无厚亦大。高因广立,有因无积,
则其可积因不可积者,苟其可积,何但千里乎?”惠子
语亦与此经略同。 仁,体爱也。国
语周语云“博爱于人为仁”,说苑修文篇云“积爱为仁
”。张云“以爱为体”。日中,句
●南也。经说上无说。“●”亦
“正”字。chinazhongguo处赤道北,故日中为正南。张云:“日
中则景正表南。”义,利也。左
昭十年传云“义,利之本也。”孝经唐明皇注云“利物
为义。”毕云:“易曰:‘利者义之和’。”直,
参也。亦无说。毕云:“说文云‘直,
正见也’。论语‘子曰:立则见其参于前’。”陈云:
“此即海岛算经所谓后表与前表参相直也。”礼,
敬也。乐记云“礼者殊事合敬者也”。
圜,句一中同长也。毕
云:“一中言孔也,量之四面同长。”张云:“立一为
中,而量之四面同长,则圜矣。”邹伯奇云:“即几何
言圜面惟一心,圜界距心皆等之意。”陈云:“几何原
本云‘圜之中处为圜心’。一圜惟一心,无二心,故云
一中也。同长义见前。”刘岳云云“此谓圜体自中心出
径线至周等长也。”行,为也。经
说上云:“志行为也”。方,句
柱隅四讙也。“讙”,吴钞本作
“欢”,疑皆“杂”之误。吕氏春秋论人篇云“圜周复
杂”,高注云“杂,犹匝。”淮南子诠言训云“以数,
杂之寿”,高注云“杂,□也。”周髀算经云“圆出于
方”,赵爽注云“方,周匝也。”周易干凿度,郑康成
注云“方者,径一而匝四也。”此释方形为柱隅四杂者
,谓方柱隅角四出。而方□,则四围周□,亦即算术方
一周四之义。方周谓之杂,犹吕览谓圜周为杂矣。杂守
篇云“堑再 杂”,与此四杂义正
同。说苑修文篇云“如矩之三杂、规之三杂,周则又始
,穷则反本也”,彼云“矩三杂”,疑当作“矩四杂”
。古书“三”“四”字,积画多互讹。毕云:“‘讙’
疑‘维’字。”张云:“讙,亦合也。”刘岳云云:“
此谓方体四维皆有隅,等面、等边、等角也。”案:毕
、张、刘说似并未塙。淮南子天文训高注云“四角为维
”,若作“维”,则与柱隅义复,不若“四杂”之切也
。实,荣也。毕云:“实至则名
荣。”倍,为二也。毕云:“倍
之是为二。”杨云:“即加一倍算法。”忠,以为
利而强低也。毕云“言以利人为志而能
自下。”张云“‘低’当作‘氐’。氐,根也,诗曰‘
维周之氐’。”案:毕、张说并非也。“低”疑当为“
君”,“君”与“氐”篆书相似,因而致误“氐”,复
误为“低”耳。忠为利君,与下文孝为利亲,文义正相
对。荀子臣道篇云“逆命而利君谓之忠”,又云“有能
比智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彊君挢君,君虽不安,不能
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
谓之辅。”案此云强君,与荀子义同。以为利,即解大
患,除大害,尊君安国之事也。端,体之无序而最
前者也。毕云:“序,言次序。说文云
‘专,物初生之题也’。”张云:“无序,谓无与为次
序。”王引之云:“‘序’当为‘厚’,经说上云‘端
。仳:两有端而后可。次:无厚而后可。’是其证也。
无厚者,不厚也。训端以无厚者,凡物之见端其形皆甚
微也。‘厚’与‘序’隶书相似而误,说见非攻下篇。
”陈云:“说云‘端,是无同也’。按端即西法所谓点
也。体之无序,即西法所谓线也。序如东序西序之序,
犹言两旁也。几何原本云‘线有长无广’,无广是无两
旁也,又云‘
线之界是点’,点是线之尽处,是
最前也。又云‘直线止有两端,两端之间上下更无一点
’,是无同也。”案:诸说不同,王说义据最精,而与
说不甚相应。经说下“仳:两有端而后可”二句,则非
此经之说,无从质定。依毕、张说,则“序”当为“叙
”之假字。谓端最在前,无与相次叙者。故说云“端是
无同也”,似与说义尤合。鲁胜墨辩叙云“名必有分,
明分明莫如有无,故有无序之辩”,盖即指此文。是晋
时所传墨子亦作“无序。”两义未知孰是,姑并存之。
陈以点释端,甚精,而训序为旁,则亦未得其义。孝
,利亲也。贾子道术篇云“子爱利亲谓
之孝”。有闲,中也。毕云:“
闲隙是 二者之中。”陈云:“说
云‘有闲,谓夹之者也。’闲,谓夹者也。按几何原本
云‘直线相遇作角,为直线角’,又云‘在多界之闲为
形’,皆是有闲也,线与界夹之也。”信,言合于
意也。言言与意相合,无伪饰。张云“
不欺其志”。闲,不及旁也。闲
,谓中空者,即上“有闲中也”之义。张云:“不及于
旁,谓隙中。”毕云“言闲偞”,误。佴,自作也
。毕云:“说文云‘佴,佽也’,此云
自作,未详也。”俞云:“‘作’,疑‘佐’字之误。
尔雅释言‘佴,贰也’。佐与贰义相近,‘作’‘佐’
形似,又涉下文有三‘作’字,故误耳。”案:“作”
,疑当作“仳”。经说上有“仳”字,即“比”之借字
。佴、比并训次。言自相次比,是谓之佴。说云“与人
遇人众●”,即相次比之意也。节葬下篇云“佴乎祭祀
”,亦次比之义。俞说未塙。纑,闲虚也。卢
云:“纑犹坟垆之垆。”王引之云:“卢说非也。纑乃
栌之借字。经说上云‘纑,闲虚也者,两木之闲,谓其
无木者也’,则其字当作‘栌’。众经音义卷一引三仓
云‘栌,柱上方木也’,栌以木为之。两栌之闲则无木
,故曰‘栌,闲虚也’者,两木之闲谓其无木者也。”
陈云:“按九章算术刘徽注云‘凡广从相乘谓之□’,
即此所谓纑也。又海岛算经云‘以表高乘表闲’,李淳
风云‘前后表相去为表闲’,即所谓两木之闲无木者。
”案:王、陈二说不同,王说近是。“纑”“栌”同声
假借字。文选魏都赋李注引说文云“欂栌,柱上枅也”
,礼记明堂位,郑注作“欂卢”,释名释宫室云“卢在
柱端,如都卢负屋之重也”,欂栌单举之则曰栌。淮南
子主术训云“短者以为朱儒枅栌。”●,毕
云:“字书无此字。”诒让案:孟子“睊睊胥谗”,孙
奭音义云“睊,一作●。”“●”“睊”“狷”并同声
假借字。作嗛也。洪云:“字书
无●字,当与涓字同义。说文‘涓,小流也’,故此云
‘作嗛’也。嗛即慊字。”案:“●”当为“獧”之借
字,字又作“狷。”论语云“狷者有所不为也”,故经
说上云“为是之诒彼也,弗为也。”“狷”,孟子作“
獧”,同。作“嗛”者,国策魏策高注云“嗛,快也。
”言狷者洁己心自快足。“嗛”古或借“
谦”“慊”为之。大学“自谦”,
郑注云“谦读为慊。慊之言厌也。”洪以●为涓,非。
读嗛为慊,则于义可通,然非厌足之 本
字也。盈,莫不有也。广雅释诂
云“盈,满也。”廉,作非也。毕
云:“廉察之廉。作,与狙声近。言狙伺。”案:“廉
,作非”,与上文“●,作嗛”文例同,则不当如毕读
。“廉”疑当作“慊”。慊,恨也。作非,谓所为不必
无非。故说云“己惟为之,知其●也。”坚白,不
相外也。此即公孙龙坚白石之喻。不相
外,言同体也,详经说上。令,不为所作也。毕
云:“言使人为之,不自作。”撄,相得也。庄
子大宗师释文引崔撰云“撄,有所系着也。”毕云:“
玉篇云‘撄,结也’。”杨云:“撄,引也。几何原本
所谓线相遇也。”案:杨说亦通。任,士损己而益
所为也。毕云:“谓任侠。说文云‘甹
侠也’。三辅谓轻财者为甹。甹与任同。”似,有
以相撄,有不相撄也。“似”当依说作
“仳”,形近而误。仳与比通,言相合比者,有相撄。
相次比者,不相撄。故下文云“次,无闲而不相撄也。
”勇,志之所以敢也。贾子道术
篇云“持节不恐谓之勇”。毕云“敢决”。张云:“志
得勇乃敢。”次,无闲而不撄撄也。张
云:“‘撄’衍字。无闲乃得不相撄而相次。”案:“
撄撄”当作“相撄”,非衍文。言两物相次,则中无闲
隙,然不相连合,故云不相撄也。力,刑之所以奋
也。毕云:“刑同形,言奋身是强力。
”张云:“形以力奋。”法,所若而然也。荀
子不苟篇杨注云“法,效也。”毕云:“若,顺。言有
成法可从。”张云:“若如。”生,刑与知处也。
毕云:“刑同形,言人处世惟形体与知
识。”张云:“形体有知是生也。”案:此言形体与知
识,合并同居则生,毕、张说并未憭。佴,所然也
。吴钞本无“然”字。毕云:“然犹顺
,佴之言贰,或为尔字假音。说文云‘尔,必然也’。
”案:尔雅释言云“佴,贰也”,郭注云“佴次为副贰
”,次贰与顺义近。毕疑为尔之假音,则非。卧,
知无知也。毕云:“卧而梦,似知也,
而不可为知。”案:知即上“生形与知处”之知,言知
识存而卧时则无知也。毕谓梦知,则失之。说,所
以明也。经说上无说。说文言部云“说
,说释也,一曰 谈说。”谓谈说
所以明其意义。毕云“解说”。梦,卧而以为然也
。说文云“●,寐而有觉也。”梦不明
也,经典通假“梦”为“●”。毕云:“言梦中所知以
为实然。”攸不可,尔雅释言云
“攸,所也”,然说无攸义。杨云:“‘攸’,经说作
‘彼’。”张云:“‘攸’当为‘彼’。”案:张校是
也。下文“辩争彼也”,“彼”今本亦或作“攸”,是
其证。两不可也。言既有彼之不
可,即有此之不可,是彼此两皆不可也。平,句
知无欲恶也。说文兮部云“平,
正也。”谓欲恶两忘。辩,争彼也。“
彼”,吴钞本作“攸”。辩胜,毕
云:“读如胜负。”当也。毕云
“读如‘当意’。”利,所得而喜也。毕
云“谓梦所见”,误。为,句穷
知而●于欲也。毕云:“言知之所到而
欲为。●同悬。”张云:“●,犹系也。为必由知,而
为之则系于欲。”案:此言为否决于知,而人为欲所县
系,则知有时而穷。义详经说上。毕、张说未析。害
,所得而恶也。已,句成、亡。
张云:“已有二义。”治,求得
也。毕云:“言事既治,所求得。”使
,句谓、故。“
谓”,吴钞本作“为”,非。张云:“使有二义。”毕
云:“说文云‘故,使为之也’。”誉,明美也。
国语晋语韦注云“明,箸也。”言箸人
之善。名,句达、类、私。
张云:“名有三义。”诽,明恶
也。谓,句移、□、加。张
云:“谓有三义。”举,拟实也。说
文手部云“拟,度也”,谓量度其实而言之。张云:“
以名拟实。”知,句闻、说
、亲。毕云:“
‘闻’旧作‘闲’,据经说上改。
”案:言知有此三义。名、实、合、为。四
者言异而义相因。张并上为一经,云“知有三,闻一,
说二,亲三,皆合名实而成于为”,恐未塙。言,
出□也。谓□实而出之口。张云:“言
出名实。”闻,句传、亲。
“传”,道藏本、吴钞本并误作“博”
。张云:“闻有二。”且,毕云
:“旧衍一‘且’字,以意删。”言然也。见,句
体、尽。张云:“见有二。”钮
树玉云:“疑当见体为句”,失之。君、臣、萌,
毕云:“疑同名,或同氓。”钮云“萌
即氓字,上文已娄见。”案:钮说是 也
,详尚贤上篇。通约也。谓尊卑
上下等差不一,通而约之,不过此三名。故说云“君以
若名者也”。张云“君所以约臣民”,疑非。合,
句●、宜、必。张
云:“合有三。”功,利民也。欲●权利,且恶●
权害。大取篇云:“于所体之中,而权
轻重之谓权。权非为是也,亦非为非也。权,正也。断
指以存掔,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且”字疑
衍。赏,上报下之功也。为,句
存、亡、易、荡、治、化。张云
:“为有六。”罪,犯禁也。同,句
重、体、合、类。张云:“同有
四。”罚,上报下之罪也。异,句
二、不体、不合、不类。旧本“
体”上脱“不”字,今依毕校补。吴钞本亦不脱。张云
:“异有四。”同,说作“
侗”,通。异而俱于之一也。
之一,犹言是一。谓合众异为一。同
异交得谓言语同异,各得其义。放
有无。张云:“‘放’,疑‘于’字之
误。有无相交则得同异”案:张说非是。“放”疑当为
“知”。说云“恕有无”。“恕”当为“●”之讹,知
●字同。久,句弥异时也。
王云:“弥,遍也。”毕云:“言不易
其时,故曰久”,非。宇,句弥
异所也。旧本“宇”误“守”。毕云:
“言不移其所,故曰守。”王引之云:“毕说非是。案
‘守’当为‘宇’,字形相似而误。弥,遍也。宇者,
遍乎异所之称也。经说上解此云‘宇,东、西、南、北
’,东西南北可谓异所矣,而遍乎东西南北,则谓之宇
。故曰‘宇,弥异所也。’高诱注淮南原道篇云‘四方
上下曰宇’,蔡邕注典引云‘四表曰宇’,四表即东西
南北也。”案:王说是也,今据正。闻,耳之聪也
。经说上无说,疑有缺佚。穷,
句或有前不容尺也。有
前,谓有端也。经说上云“尺前于区穴而后于端”。盖
以布幅为喻,自端至尺为半,不容尺,谓不及半,明其
易穷也。循所闻而得其意,毕云
“循,犹云从”。心之察也。无
说。毕云“‘之’,旧作‘也’。据下文改”。尽
,句莫不然也。言,口之利也。
无说。始,当时也。执所言而意
得见,心之辩也。无说。说文言部云
“辩,治也。”化,句
征易也。杨云:“验其变易也。
”张云“征之言转”,未塙。诺,不一利用。谓
辞气不同,于用各有所宜,若说所云五诺也。损,
说文手部云“损,减也。”偏去
也。毕云:“言损是去其半。”服
执誽。音利。毕云:“音利二字,旧注
未详其义。”诒让案:说文言部云: “誽,言相誽
伺也。”唐韵音女加切,与利音绝远。集韵六,至利纽
下,亦不收此字。惟十二霁有誽字,音研计切,伺也。
类篇言部又引埤仓云“诂誽,言不同也,居佳切”,并
与利音不相应。考说释此文云“执服难,成言务成之,
九则求执之”,以相推校,疑“音利”当作“言利”,
二字本是正文,误作小注。说“九”或即“誽”之坏字
。求执,即说文所谓言相誽伺也。传写舛误,改“言利
”二字为小注,校者不憭,又改“言”为“音。”緟□
貤谬,遂不可究诘矣。服,谓言相从而不执。执,谓言
相持而不服。誽,则不服不执,而相伺,若鬼谷子所谓
抵巇者。三者辞义不同而皆利于用。上文云“言,口之
利也”,又云“诺,不一利用。”此以“服执誽”为言
之利,与彼义盖略同。巧转则求其故。“
转”当为“传”,声同字通。说云“观巧传法”是也。
故,谓旧所传法式。国语齐语云“工相语以事,相示以
巧”,考工记云“知者创物,巧者述之。”传法求故,
即所谓述也。此与下文“法同则观其同,法异则观其宜
”,句法正同,说亦并为一条释之。毕、张读“巧转”
为句,“则求其故大益”为句,并缪。大益。无
说,未详其义。此与前云“损,偏去也”损益义似正相
对。疑谓凡体损之则小,益之则大也。以旁行句读次第
校之,疑当在“巧转则求其故”句上,错箸于此,而又
佚其说耳。儇●秪。吴钞本作“
祗。”毕云:“‘●’,经说上作‘昫’。”诒让案:
当为“环俱柢”,皆声之误。“俱”,说作“昫”,音
亦相近。“秪”,说作“民”,当作“氐”,即“柢”
之省。尔雅释言云“柢,本也。”毛诗节南山传云“氐
,本。”是二字义同。凡物有专则有本,环之为物,旋
转无专,若互相为本,故曰俱柢。法同则观其同,
礼记少仪云“工依于法”。库,
卢云:“‘库’疑‘●’,与‘障’同
。见下文。”易也。洪云:“‘
易’当是‘物’字之讹。库者,物所藏也。”案:此当
从卢校作 “●”。经说下“景●
”,字亦误“库”,可证。但说无易,义未详。洪说缘
误为训,不足据。法异则观其宜。句
动,句或从也。“
从”当作“徙”。经下篇云“宇或徙”,此与彼文义正
同。彼“
徙”字今本亦讹为“从”,可证。
说文辵部云“(徙),(移)也”。“或”,当为“域
”之正字。或徙,言人物移其故所处之地域,是动之理
也。详经下。止,句因以别
道。谓道有宜止者,有不宜止者,因事
以别也。与经下“止类以行”之义亦略同。张云:“此
句文法特与下篇首句相偶,疑下篇错简。”案:张说未
塙。读此书旁行。张云:“此举
例,下篇读亦旁行。”●无非。毕
云:“说文云‘非,违也,从飞下□,取其相背。’言
此篇当旁行读之,即正读,亦无背于文义也。此篇旧或
每句两截分写,如新考定本。故云旁行可读。”杨云:
“‘●无非’三字经文。”案:杨说是也,毕释无非为
无背之义,非是。●无非。谓圣人以正道,有所非,与
无所非同。说云“若圣人有非而不非”,即释此经,可
证。惟“读此书旁行”五字,为后人校书者附记篇末,
传写者误羼入正文,又移箸于“●无非”三字之上,而
其义遂莫能通矣。又案此经云“正无非”,说则云圣人
不非,义虽可通,而“正”“圣”二文究不甚合。窃疑
此“正”亦当作“圣”。集韵四十五劲云“圣,唐武后
作●”,今所见唐岱岳观碑则作“●”,盖从长从正从
王。“●”即“正”也,集韵字形微讹,此书“正”字
皆用武后所制作“●”,此“圣”字或亦本作“●”,
坏脱仅存“
●”形耳。惟说语简略无可质证,
附识于此,俟通学详定焉。
(一)原作“庚桑篇”,脱“楚”字 ,据庄子补。
(一)原作“穴”,据张惠言墨子经 说解改。
(二)汉书儒林传原作“王式曰:‘ 在曲礼。’江翁曰:‘何狗曲也。’”
止,句彼以此其然也,说
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张
云:“彼以为然而说之,是一然也;我以为不然而疑之
,是又一然也,不可止也,故宜以类。”案:张说未塙
。左传哀十二年,杜注云“止,执也”。谓 彼
此然不,各执一辞,即经所谓行也。依张、杨说,此释
经下“止类以行人,说在同”。“人”即“之”之讹。
谓四足兽,尔雅释鸟云“四足而
毛谓之兽”。此谓兽为四足毛物之大名。与生鸟与
,毕、张并读“与生鸟”句,义不可通
。疑当作“与牛马异”,下三字并形误。此谓牛马为四
足兽之种别,下云若牛马四足。物尽与,句
大小也。“与”,亦当作“异”
。庄子天下篇“惠施曰: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
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此云物尽异,即
谓万物毕异也。盖物为总名,大也,兽为四足动物之专
名,小也。犹荀子正名篇以万物为大共名,鸟兽为大别
名是也。然牛马复为兽类之种别,是又兽为四足之大名
,牛马为四足之小名。明大小无定,随所言而物尽异也
。此与经下文“物尽同名”亦正相对。毕读“物尽”句
,张云“与”疑衍,或三“与”字并音“余”,皆非是
。此释经下“驷异说,推类之难,说在之大小”。经“
驷异说”当作“四足牛马异说”。“在”下盖脱“名”
字。此然是必然,则俱。谓同物
同名,即庄子所谓小同。经上云“同,异而俱于之一也
”。为麋同名,“为”疑当为“
如”,艸书相似而误。“麋”,旧本误“糜”,今据道
藏本、吴钞本正。谓若是麋,则其名尽同。又疑“为”
当为“马”,马麋同为四足兽也。亦足备一义。此释经
下“物尽同名”。张、杨读“则俱为糜”句。张云“糜
,靡同”,杨云“谓糜烂也”,并非。俱斗,顾
读句。不俱二,张云:“有二人
然后斗,然可云俱斗,不可云俱二。”二与斗也。
“二”,旧本误“三”,顾改为“二”
,云“‘三’字误”。案:顾校是也,张校同,今据正
。以下并广推物同名之说。经说上云“俱处于室,合同
也”。言二人相合斯谓之俱,若俱斗,虽是二人,然是
不相合之俱,故云不俱二,与下文云“
俱一”义略同。此释经下“二与斗
”。包、疑当作“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肝
、句肺、句子
,句爱也。张云
:“四者俱人所爱,而所以爱者异。”橘茅,吴
钞本作“茆”。食与招也。张云
:“茅亦可食,而巫以茅招神,不与橘同食。周礼司巫
云‘旁招以 茅’。”案:张说亦
通,但此文与同名不相应。窃疑此“橘”当为“楙”,
尔雅释木云“楙,木瓜”。毛诗卫风木瓜,传云“木瓜
,楙木也,可食之木”。说文“楙”从林矛声,与“橘
”上半形相近,声类与“茅”同。此谓二字同音,而一
以食,一以招,同音(一)异实也。“招”,道藏本作
“抬”,误。毕云:“已上释经下‘爱,食与招’。”
白马多白,句视马不多视,
视马,盖言马之善视者。此谓白马、视
马,语意异而辞例同。张云:“
视马即盼马。小取篇云‘之马之目
盼,则为之马盼’。”案:张说非是,详小取篇。白
与视也。毕云:“已上释经下‘白与视
’。”为丽不必丽,不必丽与暴也。此
文难通。“丽与暴也”上,疑衍“不必”二字。张云:
“暴,恶也。为丽者不必丽也,虽不必丽,然非暴也。
”案:张读下“为非”二字属此,非是,其说亦恐未塙
。杨云:“公孙龙子通变论‘黄其马也,其与类乎。碧
其鸡也,其与暴乎!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两明者,昏
不明,非正举也。非正举者,名实无当,骊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章焉’。
”案:杨据公孙龙书证此“与暴”之义,亦未知当否。
若然“丽”亦或即“骊”之讹文,但彼书与类与暴,义
并难通,而此上下文并以某与某相对为文,则与彼书又
似不相应。疑未能明,姑从盖阙。为非以人,是不
为非,若为夫勇不为夫,为屦以买衣为屦,吴
钞本首“屦”字上无“为”字,误。此疑当作“若为夫
以勇不为夫,为屦以买不为屦”,盖为非以人是不为非
者,凡已为非理之事为非,议人所为之非亦为非,今●
人之非,则非其自为非。经下云“非诽者悖”,即此非
字之义。若为夫以勇不为夫者,上夫为勇夫之夫,下夫
为夫妇之夫。言以勇偁夫,则非为夫妇之夫。为屦以买
不为屦者,言为屦而买之于人,则非其所自为也。此并
论异意同辞,三句文例略同,可以互校。今本“为夫”
下脱一“以”字,不为屦“不”又讹“衣”,遂不可通
。杨云:“韩非子诡使篇‘而轻刑法,不避刑戮死亡之
罪者,世谓之勇夫’。”张云:“‘勇’当为‘男’,
若名为夫,则凡男子不得为夫。”案:张说非是。夫
与屦也。毕云:“已上释经下‘丽与,
夫与履’。履同屦。”诒让案:经“丽与”下,疑脱“
暴”字。二与一亡,句不与
一在,此言分一体为二,一既化二,即
为无一。公孙龙子通变篇云“曰二有一乎?曰二无一”
,即此义。偏去下疑脱“之”字
。言分一体为二偏,则可去其一偏也。此释经下“一偏
弃之”。未。此字疑衍,似即上
句“之”字之讹,或云当属上句,云偏去未,谓或去、
或未去也。经说上云“难宿,成未也”,亦通。有
文实也,张云:“文实犹名实。”案:
张说是也。经说上云“举,告以文名,举彼实也”,是
其证。或谓“文”并当为“之”,之,犹此也,亦通。
而后谓之;句无文实也,则
无谓也。谓有名实始有所谓,无名实则
无所谓。大恉与公孙龙子名实篇所论略同。不若敷
与美,张读“不若敷与”句,云:“敷
与,泛与也。经所谓因。”案:张说亦难通,“不”字
疑衍。“敷与美”,疑当作“假与义”。经下云“使,
殷、美”,亦似当作“使假义”也。汉衡方碑“假”作
“●”,魏高湛碑“假”作“●”,与“敷”“殷”并
相似。此言有名实可谓,则与类相比附,是谓之义。无
名实可谓,则当假借他物以谓之,是谓之假,即后文“
假必非也”之义。谓是,句则
是固美也,“美”,疑亦“义”之误。
谓也,疑当读为“他”。则
是非美,疑亦当作“义”,非义即所谓
假也。无谓则报也。“报”与美
文相偶,疑即上文之“敷”,亦当为“假”之讹。或云
报与反义同。经下云“唯吾谓非名也,则不可,说在□”
,是也。又疑“报”或当作“执”,言我无谓,则彼将
坚执其说。经说上云“台执”,又云“执服难成”,三
说并通,未知孰是。此释经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
。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广脩坚白。“
脩”,旧本讹“循”,今据俞校正。此言若坚白在石,
见白不见坚,见坚不见白。白一也,坚二也,二者离则
不能相盈。相盈犹相□含也。若离者合之,则无不相盈
。如广脩本为二,而从衡相□则为一。坚白亦为二,而
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性相含则为一。此皆二而一者也。此释经下“不可偏
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循”。“循”即“
脩”之讹。公孙龙子坚白篇云:“坚白石三,可乎?曰
: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
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
。曰:得其所白,不可谓无白;得其所坚,不可谓无坚
。而之石也,之于然也,非三也?曰视不得其所坚而得
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
也。曰:天下无白,不可以视石;天下无坚,不可以谓
石。坚、白不相外,藏三可乎?曰:有自藏也,非藏而
藏也。曰:其白也,其坚也,而石必得以相盈,其自藏
柰何?曰: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一一不相盈
,故离。离也者,藏也。曰:石之白,石之坚,见与不
见,二与三,若广脩而相盈也。其非举乎?曰循石,非
彼无石,非石无所取乎白石。不相离者,固乎然,其无
已!曰: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
焉,有不知焉;有见焉,有不见焉。故知与不知相与离
,见与不见相与藏。藏故,孰谓之不离?”即此书之义
。举不重,言无重不举。不
与箴,毕云:“疑当云‘不举箴’。”
诒让案:“箴”即“针”之假字。一切经音义引字诂云
“针,又针、箴二形,今作针”。说文金部云“针,所
以缝也”。非力之任也。言箴之
举与不举,于力无与,即下文“举之则轻,废之则重,
非有力也”之义。为握者之●倍,非智之任也。俞
云:“字书无‘●’字,疑‘●’字之误。玉篇角部‘
●,女卓切,握也’。”案:俞说
非是。“●”当为“觭”,形近而误,其读当为奇。周
礼大卜杜子春注云“觭,读为奇偶之奇”,说文角部云
“觭,角一俛一仰也”,庄子天下篇云“觭偶不仵”,
经上云“倍为二也”,觭倍者,觭为一,倍为二,与觭
偶义同。或云“倍”即“偶”之讹,亦通。此言握物,
而使人射其奇偶之数,虽或亿中,不足以为智,故云“
非智之任也”。若耳目异。谓视
听殊用,各有所不能。依张说,此释经下“不能而不害
,说在害”。木与夜孰长,张云
:“木长非夜长。”智与粟孰多,张
云:“智多非粟多。”爵、谓贵
爵。亲、贵其所亲者。行、
德行之贵。贾,贾
直之贵。四者孰贵?吴钞本脱此
字,非。张云:“各贵其贵也。”麋与霍孰高?“
霍”,吴钞本作“藿”,此字篇中四见,此与麋同举,
下文又与狗同举,则必为兽名。以字形校之,疑当作“
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俗书“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霍”二字,上半形相近。旗帜篇“
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旗”讹作“雩旗”, 可以互证
。史记楚世家:“西周武公曰:若使泽中之麋,蒙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之
皮,人之攻之,必万于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矣”。张云:“‘霍’疑当为
‘□’,麋,兽之高者;□,鸟之高者。”案:张说亦
通。麋与霍孰霍?此句疑涉上文
衍。●与瑟孰瑟?张云:“●盖
虫名,瑟、虱同。言麋不可以为□,●不可以为瑟,各
异类。”案:张说未塙。●即蚓之异文。第一“瑟”字
疑当作“蚕”,并详经说上篇。第二“瑟”字疑当为“
长”,涉上讹文而又讹。或谓此当作“蛇与龟孰长”?
庄子天下篇云“龟长于蛇”,于义得通。但经说上云“
免瑟”,又云“免●”,以文义校之,“免”当为“它
”,则“●”不得又为“蛇”字。或说不可通于彼也。
此皆言轻重、多少、长短、贵贱之迥异者,不足相比。
依张说,此释经下“异类不□,说在量”。□、仳同。
偏,句俱一无变。偏
者一之分,分之则偏,合之则一,所谓俱一也。然分合
虽不同,而一全体,二半体,无增减,故云无变,即经
云无加少也。张云:“俱一,各有其一也。无变,故也
。”案:张未憭俱一之义,说详后。依张说,此释经下
“偏去莫加少,说在故”。假,吴
钞本此字不重。假必非也而后假。说
文人部云:“假非真也”。小取篇云:“假者,今不然
也。”狗假霍也,犹氏霍也。“
霍”亦并当为“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张云疑亦“□”字,非是。此言
狗假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名,犹以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为氏也。古名禽兽草木,亦通谓之氏
。大戴礼记劝学篇云“兰氏之根,怀氏之苞”是也。依
张说,此释经下“假必悖,说在不然”。物或伤之
,句然也。即经
云“物之所以然”也。见之,句
智也。即经云“所以知之”也。
张云“智读为知。”告之,句使
智也。即经云“所以使人知之”也。“
告”,旧本讹“吉”。王引之云:“‘
吉’当为‘告’。智与知同,欲使
知之,故告之也。下文曰‘告我则我智之’。”案:王
校是也,张校同,今据正。物或伤之,即经所谓病也。
见之则知其病,告之则使人知其病。依张说,此释经下
“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
,说在病”。疑逢,此述经,与
下为目。毕云:“旧作‘蓬’,下同,以意改。”为
务则士,此语难通。以意求之,疑务当
读为鍪。荀子哀公篇“务而拘领”,淮南子泛论训,“
务”作“鍪”,是其例。说文●部 云
“●,土鍪也”,金部云“鍪,鍑属也”。礼记内则,
孔疏引隐义云“堥,土釜也。”鍪、堥字通。“士”当
为“土”,形近而讹。史记殷本纪“相土”,周礼校人
注引世本作“相士”。言土壤至贱,而为鍪者或用土为
之。明物无贵贱,逢所便利也。为牛庐者夏寒,说
文●部云“庐,寄也。秋冬去,春夏居”。此牛庐盖以
养牛,若马之庌。周礼圉师“
夏庌马”,郑注云“庌,庑也。庑
所以庇马凉。”吴子治兵篇云“夏则凉庑”,盖牧马牛
者并有之。凡为庐者欲其暖,而庌则取其夏寒,此即经
逢字之义。逢也。举之则轻,废之则重,非有力也
。公羊宣八年传云“去其有声者,废其
无声者”,何注云“废置也”。此与前举箴之喻同。沛
从削,非巧也。张云:“‘沛’当作‘
●’,木之见削而下者。”案:张校是也。说文木部云
“●,削木札朴也”,隶变作“柿”。言木柿从所削,
不足为巧也。若石羽,此未详其
说。庄子天下篇云“若羽之旋,若磨石之隧”,此或与
彼同,盖亦循从自然之义。循也。“
循”,旧本讹“楯”,今依经下改。说文彳部云“循,
行顺”,此亦当诂为顺,与柿从削之从义同。斗者
之敝也以饮酒,若以日中,日中谓市也
。易系辞云“日中为市”,市以日中时为最盛,即周礼
司市所谓“大市日吴而市”,故因谓市为日中,犹嫁娶
之礼用昏,因谓之昏也。古市朝,或谓之日中之朝。晏
子春秋外篇云“刑死之罪,日中之朝,君过之则赦”,
即司市之国君过市,则刑人赦,是其证也。凡饮酒及市
,皆易启争斗,故下云不可知也。是不可智也。智
、知通,下同。愚也。依经当作
“遇也”,“愚”,“遇”声之误。智与?句
以已为然也与?句愚也。依
经当作“过也”,盖“过”涉上文而讹为“遇”,又讹
为“愚”。下文云“过而以已为然”,可证。过,谓已
过之事。言或固知之,抑或本不知,而以已然之事推之
。此释经下“疑,说在逢,循遇过”。张以“举之则轻
”以下至此,为释经“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
非是。俱,句俱一,经
上云“同,异而俱于之一也”。又经说上云“俱处于室
, 合同也”。言合者则为一。若
牛马四足。牛马者,散名而兼言之也。
四足者,大名而通言之也。兼与通言皆为一。上文云“
谓四足兽,与牛马异”,即其义。张云“牛马四足,足
各一也”,非是。惟是,句当
牛马。“惟”,经同,亦当作“唯”。
谢希深公孙龙子注云“唯,应辞也”。案:唯是,言应
者则为是,或牛或马,名实相符,则此呼而彼应,是名
当其物也。经说上云“当牛非马”,又云“当马非马”
。公孙龙子名实篇亦有唯当之论,与此义同,详后。数
牛,数马,句则牛马二;句
数牛马,句则牛马一。俞
云:“数牛,数马,则牛马二,谓分牛、马而数之也。
数牛马,则牛马一,谓合牛马而数之也。毕读‘惟是当
牛马数’为句,失之。”若数指,句
指五而五一。张云:“指有五,
五而俱为指,五还为一。”案:张说非是。此言合数之
为五指,分数之则为一。指者五也。亦俱一与牛马二一
之义。依张说此释经下“物一体也,说在俱一惟是”。
长宇,此述经文,毕读“长”属
上句,非。徙而有处,宇。庄子
庚桑楚篇云“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
,宙也”。文子自然篇“老子曰:往古来今谓之宙,四
方上下谓之宇”。淮南子齐俗训、庄子齐物论释文引尸
子,又庚桑楚释文引三苍,说并同。宇者,弥亘诸方,
其位不定,各视身所处而为名。若处中者,本以南为南
,假令徙而处北,则复以中为南,更益向北,则乡所为
北者亦转而成南矣。四方随所徙而易,并放此。然方位
虽屡徙不同,而必实有其处,故云徙而有处。庄子云无
乎处者,则据其转徙无常者言之,与此文义不相□也。
宇,南北在旦有在莫,宇徙久。“
旦”,旧本讹“且”。王引之云:“经说上云‘宇,东
西南北’,此不当言南北而不及东西,盖有脱文。‘且
’当为‘旦’,有读为又。此言宇徙则自南而北,自东
而西,历时必久,屡更旦莫,故云‘宇徙久’,又云‘
在旦又在莫’。经说上云‘久,古今旦莫’,是也。”
毕云:“已上释经下‘宇或徙,说在长宇久’。”案:
王说是也。但此云宇南北,乃约举之词,王疑其不当不
及东西,非也。后文说或云“然而谓此南北”,与此文
例正同。无坚得白,必相盈也。此
即坚白石之论。谓视之但 见石之
白,不见石之坚,而坚之性自含于白之中,故云必相盈
也。又疑“必”当为“不”,即说上“坚白异处不相盈
”之义,亦通。此义皆见公孙龙子坚白论篇,并详上篇
。此释经下“不坚白,说在。无久与宇。坚白,说在因
”。经及说似皆未全。在,尧善治,“
在”,疑当作“任”,下同。任犹举也。张云“在,察
也”,亦通。自今在诸古也。自古在之今,则尧不
能治也。言尧不能治今世之天下。下文
云“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亦即
此义。此释经下“在诸其所然未者然,说在于是推之”
。“在”,疑亦“
任”之误。“未者然”三字,疑当
作“诸未然”,文亦有脱误。景,俞
读句。光至景亡,俞读句。若
在,俞读句。尽古息。俞
云:“句首‘景’字,举经文而说之。光至景亡者,谓
所以有景由无光也。下文曰‘足敝下光,故成景于上;
首敝上光,故成景于下’,是也。光之所至,则景亡矣
。若在尽古息,又与上句反复相明。言景若在,则光尽
古息也。尽古,犹终古也。考工记‘则于马终古登□也
’,庄子大宗师篇‘终古不忒’,是‘终古’为古人恒
言。释名释丧制曰‘终,尽也’,故终古亦曰尽古也。
毕读皆误。”案:若在尽古息,息当训为止,即经“不
徙”之义,亦即庄子天下篇所谓“飞鸟之景未尝动也”
,司马彪亦据此释之。大意盖谓有光则景亡,有景则光
蔽,若其景在,则后景即前景,尽古常息止于是,形虽
动而景若止而无改也。毕读“景光至”句,“景亡若在
”句,张云“光之所至谓之景”,并误。俞说得之,而
以“息”为“亡”,则与经不合。殷家□云:“光至,
谓光复过物径也。至,极也,影止渐不见也。”案:殷
训至为极,亦非是。此释经下“景不徙,说在改为”。
景,句二光夹一光,一光者
景也。谓若日在东而西县鉴,鉴受日光
,反射人而成景,是日光与鉴光为二,而人景在日与鉴
之间,是即二光共夹之也。张云:“二光日与人也,夹
之光是为景。”案:张说似失其义。景光之人煦若
射。之犹与也。言景光与人参相射。说
文火部云“煦,蒸也。一曰赤貌”。又日部云“昫,日
出温也”。杨谓煦、昫通,近是。盖谓如日出时之光四
射也。张云:“景者,光所为之人也,煦然 而
至若射。”案:张说未塙。此释经下“住景二,说在重
”。“住”,疑当作“位”,读为立。下者之人也
高,张云:“高犹上也,景在下者,其
人在上。”高者之人也下。张云
:“景在上者,其人在下。”足敝下光,张
云:“敝读曰蔽。”故成景于上;首敝上光,故成
景于下。陈澧云:“
此解洼镜照人,影倒之故也。”刘
岳云云:“即西法所谓射光角与回光角相等,由交点射
景入壁,故令景倒也。”诒让案:此即塔影倒垂之义。
详经下。此释经下“二,临鉴而立,景到,多而若少,
说在寡区”。“寡”,疑“空”之误,即谓洼镜中为圆
空也。但说无多少寡区之义。又经此条在前“宇或徙,
说在长宇久”条后,与说叙次不合。窃疑此当并属下条
,以下经亦有景到之文也。而二临鉴景到一经,说或已
不存。此篇文本多脱讹,疑未能定也。在远近有端
与于光,此疑即格术之义。端即沈括橹
臬之隃。与于光,谓碍光线之射,亦详经下。故景
●内也。毕云“‘●’,旧作‘库’,
卢以意改”。案:卢校是也。谓景障于内,即光学家所
谓约行线交聚处不见物是也。殷氏谓景库谓聚光点,非
是。此释经下“景到,在午有端与景长,说在端”。景
,句日之光反烛人,句
则景在日与人之间。张云:“所
谓二光夹一光。”刘云:“此释回光之理,如人依鉴立
,日射鉴上,若人与日之间有壁,其距鉴与日距鉴交角
等,则人必成景于上。若其闲无壁,则回光线成景极长
,而射于无量远空界中。凡海与沙漠,恒见楼台人物之
象,即此理。然虽无量远空界中,仍为景在人与日之闲
也。”诒让案:日照于东则人景在西,今以西鉴之光反
烛人成景,则景又在东矣,故云在日与人之闲。此释经
下“景迎日,说在抟”。“抟”疑“转”之误。景
,句木柂,“柂
”,“迤”之假字,详经下,道藏本作“杝”。毕云:
“犹言木斜。”殷云:“木,即谓立柱也。”景短
大。斜近地故景短,阴景浓,光不内侵
,故大。殷云:“木,即谓立柱也。短,淡也。大,光
复多也。淡者虽长,而视之如短,不清故也。”案:殷
说与文义相迕,不可 从。木
正,句景长小。正
远地,故景长。光复映射,景界不清,故小。殷云“正
则长,近根则清也。小,光复小也”,亦非是。大
小于木,疑当作“光小于木”。则
景大于木,郑复光云:“光与物大小相
等,其景虽远,相等而无尽。物大光小,则景渐远渐大
而无量。”非独小也。“独”,
疑当作“犹”。言景不与木同。张云“承上言大小,非
与景为大小,乃于木为大小。言景有时大于木,非独小
于木也”,亦通。毕云:“已上以表言。”远近临
正鉴,疑当作“临鉴立前”。经云“临
鉴而立”。景寡,疑当作“
景多寡”,属下读。张云:“正临
鉴者景则寡,远近皆然。寡亦小义。”案:张说未塙。
貌能、白黑,“貌”,吴钞本作
“貌”。张云:“能,态字。”案:张说是也。备城门
篇“态”作“●”,此又“●”之省。刘云:“此论因
光见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之理也。”远近、柂正,句
异于光鉴。此冢上多寡以下,言
光之所照与鉴之受光,各因物而异。张云:“
此言非独长短、大小,即貌态、白
黑,亦远近、柂正,则光鉴各异。”案:张说未允。此
释经下“景之小大,说在地●远近”。“地”即“柂”
之误。景当俱就,疑当作“景就
当俱”,与下“去当俱”文正相对。就谓渐近,线景不
一而同为约行也。去尔当俱。去
谓渐远,线景不一而同为侈行也。毕云:“‘尔’疑‘
亦’字。”俱用北。疑当作“由
比”,言俱之义犹比也。鉴者之臭,张
云:“臭字未详,义当作道字解。”殷云:“臭之为言
蓄也。”案:张、殷说并不塙。“臭”疑并当作“具”
,具与俱通,大取篇亦云具同。于鉴无所不鉴。景
之臭无数,而必过正。此言鉴者不一,
则景亦无数。必过正,似谓光线必穿交点而过。殷云:
“正则当限之内,体正而明也。过正则影倒,而线侈行
矣。”案:殷说亦通。刘云“言光线必正行也”,恐非
。故同处,张云:“同一处。”
其体俱,经说上云“俱处于室,
合同也”。张云:“物体又同。”然鉴分。谓
中内外景远近大小正易不同。张云:“然而鉴有分。”
鉴中之内。句鉴者近中,句
则所鉴大,“大”上, 吴
钞本有“者”字。景亦大。句远
中,句则所鉴小,句
景亦小。陈云:“此谓突镜也。
”案:陈说近是。凡突镜,边容下而中高处,其面微平
,故有内外界。中之内,谓平面之内也。刘云“近中,
远中,指人距镜中心言,据此,仍当为凹面镜也”,亦
通。殷云“中谓交于中线”,恐非是。而必正。张
云:“大小皆正不斜。”起于中缘正而长其直也。
谓中之内其景必起于中心,缘其正而外
射为长直线也。张云:“所以正者,由其景起于中,景
缘鉴之正而长与人相直故也。”案:张训直为参直之义
,恐非。杨云:“长,进也。直者,准直,谓光线也。
谓远物象起于前限,缘正影透镜而进,其光线交合于后
限,所谓敛行者是也。”案:杨训长为进,尤误。所说
光理亦未必与此合,姑存以备考。中之外,谓
突镜平面之外近边低仄处。鉴者近中,张
云:“虽中之外,亦以中为节。”则所鉴大,句
景亦大;句远中,句
则所鉴小,句景亦小。景
亦近大远小,与中之内同。而必易,镜
侧邪面既不平,则光线邪射其景亦易。易即邪也。张云
:“大小皆斜不正。”杨云:“易,变也,正之反也。
”案:杨说非是。合于中而长其直也。旧
本“合于”下无“中”字。王引之云:“‘于’下盖脱
‘中’字。上文云‘必正,起于中缘正而长其直也’。
此亦当云‘易合于中’。”案:王校是也,今据补。杨
校增“中”“缘”“易”三字,亦近是。此谓突镜当中
之外,其景虽邪而仍与中相应,缘其邪而旁射为长直线
也。张云:“而长所长也。中之外得景必斜,然合于正
之长者也,亦以直对故也。”案:张说未塙。殷云:“
凡以一凸窥物收光,限内之影为正象,限外之影为变象
。即此。至以又一凸窥前凸象,两限相入者,两凸限内
之影同。两限相切与相离者,两凸限内之影异。其理亦
犹是也。”杨云:“谓敛行线合于后限,缘变影直进而
散其光线,浅至于无穷,所谓侈行者是也”。案:殷、
杨说略同,所释光理于此亦未必合,姑存以备考。此释
经下“鉴位,景一小而易,一大而●,说在中之外内”
。经此后有“鉴团景一”一条,无说。又此二条并在前
“不坚白,说在无。久与宇,说在因”之前,与说叙次
亦不合,并传写之误。鉴,鉴者近,则所鉴大,景
亦大;刘云:“近远指人距鉴面言。”
□远,“□”,旧本作“亦”。
张云:“衍。”王引之云:“‘亦远’当作‘□远’。
‘□’,古‘其’字,与‘亦’相似,又因上下文‘亦
’字而误。”案:王校是也,今据正。此对上文鉴者近
言之。所鉴小,景亦小,而必正。即
发光点与受光处,距远景小,距近景大之义。详经下。
景过正。以上与上文略同,张以
下“故”字属此读,亦通。此释经下“天而必正,说在
得”。“天”即“大”之误。毕云:“已上以镜言。”
故招负衡木,张云:“招,直木
也。亲士篇曰‘招木近伐’。”案:张说未塙。“招”
当为“桥”,声近字通。亲士篇“招木”亦当为“乔木
”。曲礼云“奉席如桥衡”,郑注云“桥,井上●槔,
衡上低昂”。孔疏云“衡,横也”。说苑文质篇云“为
机,重其前轻其后,命曰桥”。庄子天地篇云“凿木为
机,后重前轻,其名为槔”,释文云“槔本又作桥”。
吴越春秋句践阴谋外传作“颉桥”。淮南子主术训云“
今夫桥直植立而不动,俛仰取制焉”。彼以桥为直,明
与衡横别。高注云“桥,桔皋上衡也,植柱权衡者”。
高并桥与衡为一,非。加重焉,毕
云:“‘加’,旧作‘如’,以意改。”而不挠,
言平而不偏挠。极胜重也。毕
云:“
极,谓权也。”张云:“胜重之至
。”案:古书无训极为权者,毕说不足据。张训极为至
,亦非。极当即上文之衡木。说文木部云“极,栋也”
。屋栋为横木,引申之,凡横木通谓之极。汉书枚乘传
云“单极之□断干”。颜注引孟康云“西方人名屋梁为
极,单,一也。一梁谓井鹿卢也。言鹿卢为绠索,久锲
断井干也。”枚云单极,与此极正同谓桔皋上之一衡木
也。汲绠系于其上,故久锲而断井干。孟说以为井鹿卢
,未塙。而以屋梁况极,则不误。极胜重者,言加重于
一偏,而不挠者,因衡木前重能胜之也。右校交绳
,张云:“徐锴说文系传曰‘校,连木
也’。交绳连木。右,未详。或有校为急疾。考工记云
‘释之则不校’,谓以右手校绳而急之。”案:张说未
塙。“校”疑“权”之讹,艸书相近。交绳,疑谓系权
之绳与他绳相交絓。无加焉而挠,极不胜重也。衡
加重于其一旁,句必捶。毕
云:“此锤字假音。陆德明考工记音义云‘直伪反。
刘直危反’。”张云:“衡,称也;捶
,偏下也。”权重相若也相衡,则本短标长。毕
云:“标犹杪末也。”杨云“管子‘大本而小标’。广
雅释诂‘标,末也’。”两加焉,重相若,句
则标必下,此即下文“长重者下
”之义。张云:“使两头各加重,虽相若,而标必下。
”标得权也。张云:“以其长故
得权也。”诒让案:谓标长故偏得其权之重。此释经下
“贞而不挠,说在胜”。“贞”即“负”之误。挈
有力也,说文手部云“挈,县持也”,
提挈也。张云:“挈,自上挈之。”引无力也,张
云:“引,自下引之。”不正,毕
云:“旧作‘心’,以意改。”所挈之止于施也。
疑当作“正于柂也”。于,犹如也。如
,犹与也。见王引之经传释词。施与迤、柂,并同谓邪
也。详经下。正于柂,犹言正与邪也。绳制挈之也
,若以锥刺之。疑拟绳直之形。挈
,谓上挈之,此与下云收,并述经而释
之。长重者下,句短轻者上
,张云:“挈,衡上之绳,所以挈衡者
,过长,则重者将下;过短,则轻者将上。此上下谓衡
低昂。”上者愈得,句下下
者愈亡。张云:“次‘下’衍。上,衡
也,上得,物重也。下,权也。下亡,权失重也。挈长
短之弊。”案:张说是也。谓上昂之力愈增,则下低之
力愈失。绳直权重相若,句则
正矣。毕云:“‘正’,旧作‘心’,
以意改。”张云:“当其权不长不短。”收,张
云:“收,权之绳也。”诒让案:广雅释诂云“收,取
也”。谓下引之。上者愈丧,下者愈得,张
云:“物轻则衡失其重,是为上丧。权之势将得其重,
是为下得。”上者权重尽,则遂挈。张
云:“上者权重尽,谓全无物。遂挈者,权将内遂,着
挈乃止。”案:张说未塙。此谓下收之有力。遂队通,
见法仪篇。盖谓权重尽,则标仰,队其所挈。毕云:“
已上以权衡言。”邹伯奇云:“此一段升重法也。”依
张、杨说,此释经下“契与枝板,说在薄”。案:当作
“挈与收,说在权”。两轮高,当
云“为高”。两轮为輲,四轮高
卑不同,故车成梯形也。毕云:“杂记云‘载以輲车’
,郑注云‘輲读为辁,或作辁’。说文 云
‘辁,蕃车下庳轮也’。又郑注既夕记云‘许叔重说有
辐曰轮,无辐曰辁’。”张云:“轮高而辁卑。”车
梯也。古乘载车皆两轮而平,此四轮而
前高后低,是为车梯。依下文,盖假为斜面升重之用。
据史记集解引服虔说,以轩车为云梯,则人升高或亦用
之矣。重其前,县重于前,盖以
助升重之力,其一端系于所升之物,所以挈之也。弦
其前。毕云:“弦,直也。”案:毕说
难通。“弦”,疑当作“引”,隶书“弦”“引”形近
。隶释汉陈球碑,“引”作“●”。广韵十六轸云“引
,●同”,并其证。既县重,更于车前别以绳引之,欲
使所升之重物自斜面渐进而上也。或云当作“
引其后”,文义较逊。载弦其
前,此申言之,或涉上下文而衍。载
弦其●,“弦”亦当作“引”,下云“
绳之引●”可证。毕云:“玉篇云‘●,古胡切’。广
雅云‘●,车也。曹宪音枯,又音姑’。案‘
●’‘毂’音相近,疑‘毂’字异
文。”案:毕说未塙。“●”以字形校之,颇与“轴”
相近,而以声类求之,则疑当为“前胡”之假字。周礼
大行人侯伯“立当前侯”,注“郑司农云:前侯,驷马
车辕前胡,下垂拄地者”,是也。胡在车前,与此上文
正合,义为长也。此与下句亦申言重其前、引其前之义
。而县重于其前。句是梯,
毕云:“旧作‘□’,据上文改,下同
。”挈且挈则行。疑当作“挈且
引则行”。行谓重物上升无所阻滞,与车行异也。凡
重,句上弗挈,说
文所谓县持。下弗收,旁弗劫,“
劫”,疑“抾”之借字。广雅释言云“抾,挹也”,与
引义略同。则下直。张云:“其
着于下也必直。”诒让案:直与正义同,言其重心必就
下而正。扡,句或害之也。
张云:“扡与柂同,不直也。或害之,
乃不直。”案:张说是也。扡即前木柂之柂,言重物不
挈之、收之、劫之,则下必正;其不正者,必或挈、或
收、或劫,害之也。□言扡则重
势偏下,而流不得止也。毕云:“公羊传桓十年有云‘
□血’,陆德明音义云‘古流字’。”梯者不得□,
毕云:“旧作‘●’,据上改。”案:
吴钞本正作“□”,不误。张云“当作‘下’”,非。
直也。言 梯
虽邪而重物不下流者,以其挈引之,而无异直升也。今
也废尺于平地,张云:“废,置也。置
一尺之物于平地。”诒让案:“尺”疑当为“石”,下
云●石絫石,是其证。重不下,“
下”即流也,或当为“□”之讹。无●也。毕
云:“玉篇云‘●,蒲唐切,踉●欲行貌’。正字通以
为腿字之俗。”张云:“‘●’当作‘旁’,虽重不下
柂,以平地无旁空缺处也。此解经‘废材’。”案:“
●”字之义与此文无会,正字通尤俗册不足据也。张读
为“旁”亦难通。此疑当为“踦”之形误。战国策云:
“必有踦重者矣”。言废石于平地,则虽重而必不流者
,以其无偏踦也,故云“无踦”。又案废尺与废材义同
,而非释经“废材”之义,张说亦误。若夫绳之引
●也,是犹自舟中引横也。张云:“以
绳引车,必从旁引,犹舟中横引岸上之物,两旁有空缺
处,必下矣。”案:张说非是。说文木部云“横,阑木
也”。此盖以为舟前横木之名。广雅释水云“轮谓之桄
”。集韵十一唐云“桄,舟前木也”。一切经音义云“
桄,古文横同”。是二字音近字通。言车梯之引其●与
舟中引其横,皆藉引之力也。倚、倍、拒、坚,“
坚”当作“掔”。说文手部云“掔,固也”。又与“牵
”通,见迎敌祠篇。言相依倚,相倍负,相榰拒,相掔
引。●倚焉则不正。毕云:“唐
、宋字书无‘●’字,正字通云‘俗字。旧注音嗔,走
貌”。诒让案:此字未详,疑当为“邪”。隶释汉戚伯
着碑,“邪”作“□”。变“牙”为“●”,变“邑”
为“□”,与“出”相似,因而致误。谁●石絫石
耳。此义难通。毕读“谁●”句,云“
‘●’,‘并’字异文,已上以车制言”,张读同。邹
,云:“此一段转重法也。”案集韵十五青及类篇立部
并以“●”为“竮”之或体,与此文义无会。毕说近是
而句读则非。谁与唯通,言唯石与石相合并重絫,则邪
倚而不正,以其无挈引之故也。若车梯前有挈引之力,
则虽邪倚,而引物升转,不患其不正而流也。此释经下
“倚者不可正,说在剃”。“剃”即“梯”之讹。车梯
用以升重,非正车制也,毕说非。夹●者毕
云:“‘●’,‘●’字省文。”诒让案:说文宀部“
●,籀文省人作●”。此又省又作“●”。集韵四十七
●云“●,古作●”。法也。张
云:“当谓匠人作室絫石之法。”案:张说未塙。“法
”疑当为“柱”。说文木部云“柱,楹也”。通言之柱
楹同;析言之,堂上两柱谓之楹,房室及墙序闲依壁而
立者谓之柱。夹寝,即谓夹寝室也。方石去地尺,
疑谓柱下质础。张云:“石高尺也。”
关石于其下,方石之下,别以石
为关。张云:“又一石也。”县丝于其上,张
云:“丝,绳也。”使适至方石,句
不下,句柱也。尔
雅释言云“榰,柱也”。谓石柱丝,丝故不下。胶
丝去石,张云:“胶,着也。去石,县
石而使去下方石也。”挈也。谓
上提挈其丝。张云:“丝所以能县石,是有挈之者。”
丝绝,句引也。张
云:“从下引之即绝。”诒让案:此释经下“推之必往
,说在废材”。“推往”即“柱住”之误。未变而
名易,句收也。“
收”,依经下当为“□”。□、反字同。言dao与籴轻重
贵贱相反。张以此二句属上节,误。买,毕
读买dao句,误。dao籴相为贾。说
文人部云“籴,市谷也”。毕云:“dao谓泉dao。”dao
轻则籴不贵,句dao重则籴不易。
张云:“易,轻也。dao轻则贱其籴以称
轻;dao重则贵其籴以称重,所谓反贾。”王dao无变
,张云:“王者所铸,故曰王dao。”籴
有变,句岁变籴则岁变dao。张
云:“以籴权dao,则dao亦变。”案:张说是也。此言籴
之贵贱,每岁不同,则dao之重轻亦随而变。依张、杨说
,此释经下“买无贵,说在□其贾”。若鬻子。张
读属上节,误。贾尽也者,尽去其以不雠也。“
其”下,据下文亦当有“所”字,言其所以不雠者,为
予贾未尽其数也,若尽其数,则其所以不雠者尽去矣。
其所以不雠去,句则雠。句
●贾也宜不宜,谓雠者之正贾有
宜不宜。●欲不欲。谓所雠者有
欲不欲,以意为正。张云“买者卖者相宜,谓雠也。买
者欲贱,卖者欲贵,是贾也”,亦通。若败邦鬻室
,国语越语云:“身斩妻子鬻。”嫁
子无子。疑申论无不雠之义。依张说,
此释经下“贾宜则雠,说在尽”。在军不必其死生
,闻战亦不必其生。当作“其死生”,
或当作“在军不必其生,闻战亦不 必
其死”。在军,谓方出师而兵未接。闻战,则闻其已接
战也。前也不惧,张云:“前,
在军”。今也惧。张云:“今,
闻战。”案:依张、杨说,此释经下“无说而惧,说在
弗心”。“心”即“必”之误。或,或
即邦域正字,故下云“谓此南北”。前经下云“宇或徙
”,说云“宇南北”,与此义正同。彼宇或亦即宇域也
,详前。知是之非此也,谓南或
非南,北亦非北。有知是之不在此也,张
云“有读曰又”。案:张说是也。谓南北在彼在此,名
实无定,即“宇或徙”之义。公孙龙子名实篇云“夫名
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
。与此经名实义亦同。然而谓此南北,即
“宇南北”之义。过而以已为然。此
谓以身所在之域为中,傥过此而北则前日所在之域转谓
之南,自此以前,每进益北则所过成南。若由中过南,
则南转成北,所过亦然故云过而以已为然。庄子天下篇
“惠施曰:我知天下之zhoongyaang,燕之北越之南是也”,释
文引司马彪云“天下无方故所在为中”,即此义也。始
也谓此南方,故今也谓此南方。言始与
今所谓南方者,过而屡变,即过而以已为然之义也。依
张说,此释经下“或,过名也,说在实”。智论之
,张云:“智读曰知,知而后有论。”
非智无以也。疑有脱误。依张说
,此释经下“知之,否之,足用也谆,说在无以也”。
经文亦有讹脱。谓,句所谓
,旧本“所”讹“非”,今据道藏本、
吴钞本正。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
谓之犬也。张云:“狗犬之谓同。”异
则或谓之牛,牛或谓之马也。下“牛”
字疑当为“□”,与上句文例同。张云:“牛马之谓异
。”杨云:“吕氏春秋审分篇‘以牛为马,以马为牛,
名不正也’。”俱无胜,句是
不辩也。谓是非两同,无以相胜,则不
成辩。庄子齐物论云“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
,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
,即其义。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
也。毕本“
当”下有“也”字,今据道藏本、
吴钞本删。张云:“既云当, 是
胜也。”诒让案:言是非互见,得其当则胜也。依张说
,此释经下“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无让
者酒,谓凡宾主献酬之酒,于礼无让。
未让,句始也,不可让也。
依张、杨说,此释经“无不让也,不可
,说在始”。案:“未让始也”,疑当作“不让殆也”
。殆、始形近而误,经同。凡相近而不让谓之殆,后文
“若殆于城门与于臧也”九字,文无所属,疑本在此下
而误错于彼,说详后。于石一也,坚白二也,张
云:“坚与白,二。”而在石。谓
坚白含于石体之中,即经所谓存也。故有智焉,有
不智焉,可。顾云:“智即知字。”诒
让案:“故”下疑脱“谓”字,以下智并与知通。此谓
石一,而知坚者不知白,知白者不知坚。文亦见公孙龙
子坚白篇,说详前。依张、杨说,此释经下“于一有知
焉,有不知焉,说在存”。有指谓
有所指也。公孙龙子指物论篇有“非有非指”之说,与
此似异。子智是,句有智是
吾所先举,句重。张
云:“有读曰又。”案:张说是也。以下文校之,疑当
作“子智是,有智吾所无举,是重”,“无”“先”形
近而讹。“子知是”是其一,又并“知吾所无举”,是
其重也。吾所无举即下文所云吾所不举。是重与下文是
一,文亦正相俪。重谓二名一实,下文所谓“智智狗重
智犬”是也。子智是若知狗。智吾所无举,若因狗知犬
。重,则若狗犬同类也。则子智是,而不智吾所先
举也。“
先”,亦“无”之讹。是一。
对上重及下二三言之,谓唯知其一,若
知狗而不知犬。谓有智焉有不智焉可。谓
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是一,犹上经云“于一,有知焉,
有不知焉”也。若智之,则当指之智告我,则我智
之。张云:“若果知之,则当指子之所
知告我,则我知子之所知矣。”兼指之,以二也。
谓并吾所无举者而指之,若指狗则兼指
犬,指一而所指二也。衡指之,参直之也。参
,三同。经云“二絫”,“絫”亦“参”之误。二参即
二三也,言从衡指之,则参相直,以一兼二,参直为三
也。张云:“直,当也。”若曰必独指吾所举,毋
举吾所不举,“毋举吾”下,吴钞本有
“之”字。吾所举者一也,所不举者二与三也。则
者固不能独指。张云:“‘则’下有脱
字,或是‘二’字,或是‘三’字。”案:张说未知是
否?今以文义推之,“
则”下疑当脱“指”字。言于此有
二物,或同类,或同处,今特指此物,势必兼直彼物,
故不能独指,即经所谓“不可逃”也。又庄子天下篇云
“指不至,至不绝”,疑亦即此节之义。盖若甲乙同处
,欲指甲而势不能不兼直乙,既兼直乙,则所指不得谓
专至甲,亦不能与乙绝也。故云不至不绝。释文引司马
彪说,殊误。所欲相不传,张云
:“所欲言不相传。”诒让案:“相”,疑亦“指”之
误。意所欲指者一物,今兼直二三,则不能明传其所欲
矣,与庄子“指不至”语意同。意若未校。张
云:“校悦也,不快人意。”且其所智是也,张
云:“有所知。”所不智是也,张
云:“有所不知。”则是智是之不智也,恶得为一
,是智者,所已知也;是之不智者,所
未知也,则不能并为一矣。谓而有智焉有不智焉。
疑亦当有“也”字。依张、杨说,此释
经下“有指于二,而不可逃,说在以二絫”。所,
春也,未详。张云:“下云‘臧也今死
,而春也得文’,则春为人,疑不能决。”其执固
不可指也。张云:“‘执’疑当为‘埶
’,与势同。”案:张校是也。埶即古势字。徐铉说文
新附云“势,经典通用埶”。礼运“在埶者去”,郑注
云“埶,埶位也”,释文云“埶本亦作势”。后鲁问篇
亦以埶为势,今本并误“执”,可证。逃臣不智其
处,不知其所匿之处。狗犬不智
其名也。若韩卢、宋鹊。遗者,
巧弗能两也。张云:“皆不可指。遗者
义宜为失亡者。巧弗能两,未详。”诒让案:“两”疑
当为“网”,或作“罔”。孟子公孙丑篇“以罔市利”
,赵注云“罔罗而取之”。“网”与“两”形近而误。
言人偶有遗物,虽使至巧罔罗索取之,不能必得也。依
张说,此释经“所知而弗能指,说在春也。逃臣,狗马
(二),贵者”。案:“贵”即“遗”之讹。智,
句智狗,吴钞本
“智”下衍“者”字。重,句智
犬,经说上云“二名一 实
,重同也”。义详前。则过。依
经当作“不智则过”,今本脱二字。张云:“既知狗又
知犬,而不知狗之即犬,则过。”不重则不过。不
重则名实迥异,宜其不知,故不过。依张说,此释经“
知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通,问者曰
:“通”,即经云“通意”,言问以通
其意恉也。“子知●乎?”毕云
:“‘●’当为‘●’,即‘□’省文。”诒让案:说
文马部云“□,驴父马母者也,从马●声,或从羸作□
”。此盖从●省声,而以“●”为“西”,则传写之讹
。应之曰:“●何谓也?”彼曰“●施”,句
则智之。“施”,疑当作“也”
,谓告以□之名物。张云:“盖即蠃螔。”缪。若
不问●何谓,径应以弗智,句则
过。不问□何谓,而径应以弗知,则不
知而复无求知之意,人将不复告,是终于不知矣,故谓
之过。且应必应,此义难通,疑
当作“且问必应”,涉下而误耳。问之时若应,句
长应有深浅。“长”,疑当作“
其”,形近而误。深,若应之曰□何谓;浅,若径应以
弗知,是也。此释经下“通意后对,说在不知其谁谓也
”。大常中在,“大”,道藏本
、吴钞本作“天”,以文义推之,疑当作“人”。毕云
:“据下文,‘常’当为‘堂’。”兵人,句
长所。“长”,吴钞本作“常”
,非。此疑当作“其人,其所”。今本两“其”字讹“
兵”“长”二字,遂不可通。室堂,句
所存也;此谓其所。其子,
“其”,疑当为“某”之讹,后旗帜篇
云“建旗其署曰某子旗”。存者也。此
谓其人。据在者而问室堂,张云
:“‘在’当为‘存。’”案:在、存义同,似不必改
。恶可存也?当作“恶所存也”
。上云“堂室,所存也”,下云“主存者以问所存”,
并其证。言问存者以在室或在堂也。主室堂而问存
者,孰存也?言问在室堂者为何人也。
是一主存者以问所存,句一
主所存以问存者。依杨说,此释经下“
所存与者,于存与孰存”。案经“者”上脱“存”字。
五合,谓五行相合。水土火
,疑当作“木生火”。张云:“五行自
相合者,水土火金待火而合,木待金而合。”案:张说
未知是 否。火离然。此
言火离木而然。易离彖传云“离,丽也”。庄子外物篇
云“木与木相靡则然”。张云“火出于石而然于木,离
其本”,未塙。火铄金,火多也。金靡□,靡
,●之假字。说文石部云“●,石硙也”,研●也,言
金能●研□,使消散。金多也。张
云:“所谓无常胜。”合之府水,道
藏本、吴钞本作“木”,非。毕云“府疑同腐。”张云
:“水无不合。”案:毕、张说并未塙,此疑当作“合
之成水”。言金得火则销铄而成水。庄子外物篇云“金
与火相守则流”,是也。木离木。张
云:“木必相离。”案:张说亦难通。疑当作“木离土
”,离亦与丽同义。易离彖云“百谷艸木丽乎土”。此
释经下“五行毋常胜,说在宜”。若识麋与鱼之数
,惟所利,无欲恶。无欲恶,犹言无爱
憎,麋鱼以共膳羞。惟所利,谓惟所共,无偏嗜,即经
所谓宜也。伤生损寿,说以少连,“
说”,吴钞本作“设”,此义难通。疑“连”当作“适
”,谓节啬以养性也。下云“适足不害”,亦其证。吕
氏春秋适音篇云“和心在于行适”,高注云“适,中适
也”。是谁爱也?尝多粟,或者欲不有能伤也。疑
当作“或者欲有不能伤也”。言多粟而或欲有之,然徒
欲不足为益损也。若酒之于人也。言
酒无益于人,损之为宜。且●人利人,“
●”,吴钞本作“恕”,下句仍作“●”。爱也则
唯●弗治也。“唯”,旧本作“惟”,
今据吴钞本改。徒知不足为益损。或云唯与虽通,“治
”疑当为“给”,言知爱利人,而力不可遍给,亦不足
为益损也。亦通。依张说,此释经下“无欲恶之为益损
也,说在宜”。损饱者去余,言
损去其多余者。适足不害,能害饱,能
与而通。“害饱”,疑当作“饱害”。言若食适足,不
害于人,而过饱乃为害。若伤麋之无脾也。脾
读为髀。少牢馈食礼云“腊用麋”,又云“髀不升”,
郑注云“近窍贱也”。古文“髀”皆作“脾”,此与古
文礼正同。言麋以共祭而髀不登于祭俎,故伤麋虽无髀
,无害于为腊,以共祭亦损而不害之意。且有损而
后益智者,“智”字 疑
衍。若●病之之于●也。毕云:
“‘●’即‘疟’省文。说文云‘●,热寒休作’。今
经典省几,此省●,一也。●即爪字。”诒让案:广雅
释诂云“●,病也。”此“●”或当为“●”之省文。
下“之”字当作“人”,言人患疟者,以病损为益也。
此释经下“损而不害,说在余”。智以目见,而目
以火见,而火不见。公孙龙子坚白论篇
云:“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
神见,神不见而见离”。彼文“以目”下盖脱“见目”
二字,义与此正同。庄子天下篇“辩者曰:目不见”,
亦即此义也。惟以五路智,久不当。未
详。此释经“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以目见,
下当脱“火”字。若以火见。火
,句谓火热也,非以火之热。言
火虽热而所见者光也,非以其热。庄子天下篇云“火不
热”,此即其义。淮南子诠言训,许注云:“公孙龙以
白马非马、冰不寒、□不热为论”,彼“□”疑亦“火
”之误。此释经下“必热,说在顿”。“必”即“火”
之误,下又脱“不”字。我有若视曰智。智
并与知通。张云:“有如视一物而曰知。”杂所智
与所不智而问之,则必曰:“是所智也,是所不智也。
”取去俱能之,张云:“取所知。去所
不知。”是两智之也。依张说,
此释经下“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取”。无,句
若无焉,句则有之而后无。
“后”,吴钞本作“后”。无焉,“焉
”疑当作“马”。马为物名,必先有马,乃可言无马也
。无天陷,句则无之而无。
张云:“天陷未详,或谓天所缺者。”
案:张说未塙。“天”疑当作“失”,戒人无失陷为虚
言,则先未有此事而豫相敕戒,亦可言无,所谓不必待
有也。依张说,此释经下“无不必待有,说在所谓”。
擢疑“擢”当为“搉”,详经下
。无谓也。未详。臧也今死
,而春也得文文死也可。此义不可通。
春也与臧也对举,疑“春”当为冢养之“养”,形近而
误。“得文”疑当作“得之”。大意似谓亡臧而得养,
略足相当。但文尚有讹脱,不能尽解。此释经下“擢虑
不疑,说在有无”。“擢”亦“搉”之误。且,句
犹是也。此引申比况之义。诗周
颂载芟“匪且有且,匪今斯今”,毛传云“且,此也”
,孔疏云“且亦今时”。此云“犹是也”,与此今义相
近。张云:“且,未然之辞,亦方然,故曰‘犹是也’
,是如此也。”案:张说亦通。且然,句
必然。旧本作“且且必然”,吴
钞本作“且必然”。王引之云:“‘且且必然’当作‘
且然必然’,以下三句文义例之,可知。”案:王校是
也,张校同,今据正。经说上云“自前曰且,自后曰已
,方然亦且”,此即方然之义。言且之为言,虽尚未然
,而事势凑会,必将至于是。且已,句
必已。句且用工而后已者,
必用工而后已。旧本“必用工”下脱“
而”字。王引之云:“‘后’上,亦当有‘而’字。”
案:王校是也,今据补。用工犹言从事也。此释经下“
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说在宜欧”。“宜欧”,疑
当作“害区”。均,句发均
县,句轻重而发绝,不均也。均
,句其绝也莫绝。旧
本“轻”下脱“重”字。孙星衍云:“列子汤问篇云‘
均,发均县,轻重而发绝,发不均也。均也,其绝也莫
绝’,张湛注云‘发甚微□而至不绝者,至均故也。今
所以绝者,犹轻重相倾,有不均处也。若其均也,宁有
绝理’,言不绝也。今‘轻’下脱‘重’字。‘均其绝
也’句,‘均’下无‘
也’字。”案:孙校是也。毕亦据
补“重”字,今从之。依张、杨说,此释经下“均之绝
不,说在所均”。尧霍,此二字
为下文发专,篇中“霍”字娄见,以义推之,似并当为
“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之讹,然于此文不合。毕云“据下文作‘臛’”
,张从之,未知是否?或以名视人,或以实视人。
张云:“尧者名,臛者实。”举
友富商也,是以名视人也。指是臛也,“
臛”或当同上作“霍”。是以实视人也。视
与示通。举友之富商以告人,是示以名也。指臛以示人
,是示以实也。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张
云:“名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言
尧之义施于当时不能及今,即经“异时”之义。此释经
上“尧之义也,生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
“生”疑当为“任”。若殆于城门与于臧也。此
九字上下文无所属,张并上尧霍为一条,云“城门,守
门者,臧仆也。城门举实,臧举名”。其说殊迂曲。审
校文义,疑当在上文“无让者酒,未让,始也,不可让
也”之下,皆释经下“无不让也,不可”之义。凡古人
行礼,宾主入门必让,若与人同入城门,而相殆,则无
为让。臧为贱人,不足与为礼,则不必让也。荀子荣辱
篇云“巨涂则让,小涂则殆”,杨注云“殆,近也。”
此殆异于让之义。又案殆与逮声义相近,毛诗小雅巷伯
,传云“柳下惠妪不逮门之女”,殆于城门即逮门,谓
近而相及不争先也。狗,句狗
犬也,谓之shaa犬,可,以经文校之,当
作“而shaa狗谓之shaa犬,不可”。庄子天下篇云“狗非犬
”,成玄英疏云“狗之与犬,一物两名,名字既空,故
狗非犬也。狗犬同实异名,名实合,则彼谓狗,此谓犬
也,名实离,则彼谓狗,异于犬也。墨子曰:狗,犬也
,然狗非犬也”。案:此经云:“shaa狗非shaa犬”,亦即
名实离之义。然成引经语,亦有删佚,非其元文。若
两●。未详。集韵十五灰云“●●,肿
大貌”,非此义。“●”疑当为“腢”。仪礼士丧礼,
郑注云“腢,肩头也。”说文骨部云“□,肩前也”。
杨云:“‘●’疑‘脾’字之误。”案:依杨说,则当
亦“髀”之假字,见前。此言同一体而有左右之异,以
喻狗犬同物而异名也。依张、杨说,此释经下“狗,犬
也。而shaa狗非shaa犬也,可,说在重”。使,句
令使也。此与经说上“使令谓谓
也”,文例同。张云:“训使义。”我使我,我不
使亦使我。此义难通。张云“殿,自为
之也,亦得为使,故言使不使皆使。”案:张改经“使
殷美”“殷”为“殿”,故其说如此,然义甚牵强,恐
不足据。审校文义,此“我”字或当经之“美”字,疑
并当为“义”。盖两文皆误,而一存其上半,一存其下
半也。此似当云“义使使,义不使亦使,义”。言义者
使令之,使乃其正也。以义使之为使,以义不使之亦为
使,不使谓禁止之也,末义字总释上语。殿戈亦使
,殿不美亦使,殿。杨云:“经作‘殷
’,说作‘殿’。”张云:“殿戈,殿军也。”案:张
说未塙。此“殿”字当经之“殷”字,两文似皆误,无
可推校。意必求之,疑“殿”并当为“假”,“戈”与
“美”并当为“义”。似云假义亦使,假不义亦使。假
,言假者假设 之,使非其正也。
以假设合义为使,假设不合义亦为使也。末假字亦总释
上语。此臆说,无可质证。而前云“不若敷与美”,“
敷美”似亦“假义”之讹。综校诸讹文,约略相类,聊
复箸之。依张、杨说,此释经下“使,殷、美,说在使
”。荆沈,句荆之贝也。则
沈浅非荆浅也。“沈”当为“沆”。说
文水部云“沆,大泽也”。徐锴系传引博物志云“停水
东方曰都,一名沆”。太平御览地部引述征记云“齐人
谓湖曰沆”。水经巨马河篇,督亢泽,注引风俗通云“
沆,漭也。言乎淫淫漭漭无崖际”,今本风俗通义山泽
篇“沆”作“沈”,又云“沈泽之无水,斥卤之类也”
,并形之误。汉书刑法志“山川沈斥”,荀悦汉纪“沈
”作“坑”。坑与沆字正同。盖沆为薮泽,此荆沆即荆
之沆泽。荆之“贝”,当作荆之“有”。言沆在荆,则
沆即为荆之所有也。然沆包于荆□域之中,则沆虽浅狭
,无害于荆之广大,故曰沆浅非荆浅。依张说,此释经
下“荆之大,其沈浅也,说在具”。案“具”亦“有”
之误。若易五之一,之犹与也,
下同。张以五字属上,非。以楹之抟也,见之,抟
,即备城门篇之柴抟积抟,盖聚束柴木之名。此言楹大
而抟小,若以五易一,多少之数不相当也。其于意
也不易,盖谓意度之,则知其不当易。
先智意相也。“先智”,以经下
校之疑当作“无智”。说文“无,古文奇字”。“无”
与“先”形近而误。无智即经云无知也。“相”下疑有
脱字。若楹轻于秋,秋当读为萩
。说文艸部云“萩,萧也”。左传“伐雍门之萩”,释
文“萩”作“秋”。彼“萩”为“楸”之假字,与此义
异,而或作“秋”,则可互证。此亦喻轻重之失当,与
楹之抟同意。其于意也洋然。未
详。此释经下“以槛为抟,于以为无知也,说在意”。
“槛”即“楹”之误。段、椎、锥俱事于履,可用
也。吴钞本“段”作“断”,“事”作
“视”,并误。说文殳部云“段,椎物也”,木部云“
椎,击也,齐谓之终葵”,金部云“锥,锐也”。诗大
雅笃公刘“取厉取碫”,毛传云“碫,段石也”。说苑
杂言云“干将镆●,以之补履,曾不如两钱之锥”。成
绘屦过椎,“绘”疑当为“缯”,“过
”当为“遇”,下同。说文糸部云“缯,帛也”。古为
屦,冬皮夏葛,盖亦或以缯 帛为
之。与成椎过绘屦同,句过
●也。“●”,字书无此字,道藏本作
“件”,吴钞本同。毕云:“‘●’当为‘舛’异文。
”张云:“依经当作‘仵’。”案:张校是也,仵与啎
同。“过”,经同,亦当作“遇”。史记天官书云:“
逢俉化言”。说文午部云“啎,逆也”,攵部云“夆,
啎也”。尔雅释诂云“遘逢,遇□也。”汉书叙传邓展
注,引作“寤,逢遇也”。遇、逢义同。啎、寤、遇、
逆,音并相转,仵、俉、寤声相近。遇仵犹言逢俉、夆
啎,亦犹言逆啎也。此谓缯为作履屦之材,段、椎、锥
为作履屦之器,材与器两者遇仵以成履屦,相须而为用
也。此释经下“意未可知,说在可用,过仵”。一
,句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
焉。张云:“五析之,则有一者五,是
一少于二也。建一以为十,则一有五者二,是多于五也
。建一为十,累一为二。”诒让案:“十二焉”,疑当
作“十,二五焉”,谓一十有二五也。依张、杨说,此
释经下“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案:“建”
疑“进”之误。非●半,●,櫡
之别体,此疑当作“●非半”,即约经云“非半弗●”
也,而反辞以明其义。进前取也。非
半而●之,则每●前进也。前,则中无为半,言
半者必前后之中,进前取,尽其端,则中无所谓半。犹
端也。端即前也。经上云“端,体之无
序而最前者也”。此言虽取中●之,终必前极其端。前
后取则端中也。前后端之中,即所谓半
。●必半,毋与非半,“毋”,
吴钞本作“无”。不可●也。尽
其端则无半,不复可●。庄子天下篇云“一尺之捶,日
取其半,万世不竭”,释文引司马彪云“若其可析,则
常有两;若其不可析,其一常在,故曰万世不竭”,即
此义也。依张、杨说,此释经下“非半,弗●则不动,
说在端”。可无也,已给,则当给不可无也。张
云:“给,具也。尝已具之,则当具之。”案:张说未
塙。此以经校之,疑当作“已然,则尝然不可无也”。
“然”与“给”艸书形近而误。凡事之言已然者,即尝
然。今虽无,而昔之为有,则审矣。故云“不可无”。
犹经云“不可去”也。依张、杨说,此释经下“可无也
,有之而不可去,说在尝然”。久有穷无穷。此
五字与上下文皆不属,张、杨并属上为一章,以经校之
,亦不 相应,疑当在后“民行脩
必以久也”之下,而误错在此。正九,毕
云:“一本作‘凡’。”案:顾校季本亦作“凡”,今
以文义校之,当是“丸”之形误,谓正圜之丸。下云抟
即圜丸之形也。无所处而不中县,抟也。“
抟”,道藏本、吴钞本作“搏”,非。考工记云“直者
中县”。正丸即立圜,随所转侧,而其中线必正直,故
云“无所处而不中县”,即经“不可□”之意。依张、
杨说,此释经下“正而不可担,说在抟。”案:“担”
即“□”之误。伛宇不可偏举,伛
、区,偏、遍,并声同字通。字也。“
字”当作“宇”。进行者先敷近,后敷远。敷
犹布也,详经下。行者行者,张
云“误重”。必先近而后远。依
张说,此释经下“宇进无近,说在敷”。远近脩也
,先后久也。“远”下,旧本有“脩”
字。俞云:“上‘脩’字衍文。远近脩也,先后久也,
相对为文。以地之相去言曰脩,以时之相去言曰久。”
案:俞说是也,今据删。“脩”,吴钞本并作“修”,
“脩”假字。民行脩必以久也。依
张说,此释经下“
行循以久,说在先后”。案“循”
即“脩”之误。一方尽类,俱有法而异,或木或石
,不害其方之相合也。尽类犹方也,旧
本“一方尽类”并作“一方貌尽”,“合”作“台”,
“尽类犹方也”作“尽貌犹方也”。吴钞本下“貌”字
作“貌”。张云:“‘台’当为‘召’。”王引之云:
“当作‘一方尽类,或木或石,不害其方之相合也。俱
有法而不异,尽类犹方也’。一方尽类者,一同也,言
同具方形则其方尽相类也。隶书‘类’‘貌’相似,故
‘类’误为‘貌’,又误倒于‘尽’字上耳。或木或石
,不害其方之相合也者,言物之方者,虽有方木、方石
之异,而不害其方之彼此相合也。作‘台’者,字之误
耳。俱有法而不异,尽类犹方也者,言其法同,则彼此
尽相类,亦犹方与方之尽相类也。传写者上下错乱,又
脱‘不’字耳。一方尽类云云,则经下所谓‘一法者之
相与也,尽若方之相合也’。”案:王校改“貌尽”并
为“尽类”,“台”为“合”,是也,今并据正。吕氏
春秋别类篇云“小方大方之类也”,即此“一方尽类”
之义。但“俱有法而异”句,似不必移。盖上言“一方
尽类”,明其方之同。下言“俱有法而异”,明同方之
中仍有 异也。“尽类犹方也”,
犹与由通,言其所以尽相类者,由于同方也。物俱
然。此释经下“一法者之相与也尽,若
方之相合也,说在方”。“尽”下亦当有“类”字。牛
狂与马惟异,张云:“‘牛狂’当作‘
狂牛’。”俞云:“‘狂’与‘
惟’皆‘性’字之误。”案:张校
非是,俞校以“狂”为“性”是也。吕氏春秋壅塞篇云
“牛之性不若羊,羊之性不若豚”,高注云“性犹体也
”。俞谓“惟”亦为“性”,则非。以公孙龙子校之,
当作“
牛性与马虽异”。“虽”,公孙龙
书作“唯”,并与“惟”通。言牛马性虽异,然其所以
异者,不在齿与尾也。详后。以牛有齿,句
马有尾,句说牛之非马也,
不可。俞云:“此言牛性与马性异,非
徒以牛有齿马有尾为别也。”是俱有,张
云:“牛亦有尾,马亦有齿。”诒让案:大戴礼记易本
命云“戴角者无上齿,无角者膏而无前齿”,盖牛有下
齿,马有后齿也。公孙龙子通变篇谓牛无尾者,以其有
尾而短耳,非实无尾也。不偏有偏无有。句
曰卢云:“当有‘牛’字。”“
之与马不类,句用牛有角旧
本“角”上脱“有”字,卢云:“‘用牛’当为‘牛有
’。”王引之云:“‘用’非误字,用者以也,以牛有
角马无角,说牛与马之不类,故云‘曰牛与马之不类,
用牛有角马无角也’。下文‘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
是为类之不同也,是狂举也’。以,亦用也。上文‘以
牛有齿,马有尾,说牛之非马也,不可’,文义亦同,
则‘用’非误字可知。但可云‘用牛’下脱‘有’字耳
。”案:王校是也,张校同,今据增。马无角,句
是类不同也。”若举牛有角马无角以是为类之不同
也,是狂举也。公孙龙子亦有正举狂举
之文。以意求之,盖以举之当者为正,不当者为狂。此
书经说通例,凡是者曰正,曰当,非者曰狂,曰乱,曰
悖,义与公孙龙书略同。此疑当作“以是为类之同也,
是狂举也。”今本涉上文而衍一“不”字,则不得为狂
举矣。犹牛有齿,马有尾。或不非牛而非牛也,此
言有齿之兽与牛相类,或不得谓非牛,而实非牛也。若
尔雅释●牛属犘牛、犦牛之类。则或非牛或牛而牛
也,可。疑当作“则或非牛而牛也,可
”。言或有非牛而与牛相类,则亦可谓之牛也。故
曰“牛马非牛也”,未可,此言兼举牛
马,则不得谓非牛,犹公孙龙子云“羊言牛非马”。张
云:“曰牛马,岂得非牛。”“牛马牛也”,未可
。此亦兼举牛马,既兼有马,则又不可
竟谓是牛。张云:“曰牛马,岂得谓牛。”则或可
或不可,而曰“牛马牛也未可”亦不可。言
可不可两说未定,则竟●谓牛马之为牛者未可,亦非也
。张云“有可者,今但言未可,是亦不可,三皆不辩其
兼,故不可”。且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前
云数牛数马,则牛马二;数牛马,则牛马一。则牛
不非牛,张云:“专牛则牛。”马
不非马,张云:“专马则马。”而
牛马非牛非马,句无难。张
云:“兼牛马,则非牛非马,是则无可难矣。”案:张
说是也。此即经云“说在兼”之义。荀子正名篇云“‘
有牛马非马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公孙龙子
通变篇云“牛与羊唯异,羊有齿,牛无齿,而牛之非羊
也、羊之非牛也,未可。是不俱有而或类焉。羊有角,
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类
之不同也。羊牛有角,马无角,马有尾,羊牛无尾,故
曰羊合牛非马也。非马者,无马也。无马者,羊不二,
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可也。若举而以是,
犹类之不同。若左右,犹是举。牛羊有毛,鸡有羽。谓
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谓牛羊足一,数足四,
四而一故五。牛羊足五,鸡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鸡。非
,有以非鸡也。与马以鸡宁马,材不材,其无以类,审
矣!举是谓乱名,是狂举”,即此书之义。但两书文义
皆穴复奥衍,不可尽通耳。依张、杨说,此释经下“狂
举不可以知异,说有不可。牛马之非牛,与可之同,说
在兼”。彼,句正名者彼此
,谓言当其名。彼此可。句
彼彼止于彼,张云:“定彼为彼
。”此此止于此,张云:“定此
为此。”诒让案:此谓彼此之名有定,故可。彼此
不可。句彼且此也,疑
当云:“彼且此也,此亦且彼也。”此谓彼此之名无定
,故不可。彼此亦可。此言彼此
在有定无定之闲。张云: “统言
彼此,则彼亦此,故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
彼此也,则彼亦且此此也。“此”字,
吴钞本不重。张云:“定以为彼此,则我此此而彼彼,
彼亦且此此而彼彼,故不可。”案:张说未塙。此似申
上彼此亦可之义。疑当作“则彼亦且此,此亦且彼也”
。今本脱三字。公孙龙子名实篇云“正其所实者,正其
所名也。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谓彼而彼不唯乎彼,
则彼谓不行;谓此而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其以当
为当也,不当而乱也。故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
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其以当而当
也,以当而当,正也。故彼止于彼,此止于此,可。彼
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即此章之塙诂。
又庄子齐物论篇云“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
,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亦因彼”,又云:“是亦
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
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亦与此义略同。毕云:“
已上释经下‘循此与彼此同,说在异’。”案:经有讹
。唱无过,即下云“唱而不和”
。“过”,疑当作“遇”,遇与偶通,下同。无所
周,疑当为“用”之误。谓所唱不足用
,即唱而不和之意。若稗。当为
“稗”,说文禾部云“稗,禾别也”。此喻无所用,若
荑稗。和无过,即下云“和而不
唱。”使也,谓人不唱使然。不
得已。明非和者之过。唱而不和
,是不学也。唱者为教,则和者为□,
故不和为不学也。智少而不学,必寡。“
必”上有脱文。杨云:“疑脱‘
功’字。”和而不唱,是不教
也。智而不教,毕云:“‘智’下当有
‘少’字。”诒让案:疑当作“智多而不教”,与上文
“智少而不学”正相对。功适息。张
云:“我有知而不以告人,则功息绝矣。”使人夺
人衣,罪或轻或重;使人予人酒,或厚或薄。句
首疑脱一字。此盖喻不和不唱之无功。依张、杨说,此
释经下“唱和同患,说在功”。闻在外者,所不知
也。谓在外而闻有人在室,不知其人若
何。或曰“在室者之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若是其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言
告以在室者之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与在外者相若。是所不智若所智
也。以下智并与知同。所不知,谓在室
者;所知,谓在外者。犹白若黑也,若
,犹与也,仪礼燕礼云“□用绤若锡”。言问其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白与
黑。谁胜?胜,犹言当。上文云
“当者胜也”。谓两举白黑,未知孰胜。是若其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
也。“是若”疑到,言告以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若是。若
白者必白。今也智其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之若白也,故智其白也。张
云:“若正而言之,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若此白者,彼物必白,则知其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
之若白,可以知其白矣。”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
“名”,吴钞本作“明”,误。张云:
“正物名。”不以所不智疑所明。句
若以尺度所不智长。言以所明正
所不知,若不知物之长,而以尺度之也。毕、张并读“
长外”为句,大误。外,句亲
智也;句室中,句
说智也。此与经说上云“知,方
不●,说也。身观,亲也”,义同。言在外之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为亲见
而知,以室中之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若在外之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则闻人之说而后知也。
毕云:“已上释经下‘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说
在告’。”以悖,以悖,犹言以
为悖。悖即非也,与下“以当”文义正相对。不可
也。言以人之言为悖者,必其言之不可
信者也。出入之言可,以下文校
之,“出入”当作“之人”,形近而误。是不悖,
则是有可也。有可信者,即不得尽●为
悖。之人之言不可,句以当
,句必不审。“
审”,疑亦当作“当”。言以不可为当,是必不当也,
此即公孙龙子“以当为当,不当而乱”之义。依张说,
此释经下“
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惟
,句谓是霍可,“
惟”,当依经作“唯”。“霍”,疑亦“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之误,下
并同,说详前。唯,应辞也,此言假物为名,若谓之为
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也,而彼应之曰唯,则可。上文云“惟是当牛马”,
彼“惟”亦“唯”之假字,与此义可互证。经以非名为
不可,明是名则可。庄子寓言篇云“与己同则应,不与
己同则反。同于己为是是,异于己为非非”。而犹
之非夫霍也,言彼虽非真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hu,而既唯我
所谓,则是谓之可者也。谓彼是是也。谓
所谓与其名相应。不可谓者,毋惟乎其谓。言
凡不可谓者,必无人唯我之所谓。彼犹惟乎其谓,
句则吾谓不行。当
作“则吾谓行”,此衍一“不”字。彼若不惟其谓
,句则不行也。此
即公孙龙子“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
此不唯乎此,则此谓不行”之义。依张说,此释经下“
唯吾谓非名也,则不可,说在□”。无南者,卢
云:“‘南’当读如‘难’,上下文俱有无难之语。”
案:卢说非也。张读属上节,亦误。此南即指南方。无
南,犹言南无穷也。古者chinazhongguo所治地,南不尽南海。又
天官家不知有南极,故于四方独以南为无穷。庄子天下
篇“惠施曰南方无穷而有穷”。盖名家有持此义者。有
穷则可尽,句无穷则不可尽。句
有穷无穷未可智,智与知同,下
并同。则可尽不可尽不可尽毕云
:“此三字疑衍。”未可智。“
可”,吴钞本作“有”,误。人之盈之否未可智,
次“之”字疑衍。谓人在四方,盈否未
知。而必人之可尽句不可尽
亦未可智。当作“人之可尽不可尽亦未
可智”。此涉上文而脱“人之可尽”四字。而必人
之可尽爱也,疑当作“而必人之不可,
尽爱也”,今本脱“不”字。尽爱,即兼爱之说。故经
云“无穷不害兼”。悖。言持此
论者不可也。盖谓人不可尽爱,则有害于兼爱之说,故
墨子非之。人若不盈先穷,“先
”当作“无”,亦“无”之误。则人有穷也。谓
人若不能盈无穷,既不能盈,则是有穷也。尽有穷
无难。张云:“我爱尽于有穷,不足以
难兼也。”盈无穷,句则无
穷尽也,谓人若盈无穷,则无穷既可盈
,即界有尽也。尽有穷无难。以
上六句,皆难“人不可尽爱”之说。依张说,此释经下
“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知”。不二智其数,张
云“‘二’衍”。案:疑当为“
不一一”。恶智爱民之尽文也
?“文”,当作“之”,下同。吴钞本
重“尽”字,衍。张云“文衍”,非。或者遗乎其
问也?“问”,旧本讹“门”,今据道
藏本正。言虑所问有所遗忘,则虽爱民不能尽其数。张
云“‘门’‘问’皆‘明’字之讹”,非是。尽问
人则尽爱其所问,言于心无不爱。若
不智其数而智爱之尽文也,无难。依张
说,此释经下“不知其数而知其尽也,说在明 者
”。案:“明”疑即“问”之误。仁,仁爱也。张
校谓次“仁”字衍,今案首“仁”字疑述经为目,则无
衍文。又疑或当作“仁,爱人也”。古人、仁字通。义
,利也。爱利,句此也。言
爱利心在于己,明其同在内。所爱所利,句
彼也。言所爱所利惠加于人,明
其同在外。爱利不相为内外,张
云:“俱内。”所爱利亦不相为外内。吴
钞本作“内外”。张云:“俱外。”其为仁内也,
义外也,为、谓字通。此见孟子公孙丑
篇告子语,管子戒篇亦云“仁从中出,义由外作”。举
爱与所利也,偏举所爱之在此,故云内
。偏举所利之在彼,故云外。是狂举也。详
后。若左目出右目入。旧本脱“
出”字,今据道藏本、吴钞本补。“若”,吴钞本作“
●”,误。此亦狂举之类。张云:“仁义之于人,若二
目不可分外内”。案:张说是也,但其本亦脱“出”字
,又读“入”字属下“学也”,并误。依张说,此释经
下“仁义之为外内也,内,说在仵颜”。经亦有误。学
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张
云:“告,教也。以学也故教,是也。”使智学之
无益也,智亦与知同。是教也,
以学为无益也教,悖。此言学或有益或
无益,故教亦有是有否,否则悖矣。张云:“使知学之
无益也而教,则是以学之无益教矣,则悖也。”案:张
说是也。依彼说,此释经下“学之益也,说在诽者”。
案经“益”上当有“无”字,“诽”疑“悖”之误。论
诽,谓诽议人,宜论其所诽之当否。诽
之可不可,句以理之可诽,张
云:“当为‘非’。”虽多诽,句
其诽是也;句其理不可非,
王校作“诽”,未塙。虽少诽,
句非也。王引之
云:“当作‘论诽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诽不可诽。理之
可诽,虽多诽,其诽是也;其理不可诽,虽少诽,非也
’。今本‘论诽’下衍‘诽’字,‘以理之可诽’下脱
‘不可诽理之可诽’七字,‘其理不可诽’‘诽’又讹
作‘非’。”案:审校文义,似无脱误,王校并未塙。
今也谓多诽者不可,是犹以长论短。言
诽有可否,不容概以多诽者为非,若短长 各
有所宜,不可相论也。依张说,此释经下“诽之可否,
不以众寡,说在可非”。不诽,依
经当作“非诽”,谓非其好诽议人者。非己之诽也
。言●诽者之非,是谓非诽。不
非诽,句非可非也。即
上云以理之可非。不可非也,谓
人实有非而我非之,是非其所可非也。我所非自当,则
人不可●我为非矣。是不非诽也。言
凡诽人,而或议其非者,为其有妄诽,实有可非也。若
所诽不妄,则不可非,是不当非其所诽也。依张说,此
释经下“非诽者谆,说在弗非”。“谆”,“悖”之误
。物,甚长甚短,句莫长于
是,张云:“故曰甚长。”莫短
于是,张云:“故曰甚短。”是
之是也,是,即“莫长于是,莫短于是
”之是。张云:“如是者是甚也。”非是也者,莫
甚于是。言若非是者,则不得为甚长甚
短。“莫甚”上,疑脱“非”字。张云:“非是者,莫
得以为甚。”案:张说未塙。依杨说,此释经下“物甚
不甚,说在若是”。取高下以善不善为度,不若山
泽。句处下善于处上,句
下所请上也。“请”,当作“谓
”。言因下见上,则所谓上者,但微高于下而已,不必
如山与泽之高下县绝。庄子天下篇“惠施曰:天与地卑
,山与泽平”,荀子正名篇亦云“山渊平”,并此意也
。此释经“取下以求上也,说在泽”。不是,此
约举经文为目。不,读如否。是则是且是焉。今是
文于是,而不于是,“文”,当作“之
”,下并同。“不”下亦当有“
之”字。故是不文。是不文则
是而不文焉。今是不文于是,而文与是,此
句与上云“今是文于是而不于是”句正相对,则“而文
与是”当作“而是文于是”。“是文”,皆即“是之”
之误。上文“而不于是”又当作“而不之于是”。传写
互有脱字耳。故文与是不文同说也。此
节文讹脱难通,参互推校,大意以是与不对举,是文与
不文对举。凡不字并当读为否,“文”字疑并“之”字
之误。余并未详。依张、杨说,此释经下“是是与是同
,说在不州”。经亦有脱误。
(一)原作“言”,据上文文义改。
(二)“狗马”,经下作“狗犬”, 孙引误。
经上篇旁行句读毕氏新考定本,今重 校正。毕云:“本篇云读此书旁行。今依录为两截,旁 读成文也。”
故,所得而后成也。 | 止,以已同。久也。 |
体,分于兼也。 | 必,不已也。 |
知,材也。 | 平,同高也。 |
虑,求也。 | 同,长以●古“正”字。相 尽也。 |
知,接也。 | 中,同长也。 |
●,知同。毕、张、杨本并 作“恕”,误。明也。 | 厚,有所大也。 |
仁,体爱也。 | 日中,●南也。无说。 |
义,利也。 | 直,参也。无说。 |
礼,敬也。 | 圜,一中同长也。 |
行,为也。 | 方,柱隅四讙当作“杂”。 也。 |
实,荣也。 | 倍,为二也。 |
忠,以为利而强低当作“君 ”。也。 | 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 |
孝,利亲也。 | 有闲,中也。 |
信,言合于意也。 | 闲,不及旁也。 |
故,所得而后成也。 | 止,以已同。久也。 |
体,分于兼也。 | 必,不已也。 |
知,材也。 | 平,同高也。 |
虑,求也。 | 同,长以●古“正”字。相 尽也。 |
知,接也。 | 中,同长也。 |
●,知同。毕、张、杨本并 作“恕”,误。明也。 | 厚,有所大也。 |
仁,体爱也。 | 日中,●南也。无说。 |
义,利也。 | 直,参也。无说。 |
礼,敬也。 | 圜,一中同长也。 |
行,为也。 | 方,柱隅四讙当作“杂”。 也。 |
实,荣也。 | 倍,为二也。 |
忠,以为利而强低当作“君 ”。也。 | 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 |
孝,利亲也。 | 有闲,中也。 |
信,言合于意也。 | 闲,不及旁也。 |
佴,自作疑当作“仳”。也 | 纑,栌通。间虚也。 |
●,狷通。作嗛也。 | 盈,莫不有也。 |
廉,疑当作“慊”。作 非也。 | 坚白,不相外也。 |
令,不为所作也。 | 撄,相得也。 |
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 | 似,当作“仳”。有 以相撄,有不相撄也。 |
勇,志之所以敢也。 | 次,无间而不撄当作“相” 。撄也。 |
力,刑形同。之所以 奋也。 | 法,所若而然也。 |
生,刑同形。与知处 也。 | 佴,所然也。 |
卧,知无知也。 | 说,所以明也。无说。 |
梦,卧而以为然也。 | 攸,疑当作“彼”。不 可,两不可也。 |
平,知无欲恶也。 | 辩,争彼也。辩胜,当也。 |
利,所得而喜也。 | 为,穷知而●于欲也。 |
害,所得而恶也。 | 已,成、亡。 |
治,求得也。 | 使,谓、故。 |
誉,明美也。 | 名,达、类、私。 |
诽,明恶也。 | 谓,移、说作“命”,误。 举、加。 |
举,拟实也。 | 知,闻、说、亲。 |
名、实、合、为。毕、张、 杨并合前为一经,误。 | |
言,出举也。 | 闻,传亲。 |
且,言然也。 | 见,体、尽。 |
君、臣、萌,氓通。通 约也。 | 合,说作“古”,误。● 、宜、必。 |
功,利民也。 | 欲●权利,且疑衍。恶 ●权害。 |
赏,上报下之功也。 | 为,存、亡、易、荡、治、化。 |
罪,犯禁也。 | 同,重、体、合、类。 |
罚,上报下之罪也。 | 异,二、不体、不合、不类。 |
同,说作“侗”。异 而俱于之一也。 | 同异交得,放说作“恕”, 疑当作“知”。有无。 |
久,弥异时也。宇,弥异所也。 | 闻,耳之聪也。无说。 |
穷,或有前不容尺也。 | 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无 说。 |
尽,莫不然也。 | 言,口之利也。 |
始,当时也。 | 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无 说。 |
化,征易也。 | 诺,不一利用。 |
损,偏去也。 | 服执誽。音利。疑当作“言 利”,二字乃正文,误作小注。毕、张、杨以“服执誽 巧转则求其故大益”为一经,误。 |
巧转依说当作“传”。则 求其故。 | |
大益。无说。 | |
儇●秪。说作“儇昫民”。 案:当作“环俱氏”。 | 法同则观其同。 |
库,当作“●”。易 也。 | 法异则观其宜。 |
动,或从当作“徙”。也 。 | 止,因以别道。 |
读此书旁行。此校语误入正
文。杨云:“五字当是后人所加,适在‘
●无非’三字之上列。”经下 篇旁行句读毕本无,今依张氏考定本重 校正。 |
●无非。毕、张并以三字与 上校语为一,误。 |
止,类以行人,疑当作“之 ”。说在同。 | 所存与当有“存”字。者 ,于存与孰存。 |
驷疑当作“四足”。异 说,张以三字属下列“孰存”下,疑非 。推类之难,说在疑脱“名”字 。之大小。 | 五行无常胜,说在宜。 |
物尽张以二字属前经,误。 同名,二与斗,爱,食与招,白与视,丽与。依 说当有“暴”字。夫与履。说作 “屦”。 | |
一,偏弃说作“去”。之 。 | |
谓而固是也,说在因。 | |
不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 循。当作为“脩”。张以“物尽同名” 以下四经合为一,误。 | 无欲恶之为益损疑当作“无 益损”。也,说在宜。 |
不能而不害,说在害。 | 损而不害,说在余。 |
异类不□,仳同。说 在量。 | 知说作“智”,通。而 不以五路,说在久。有误。 |
偏去莫加少,说在故。 | 必热,依说当作“火不热” 。说在顿。疑当作“睹”。 |
假必悖,说在不然。 | 知说作“智”,通,下同。 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取。 |
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 ,不必同,说在病。 | 无不必待有,说在所谓。 |
疑,说在逢、循、遇、过。张 以三字属下,误。 | 擢疑当作“搉”。虑 不疑,说在有无。 |
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无 说。 | 且然,不可正,而不害用工,说在宜欧。疑 当作“害区”。张以“欧”属上列“物一体也”,误。 |
物一体也,说在俱一惟唯同 。是。 | 均之绝不,不,否通。说 在所均。 |
宇或域正字。徙,说 在长宇久。 | 尧之义也,生疑当作“任” 。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 |
二,张以此字属下列“所义 ”下,误。临鉴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说在寡疑 当作“空”区。说在“住景二” 条后。以下三经皆说鉴,当与说景诸条类列,疑皆传写 乱之。张云:“此行当作‘无久与宇坚白,说在因’。 ”案:张校以下五经互易,未知是否,姑箸之以备考。 | 狗,犬也,而shaa狗非shaa犬也,可,说在重。 |
鉴位,立同。景一少 而易,一大而●,说在中之外内。说在 “景之小大”条后,亦传写之误。张云“此行当‘临鉴 而立,景到,多而若少,说在寡区’。” | 使,殷、美,疑当作“使假 义”。说在使。 |
鉴团景一。无说。下有脱字 。 | |
不坚白,说在。下有脱字。 张并前为一经,误。又云:“此行当‘鉴位,景一小而 易,一大而●,说在中之外内’。” | 荆之大,其沈当作“沆”。 浅也,说在具。说作“具”,疑 当作“有”。 |
无久与宇。坚白,说在因。张 云:“此行当‘鉴团景一,不坚白,说在’。” | 以槛当作“楹”。为 搏,于以为无知也,说在意。 |
在诸其所然未者然,疑当作 “诸未然”。说在于是推之。 | 意未可知,说无此义,疑有 脱误。说在可用过当作“遇”。 仵。说作“●”,误。张以“以 槛为抟”以下三经合为一,误。 |
景不徙,说在改为 | 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疑 当作“进”。 |
住疑当作“位”,位、立字 通。景二,说在重。 | 非半勿●,则不动,说在端。 |
景到,在午有端与景长,说在端。 | 可无也,有之而不可去,说在尝然。 |
景迎日,说在抟。疑当作“ 转”。 | ●而不可担,当作“□”。 说在抟。 |
景之小大,说在地当作“柂 ”。●远近。 | 宇进无近,说在敷。 |
天依说当作“大”。而 必正,说在得。 | 行张以此字属上经,误。循 依说当作“脩”。以久,说在先 后。 |
贞依说当作“负”。而 不挠,说在胜。 | 一张以此字属上经,误。法 者之相与也尽,依说当有“类”字。若 方之相合也,说在方。 |
契挈通。与枝当 作“收”。板,疑当作“□”, 或涉上 狂举不可以知异,说在有不可。衍。说在 薄。 | |
牛马之非牛,与可之同,说在兼。张 并前为一经,误。 | |
倚者不可正,疑当作“止” 。说在剃。当作“梯”。 | 循此循此与彼此同,说在异。 |
推依说当作“柱”。之 必往,疑当作“住”。说在废材 。 | 唱和同患,说在功。 |
买无贵,说在□反同。其 贾。 | 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说在告。 |
贾宜则雠,说在尽。 | 以言为尽悖,悖,说在其言。 |
无说而惧,说在弗心。当作 “必”。 | 唯吾谓,非名也则不可,说在□。 |
或域正字。过名也, 说在实。 | 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知。 |
知之,否之,足用也谆,疑 当作为“悖”。说在无以也。 | 不知其数而知其尽也,说在明疑 当作“问”。者。 |
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 | 不知其所处,不害爱之,说在丧子者。无 说。 |
无不让也,不可,说在始。疑 作作“殆”。 | 仁义之为内外也,内,疑当 作“非”。说在仵颜。有误。 |
于一有知说作“智”,通, 下同。焉,有不知焉,说在存。 | 与之依说疑当有“无”字。 益也,说在诽依说疑当作“悖” 。者。 |
有指于二,而不可逃,说在以二絫。当 作“参”。 | 诽之可否,不以众寡,说在可非。 |
所知而弗能指,说在春字误 。也,逃臣、狗犬、贵说作“遗 ”。者。 | 非诽者谆,当作“悖”。说 在弗非。 |
知说作“智”,通,下同。 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 | 物甚不甚,说在若是。 |
通意后对,说在不知其谁谓也。 | 取下以求上也,说在泽。 |
是是与是同,说在不州。有 误。张并前为一经,误。 |
天之爱人心,薄于圣人之爱人也;毕 云:“言天地之大,人犹有憾。”其利人也,厚于 圣人之利人也。大人之爱小人也,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 ;毕云“言不如小人之姑息。”其 利小人也,吴钞本无此字。厚于 小人之利大人也。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毕 云“说文云‘葬,臧也’,即‘藏’字正文,谓葬亲。 ”顾云:“臧,贱称也,篇内同义,亦互见小取篇。” 案:顾说足正毕说之谬。此臧即臧获之臧,详小取篇。 言臧善事吾亲,因而爱利之也。非爱其亲也;“ 非”字疑衍,此篇多以一是一非相对言之。以臧为 其亲也而利之,吴钞本,“为”下有“ 利”字,疑衍。利之,谓资给之。非利其亲也。以 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欲之,乐,谓音 乐。毕云:“当有‘非’字”,误。爱其子也;以 乐为利其子,而为其子求之,非利其子也。疑 当作“非求其子也。”毕云: “ 此辩葬之非利亲,乐之非利子,即节葬、非乐之说也。 ”案:毕说谬。
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吴 钞本作“于所体轻重之中,而权其轻重之谓权。”案: “其”字疑当有。文选运命论,李注引尸子云“圣人权 福则取重,权祸则取轻。”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 也。俞云:“当作‘非为非也’,衍一 ‘非’字。”案:当作“亦非为非也”,上“非”字, 乃“亦”之误,无衍文。权,正也。经 上篇云“欲正权利,恶正权害。”断指以存●,意 林引作“胫”。毕云“此‘捥’字正文,旧作‘●’, 误。说文云‘●,手●也’。扬雄曰‘●,握也,从手 ●声’。郑注土丧礼云‘手后节中也,古文‘●作捥。 ’”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 毕云:“当为‘者’。”非取害 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言 为人所持执,不能自免。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 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淮南子说山训 云“断指而免头,则莫不利为也。故人之情于利之中, 则争取大焉,于害之中,则争取小焉”,意本于此。断 指与断腕,毕云:“玉篇云‘腕,乌段 切,手腕,亦作捥。’案‘捥’‘腕’皆‘●’字之俗 。”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死生利若,一无择也 。当作“非无择也”,谓必舍死取生。 shaa一人以存天下,非shaa一人以利天下也。此 对下“是shaa己以利天下”为文,当作“非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以利天下 也”,“一”字涉上而衍。shaa己以存天下,是shaa己 以利天下。于事为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求。求为之,非 也。疑当作“非为之也”,脱二字。害 之中取小,求为义,非为义也。此疑当 接后“不可正而正之”句。为暴人语天之为是也, 而性,句。为暴人歌天之为非也 。诸陈执既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执之所为,因吾所 为也;若陈执未有所为,而我为之陈执,陈执因吾所为 也。暴人为我为天之以人非为是也,而性。此 文多讹脱,“为是也而性”语,前后两见,疑“性”并 当作“惟”,惟与唯通。经下篇云“物一体也,说在俱 一惟是。”说云“惟是当牛马”,惟是亦即唯是,谓言 是则应之也。此义似与彼同,而上下文仍难通。不 可正而正之。上云“权正也。”言于不 可正之中,而权其正。利之中取大,此 节疑当接上文“非为义也”下。非不得已也;害之 中取小,不得已也。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 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义可厚,厚之;义可薄,薄之,谓伦列。“ 谓”上,当重‘之”字。战国策宋策,高注云“伦,等 也。”服问,郑注云“列,等比也”。德行、君上 、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薄。句 。亲厚,厚。厚其近亲。亲 薄,薄。薄其远亲。亲至,薄不 至。言有至亲无至薄。义,厚亲 不称行而顾行。“顾”当为“类”。后 云“厚亲不称行而类行,其类在江上井”,即释此节。 行,谓德行。为天下厚禹,为禹也。为天下厚爱禹 ,此句“厚”字疑衍。乃为禹之 人爱也。“人爱”二字疑倒。厚 禹之加于天下,据下文,“之”下当有 “为”字,言所以厚爱禹者,为其德加于天下。毕云“ 言禹之厚德及天下”,非。而厚禹不加于天下。言 所厚止于禹身,不遍及天下。若恶盗之为加于天下 ,言恶盗,为其害及天下。毕云:“言 盗之恶行及天下”,非。而恶盗不加于天下。言 所恶止于盗身,不遍及天下。爱人不外己,己在所 爱之中。言己亦犹是人也。己在 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言 爱己亦可谓之爱人。此下疑当接后“臧之爱己,非为爱 己之人也”句。荀子正名篇云“圣人不爱己,此惑于用 名以乱名者也。”圣人恶疾病,毕 云:“言自重其身。”不恶危难。毕 云:“言为人则不避艰 险。”正 体不动,疑当作“四体不勤”。欲 人之利也,非恶人之害也。毕云:“言 欲存其身以利人,非恶人之以危难害己。”圣人不 为其室,臧之故,在于臧。此义难通, 毕云:“言臧富在下”,非。圣人不得为子之事。 似言圣人事亲爱无穷,而事必有所尽。 圣人之法,死亡亲,亡、忘通。 谓亲死而忘之,即薄丧之义。为天下也。厚亲,分 也,以死亡之,句。体渴兴利。 此即节丧下篇“疾从事”之意。毕云: “说文云‘渴,尽也’,‘竭,负举也’,今经典多以 ‘竭’为‘渴’。此云云者,谓尽其利以厚丧也。”案 :毕说非是。有厚薄而毋伦列,之兴利为己。此 下疑当接下“天下之利”句。
语经:毕云:“意言圣人厚葬之
说,为自厚其亲,语其经耳。经犹云正,非必欲天下人
如是也,故下辨之。”案:语经者,言语之常经也,此
总目下文,毕说非。语经也,当
为“者”,毕云:“‘也’同‘者’”,非。非白
马焉,此即白马非马之说,公孙龙子有
白马论,详小取篇。执驹焉说求之,毕
云:“案列子仲尼云:‘公子牟曰:白马非白,形名离
也,孤犊未尝有母,非孤犊也’,似与此意同。‘
执驹焉说求之舞’,似当云‘执驹
马说求之无母’,即孤犊之论乎?”案:庄子天下篇云
“孤驹未尝有母”,白马孤驹,盖名家常语,所谓语经
也。“说求之”上,疑脱“有”字,与下“无说”文相
对,毕说非其恉。舞说非也。“
舞”,当从毕校为“无”之误,而句读则非。渔大
之舞大,疑当作“shaa犬之无犬。”经下
云“狗,犬也,而shaa狗非shaa犬也,可”,即此义。“shaa
”,俗作“煞”,释慧苑华严经音义云“渔,声类作魰
”,二形相近而讹。非也。所谓
无说。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必
,与毕通。此下疑当接后“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
者”句。三物,即指故、理、类而言之,谓辞之所由生
也。
臧之爱己,此节疑当接上文“爱
己爱人也”下。非为爱己之人也。言
臧自爱其身,非为爱己之为人也。厚不外己。“
厚”下当有“人”字,上文云:“爱人不外己。”爱
无厚薄,举己,非贤也。“举”,当作
“誉”。义,利,不义,害。句
志功为辩。“志”,旧本作“
之”,今据道藏本、吴钞本正。下
文云:“志功不可以相从也。”
有有于秦马,疑当作“有友于秦 焉。”有有于马,疑当作“有友 于口焉。”也智来者之马也。未 详。
爱众众世,与爱寡世相若。两“ 世”字,毕并以意改作“也”,王校从之。王引之云: “‘爱众众也’,下‘众’字衍,当作‘爱众也与爱寡 也相若’。又案下文‘凡学爱人’,与‘小圜之圜’云 云,文义不相属,疑当在‘爱众也’上。凡学爱人乃统 下文之词,爱众也云云,则承上句而详言之也,古书错 简耳。”案:此当作“爱众世与爱寡世相若。”众世、 寡世,以广陕言。下文尚世、后世,以古今言,文自相 对。凡学爱人句,亦非此处错简。毕、王校并未允。兼 爱之有相若。有,与又通。爱尚 世与爱后世,王云:“尚与上同。”一 若今之世人也。王引之云:“‘今之世 人’,当作‘今世之人’。今世与尚世、后世,相对为 文也。”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王 引之云:“‘鬼非人也’,当作‘人之鬼非人也’,写 者脱去‘人之’二字耳。小取篇云‘人之鬼,非人也, 兄之鬼,兄也’,是其证。”案:无“人之”二字,义 自可通,今不据增。天下之利欢。欢 ,犹悦也。天志中篇云“今有人于此,欢若爱其子,竭 力单务以利之。”此疑当接上“兴利为己”句。圣 人有爱而无利,俔日之言也,说文人部 云“俔,譬谕也,一日闲见。”尔雅释言云“闲,俔也 。”案:俔有闲训,此疑亦当与闲义同。方言云“闲, 非也。”孟子离娄篇云“政不足闲也。”俔闲盖谓駮难 相非,故下云“乃客之言。”“日”,疑当作“曰”。 或疑当为“儒者之言。”“儒”,俗作“●”,与“俔 ”相似而误。亦通。乃客之言也。天下无人,子墨 子之言也。无人,即兼爱之义。言人己 两忘,则视人如己矣。“子墨”下,旧无“子”字,今 据吴钞本补。犹在。似言害舍大 取小,然其害犹在。上疑有脱文。
不得已而欲之,非欲之也。旧本 重“非欲之”三字。毕云“一本无”。案:顾校季本亦 无,今据删。此即前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之义。疑当 在上文“是害之中取小也”下。非shaa臧也。王 引之云“‘非shaa臧也’上有脱文,以下二句例之,当云 ‘专shaa臧,非shaa臧也。’”专shaa盗,非shaa盗也。凡 学爱人,“学”,当为“誉”。前云“ 誉己非贤也”,后又云“爱人非为誉也”,此句或当接 后“利人也,为其人也”句。
小圜之圜,与大圜之圜同。方至尺之不至也,“ 方”,当为“不”。与不至钟之至不异,“ 钟”,当为“千里”二字。“之至”,当作“之不至” ,谓尺与千里,远近异,而其为不至则同。故下云“远 近之谓。”今本“千里”二字,误合为“重”字,校者 又益金为“钟”,遂不可通。续汉书五行志,童谣以董 字为千里草,与此可互证。其不至同者,远近之谓 也。是璜也,毕云:“说文云‘璜,半 璧也’。”是玉也。此与上“是 ”字,疑并当作“意”。
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意指之人也, 非意人也。王引之云:“当作‘意人之 指,非意人也’,意,度也,言所度者人之指,非度人 也。下文云‘一指,非一人也’,是其证。”意获 也,说文犬部云“获,猎所获也。”乃 意禽也。俞云:“‘乃意禽也’,当作 ‘非意禽也’,与上文‘非意木也’,‘非意人也’一 律。”诒让案:“乃”字不误,此与上文反正相对,言 猎者之求获,欲得禽也。志功,不可以相从也。志 ,即意求之也。功,谓求而得之。
利人也,为其人也。毕云:“‘ 为’,一本作‘非。’”富人,言 誉人之富。非为其人也。毕云: “旧二字倒, 一本如此。”有 为也以富人。言有所为,以使人富。富 人也,治人有为鬼焉。言治人之事,兼 有事鬼,若祭祀之类。为赏誉利一人,非为赏誉利 人也。亦不至无贵于人。“无贵”,疑 当作“无赏誉。”言赏誉虽不能遍及人,亦不至因此遂 不用赏誉也。智亲之一利,毕云 :“智,同知。”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为己之 利于亲也。言虽不足为孝,亦不至于明 知己之有利于亲,而不为之。
智是之世之有盗也,上“之”字 当衍,吴钞本无。下“之”字盖“世之”二字误倒,校 者又于下增一“之”字,遂致复出。“盗”,当作“人 ”,涉下而误。尽爱是世。俞云 :“当作‘智是世之有盗也,不尽是世’,下文‘智是 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可证。”案:俞校未塙, 以文义推之,当作“智是世之有人也,尽爱是世”,即 兼爱之义。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 不尽”下,以下文推之,当有“恶”字。智其一人 之盗也,不尽是二人。毕云:“‘二’ 当为‘一’。”诒让案:当作“不尽恶是人”,此脱“ 恶”字,衍“二”字耳。虽其一人之盗,苟不智其 所在,尽恶其弱也。“弱”,疑当为“ 朋”,形近而误。言盗虽止一人,然不能审知其谁某, 则尽恶其朋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ang也。
诸圣人所先为,人欲名实。“欲 ”,疑“效”之误。名实不必名。疑 当作“实不必名”,上“名”字误衍。苟是石也白 ,句。败是石也,“ 败”,当为“取”。尽与白同。言 白石之白皆同。是石也唯大,唯 、虽通,吴钞本作“惟”。不与大同,言 大石之中,仍有大小之异。是有便谓焉也。“ 便”,疑当为“使”。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 ,“貌”,吴钞本作“貌”,下同。焉 智某也。焉,犹乃也。不可以形 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唯,亦与虽 通。智某可也。诸以居运命者,尔 雅释诂云“运,徙也。”毕云:“居运,言居住或运徙 。”苟人于其中者,皆是也,“ 人”,当作“入”。入是去非,文正相对。去之, 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诸以 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
智与意异。旧本脱“异”字,今
据吴钞本补。上文辨智意二者之文甚详。重同,经
说上云“二名一实,重同也”。具同,“
具”,当为“俱”。经说上云“俱处于室,合同也”。
连同,国语楚语韦注云“连,属
也”。同类之同,经说上云“有
以同,类同也”。同名之同,丘同,丘
与区通,详经下篇。谓同区域而处。鲋同,鲋
、附通。史记魏世家“屈侯鲋”,说苑臣术篇“鲋”作
“附”。周礼大司徒郑注云“附,丽也”。是之同
,毕云:“一本又有‘同’字。”然
之同,同根之同。此四字疑当在前“同
名之同”下。此下文“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二句,
正与上文“是之同,然之同”相对,明不当以此句厕其
闲也。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有其异也,为其同
也,为其同也异。此下疑当接下“长人
之异,短人之同”一节。一曰乃是而然,吴
钞本作“是”。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昔
是而今不然。四曰强。貌是而情
不然。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以
上似并辨辞气之异同。俞云:“‘尊’,当读为‘●’
。说文dao部‘●,减也”。●有减损之义,故与‘益其
益’对文成义。”案:俞说是也。后汉书光武十王传赞
“沛献尊节”,李注引礼记“恭敬尊节”,今曲礼作“
撙节”。“尊”“撙”“●”,声类并同。察次山
比因至,优指复。句次察声端名
,因请复。此文脱误不可校,以意推绎
,两“次”字,疑皆当作“●”,即“盗”之坏字。一
“优”字,二“复”字,皆“得”之误。“请”读为“
情”。请复,即下文之请得也。审校文义,疑首句当作
“察盗止此室因指得”,次句当作“察盗声端名因情得
。”上云“智是室之有盗也,不尽是室也”,言察盗之
止于是室,乃因人指而得之。若察盗之声,而得其名,
则因● 其情,而得之也。大恉盖
如是。今本“止此室”,讹为“山比至”,而以“至”
字倒着“
因”下,又涉“复”字而衍一“优
”字,“察●复倒作“次察”,遂无从諟正矣。端名,
亦难通,疑“端”当为“揣”之误。正夫辞恶者,
人右以其请得焉。“正”,当为“匹”
。“右”,疑“有”之误。有与或义同,请亦读为情,
下同。此以●狱为喻也。辞恶,谓不受恶。左宣二年传
“赵盾为法受恶”,杜(一)注云“为法受屈”,与此
义可相证。言匹夫虽贱,而不肯受屈,必欲自明其志,
则可以得其情实。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
以其请得焉。恶生,谓乐于就死也。言
遭囚执而不求生,则虽有屈抑而不欲自明,故不能必得
其情实也。
(一)原误作“柱”,据左传杜注改 。
圣人之附●也,“附”,道藏本 、吴钞本并作“拊”。毕云“●字未详。”仁而无 利爱,“而”,吴钞本作“人”。利 爱生于虑。谓以仁待人,而无私爱利之 心。凡爱利,皆生于自私之心,不足为仁也。经说上云 “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昔者之虑也,非今日 之虑也;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爱获之爱人也 ,生于虑获之利,谓因赖其利而爱之。 虑获之利,非虑臧之利也,臧获 异人,故所虑与所利不同。旧本无下“虑获之利”四字 ,王引之云:“‘生于虑获之利’下,当更有‘虑获之 利’四字,‘虑获之利,非虑臧之利也’‘而爱臧之爱 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相对为文。”案:王说是也 ,今据增。而爱臧之爱人也,乃爱获之爱人也。言 所爱虽异,其为爱人则同。臧获统于人之内也。去 其爱而天下利,弗能去也。疑当作“弗 能不去也。”言去一人而利天下,虽在所爱,不能不去 也。昔之知墙,非今日之知墙也。苏 云:“‘墙’,疑当作‘臧’。”俞云:“‘墙’字不 可通,乃‘啬’字 之误。吕氏春 秋情欲篇‘论早定则早知啬’,先己篇‘啬其大宝’, 高注并曰‘啬,爱也’。‘昔之知啬,非今日之知啬’ ,犹上文云‘昔者之爱人也,非今之爱人也’。”案: 苏说近是。此下疑当接后文“藉臧也死,而天下害”句 。贵为天子,其利人不厚于正夫。顾 云:“‘正’,当作‘匹’。”俞校同。案:顾校是也 。此书“匹夫”字,多讹作“正夫”,详节葬下篇。此 言利人之心,贵贱所同。苏云:“‘正’读如‘征’” ,误(一)。二子事亲,此上, 疑当接上文“义厚亲不称行而类行”下。或遇孰, 或遇凶,“孰”,道藏本、吴钞本,并 作“熟”。毕云:“言岁孰岁凶。”其亲也相若。 言不以孰凶而事亲有厚薄。非彼 其行益也,非加也。疑当作“非彼其行 益加也。”外执无能厚吾利者。“ 执”,疑“埶”之讹。谓外物不能使吾利亲之心加厚。 藉臧也死而天下害,吾持养臧也万倍,吾爱臧也不 加厚。藉,即假借字。首句“臧”字, 旧本误“藏”,今据吴钞本正。持养,义详非命下篇。 言假令臧死而害及天下,则吾之持养之也当万倍,然为 天下去害,非爱臧加厚也。
(一)原作“语”,据文义改。
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其貌同者也,“
貌”,吴钞本作“貌”,下并同。故同。俞
云:“‘长人之异,短人之同’,当作‘长人之与短人
也同’,下二句正释长人短人所以同之故也。下文曰‘
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将
剑与挺剑异,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并
与此文一律,可证。”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首
之人,谓以首向人。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
将剑与挺剑异,将,●之借字。说文手
部云“●,扶也”“挺,拔也。”剑以形貌命者也
,其形不一,故异。杨木之木与桃木之木也,同。诸非
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败”,
疑亦当为“取”,形近而误。此言不以量数举者,若一
人为人,百人亦为人,故云“取之尽是也”。故一
人指,非一人也,是一人之指,乃是一人也。王
引之云“‘
故一’下,衍‘人’字。‘一人’
之指上,衍‘是’字。当作‘故一指,非一人也,一人
之指,乃是一人也’。”方之一面,非方也,言
方□与方周、方体不同。方木之面,方木也。
以故生,“以”上,当有“夫辞
”二字,下文可证。广雅释诂云“故,事也”。此疑当
接上语经节下。以理长,以类行也者。二
字当乙。苏云“据下文,当作‘辞以类行者也’”,非
。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忘也。顾
云“忘,当为妄”。今人非道无所行,道
与理同。此释“以理长”之义。言不循道,则辞不可行
。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唯
与虽通。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者也,
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故浸淫之辞,文
选洞箫赋,李注云“浸淫,犹渐冉,相亲附之意也。”
其类在鼓栗。“在”下,吴钞本
有“于”字,此文有讹。苏云:“此下言其类者十有三
,语意殊不可晓,疑皆有说以证明之。如韩非储说所云
者,而今已不可考矣。”圣人也,为天下也,其类
在于追迷。毕云:“言能追正迷惑。”
案:以下并释“以类行”之义,而文多难通。毕以意说
之,皆不甚塙。今无可质证,姑存以备考。或寿或
卒,其利天下也指若,毕云:“言其指
相若。”苏云:“指,当作相。”其类在誉石。毕
云:“疑‘誉名’,言圣人有寿有不寿,其利天下同,
则誉在也。”案:毕说未塙,疑当作“礜石”,说文石
部云“礜,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石也。”山海经西山经云“礜石可以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du鼠
”,郭璞注云“今礜石shaa鼠,蚕食之而肥。”此言礜石
害鼠,而利于蚕,以况或寿或卒之,利害不同也。一
日而百万生,爱不加厚,此疑释“
藉臧也死,而天下害”一节之义。
其类在恶害。毕云:“言意多所爱而不
行者,畏难之故。”爱二世有厚薄,而爱二世相若
,“二”,当为“上”字之误。说文“
古文上作●”,与“二”形相似。上世与尚世义同。此
释上文“爱尚世与爱后世,一若今之世人也。”其
类在蛇文。此文有讹,洪云:“‘文’
,当作‘玄’,玄即蚿字之省。庄子秋水篇‘夔怜蚿,
蚿怜蛇’,亦取相爱为义。”案:洪说未塙。爱之
相若,择而shaa其一人,毕云:“言爱二
人同,择而shaa其一。shaa,减也。”案:此似释上文“shaa
一人以存天下,非shaa一人以利天下”一节之义。毕说失
之。其类在坑下之鼠。“坑”,
旧本讹“院”,今据道藏本、吴钞本正。尔雅释诂云“
坑,虚也。”得鼠则shaa之,为其害物也。小仁与大
仁,行厚相若,“大仁”,旧本作“大
人”,今从吴钞本。仁与人通。此似释上文“大人之爱
小人也”一节之义。其类在申。有
讹脱。凡兴利除害也,上文云“
兴利为己”,此疑释其义。其类在漏雍。吴
钞本作“厚壅”,疑“□瓮”之讹。王云:“雍与瓮同
,井九二‘瓮敝漏’,释文‘瓮’作‘雍’。北山经‘
县雍之山’,郭璞曰‘音汲瓮’,水经晋水篇作‘县瓮
’。汉纪孝成纪‘申徒狄蹈瓮之河’。汉书邹阳传‘瓮
’作‘雍’。”案:王说是也。此似言瓮之害在于漏,
去其漏,则得汲水之利也。厚亲不称行而类行,此
释上文“
义可厚厚之”一节之义。其类
在江上井。不为己之可学也,“学”,
疑“誉”之误。上文云“誉己非贤也”,此或释其义。
其类在猎走。爱人非为誉也,其类在逆旅。言
因求利而爱人,此释上文“为赏誉利一人”一节之义。
爱人之亲若爱其亲,此疑释上文
“以臧为其亲也”一节之义。其类在官苟。有
讹。兼爱相若,一爱相若,言爱
一人与兼爱众人同。一爱相若,四
字重出,当是衍文。此疑释上文“爱众众也”一节之义
。其类在死也。毕云:“一本作
‘□’。”案:顾校季本,亦作“□”。此文有讹。
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一不周
,“周”,旧本并作“害”,王引之云
:“两‘害’字,俱当作‘周’,隶书‘周’字与‘害
’相似,故误为‘害’,下文‘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与此相应,字正作‘周’。”案:王说是也,今据正
。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
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非也。王引之
云:“此本作‘或一是而一非也’,当以‘非也’二字
,接‘或一是而一’下。其‘不可常用也’以下三句,
则因上文而衍。‘不是也’三字,又后人所增。盖后人
不知‘不可常用’云云,为衍文之隔断正文者,又不知
‘非也’二字,本与‘或一是而一’作一句,乃足以‘
不是也’三字耳。下文云‘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与
此相应,当据以删正”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
也。毕云:“张湛注列子云:‘白马论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也,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者非命形
也’。”诒让案:张本公孙龙子文。骊马,马也,
说文马部云“骊,马深黑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乘
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
爱臧,爱人也。毕云:“方言云‘臧获
,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
,骂婢曰获。齐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谓
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
。王逸注楚辞云‘臧,为人所贱系也;获,为人所系得
也。”或曰:“臧,守藏者也;获,主禽者也。”此
乃是而然者也。获之亲,旧本作“
视”。毕云:“当为‘事’。”王
引之云:“毕说非也。‘视’,乃‘亲’字之讹,获之
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两亲字,上下相应,
犹下文云‘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两弟字
亦上下相应。”案:王说是也,今据正。人也,获
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
毕云:“言使其弟有美容,而爱弟者,
非以容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
也,人船,毕云:“当为‘乘船’。”
苏云“‘人’,当为‘入’之误。”非人木也。盗
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
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毕
云:“此所谓辩名实之理。”世相与共是之。若若
是,则虽盗人人也,衍一“人”字。爱
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shaa盗人非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也,“
盗”下“人”字衍。荀子正名篇云“‘shaa盗非shaa<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haa人也’
,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无难盗无难矣。据
下文,疑衍“盗无难”三字。此与彼同类,世有彼
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故焉,旧
本“故”在“也”上,王引之云:“‘无故也焉’,当
作‘无也故焉’。也故,即他故。下文云‘此与彼同类
,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故焉’,
文正与此同,今本‘也故’二字倒转,则义不可通。”
案:王校是也,今据乙。所谓内胶外闭,尔
雅释诂云“胶,固也”。谓内胶固而外闭塞。与心
毋空乎,空,读为孔。列子仲尼
篇“文挚谓龙叔曰:子心六孔流通,一孔不达”,张注
云“旧说圣人心有七孔也。”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
不然者也。旧本“然”作“shaa”。毕云
:“据上当为‘然’,一本作‘然’。”苏云:“‘然
’与‘煞’字,形相近,遂展转致讹。”案:毕、苏校
是也。顾校季本亦作“然”,今据正。且夫读书,
非好书也。疑当作“夫且读书,非读书
也,好读书,好书也”。且斗鸡,非鸡也,毕
云:“言人使之斗。”好斗鸡,好鸡也。且入井,
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门,非出门也,
止且出门,止出门也。据上文,当亦有
“世相与共是之”五字。若若是,且夭,非夭也,
寿夭也。疑当重“夭”字。有命
,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
旧本脱“类”字,毕云:“据上当有‘
类’字”,王说同,今据补。世有彼而不自非也,
墨者有此而罪非之,毕云:“据上无‘
罪’字。”苏云:“‘罪’字衍。即‘而非’两字之讹
。”王说同。案:“罪”疑当作“众”,形近而讹。言
墨者有此论,而众共非之。似非衍 文
。上文无此字,或转是误脱耳。无也故焉,旧
本误作“无故焉也”,王、顾并据道藏本正,吴钞本同
。毕本亦误,云“据上文‘焉也’当倒”,尤非。所
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
然者也。旧本脱“不”字。王云:“上
文‘白马,马也’以下,但言是,不言非,故曰‘此乃
是而然者也’‘获之亲人也’以下,言是又言非,故曰
‘此乃是而不然者也’。‘且夫读书,非好书也’以下
,亦是非并言,而以此三句承之,则亦当云‘此乃是而
不然者也’,写者脱去‘不’字耳。”案:王校是也,
今据补。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
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旧
本,“不周爱”,作“不失周爱。”俞云:“周,犹遍
也,‘失’字衍文。此言不爱人者,不待遍不爱人,而
后谓之不爱人也。有不遍爱,因为不爱人矣,今衍‘失
’字,义不可通,乃浅人不达文义而加之。”案:俞说
是也,今据删。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
。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
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旧
本“不待周乘马”句,脱“不”字,“而后为不乘马”
句,脱“为”字。下又衍“而后不乘马”五字。王引之
云:“‘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待’上当有‘
不’字。不待周乘马,所谓不周也。下文‘待周不乘马
’,所谓周也。以相反为义,‘而后不乘马’,‘不’
上当有‘为’字,犹上文云‘然后为乘马也’,写者脱
去耳。其重出之‘而后不乘马’五字,则衍文也。”案
:王说是也,今据增删。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
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
。棘之实,枣也,故云非棘。诗魏风园
有棘“其实之食”,毛传云“棘,枣也。”说文束部云
“棘,小枣丛生者。”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
病,非恶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
之鬼,非祭人也;祭人之鬼,旧本脱“
人”字。王引之云:“‘祭之鬼’,当作‘
祭人之 鬼’,
承上文人之鬼而言也,写者脱‘人’字。”案:王说是
也,今据补。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目盼,
顾云:“淮南说山训作‘眇’,此作‘
盼’,误也。”毕云:“上‘之’疑当为‘大’。”王
引之云:“上‘之’非‘大’字之讹。之,犹于也。言
于马之目盼,则谓之马盼,于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
;于牛之毛黄,则谓之牛黄,于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
众也。”苏云:“之马,犹言是马。盼,视也。”案:
说文目部云“盼,白黑分也”;“眇,一目小也”。马
目不可以言盼,顾校近是。之,当从苏训为是,前经说
诸篇,义多如此。则为之马盼;毕
云:“‘为’,当作‘谓’。”之马之目大,而不
谓之马大。庄子天下篇,释文引司马彪
云“狗之目眇,谓之眇狗,狗之目大,不曰大狗;此乃
一是一非”,即袭此文,而易马为狗。之牛之毛黄
,则谓之牛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
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
四足也。一马马也。王引之云:“‘一
马,马也。二马,马也’,已见上文。此‘一马,马也
’四字,盖衍。”马或白者,毕
云:“‘白’,旧作‘
自’,以意改。”案:顾校季本,
正作“白”。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
一是而一非者也。
(一)(二)原误作“觉”,形近而 讹。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毕云:“
艺文类聚引‘谓’作‘问’。”苏云:“巫马子为儒者
也,疑即孔子弟子巫马期,否则其后。”诒让案:史记
孔子弟子传云“巫马施少孔子三十余岁,计其年齿,当
长墨子五六十岁,未必得相问答,此或其子姓耳”。鬼
神孰与圣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于圣人,
犹聪耳明目毕云:“蓺文类聚杂器物部
,引作‘聪明耳目’。”之与聋瞽也。毕
云:“蓺文类聚,引‘瞽’作‘盲’。”昔者夏后
开毕云:“‘昔者’,蓺文类聚
引作‘
若’。后汉书注引,云‘开冶’。
”诒让案:“冶”字不当有,崔骃传注盖误衍。苏云:
“开,即启也,汉人避讳而改之。”使蜚廉折金于
山川,毕云:“蓺文类聚、后汉书注、
太平御览、玉海,俱引‘蜚’作‘飞’。”苏云:“此
为夏之蜚廉。”诒让案:初学记鳞介部、文选七命注,
并作“飞”。又毕本,“折”改“采”,云“旧作‘折
’,据文选注改。山海经云‘其中多金,或在山,或在
水’。诸书引,多无‘川’字,非。”王云:“毕改非
也。折金者,擿金也。汉书赵广汉传‘其发奸擿伏如神
’,师古曰‘擿,谓动发之也’。管子地数篇曰‘上有
丹沙者,下有黄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
者,下有铅锡有铜。上有赭者,下有铁。君谨封而祭之
,然则与折取之远矣’。彼言折取之,此言折金,其义
一也。说文曰‘硩,上擿岩空青珊瑚堕之,从石折声’
,硩与折,亦声近而义同。后汉书崔骃传注、蓺文类聚
杂器物部、初学记鳞介部、太平御览珍宝部九、路史疏
仡纪、广川书跋、玉海器用部,引此并作‘折金’。文
选注作‘采金’者,后人不晓‘折’字之义而妄改之,
非李善原文也。”又云:“
山水中虽皆有金,然此自言使蜚廉
折金于山,不兼川言之。后汉书注、文选注、蓺文类聚
、初学记、太平御览,引此皆无‘川’字,则‘
川’字乃后人以意加之也。”案:
王说是也。而陶铸之于昆吾;吴
钞本无“之”字。毕云:“蓺文类聚、后汉书注、文选
注,俱引作‘以铸鼎于昆吾’。‘吾’,文选注作‘吴
’。括地志云‘濮阳县,古昆吾国,故城县西三十里,
昆吾台在县西百步,在颛帝城内,周回五十步,高二十
丈,即昆吾虚也’。”王云:“‘陶铸之于昆吾’本作‘
铸鼎于昆吾’,此浅人不晓文义而
改之也。金可言铸,不可言陶。上言折金,故此言铸鼎
。此言铸鼎,故下言鼎成。若以陶铸并言,则与上下文
皆不合矣。后汉书注、文选注、蓺文类聚、初学记,并
作“铸鼎”,太平御览作“铸之”,路史作“铸陶”,
玉海作“陶铸之”,则罗长源所见本,已有陶字,盖唐
、宋闲人改之也。”诒让案:吕氏春秋君守篇云“昆吾
作陶”,高注云“昆 吾,颛顼之
后,吴回之孙,陆终之子,己姓也,为夏伯制作陶冶”
。通典州郡篇云“濮州濮阳县即昆吾之虚,亦名帝丘”
。案濮阳故城在今直隶大名府开州西南,即古昆吾国也
。夏启使蜚廉就其地而铸鼎。故文选张协七命云“铭德
于昆吴之鼎”吾、吴字通。濮阳古亦名帝丘,吕氏春秋
应言篇云“市丘之鼎”,宋本蔡邕集,荐边文礼书作“
帝丘之鼎”,亦即指夏鼎言之。是使翁难雉乙卜于
白若之龟,旧本无“雉”字,今据玉海
增。“白”毕校改为“目”,云:“旧脱‘乙’字,又
作‘白苦之□’,误。蓺文类聚引作‘使翁难乙灼目若
之龟’。玉海引作‘使翁难雉乙卜于白若之龟’,当从
‘目若’者。周礼云‘北龟者曰若’。尔雅释鱼云‘龟
左睨不类,右睨不若’。贾公彦疏礼,以为睥睨是目若
之说也。若,顺也。”王云:“旧本讹作‘白苦之□’
,毕据蓺文类聚改为‘
目若之龟’,引尔雅以为‘目若’
之证,殊属附会。今考初学记、路史、广川书跋、玉海
,并引作‘白若之龟’,‘白’字正与今本同,未敢辄
改。”诒让案:“白若”,道藏本作“目苦”,吴钞本
、季本作“白苦”,初学记引亦作“使翁难乙灼白若之
龟”,江淹集铜剑赞叙云“昔夏后氏使九牧贡金,铸九
鼎于荆山之下,于昆吾氏之墟,白若甘搀之地”,虞荔
鼎录文略同,似皆本此。书亦作“白若”,而以为地名
,疑误。但此文旧本讹脱难通,审校文义,当以玉海所
引校长。“翁”当作“●”,说文口部“嗌”籀文作“
●”,经典或假为“
益”字。汉书百官公卿表“●作朕
虞”,是也。●与翁形近,节葬下篇“哭泣不秩声嗌”
,“嗌”亦误作“翁”,是其证。“难”当为“
●”,备穴篇“斫以金为●”,“
●”今本亦讹“难”。又经说上篇“●指●脯”,“●
”并作“●”,皆形近讹易。●与斫音义同,详经下篇
。“●雉”犹言“斫雉”,即谓shaa雉也。史记龟筴传说
宋元王得神龟云“乃刑白雉及与骊羊,以血灌龟于坛中
央”,盖以雉羊之血衅龟也。“乙”当作“已”,已与
以同,言启使伯益shaa雉以衅龟而卜也。玉海所引“雉”
字尚未讹,今本又脱“雉”字,遂以“翁难乙”为人姓
名,真郢书燕 说,不可究诘矣。
又博物志云“昔夏启筮徙九鼎,启果徙之”,似即此事
,而传闻小异。曰:毕本“曰”
上增“龟”字,云旧脱“龟”字,据玉海增。王云:“
曰者,翁难乙既卜,而言其占也。下文乙又言兆之由曰
,即其证。自‘鼎成四足而方’以下六句,皆是占词。
毕依玉海于‘曰’上加‘龟’字,非也。‘龟曰’二字
,义不可通。蓺文类聚作‘使翁难乙灼目若之龟成曰’
,则‘曰’上本无‘龟’字,明矣。”案:王校是也。
但此下文六句,似是启使益命龟之辞,故辞终曰上飨,
明将铸鼎以共祭享也。下又言兆之繇,乃是占词。王以
下六句,并为占词,恐非。‘鼎成三足而方’,王
云:“‘三足’本作‘四足’,此后人习闻鼎三足之说
,而不知古鼎有四足者,遂以意改之也。蓺文类聚、广
川书跋、玉海,引此皆作‘四足’。博古图所载商周鼎
四足者甚多,未必皆属无稽。广川书跋曰:‘秘阁二方
鼎,其一受太府之量,一●七斗,又一受量损二斗三升
,四足承其下,形方如矩。汉人谓鼎三足以象三德,又
谓禹之鼎三足以有承也。韦昭以左氏说莒之二方鼎,乃
谓其上则方,其下则圆。方其时,古鼎存者尽废,其在
山泽邱陇者未出,故不得其形制’,引墨子‘鼎成四足
而方’,以为古鼎四足之证。”王引之云:“左传莒之
二方鼎,服虔曰:鼎三足者圆,四足者方。则汉人说方
鼎,固有知其形制者。”案:二王说是也。此书多古字
,旧本盖作“●足”,故讹为“三”。后文楚四竟之田
,“四”,今本亦讹“三”,可证。铜剑赞亦讹作“三
足”。不炊而自烹,毕云:“此
‘●’字俗写,玉海引作‘亨’,蓺文类聚引作‘不灼
自成’。”诒让案:说文火部云“炊,爨也。”铜剑赞
及鼎录并云“不炊而自沸”。论衡儒增篇云“世俗传周
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汉时俗语盖出于此。不
举而自臧,毕云:“玉海引作‘藏’。
”诒让案:铜剑赞作“不舁而自藏”,鼎录亦作“藏”
。稽瑞引墨子曰“神鼎不灼自熟,不爨自沸,不汲自满
,五味生焉”,疑即此异文。“炊”“灼”,“熟”“
烹”,“举”“爨”,字形并相近。不迁而自行,
毕云:“太平御览引作‘●’,说文云
‘毌,古文●,从手 ●’。则‘
●’实古‘毌’字后加为‘●’耳。今书又作‘迁’,
皆传写者以少见改之。又蓺文类聚引俱无‘
而’字。”以祭于昆吾之虚,
旧本作“墟”,今据吴钞本正。毕云:
“此‘虚’字俗写。括地志云‘昆吾故城在濮阳县西三
十里’。”诒让案:此即汉书郊祀志说,九鼎,尝鬺亨
上帝鬼神也。上乡’!毕云:“
疑同尚飨。”乙又言兆之由毕云
:“旧脱‘乙’字,‘又’字作‘人’,据蓺文类聚、
玉海改。蓺文类聚‘由’作‘繇’,无‘兆之’二字。
玉海亦作‘繇’。”诒让案:“乙”当作“已”。由繇
通。言已卜又言其兆占也。左传闵二年杜注云“繇,卦
兆之占辞”。曰:‘飨矣!上文
命龟云上飨,此兆从之,故云飨矣。逢逢白云,逢
、蓬通,毛诗小雅采菽传云“蓬蓬,盛貌”。庄子秋水
篇云“蓬蓬然起于北海”。一南一北,一西一东,
王云:“蓺文类聚同。太平御览、路史
、玉海,并作‘一东一西’。”王引之云:“作‘一东
一西’者是,一东一西当在一南一北之上。云与西为韵
。西,古读若‘駪駪征夫’之‘駪’,说见六书音均表
。北与国为韵,大雅文王有声篇‘镐京辟廱,自西自东
,自南自北,无思不服’,廱与东为韵,北与服为韵,
是其例也。而诸书所引一南一北句,皆在上,则其误久
矣。”九鼎既成,迁于三国。’铜
剑赞作“定之国都”,疑误。毕云:“北国为韵。蓺文
类聚引作‘而迁三国’。”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
;殷人失之,周人受之。此即夏鼎也,
汉书郊祀志云“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象九洲,皆尝
鬺亨上帝鬼神。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飨承天祜。夏
德衰,鼎迁于殷。殷德衰,鼎迁于周”。此以禹为启,
盖传闻之异。夏后、殷、周之相受也。数百岁矣。
使圣人聚其良臣与其桀相而谋,桀、杰
通,详非命中篇。“谋”,旧本误“谏”。王引之云“
‘谏’字与上下文义不合。‘谏’当为‘谋’字之误也
。管子立政九败解‘谏臣●而谄臣尊’,今本‘谏’作
‘谋’,与此文互误。淮南主术篇‘耳能听而执正进谏
’,高注‘谏或为谋’。言虽圣人与良臣桀相共谋,必
不能知数百岁 之后也。”案:王
校是也,苏说同,今据正。岂能智数百岁之后哉!
毕云:“‘智’,一本作‘知’,下同
。蓺文类聚引云‘此知必千年,无圣之智,岂能知哉。
’”而鬼神智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于圣人也,
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与”,吴
钞本作“于”。
治徒娱、县子硕问于子墨子曰:二 人盖并墨子弟子。吕氏春秋尊师篇云:“高何、县子石 ,齐国之暴者也,指于乡曲,学于子墨子”,即此县子 硕也。苏疑即檀弓县子琐,未塙。“为义孰为大务 ?”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譬” ,吴钞本作“辟”。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 欣者欣,毕云:“说文云‘掀,举出也 ’,与欣同。”王引之云:“举出之事与筑墙无涉。欣 当读为睎。说文曰‘睎,望也’。吕氏春秋不屈篇曰‘ 今之城者,或操大筑乎城上,或负畚而赴乎城下,或操 表掇以善睎望’,此云能筑者筑,即彼所云操大筑乎城 上也;能实壤者实壤,即彼所云负畚而赴城下也;能欣 者欣,欣与睎同,即彼所云操表掇以善睎望也。睎字从 希得声,古音在脂部。欣字从斤得声,古音在谆部。谆 部之音多与脂部相通,故从斤之字亦与从希之字相通。 说文曰‘昕从日斤声,读若希’。左传曹公子欣时,汉 书古今人表作郗时,是其证也。”然后墙成也。为 义犹是也。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 事,然后义事成也。”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兼爱天下,未云利也; 我不爱天下,未云贼也。俞云:“广雅 释诂‘云,有也’,此两‘云’字,均当训有。”功 皆未至,子何独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今有燎 者于此,毕云:“说文云‘燎,放火也 ’。旧‘于此’二字倒,一本如此。”案:顾校季本亦 作“于此”。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火将益之, 毕云:“‘掺’,即‘操’字异文,唐 人别有音,非也。”功皆未至,子何贵于二人?” 巫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意 ”,旧本作“义”,今据道藏本、吴钞本正。而非 夫掺火者之意。”子墨子曰:“毕云“ 旧脱‘墨子’二字,以意增。”吾亦是吾意,而非 子之意也。”
子墨子游荆耕柱子于楚,毕云:
“游,谓游扬其名而使之仕。”王云:“‘耕柱子’上
不当有‘荆’字,‘耕’‘荆’声相近,则‘
荆’盖‘耕’字之误而衍者。鲁问
篇曰‘子墨子游公尚过于越’。”苏云:“篇首但言耕
柱子,此多一‘荆’字,疑衍文。”二三子过之,
食之三升,三升,盖谓每食之数。杂守
篇云“参食,食参升小半,日再食。”说苑尊贤篇“田
需谓宗卫曰:三升之稷,不足于士。”阎若璩谓古量五
当今一,则止今之大半升耳。庄子天下篇,说宋钘尹文
曰“请欲固置五升之饭,足矣,先生恐不得饱,弟子虽
饥,不忘天下。”此复少于彼,明其更不饱矣。客
之不厚。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耕柱子处楚无益矣。
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
可智也。”毕云:“‘智’,一本作‘
知’,下同。”毋几何而遗十金于子墨子,曰:“
吴钞本无“于”字。孟子公孙丑篇,赵
注云“古者以一镒为一金,镒,二十两也”。史记燕世
家,正义引臣瓒云“秦以一镒为一金”。公羊隐五年,
何注云“古者以金重一斤”。文选王命论,李注引韦昭
云“一斤为一金”,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毕云:“十
金当为千金之误”。俞云:“战国齐策‘乃使操十金’
,注‘二十两为一金’。然则十金为二百两矣。墨氏崇
俭,其徒以十金馈遗,不为不丰,毕率意增益,厚诬古
人,殊为无谓。”后生不敢死,后
生,即弟子之称。非儒下篇云“弟子后生”。毕云:“
称不敢死者,犹古人书疏称死罪常文。”有十金于
此,愿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智也。”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之为义也,王 云:“旧本脱‘曰子’二字,今以意补。”人不见 而耶,鬼而不见而富,王引之云:“‘ 耶’字,义不可通,盖‘服’之坏字也。富读为福,福 、富古字通。而,汝也。人不见而服者,未见人之服汝 也。鬼不见而富者,未见鬼之福汝也。故下文曰:‘而 子为之,有狂疾也’。服与福为韵。”苏云:“‘耶’ 当作‘取’。”案:王读富为福,是也。“耶”,疑“ 助”之讹。王、苏校并未塙。而子为之,有狂疾! ”子墨子曰:“今使子有二臣于此,毕 云:“谓家臣。”其一人者见子从事,不见子则不 从事;其一人者见子亦从事,不见子亦从事,子谁贵于 此二人?”巫马子曰:“我贵其见我亦从事,不见我亦 从事者。”子墨子曰:“然则,是子亦贵有狂疾也。”
子夏子徒问于子墨子曰:史记索 隐引别录云“今按墨子书有文子,文子即子夏之弟子, 问于墨子。如此则墨子在七十子之后也”。案:今本无 文子,或在佚篇中。“君子有斗乎?”子墨子曰: “君子无斗。”子夏之徒曰:“狗豨犹有斗,“ 豨”,道藏本、吴钞本作“狶”,下同。说文豕部云“ 豨,豕走豨豨也”。方言云“猪,南楚(一)谓之豨。 ”恶有士而无斗矣?”子墨子曰:“伤矣哉!言则 称于汤文,行则譬于狗豨,伤矣哉!”
(一)原作“处”,据方言改。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舍今之人而誉先王,毕 云:“‘先’,旧作‘大’。一本如此。下同。”是誉 槁骨也。譬若匠人然,智槁木也,毕云:“智同知。” 而不智生木。”子墨子曰:“天下之所以生者,以 先王之道教也。今誉先王,是誉天下之所以生也。可誉 而不誉,非仁也。”毕云:“旧脱‘非 ’字,一本 有。”子墨子曰 :“和氏之璧,韩非子和氏篇云:“楚 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使玉人相之,曰 :‘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 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 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 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 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案淮南子览冥训高注 ,以和氏所献者,为楚武王、文王、成王,与韩子不同 ,未知孰是。隋侯之珠,淮南子 览冥训,高注云“隋侯,汉东之国,姬姓诸侯也。隋侯 见大蛇伤断,以药傅之。后蛇于江中衔大珠以报之,因 曰隋侯之珠。盖明月珠也。”毕云:“文选李斯上秦始 皇书,注引‘隋’作‘随’。”三棘六异,史 记楚世家云“居三代之传器,吞三翮六翼,以高世主。 ”索隐云“翮,亦作□”。三翮六翼,亦谓九鼎。空足 曰翮,六翼即六耳,翼近耳旁。”宋翔凤云:“棘同翮 ,异同翼,亦谓九鼎也。尔雅释器‘附耳外谓之釴’, 翼、釴字通。释器又云’款足者谓之鬲’,即翮也。汉 书郊祀志‘铸九鼎,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苏林 曰:“足中空不实者,名曰鬲也。”此诸侯之所谓 良宝也。毕云:“蓺文类聚引云‘申徒 狄曰:周之灵珪出于土石,楚之明月出于蚌蜃’。太平 御览引云‘周公见申徒狄曰:贱人强气则罚至。申徒狄 曰:周之灵珪出于土石(一),楚之明月出于(二)蚌 蜃,五象出于汉泽。和氏之璧,夜光之珠,三棘六异, 此诸侯之良宝也。’又一引云‘申徒狄谓周公曰:贱人 何可薄邪?周之灵珪出于土石,隋之明月出于蚌蜃,少 豪大豪出于污泽,天下诸侯皆以为宝。狄今请退也’。 文各不同,当是此和氏之璧上脱文。”案:周公、申徒 狄语当在佚篇,与此文不相冢也。详佚文。可以富 国家,众人民,治刑政,安社稷乎?曰不可。所谓贵良 宝者,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 异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宝也。今用义为政于国家 ,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者,可 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
(一)(二)原作“□”,据太平御 览补。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论语述而集 解“孔安国云‘叶公名诸梁,楚大夫,食采于叶,僭称 公’。”左定五年传“叶公诸梁”,杜注云:“司马沈 尹戍之子,叶公子高也”。庄子人间世释文云“字子高 。”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 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言待 故旧如新,无厌怠也。毕云:“论语作‘近者说,远者 来’。”诒让案:韩非子难三篇亦云“叶公子高问政于 仲尼,仲尼曰:政在悦近而来远。子贡问曰:何也?仲 尼曰:叶都大而国小,民有背心,故曰政在悦近而来远 ”。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 亦未得其所以对也。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 也,毕云:“‘也’,当为‘之’。” 而旧者新是哉?毕云:“一本无 ‘是’字。”苏云:“‘是’,当作‘之’。”问 所以为之若之何也。不以人之所不智告人,毕 云:“‘智’,一本作‘知’。”以所智告之,毕 云:“旧‘以所’二字倒,一本如此。”故叶公子 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
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毕云:“文选 注云‘贾逵国语注曰:鲁阳文子,楚平王之孙,司马子 期之子,鲁阳公’,即此人。其地在鲁山之阳。地理志 云‘南阳鲁阳有鲁山’。师古曰‘即淮南所云鲁阳公与 韩战,日反三舍者也’。”苏云:“鲁阳文君即鲁阳文 子也。国语楚语曰‘惠王以梁与鲁阳文子,文子辞,与 之鲁阳’。是文子当楚惠王时,与墨子时世相值。”诒 让案:楚语韦注,说与贾同。文君即左 哀十九年传之公孙宽。又十六年传云“使宽为司马。” 淮南子览冥训,高注云‘鲁阳,楚之县公,楚平王之孙 ,司马子期之子,今南阳鲁阳是也”。曰:“大国 之攻小国,譬犹童子之为马也。毕本无 “也”,云:“一本有‘也’字。文选注云‘幽求子曰 :年五岁闲有鸠车之乐,七岁有竹马之欢’。”案:道 藏本、季本、吴钞本,并有“也”字,今据补。童 子之为马,足用而劳。毕云:“言自劳 其足,谓竹马也。”案:此直言童子戏效为马耳,不必 竹马,毕说并非。今大国之攻小国也,攻者农夫不 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攻人者,亦农夫不得耕 ,妇人不得织,以攻为事。故大国之攻小国也,譬犹童 子之为马也。”
子墨子曰:“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 者,勿常。毕云:“旧脱‘不’字,一 本有。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荡囗也。”贵 义篇亦有此章,而文小异。荡囗,此篇亦两见,盖谓不 可行而空言,是徒敝其囗也。经下篇云“霄尽荡也”, 即消磨敝尽之义。
子墨子使管黔●毕云:“疑‘敖 ’字。”苏云“‘●’与“游’字形相近,当误衍。” 案:毕说是也。说文水部有“滶”字,从水敖声,此借 为“敖”。檀弓有齐人黔敖,此墨子弟子,与彼名同。 游高石子于卫,鲁问篇有高孙子 ,吕氏春秋尊师篇有墨子弟子高何,未知即高石子否。 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毕云 :“旧作‘乡’,一本如此,下同。”案:顾校季本作 ‘卿’。荀子臣道篇,杨注云“设,谓置于列位。”高 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 :“卫君以夫子之故,旧本脱“卫”字 ,今据道藏本、季本、吴钞本补。致禄甚厚,设我 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 乃以石为狂乎?”“无”,吴钞本作“ 毋”。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古者周 公旦非关叔,毕云“‘关’,即‘管’ 字假音,一本改作‘管’,非是。左传云‘掌其北门之 管’,即关也。”辞三公东处于商盖,毕 云:“商盖,即商奄。尚书金縢云‘周公居东二年’。 ”王云:“商盖当为商奄。‘盖’字古与‘●’通,‘ ●’‘奄’草书相似,故‘奄’讹作‘●’,又讹作‘ 盖’。韩子说林篇:‘周公旦已胜殷,将攻商奄’,今 本“奄”作“盖”,误与此同。昭二十七年左传‘吴公 子掩余’,史记吴世家、刺客传,并作‘盖余’,亦其 类也。”顾、苏说同。案:王说是也。左昭九年传云“ 蒲姑、商奄吾东上也”,孔疏引服虔云“商奄,鲁也。 ”又定四年传云“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 之墟”。说文邑部,“奄”作“●”,云周公所诛●国 在鲁。史记周本纪,索隐引括地志云:“兖州曲阜县奄 里,即奄国之地”,又引郑康成云“奄国在淮夷之北” 。是商奄即奄,单言之曰奄,絫言之则曰商奄。此谓周 公居东,盖东征灭奄,即居其地,亦即鲁也。蔡邕琴操 云“有谮公于王者,周公奔鲁而死。”案蔡说奔鲁,与 此书合,但谓公死于鲁,则妄耳。诗豳风破斧云“周公 东征,四国是皇”,毛传云“四国,管、蔡、商、奄也 。”彼商谓殷,与奄为二国,非左传、墨子之商奄也。 人皆谓之狂。后世称其德,扬其名,至今不息。且 翟闻之为义非避毁就誉,毕云:“旧二 字倒,一本如此。”案:顾校季本不倒。去之苟道 ,毕云:“旧二字倒,一本如此。”案 :季本亦不倒。受狂何伤!”高石子曰:“石去之 ,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无道,仁士不 处厚焉。’今卫君无道,而贪其禄●,则是我为苟陷人 长也。”毕云:“‘陷’,一本作‘处 ’。”诒让案:“苟陷人长,”疑当作‘苟啖(一)人 食”。啖陷声同,食、长形近,故讹。说文口部云“啖 ,食也”。依或本,则当为“苟处人厚”,与上文相应 ,然义较短。子墨子说,而召子禽子曰:“即 禽滑厘,见公输篇。姑听此乎!夫倍义而乡禄者, 说文人部云“倍,反也”。苏云:“倍 、背同,乡、向同”我常闻之矣。倍禄而乡义者, 于高石子焉见之也。”
(一)原误作“陷”,据上下文义改 。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贫而谓之富,则怒, 无义而谓之有义,则喜。岂不悖哉!”
公孟子曰:“先人有则三而已矣。”子墨子曰: “孰先人而曰有则三而已矣?子未智人之先有。”苏 云:“此节文有错误。”
后生有反子墨子而反者,荀子解 蔽篇,杨注云“反,倍也”。下“反”,当为“返”之 假字。广雅释诂云“反,归也”。“者”下当有“曰” 字。盖门人有倍墨子而归者,其言如是。“我岂有 罪哉?吾反后”。言彼有先反者,吾虽 反尚在其后。子墨子曰:“是犹三军北,句 失后之人求赏也。”谓战败失道 而后归,不得与殿者同赏。
公孟子曰:“君子不作,术而已。”毕 云:“术,同述。”诒让案:此即非儒篇所云“君子循 而不作也”。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 ,苏云:“‘其’,当为‘甚’字之误 。下言‘次不君子’,可证。”古之善者不诛,毕 云:“‘诛’,疑当为‘述’。术诛遂疑皆声误。下同 。”俞云:“‘诛’,当为‘訹’,字之误也。上文君 子不作术而已,此云古之善者不訹,术与訹,并述之假 字,其字并从术声,故得相假借也。若作‘诛’,则与 述声绝远矣。”案:俞说是也。今也善者不作。苏 云:“‘今也’,当为‘今世’。”案:“也”即“之 ”之讹,苏校未塙。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遂 ,毕云:“疑当为‘述’,月令‘以遂 为术’。”己有善则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诛 而不作,是无所异于不好遂而作者矣。吾以为古之善者 则诛之,今之善者则作之,欲善之益多也。”毕 云:“意言古之善者多,故但述而行之;今之善者少, 故须作。作者欲善之多,无异于述也。”苏云:“此言 述作不可偏废,皆务为其善而已。述主乎因,故以古言 :作主乎□,故以今言。述而又作,则善益多矣。毕注 似未得本意。”案:苏说是也。
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巫马子, 见前。盖巫马期之子姓。史记孔子弟子传“巫马施,字 子旗”,集解引郑康成孔子弟子目录云“鲁人”。故下 云“爱鲁人于邹人”。家语弟子解作陈人,非也。我 与子异,毕云:“‘子’,旧作‘之’ ,一本如此。”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 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 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以为近我也。击我则疾, 击彼则不疾于我,疾,犹痛也。说文手 部云“击,攴也”。疒部疾、痛并训病也。我何故 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说文手部 云“拂,过击也”。毕云:“旧‘不疾’二字倒,一本 如此。”故有我有shaa彼以我,无shaa我以利。”苏 云:“二句当有脱讹,以下文语意考之,当言‘有shaa彼 以利我,无shaa我以利彼也’。‘有我’二字疑衍。”俞 云“此当作‘故我有shaa彼以利我,无shaa我以利彼’。” 子墨子曰:“子之义将匿邪,意将以告人乎?”巫 马子曰:“我何故匿我义?毕云:“一 本作‘意’,非。”吾将以告人。”子墨子曰:“ 然则,一人说子,谓说其义而从之。一 人欲shaa子以利己;十人说子,十人欲shaa子以利己;天下 说子,天下欲shaa子以利己。一人不说子,一人欲shaa子, 以子为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说子,十人欲shaa子,以子 为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说子,天下欲shaa子,以子为施 不祥言者也。说子亦欲shaa子,不说子亦欲shaa子,是所谓 经者口也,shaa常之身者也。”“常”, 疑当作“子”。此下亦有脱误。子墨子曰:“子之 言恶利也?言恶所利。若无所利 而不言,是荡口也。”“不言”,疑当 作“必言’。荡口,义见前。
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今有一人于此,羊牛犓
●,“犓”,吴钞本作“●”,道藏本
同。毕云:“此‘豢’字俗写,太平御览引作‘刍豢’
。”维人但割而和之,毕云:“
‘维人’当为‘●人’之误。‘但割’即‘袒割’。说
文云‘但,裼也,从人旦声’。经典用但为第字之义,
而忘其本。”诒让案:“雍”“维”形近而误。仪礼公
食大夫礼、少牢馈食礼,并有“雍人”。雍,雝之隶变
,即●之省。食之不可胜食也。道
藏本无“不可”二字,有“食之”二字,吴钞本同。毕
本增“不可”二字,无“食之”二字,云“旧脱‘不可
’二字,据太平御览增”。案:以文义校之“食之不可
”四字当并有,今据增。见人之作饼,毕
云:“‘作’,旧作‘生’,皆据改。”案“生”字似
不误。说文食部云“饼,□糍也”。则还然窃之,
“还”,疑“□”之借字。说文目部云
:“□,惊视也”。曰:‘舍余食。’毕
云:“言舍以为余食。”苏云:“舍余食者,言舍其刍
豢羊牛之食,而从事于窃也。”案:二说并非。舍,予
之假字,古赐“予”字或作“舍”,详非攻中篇。舍余
食,犹言与我食也。不知日月安不足乎,毕
云:“或当云‘明不足乎’。”戴云:“安字语词,无
实义。”诒让案“日月”,疑“耳目”之误,言其见物
而贪也。其有窃疾乎?”鲁阳文君曰:“有窃疾也
。”子墨子曰:“楚四竟之田,毕云“
‘四竟’二字,旧作‘三意’,据太平御览改。”旷
芜而不可胜辟,毕云:“太平御览引云
‘楚四境之田,芜旷不可胜辟’。鲁阳,楚县,故云然
也。”●灵数千,毕云:“说文
云‘●,召也’”顾云:“灵,令也。”戴云:“灵,
令之假字。”案:依毕、顾、戴说,则数千为●令之人
数,与上下文义并不贯,殆非也。此“●灵”,当为“
呼虚”。凡经典“●”召字,多假“呼”为之,二字互
通。周礼大小郑注,汉书高帝纪应劭注,并云“衅呼”
。文选蜀都赋李注引郑康成易注云“坼呼”。说文土部
云“□,●也。”呼即□之假 字
。□本训●,引申为□隙。呼虚,谓闲隙虚旷之地。此
与上文,并即公输篇“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之意
。非攻中篇云“今万乘之国,虚数于千,不胜而人,广
衍数于万,不胜而辟”,与此文义正同。“虚”“灵”
,俗书形近而误。详天志下篇。不可胜,毕
云:“下当脱‘用’字。”诒让案:据非攻篇,当脱“
入”字。见宋、郑之闲邑,闲邑
,言空邑,与王制闲田义同。则还然窃之,此与彼
异乎?”鲁阳文君曰:“
是犹彼也,实有窃疾也。”
子墨子曰:“季孙绍与孟伯常治鲁国之政,苏 云:“季孙绍与孟伯常不见于春秋,当为季康子、孟武 伯之后,与墨子同时者也。”诒让案:礼记檀弓“悼公 之丧,季昭子问于孟敬子”,郑注云“昭子,康子之曾 孙,名强。敬子(一)武伯之子,名捷”。此季孙绍、 孟伯常,当即昭子、敬子之子若孙也。不能相信, 而祝于□社,“□”,旧本讹“禁”。 下同。王云‘禁社’乃‘□社’之误,‘□’与‘丛’ 同。尔雅‘灌木丛木’,释文曰‘丛,本或作□’。汉 书东方朔传‘□珍怪’,师古曰‘□,古丛字’。”案 :王校是也,洪说同,今据正。丛社,详明鬼下篇。曰 :‘苟使我和。’王引之云:“苟,犹 尚也。”是犹弇其目,毕云:“ 说文云‘弇,盖也。’”而祝于□社也,俞 云:“‘也’,当作‘曰’。其下句即祝词也。上文‘ 而祝于□社曰:苟使我和’,是其证。”‘苟使我 皆视’。岂不缪哉!”
(一)原作“敬之”,据礼记檀弓郑 注改。
子墨子谓骆滑牦吴钞本作“厘”
,下仍作“牦”。案此与禽子同名。曰:“吾闻子
好勇。”骆滑牦曰:“然,我闻其乡有勇士焉,吾必从
而shaa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与其所好,度其所
恶。毕云:“度,谓渡去也。”王引之
云:“毕说非也。‘与’,当为‘兴’,‘度’,当为
‘废’,皆字之误也。‘废’‘度’草书相似,故‘
废’讹作‘度’。史记历书‘名察
废验’,今本‘废’字亦讹作‘度’。兴与废,好与恶
,皆对文。”今子闻其乡有勇士焉,必从而shaa之,
是非好勇也,是恶勇也。”
子墨子自鲁即齐,毛诗郑风东门
之墠,传云“即,就也”。言由鲁至齐。毕云:“二字
旧倒,以意改。”过故人,毕云
:“太平御览引作‘之齐遇故人’。”谓子墨子曰
:毕云:“四字,太平御览引,作‘故
人’。”“今天下莫为义,子独自苦而为义,子不
若已。”子墨子曰:“今有人于此,有子十人,一人耕
而九人处,则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何故?则食者众,
而耕者寡也。王校亦删“故”字。今
天下莫为义,则子如劝我者也,毕云:
“太平御览人事部六十二、资产部二引,作‘子宜劝’
,又作‘子宜劝我’。”王云:“此不解‘如’字之义
,而以意改之也。如,犹宜也,言子宜劝我为义也。如
字,古或训为宜。何故止我?”毕
云:“太平御览,‘故’作‘以’。”子墨子南游
于楚,见楚献惠王,毕云:“检史记,
楚无献惠王也,蓺文类聚引作惠王,是。又案文选注引
本书云‘墨子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也’,恐
是此间脱文。”苏云:“献惠王即楚惠王也。盖当时已
有两字之谥。”诒让案:此文脱佚甚多,余知古渚宫旧
事二云“墨子至郢,献书惠王,王受而读之,曰‘良书
也。是寡人虽不得天下,而乐养贤人,请过进曰百种,
以待官舍人,不足须天下之贤君。’墨子辞曰‘翟闻贤
人进,道不行不受其赏,义不听不处其朝。今书未用,
请遂行矣。’将辞王而归。王使穆贺以老辞。鲁阳文君
言于王曰‘墨子,北方贤圣人,君王不见,又不为礼,
毋乃失士?’乃使文君追墨子,以书社五里封之,不受
而去。”此与文选注所引合,必是此篇佚文,但余氏不
明着出墨子,文亦多删节讹舛,今未敢据增。余书献惠
王,亦止作惠王,疑故书本作献书惠王,传写脱“书”
,存“献”,校者又更易上下文以就之耳。献惠王
以老辞,苏云:“楚惠王以周敬王三十
二年立,卒于考王九年,始癸丑,终庚寅,凡五十七年
。墨子之游,盖当其暮年,故以老辞。”诒让案:渚宫
旧事注云:“时惠王在位已五十年矣。”余说疑本墨子
旧注。然则此事在周考王二年,鲁悼公之二十九年也。
使穆贺见子墨子。子墨子说穆贺,穆贺大说,谓子
墨子曰:“子之言则成善矣!毕本“成
”改“诚”,云“
旧作‘成’,据蓺文类聚改,一本
同”。案:顾校季本,亦作“诚”。王云:“古或以成
为诚,不烦改字。”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
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毕云
:“蓺文类聚引作‘用 子’,又
节。”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药然,毕
云:“蓺文类聚引作‘焉’。”草之本,吴钞本,“本
”作“木”,下同。苏云“‘草之本’上,当脱一字。
”天子食之以顺其疾,毕云:“
蓺文类聚引,‘顺’作‘疗’。”岂曰‘一草之本
’而不食哉?毕云:“蓺文类聚引,‘
食’作‘用’。”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
醴粢盛毕云:“‘粢’,当为‘齍’。
说文云‘黍稷在器以祀者’,盛,解同,俱从皿,亦见
周礼也。前文皆同此义。”以祭上帝鬼神,岂曰‘
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
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尝闻汤之说乎?主
君,谓穆贺也。战国策、史记,载苏秦说六国君,齐、
楚、魏、韩、燕诸王皆称秦为主君。索隐云:“礼,卿
大夫称主,今嘉苏子合从诸侯,褒而美之,故称曰主君
”。案:左传昭二十九年,齐高张唁鲁昭公,称主君。
杜注云“比公于大夫然”,此小司马所本。后鲁问篇,
墨子称鲁君,亦曰主君。战国策秦策,乐羊对魏文侯,
魏策,鲁君对梁惠王,亦并称主君。则战国时主君之称
,盖通于上下,小司马据春秋时制,谓唯大夫称主,非
也。昔者,汤将往见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
子半道而问曰:‘君将何之?’汤曰:‘将往见伊尹。
’彭氏之子曰:‘伊尹,天下之贱人也。尚
贤中篇云“伊挚,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人”,故曰
天下之贱人。若君欲见之,吴钞
本,“若君”作“君若”。亦令召问焉,彼受赐矣
。’汤曰:‘非女所知也。吴钞本,“
女”作“汝”。今有药此,苏云
:“‘药’下当脱‘于’字。”食之则耳加聪,目
加明,则吾必说而强食之。今夫伊尹之于我国也,譬之
良医善药也。而子不欲我见伊尹,是子不欲吾善也。’
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彼苟然,然后可也”。卢
云:“此下疑有脱文。”诒让案:此七字与上文亦不相
应,上下似并有脱佚。
子墨子曰:“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 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凡言凡动,合于三代 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为之;凡言凡动,合于三代暴王桀 纣幽厉者舍之。”
子墨子曰:“言足以迁行者,常之;不足以迁行 者,勿常。不足以迁行而常之,旧本脱 下“不足”二字,王据上句补,与耕柱篇合,今从之。 是荡口也。苏云:“耕柱篇亦有 此文,上‘迁’字作‘复’,下二‘迁’字作‘举’。 ”
子墨子曰:“必去六辟。辟,僻 之借字。嘿则思,毕云:“默字 ,俗写从口。”言则诲,动则事,使三者代御,旧 本,作“使者三代御”,毕云:“此言三世为人御,必 能抑然自下,若去其喜怒乐悲爱,而有圣人之用心也。 ”俞云:“‘使者三代御’当作‘使三者代御’。三者 ,即嘿、言、动三事也。御,用也。荀子礼论篇‘时举 而代御’,杨注曰‘御,进用也’。此云代御,义与彼 同,言更迭用此三者,则必为圣人也。因‘三者’二字 ,传写误倒,毕遂曲为之说,谬矣。”案:俞说是也, 今据正。必为圣人。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 去爱,而用仁义。俞云:“‘去爱’下 ,当有‘去恶’二字,传写脱之。喜怒乐悲爱恶,其六 者,皆宜去之。即上文所谓去六辟也。”手足口鼻 耳,疑脱一“目”字。从事于义 ,必为圣人。”
子墨子谓二三子曰:“为义而不能,必无排其道 。言于道不能无出入。庄子大宗师篇, 郭注云“排者,推移之谓也。”譬若匠人之斫而不 能,无排其绳。”毕云:“排犹背。”
子墨子曰:“世之君子,使之为一犬一彘之宰, 宰,即膳宰也,见仪礼燕礼、礼记文王 世子、玉藻旧本 脱“一犬”二子 ,王据群书治要补,云:“鲁问篇亦云‘窃一犬一彘’ 。”不能则辞之;使为一国之相,不能而为之。岂 不悖哉!”
子墨子曰:“今瞽曰:‘钜者白也,俞 云:“钜无白义,字当作‘岂’,岂者,皑之假字。广 雅释器‘皑,白也’。‘皑’省作‘岂’,又误作‘巨 ’,因为‘钜’矣。吕氏春秋有始览‘南方曰巨风’, 李善注文选,引作‘凯风’,盖亦省‘凯’为‘岂’, 而误为‘巨’也,可以为证。”黔者黑也。’吴 钞本,“黑”作“墨”,非。毕云:“说文云‘黔,黎 也。秦谓民为黔首,谓黑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也’。”虽明目者无以 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淮 南子主术训云“问瞽师曰,白素何如?曰缟然。曰黑何 若?曰黮然。援白黑而示之,则不处焉”,与此语意同 。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知” ,吴钞本作“能”,以上文校之,疑当作“不能知”, 今本及吴本,并脱一字耳。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 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 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子墨子曰:“今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
慎也。周礼泉府,郑注云:“布,泉也
。”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商人用一布布,下
“布”字当作“市”,言用一布市物也。不敢继苟
而雠焉,“继苟”,义不可通,疑当作
“●□”,即“謑诟”之或体也。说文言部云:“诟,
謑诟耻也,或作□,从句”,“謑,或从□作●”。楚
辞九思云“违群小兮謑□”,王注云“謑□,耻辱垢陋
之言也”。荀子非十二子篇云“无廉耻而忍謑□”,杨
注云“謑诟,詈辱也,字本作●□”。汉书贾谊传云“
顽钝亡耻,□诟亡节”,颜注云“□诟,谓无志分也。
”吕氏春秋诬徒篇云“草木鸡狗鸟兽,不可谯诟遇之。
谯 诟遇之,则亦谯诟报人”,“
谯诟”亦“●诟”之讹。盖謑诟本训耻,因以为耻詈人
之语,又引申之,人之蒙耻辱,无决择,亦谓之謑诟。
此以市布为喻,亦言不敢轻易无决择而雠物也。毕云:
“‘雠’,即‘
售’字正文。”必择良者。今
士之用身则不然,意之所欲则为之,厚者入刑罚,薄者
被毁丑,则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子墨
子曰:“世之君子欲其义之成,吴钞本
,义作治。而助之修其身则愠,是犹欲其墙之成,
而人助之筑则愠也,岂不悖哉!”
子墨子曰:“古之圣王,欲传其道于后世,是故 书之竹帛,镂之金石,传遗后世子孙,欲后世子孙法之 也。今闻先王之遗而不为,是废先王之传也。”王 云:“‘遗’字义不可通。‘遗’当为‘道’,此涉上 文传遗而误也。上文曰‘古之圣王欲传其道于后世’, 故此文曰‘今闻先王之道而不为,是废先王之传也。’ ”子墨子南游使卫,“游”,吴 钞本作“游”。毕云:“北堂书抄,作‘使于卫’。” 关中载书甚多,毕云:“关中, 犹云扃中,关、扃音相近。”案:毕说是也。文选张衡 西京赋“旗不脱扃”,薛综注云“扃,关也”。左传宣 十二年,孔疏引服虔云“扃,横木校轮闲。”盖古乘车 ,箱□闲以木为阑,中可庋物,谓之扃,亦谓之关。故 墨子于关中载书矣。弦唐子见而怪之,广 韵一先云“弦,又姓。”风俗通云“弦子后。”左传“ 郑有商人弦高”。曰:“吾夫子教公尚过曰:‘公 尚过,吕氏春秋高义篇,作公上过,高注云“公上过, 子墨子弟子也”。案:王符潜夫论志氏姓篇“卫公族有 公上氏。”广韵一东云“卫大夫有公上玉”,尚上字通 。过,疑亦卫人。揣曲直而已。’说文 手部云“揣,量也”。今夫子载书甚多,何有也? ”子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读书百篇,毕 本无“书”字,云:“本多作‘读书百篇’,绎史同, 蓺文类聚引,无 ‘书’字,北堂 书抄,凡三引,两引无,一引有,无者是也。”案:道 藏本、吴钞本,并有“书”字,今不据删。夕见漆 十士。毕云:“‘漆’,‘七’字假音 ,今俗作‘柒’,蓺文类聚引作‘七’。”诒让案:唐 岱岳观碑、五经文字石本,“七”字并作“漆”。故 周公旦佐相天子,其脩至于今。吴钞本 ,“脩”作“修”。翟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 难,吾安敢废此?毕云:“北堂书钞引 云‘相天下犹如此,况吾无事,何敢废乎?’”翟 闻之:‘同归之物,信有误者。’易系 辞云“天下同归而殊涂”,孔疏云“言天下万事,终则 同归于一”。盖谓理虽同归,而言不能无误。然而 民听不钧,吴钞本作“均”。毕云:“ ‘均’字假音。”是以书多也。今若过之心者,数 逆于精微,周礼乡师,郑注云“逆,犹 钩考也”。同归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 书也。而子何怪焉?”毕云:“言苟得 其精微,则无用以书为教。”
子墨子谓公良桓子曰:苏云:“ 公良桓子,盖卫大夫。”诒让案:史记孔子弟子列传, 有公良儒,陈人,则陈亦有此姓。“卫,小国也, 处于齐、晋之闲,犹贫家之处于富家之闲也。贫家而学 富家之衣食多用,则速亡必矣。今简子之家,广 雅释言云“简,阅也”。饰车数百乘,马食菽粟者 数百匹,妇人衣文绣者数百人,吾取饰车、食马之费, 与绣衣之财以畜士,俞云:“‘吾’, 当为‘若’字之误也。”必千人有余。若有患难, 则使百人处于前,数百于后,毕云“‘ 数百’下,当脱‘人处’二字。”王云:“‘百人’, 亦当为‘数百人’。上文曰‘千人有余’,故此分言之 ,曰‘数百人处于前,数百人处于后’,今作‘百人’ ,则与上下文不合。”与妇人数百人处前后,孰安 ?吾以为不若畜士之安也。”
子墨子仕人于卫,毕云:“旧脱
‘人’字,一本有。”诒让案:荀子富国篇杨注,引作
“子墨子弟子仕于卫”,则疑“仕于卫”上,脱“弟子
”二字。所仕者至而反。子墨子曰:“何故反?”
对曰:“
与我言而不当。毕云:“后作‘审
’。”诒让案:荀子注引,亦作“
当”,疑“审”字近是。曰‘
待女以千盆。’“女”,吴钞本作“汝
”。“盆”,毕本改“益”,云“旧作‘盆’,误。古
无‘镒’字,只作‘益’,或作‘溢’。汉书食货志云
‘黄金以溢为名’,注‘孟康曰:二十两为溢也’。贾
逵国语注云‘二十四两’。”王云:“古‘镒’字皆作
‘溢’,无作‘益’者。此言千盆、五百盆,皆谓粟,
非谓金也。荀子富国篇,‘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
之,则亩数盆’,杨倞曰‘盖当时以盆为量’。引考工
记曰‘盆实二□’。又引墨子曰‘待女以千盆,授我五
百盆’,则‘盆’非‘益’之讹也。富国篇又云‘瓜桃
枣李,一本数以盆、鼓’。鼓,亦量名。”授我五
百盆,“盆”,毕本亦改“益”,非,
下同。故去之也。”子墨子曰:“
授子过千盆,则子去之乎?”对曰:“不去。”子墨
子曰:“然则,非为其不审也,为其寡也。”
子墨子曰:“世俗之君子,视义士不若负粟者。
今有人于此,负粟息于路侧,欲起而不能,君子见之,
无长少贵贱,必起之。何故也?王云:
“‘故’字亦后人所加。御览人事部六十二引,无‘故
’字。”曰义也。今为义之君子,毕
云:“‘之’,旧作‘也’,据太平御览改。”奉
承先王之道以语之,纵不说而行,“说
”,吴钞本作“
悦”。又从而非毁之。则是世
俗之君子之视义士也,不若视负粟者也。”道
藏本“也”作“之”。毕云“一本脱此字。”
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贾信徙,毕
云:“当为‘倍徙’,下同。”案:毕校是也。徙蓰字
通。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今士坐而
言义,无关梁之难,盗贼之危,此为信徙,不可胜计,
然而不为。则士之计利毕云:“‘则’
,旧作‘财’,一本如此。”不若商人之察也。”
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史记日者传,
集解云:“古人占候卜筮,通谓之日者。”索隐云“名
卜筮曰日者,以墨所以卜筮占候时日,通名日者故也。
”毕云:“文选刘孝标辩命论注引‘
遇’作‘过’。”诒让案:高承事
物纪原引,亦作“过”。日者曰:“帝以今日shaa黑
龙于北方,毕云:“事类赋引,‘shaa’
作‘屠’。”而先生之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黑,旧
本,“生”误“王”,今据吴钞本、顾校季本正。不
可以北。”淮南子要略云“操舍开塞,
各有龙忌”,许注云“chinazhongguo以鬼神之事曰忌,北胡南越
皆谓之请龙”。案:此日者以五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之龙定吉凶,疑即所
谓龙忌。许君请龙之说,未详所出,恐非古术也。毕云
“‘北’,事类赋作‘往’。”子墨子不听,遂北
,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毕云:“旧脱
‘至淄水不遂’五字,据史记日者传集解及事类赋增。
史记集解云‘墨子不遂而反焉’,又多二字。淄水出今
山东益都县西南,颜神镇东南三十五里原山,经临淄县
东北,流至寿光县北,入海。”日者曰:“我谓先
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
得南,其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北京zheengffuu机房敏感词屏蔽>se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
shaa青龙于东方,以丙丁shaa赤龙于南方,以庚辛shaa白龙于
西方,以壬癸shaa黑龙于北方,毕本,此
下增“以戊己shaa黄龙于中方”,云“此句旧脱,据太平
御览增”。王云:“毕增非也。原文本无此句,今刻本
御览鳞介部一有之者,后人不知古义,而妄加之也。古
人谓东西南北为四方者,以其在四旁也。若zhoongyaang为四方
之中,则不得言中方,一谬也;行者之所向,有东有西
,有南有北,而中不与焉,二谬也。钞本御览及容斋续
笔所引,皆无此句。”案:王说是也。此即古五龙之说
,鬼谷子盛神法“五龙”,陶弘景注云“五龙,五行之
龙 也”。水经注,引遁甲开山图
云“五龙见教,天皇被迹”。荣氏注云“五龙治在五方
,为五行神。”说文戊部云“戊,中宫也,象六甲,五
龙相拘绞也”,义并同。然则五龙自有中宫,但日者之
言,不妨约举四方耳。若用子之言,则是禁天下之
行者也。毕云:“旧脱‘天’字‘之’
字,据太平御览增。”是围心而虚天下也,苏
云:“围心未详,‘围’,或当作‘违’。”吴玉搢云
:“围心,即违心,古围、违字通。”子之言不可
用也。”
子墨子曰:“此上疑有脱文。吾 言足用矣,舍言革思者,“舍”下亦当 有“吾”字,苏云“革,更也。”是犹舍获而□粟 也。国语鲁语“收□而烝”,韦注云“ □,拾也。”一切经音义引贾逵云“□,拾穗也”,□ 、□字同。毕云:“□,拾也。一本作‘攗’,非。” 以其言非吾言者,毕云:“太平 御览引,‘其’作‘他’。”是犹以卵投石也,尽 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毕 云:“太平御览作‘石犹不毁也’。”
公孟子戴章甫,毕云:“‘戴’
,本多作‘义’,以意改。”案:顾校季本正作“戴”
,士冠礼记云“章甫,殷道也。”郑注云“章,明也,
殷质言以表明丈夫也。”论语先进篇“端章甫”,集解
“郑玄云:衣玄端,冠章甫,诸侯日视朝之服。”礼记
儒行“鲁哀公问孔子儒服,对曰:某长居宋,冠章甫之
冠。”此公孟子儒者,故亦儒服与?搢忽,毕
云:“搢,即晋字俗写。忽,即笏字。古文尚书‘在治
忽’,亦用此字。旧作‘●’,误。”诒让案:仪礼既
夕“木笏”,郑注云“今文笏作忽。”史记夏本纪集解
,引郑康成注尚书作“在治曶”,云“曶者,笏也”,
忽、曶、笏字并通。释名释书契云“笏,忽也,君有教
命及所启白,则书其上,备忽忘也。”荀子哀公篇(一
)“夫(二)章甫絇屦,绅而搢笏。”儒服,而以
见子墨子曰:“君子服然后行乎?其行然后服乎?”子
墨子曰:“行不在服。”公孟子曰:“何以知其然也?
”子墨子曰:“昔者,齐桓公高冠博带,金剑木盾,毕
云:“说文云‘盾,●也,所以扞身,蔽目象形’。陆
德明周礼音义云‘食允反,又音允’。”诒让案:此所
言皆朝服,朝服未有用盾者,“盾”,疑亦“曶”之误
,但木曶非贵服,所未详也。以治其国,其国治。
昔者,晋文公大布之衣,牂羊之裘,“
牂”,道藏本吴钞本,并从牛,误。韦以带剑,并
详兼爱中、下篇。以治其国,其国治。昔者,楚庄
王鲜冠组缨,说文系部云“组,绶属也
,其小者可以为冠缨”。玉藻云 “
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也
”。此朝服,当为冠弁服,但组缨为常制,不足为华侈
,与鲜冠绛衣博袍,文例不相应。疑此“组”,当为“
●”之假字。荀子乐论篇云“乱世之征,其服组鲜。”
●,义详节用篇。□衣博袍,毕
云:“太平御览引作‘□衣博袌’。”王云:“哀十四
年公羊传:‘反袂拭面,涕沾袍。’何注曰‘袍,衣前
襟也’。‘□’,旧本作‘绛’。”王引之云:“‘绛
’当为‘□’字之误也。□与缝同。集韵‘缝或省作□
’,汉丹阳太守郭●碑:‘弥□□口’,□,即缝字。
字从夆,不从●。缝衣,大衣也。字或作‘逢’,又作
‘摓’。洪范‘子孙其逢’,马注曰‘逢,大也’。儒
行‘衣逢掖之衣’,郑注曰‘逢犹大也。大掖之衣,大
袂禅衣也’。庄子盗跖篇‘摓衣浅带’,释文曰‘摓,
本又作缝’。列子黄帝篇释文‘向秀注曰“儒服宽而长
大’。”荀子非十二子篇‘其冠进,其衣逢’,儒效篇
‘逢衣浅带,解果其冠’。杨倞注并曰‘逢,大也’。
列子黄帝篇曰‘女逢衣徒也’。缝、□、逢、摓,字异
而义同。□衣与博袍连文,□、博皆大也。淮南齐俗篇
作‘裾’衣博袍’,高注曰‘裾,□也’。□亦大也。
泛论篇又云‘□衣博带’。”案:王说是也,今据正。
□衣,即礼经侈袂之衣。周礼司服,郑注云“士之衣,
袂皆二尺二寸而属幅,其袪尺二寸,大夫以上侈之,侈
之者盖半而益一焉。半而益一,则其袂三尺三寸,袪尺
八寸”。博袍,即谓□衣之前襟。广雅释器云“袍,长
襦也”。彼燕居之服,非听治所用,与此袍异也。任大
椿谓□衣博袍,即汉、晋以后之朝服绛纱袍,大误。以
治其国,其国治。昔者,越王句践剪发文身,淮
南子齐俗训云“越王句践,劗发文身,南面而霸天下”
,又云“越人劗鬋”。许注云“鬋,断也”。“剪”即
“鬋”之俗。说苑奉使篇“越诸发曰:越翦发文身,烂
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以治其国,
其国治。此四君者,其服不同,其行犹一也。翟以是知
行之不在服也。”公孟子曰:“善!吾闻之曰‘宿善者
不祥’,毕云:“读如无 宿
诺。”请舍忽,毕云:“旧作‘
●’。”易章甫,复见夫子可乎?”子墨子曰:“
请因以相见也。若必将舍忽、易章甫,“
必”,旧本作“不”。毕云:“‘不’,一本作‘
必’,亦是。”苏云:“‘不’字
误,一本作‘必’,是也,毕注以‘不’为句,非。”
案:苏说是也,今据正。而后相见,然则行果在服
也。”毕云:“言其意在服也。”
(一)原作“法行篇”,据荀子改。
(二)原误作“六”,据荀子改。
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句 然后仁。”孟子告子篇,荅曹交 曰“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 ”公孟子之言同于彼。但孟子兼重行,而公孟子唯举言 服,故为墨子所折。子墨子曰:“昔者,商王纣, 卿士费仲,为天下之暴人,明鬼下篇作 “费中”,“中”“仲”古今字。箕子、微子为天 下之圣人,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毕云 :“言同时之言,而仁不仁异。”周公旦为天下之 圣人,关叔为天下之暴人,关叔即管叔 ,详耕柱篇。此同服或仁或不仁。然则不在古服与 古言矣。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毕云: “谓节葬、节用之属,墨氏之学出于夏。”子之古 非古也。”
公孟子谓子墨子曰:“昔者圣王之列也,上圣立 为天子,其次立为卿、大夫,今孔子博于诗、书,察于 礼乐,详于万物,若使孔子当圣王,则岂不以孔子为天 子哉?”子墨子曰:“夫知者,必尊天事鬼,爱人节用 ,合焉为知矣。今子曰:‘孔子博于诗书,察于礼乐, 详于万物’,而曰可以为天子,是数人之齿,而以为富 。”毕云:“齿,年也。”俞云:“数 人之年,安得以为富?毕说非也。齿者,契之齿也。古 者刻竹木以记数,其刻处如齿,故谓之齿。易林所谓‘ 符左契右,相与合齿’是也。列子说符篇‘宋人有游于 道,得人遗契者,归而藏之,密数其齿,曰:吾富可待 矣’,此正数人之齿以为富者。盖古有此喻。”案:俞 说是也,苏 说同。
公孟子曰:“贫富寿夭,齰然在天,说 文齿部云“齰,啮也”,非此义。毕云:“齰同错。” 不可损益。”又曰:“君子必学。”子墨子曰:“ 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毕云:“ 葆,言包裹其发。”而去亓冠也。”“ 亓”,毕本作“丌”,云:“旧作‘亦’,知是此字之 讹。‘丌’即‘其’字,以意改。”王引之云:“古‘ 其’字亦有作‘亓’者,玉篇‘亓,古文其’,是其证 。今本墨子‘其’作‘亦’,则是‘亓’之讹,非‘丌 ’之讹也。后凡‘亓’讹作‘亦’者,放此。”案:王 说是也,今并据正。
公孟子谓子墨子曰:“有义不义,无祥不祥。” “无”,毕本改“有”,云“旧作‘无 ’,据下文改”。王云:“毕改非也。公孟子之意,以 为寿夭贫富皆有命,而鬼神不能为祸福,故曰‘有义不 义,无祥不祥’。墨子执非命之说,以为鬼神实司祸福 ,义则降之祥,不义则降之不祥,故曰有祥不祥。有祥 不祥,乃墨子之说,非公孟子之说,不得据彼以改此也 。”顾、苏说同。子墨子曰:“古圣王“ 古”下,吴钞本有“者”字。皆以鬼神为神明,而 为祸福,毕云:“而同能”。执 有祥不祥,是以zhengzhi而国安也。自桀纣以下,皆以鬼神 为不神明,不能为祸福,执无祥不祥,是以政乱而国危 也。故先王之书,子亦有之曰:戴云: “‘子亦’,疑当作‘亓子’,‘亓’,古‘其’字, 其子即箕子,周书有箕子篇,今亡。孔晁作注时,当尚 在也。”‘亓傲也,毕云:“以 下‘亓’字,旧皆作‘亦’。”出于子,不祥。’ 此言为不善之有罚,为善之有赏。”
子墨子谓公孟子曰:“丧礼,君与父母、妻、后
子死,毕云:“
后子,嗣子也。”三年丧服,
义详节葬 下、非
儒下二篇。伯父、叔父、兄弟期,族人五月,“
族人”上,王校增“戚”字,说详节葬下篇。姑、
姊、舅、甥皆有数月之丧。或以不丧之闲,诵诗三百,
周礼大司乐,郑注云“以声节之曰诵”
。弦诗三百,礼记乐记注云“弦
,谓鼓琴瑟也。”歌诗三百,周
礼小师注云“歌,依咏诗也”。舞诗三百。谓
舞人歌诗以节舞。左襄十六年传云“晋侯与诸侯宴于温
,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是舞有歌诗也。墨子
意,谓不丧则又习乐,明其旷日废业也。毛诗郑风子衿
,传云“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与此
书义同。若用子之言,则君子何日以听治?庶人何
日以从事?”公孟子曰:“国乱则治之,国治则为礼乐
。旧本脱“国”字,王据下文补。国
治则从事,国富则为礼乐。王云:“下
‘国治’,当为‘国贫’。治与乱对,富与贫对。国乱
则治之,即上文所谓君子听治也,国贫则从事,即上文
所谓庶人从事也。非儒篇曰‘庶人怠于从事则贫’,故
曰国贫则从事。今本‘贫’作‘治’者,涉上文‘国治
’而误。”子墨子曰:“国之治。卢
云:“此下脱‘治之故治也’五字。”治之废,则
国之治亦废。国之富也,从事,故富也。从事废,则国
之富亦废。下“事”字,旧本讹作“是
”,今据道藏本、吴钞本正。故虽治国,劝之无餍
,毕云:“犹云勉之无已。”然
后可也。今子曰:‘国治,则为礼乐,乱则治之’,是
譬犹噎而穿井也,毕云:“说文云‘噎
,饭窒也’,饭窒则思饮。”俞云:“晏子春秋杂上篇
‘噎而遽掘井’,说苑杂言篇作‘譬之犹渴而穿井’,
渴字较噎为胜,疑此文亦当作‘渴’。因‘噎’字古作
‘●’,汉书贾山传‘祝●在前’,师古曰‘●,古噎
字’,是也。形与‘渴’微似,故‘渴’误为‘噎’。
”案:毕说是也。死而求医也。古者三代暴王桀纣
幽厉,薾为声乐,毕云:“说文云‘薾
,华盛’,言盛也,或‘侈’假音字。”不顾其民
,是以身为刑僇,国为戾虚者,吴钞本
无 “者”字。王云:“‘戾虚’
当为‘虚戾’。鲁问篇曰‘是以国为虚戾,身为刑戮也
。’赵策曰‘齐为虚戾’,又曰‘社稷为虚戾,先王不
血食’,戾,犹厉也。非命篇曰‘国为虚厉,身在刑僇
之中’,是虚戾即虚厉也。小雅节南山篇‘降此大戾’
,大雅瞻卬篇‘戾’作‘厉’。小宛篇‘翰飞戾天’,
文选西都赋注引韩诗,‘戾’作‘厉’。孟子滕文公篇
‘乐岁粒米狼戾’,盐铁论未通篇,‘狼戾’作‘梁厉
’。庄子人闲世篇‘国为虚厉,身为刑僇’,释文‘李
云:居宅无人曰虚,死而无后为厉’。”皆从此道
也。”
公孟子曰:“无鬼神。”又曰:“君子必学祭祀 。”毕云:“当为‘礼’。”诒让案: 即五礼之吉礼。子墨子曰:“执无鬼而学祭礼,是 犹无客而学客礼也,客礼,即五礼之宾 礼。是犹无鱼而为鱼●也。”说 文网部云“●,网也”。尔雅释器云“鱼●,谓之罛” 。诗硕人,孔疏引李巡云“鱼●,捕鱼具也”。
公孟子谓子墨子曰:“子以三年之丧为非,子之 三日之丧亦非也。”毕云:“‘三日’ ,当为‘三月’。韩非子显学云‘墨者之葬也,冬日冬 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高诱注淮南子 齐俗云‘三月之服,是夏后氏之礼’,而后汉书王符传 注引尸子云‘禹制丧三日’,亦当为‘月’。”子 墨子曰:“子以三年之丧非三日之丧,是犹□谓撅者不 恭也。”旧本,“□”作“果”,今从 道藏本改,吴钞本又作“裸”。毕云:“‘果’,当为 ‘裸’。说文云‘袒也’。玉篇云‘□,赤体也’。‘ 撅’,当为‘蹶’。说文云‘僵也,一曰跳也’。”洪 云“礼记内则‘不涉不撅’,郑注‘撅,揭衣也’。谓 袒衣与揭衣,其露体不恭一也。晏子春秋外篇上‘吾讥 晏子,犹訾□而高撅者也’,其义与此同。”俞云:“ 毕谓‘撅’当为‘蹶’,失之。蹶与裸两意不伦,不当 取以为喻,内则‘不涉不撅’,撅衣虽不恭,然裸则更 甚,故曰‘是犹果谓撅者 不恭也 ’。”
公孟子谓子墨子曰:“知有贤于人,谓 偶有一事贤于他人。则可谓知乎?”子墨子曰:“ 愚之知有以贤于人,“有以”吴钞本作 “亦有”。而愚岂可谓知矣哉?”公孟子曰:“三 年之丧,学吾之慕父母。”俞云:“‘ 吾’下脱‘子’字。管子海王篇‘吾子食盐二升少半’ 。尹知章注曰‘吾子,谓小男小女也。”此文,公孟子 曰‘三年之丧,学吾子之慕父母’,故下子墨子曰‘夫 婴儿子之知,独慕父母而已’,婴儿子即吾子也。”子 墨子曰:“夫婴儿子之知,毕云:“众 经音义云‘仓颉篇云:男曰儿,女曰婴’。”独慕 父母而已。父母不可得也,然号而不止,此亓故何也? “亓”,顾校季本作“其”。即 愚之至也。然则儒者之知,岂有以贤于婴儿子哉?”子 墨子曰:“问于儒者:苏云:“‘曰’ 字误倒,当作‘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 曰:‘乐以为乐也。’”说文木部云“ 乐,五声八音总名”,引申为哀乐之乐,此第二乐字用 引申之义。古读二义同音,故墨子以“室以为室”难之 。乐记云“故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 欲”,又礼器云“乐者,乐其所自成。”仲尼燕居云“ 行而乐之,乐也”。荀子乐论篇亦云“乐者,乐也”。 此即墨子所●儒者之说。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 。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 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俞云:“避 寒避暑,为男女之别,三句皆以室言,不当于男女之别 句,独着室字,‘室’乃‘且’字之误。古书‘且’字 ,或误为‘宜’。诗假乐篇释文曰‘且君且王,一本且 并作宜’,是也。‘且’误为‘宜’,因误为‘室’矣 。”案:“室”当作“宫”,辞过篇云“宫墙之高,足 以别男女之礼。”节用上篇云“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 ,皆于避寒暑外,分别言之。此亦当同。俞说未允。则 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 乐以为乐也。’毕云:“旧脱‘为’字 ,据上文增。”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 室也’。”子墨子谓程子曰:“苏云: “程子,即程繁也。见三辨篇。”儒之道足以丧天 下者,四政焉。儒以天为不明,毕云: “旧脱‘天’字,据下文增。”以鬼为不神,天鬼 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 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并 详节葬下篇。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又 弦歌鼓舞,毕本,“鼓”作“●”,云 “此‘●’字从攴,与钟‘鼓’字异,彼从●。”案: 毕校非也,详兼爱中篇。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 。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有 极,犹言有常。详非儒下篇。不可损益也,为上者 行之,必不听治矣;“必不”二字,旧 倒,今据吴钞本乙,与下文合。为下者行之,必不 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程子曰:“甚矣!先生之毁 儒也。”子墨子曰:“儒固无此若四政者,而我言之, “若”旧本作“各”。王云:“‘此各 ’,当为‘此若’,若亦此也。言儒无此四政也。下文 曰‘今儒固有此四政者’,是其证。今本‘此若’作‘ 此各’,则文义不顺。墨子书多谓此为此若,说见鲁问 篇。”案:王说是也,今据正。则是毁也。今儒固 有此四政者,而我言之,则非毁也,告闻也。”毕 云:“言告所闻”。程子无辞而出。子墨子曰:“ 迷之!”迷之,义不可通,疑“迷”当 为“还”之误,谓墨子●程子令还也。反,后坐, 毕读“反”为句,“后”又为句,云“ 言惑于此说者,请反,而后后留之”。王云:“毕说非 也。‘后’当为‘复’,‘复’‘后’字相似,故书传 中‘复’字多讹作‘后’。‘反’为一句,‘复坐’为 一句,谓程子反而复坐也。今本‘复’作‘后’,则义 不可通。”进复曰:王云:“复 ,如孟子有复于王者曰之复,谓程子进而复于墨子也。 ”“乡者先生之言有可闻者焉,“生”,旧本讹“ 王”,今据吴钞本正,下同。毕云:“‘闻’当为‘闲 ’。”案:毕校是也。孟子云‘政不足与闲也’,赵注 云“闲,非也”。若先生之言,则是不誉禹,不毁桀纣 也。”此因墨子言不毁儒,而遂难之, 言人不能无毁誉也。子墨子曰:“不然,夫应孰辞 ,称议而为之,孰辞,习孰之辞,犹云 常语。“议”,吴钞本作“义”。案:“称议”上,当 有“不”字。应孰辞不称议而为之,谓应习孰之辞,则 信口酬荅,不待称议而后对,故下云敏也。此明前云不 毁儒,非不毁桀纣之谓,不可以习孰应对之语,执以相 难。毕云“孰”当为“执”,亦通。敏也。厚攻则 厚吾,薄攻则薄吾。王引之云:“‘吾 ’,读为列御寇之‘御’。‘御’古通作‘吾’。赵策 曰‘王非战国,守吾之具,其将何以当之乎’?是其证 。”案:王校是也。“吾”当为“圄”之省,说文口部 云“圄,守也”。应孰辞而称议,是犹荷辕而击蛾 也。”此即申应孰辞不必称议之恉。毕 云“蛾,同螘”。
子墨子与程子辩,称于孔子。毕 云“称述孔子。”程子曰:“非儒,句 何故称于孔子也?”子墨子曰:“是亦当而不可易 者也。俞云:“‘亦’,当为‘亓’, 古文‘其’字也。言我所称于孔子者,是其当而不可易 者也。其字,即以孔子言。本篇‘其’字多误为‘亦’ ,毕氏已订正,而未及此。”今鸟闻热旱之忧则高 ,鱼闻热旱之忧则下,当此虽禹汤为之谋,必不能易矣 。鸟鱼可谓愚矣,禹汤犹云因焉。王云 :“云,犹或也。言鸟鱼虽愚,禹汤犹或因之也。古者 云与或同义。”今翟曾无称于孔子乎?”毕 云:“言孔子之言,有必不能易者。此下旧有‘有游于 子墨子之门者,谓子墨子曰:先王以鬼为神明知能为祸 人哉’二十七字,今据一本移后。”
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身体强良,“ 良”,吴钞本作“梁”。后鲁问篇亦云强梁,然义似不 同。思虑徇通,史记黄帝本纪“ 黄帝幼而徇齐”,集解“徐广曰:墨子曰‘年逾十五( 一)则聪明心虑无(二)不徇通矣’。裴骃案:徇疾也 。”索隐云:“徇齐,家语及大戴礼,并作‘叡齐’, 一本作‘慧齐’。‘叡’‘慧’皆智也。”史记旧本, 亦有作‘浚齐’,盖古字假借‘徇’为‘浚’。浚,深 也,义亦并通。”案:徐引墨子,今无此文,盖在佚篇 中。说文人部云“侚,疾也”,“徇”即“侚”之讹。 庄子知北游篇云“思虑恂达”,又借“恂”为之。欲 使随而学。子墨子曰:“姑学乎,吾将仕子。”劝于善 言而学。其年,意林引作“期年”。毕 云:“同‘期年’。”诒让案:此书‘期’年字多作‘ 其’,详节葬下篇。而责仕于子墨子。子墨子毕 云:“旧脱二字,以意增。”曰:“不仕子,子亦 闻夫鲁语乎?吴钞本无“夫”字。“语 ”,意林引作“人”。鲁有昆弟五人者,亓父死, 毕云:“‘亓’,旧作‘亦’,下同。 一本俱作‘其’。”诒让案:意林正作“其”,下并同 。亓长子嗜酒而不葬,亓四弟曰:‘子与我葬,毕 云:“‘与’,旧作‘无’,一本如此。”当为子 沽酒。’劝于善言而葬。已葬,而责酒于其四弟。吴 钞本无“其”字。四弟曰:‘吾末予子酒矣,“ 末”,道藏本、吴钞本并作“未”。子葬子父,我 葬吾父,岂独吾父哉?子不葬,则人将笑子,故劝子葬 也。’今子为义,我亦为义,岂独我义也哉?子不学, 则人将笑子,故劝子于学。”
(一)原作“五十”,据史记五帝本 纪集解乙正。
(二)“无”字原脱,亦据史记五帝 本纪集解改。
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子墨子曰:“盍学乎?” 对曰:“吾族人无学者。”子墨子曰:“不然,夫好美 者,岂曰吾族人莫之好,故不好哉?夫欲富贵者,岂曰 我族人莫之欲,毕云:“已上八字旧脱 ,据一本增。”故不欲哉?毕云 :“太平御览引云‘墨子谓门人曰:“汝何不学?”对 曰:“吾族无学者。”墨子曰:“不然,岂有好美者, 而曰吾族无此,不欲邪?富贵者,而曰吾族无此,不用 也?”’与此微异。”好美、欲富贵者,不视人犹 强为之。毕云:“此下旧接‘为善者富 之’云云二百六十四字,今据文义移后。一本此下亦接 ‘夫义,天下之大器也’。”夫义,天下之大器也 ,何以视人必强为之?”毕云:“‘必 ’,当为‘不’。已上十六字,旧脱在“则盗何遽无从 ’下,今据一本移正。”苏云:“此勉之之词,‘必’ 字不误。”案:依苏说,则当读“何以视人”句断,下 云“必强为之”,乃勉其为义,非责其不为也。考意林 约引此文,作“强自力矣”,则马总所读,似已如是。 然今以语气校之,窃疑“必”字当在“视人”上,仍为 诘责之辞,与上文不视人云云,文例正相对也。
有游于子墨子之门者,谓子墨子曰:“先生以鬼
神为明知,“先生”,旧本讹“先王”
,今据道藏本、吴钞本正。又旧本“神为”二字到转,
王校乙正,吴钞本不到。能为祸人哉福?毕
云:“‘人哉’已上二十七字,旧在‘今翟曾无称于孔
子乎’下,今据一本在此,一本又无‘知能为祸人哉’
六字。”案:吴钞本,亦无“知能”以下六字,又毕本
脱“福”字,各本并有,今增。王云:“此当以‘能为
祸福’连读,不当有‘人哉’二字。下文曰‘先生以鬼
神为明,能为祸福,为善者赏之,为不善者罚之’,是
其证。今本祸福二字之间衍‘
人哉’二字,则义不可通。”案:
王说固是,但疑当作“能为人祸福哉”,“人哉”二字
,恐非衍文,未敢臆定,姑仍旧本。为善者富之,
王云:“富与福同。”为暴者祸
之。旧本脱 “为
”字,王补。今吾事先生久矣,而福不至,意者先
生之言有不善乎?王引之云:“意者,
疑词。广雅曰‘意,疑也’。”鬼神不明乎?我何
故不得福也?”子墨子曰:“虽子不得福,吾言何遽不
善?而鬼神何遽不明?王云:“遽,亦
何也。连言何遽者,古人自有复语耳。汉书陆贾传‘使
我居chinazhongguo,何遽不若汉’。”子亦闻乎匿徒之刑之
有刑乎?”俞云“‘之刑’二字衍文,
‘子亦闻乎匿徒之有刑乎’,徒,谓胥徒,给徭役者,
匿徒,谓避役。”苏说同。案:此疑当作“匿刑徒之有
刑乎”,衍一“之”字,“刑徒”又误到耳。盖即左传
昭七年所谓仆区之法,孔疏引服虔云“为隐匿亡人之法
”,是也。对曰:“未之得闻也。”毕
云:“‘之得’二字旧倒,以意移。”子墨子曰:
“今有人于此,什子,言其贤过子十倍
,下云百子同。子能什誉之,而一自誉乎?”对曰
:“不能。”“有人于此,百子,子能终身誉亓善,而
子无一乎?”对曰:“不能。”子墨子曰:“匿一人者
犹有罪,今子所匿者若此亓多,将有厚罪者也,何福之
求?”
子墨子有疾,跌鼻进而问曰:“
问”下,吴钞本有“焉”字。先生以鬼神为明,能
为祸福,为善者赏之,旧本脱“为”字
,王校补。为不善者罚之。今先生圣人也,何故有
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
曰:“虽使我有病,何遽不明?“何”
上,疑脱“鬼神”二字。人之所得于病者多方,有
得之寒暑,有得之劳苦,百门而闭一门焉,则盗何遽无
从入?”王云:“旧本脱‘闭’字‘
入’字,今据鲁问篇及太平御览疾
病部一引补。”案:王校是也。淮南子人闲训云“室有
百户闭其一,盗何遽无从入?”即本此文。毕云:“旧
有‘夫义,天下之大器也’云云十六字,据一本移前。
”
二三子有复于子墨子学射者,子墨子曰:“不可 ,夫知者必量亓力所能至吴钞本作“夫 智者亦必量力所能至”。而从事焉,国士战且扶人 ,犹不可及也。毕云“及犹兼”。今 子非国士也,岂能成学又成射哉?”
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曰:‘言义而行甚
恶。’顾云:“
‘曰’,当为‘日’”。苏云:“
告子曰之‘曰’,当作‘日’,或为‘口’字之讹。下
墨子言告子,口言而身不行,是其证也。然此告子自与
墨子同时,后与孟子问荅者,当另为一人。”案:“曰
”字不误,此文当作“告子曰‘墨子言义而行甚恶。’
”盖告子尝以此言毁墨子,而二三子为墨子述之,故下
文墨子云“称我言以毁我行”,又云“告子毁犹愈亡也
”。今本“告子曰”下,脱墨子二字,遂若二三子●告
子行恶,与下云毁,皆不相应矣。顾、苏说并未憭。又
案:孟子告子篇,赵注云“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称
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尝学于孟子。”赵氏疑
亦隐据此书,以此告子与彼为一人。王应麟、洪颐烜,
说并同。然以年代校之,当以苏说为是。请弃之。
”子墨子曰:“不可,称我言以毁我行,愈于亡。亡
、无字同。有人于此,翟甚不仁,经
说下云“仁,爱也”,言与翟甚不相爱也。仲尼燕居云
“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尊天、事鬼、爱人
,甚不仁,犹愈于亡也。今告子言谈甚辩,言仁义而不
吾毁,上下文两言毁,则此不当云“不
吾毁”,“不”字当是衍文。告子毁,毕
云“二字倒,今移”。犹愈亡也。”
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胜为仁。”毕 云:“文选注引,无‘为’字。”苏云:“‘胜为仁’ 者,言仁能胜其任也,或以胜为告子名,未知然否?” 案:文选陈孔璋为曹洪与魏文帝书云“有子胜斐然之志 ”,李注引此文释之,则崇贤似 以 胜为告子之名。苏引或说,本于彼。阎若璩四书释地, 又续引或说,谓告子名不害,字子胜,并无塙证,疑不 足据。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为仁,譬犹跂 以为长,毕云:“‘跂’,旧作‘跛’ ,据文选注改。此‘企’字假音,尔雅云“其踵企”, 陆德明音义云“去豉反,本或作跂”。说文云:“企, 举踵也”,“跂,足多指”,二字异。隐以为广, 毕云“‘隐’,文选注引作‘偃’。‘ 隐’‘偃’音相近,亦通。言企足以为长,仰身以为广 。偃,犹仰。”不可久也。”
告子谓子墨子曰:“我治国为政。”“ 我”下,疑当有“能”字。故下墨子难之曰:“恶能治 国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 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乱也。子不能治子之 身,恶能治国政?子姑亡,毕云:“言 子姑无若此。”诒让案:姑亡,亦见备梯篇。子之 身乱之矣!”吴钞本无“身”字。毕云 :“一本作‘子姑防子之身乱之矣’,是。”